乡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乡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包括预警机制、救援组织、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和灾后恢复等关键措施,确保迅速有效应对地震灾害。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乡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X乡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突发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及《XXX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XXXX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10个分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水、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一)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主要职责
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主任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担任,副主任为分管地震工作的副乡长,乡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宣传委员担任,文化中心主任、乡宣传专干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要通过广播、标语、黑板板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三)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副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干部,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
1、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四)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乡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村卫生所医生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卫生院。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五)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乡长担任,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派出所交通协管员为成员。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六)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分管电信工作的副乡长担任,副组长由电信所所长和邮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电信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七)供电、供水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供水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为水管站站长、供电所所长、变电站站长,成员为水管站、供电所、变电站全体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乡水管站。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水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供水保障组要讯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水路及相关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供水。
(八)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乡民政办主任担任,成员为乡民政办、财政所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乡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九)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乡人武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乡民兵连长担任,办公室设在乡人武部。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讯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十)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乡人大主席担任,副组长为乡纪委书记,成员为各村党支部书记、中心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办公室设在乡纪检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十一)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分管城建副乡长担任,成员为财政所、乡社会事务办、扶贫办、自然资源所、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等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乡人民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地震的应急措施
(一)特大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是指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1、灾区死亡人数10人以上(含失踪);2、紧急转移安置200人以上;3、倒塌房屋200间以上,损坏房屋2000间以上。特大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内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确保各救灾领导小组要及时到位。并迅速统计灾情,向县人民政府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在最快的时间内争取县级人民政府及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
(二)重大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是指地震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1、灾区死亡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踪);2、紧急转移安置200人以下50人以上;3、倒塌房屋100-500间,损坏房屋1000-2000间。重大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深入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迅速统计灾情,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请求上级支援。各村委在半小时内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灾情,乡指挥部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较大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是指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1、灾区死亡人数2-5人(含失踪);2、紧急转移安置10-50人;3、倒塌房屋30-50间,损坏房屋100-1000间。地震灾害发生后,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确保各救灾领导小组及时到位,深入到灾害现场开展救灾抗灾工作。迅速统计灾情,向县人民政府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争取支援,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四)一般性自然灾害:是指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的损失小于上述三款所述情况,无死亡人员的地震灾害。地震灾害发生后,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确保各救灾领导小组及时到位,深入到灾害现场开展救灾抗灾工作,安抚灾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准确统计灾情。并及时将灾情和灾情处理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三、临震应急措施
(一)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畅通。
(五)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安定民心等工作。
(六)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2、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本预案自2020年3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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