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护师初级职称聘任申请书 职称聘任申请书大全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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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师初级职称聘任申请书【第一篇】

总厂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

我于一九七七年七月毕业于云南省电力技校(该校因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成果显著已于一九七八年改为中专学校)电气专业。“我生有涯,而知也无涯。”走上工作岗位后,我并未满足于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更不愿庸庸碌碌地渡过我有限的人生。“三人行,必有我师。”我本着要争当技术能手,在技术上要能独当一面的`思想,无论老、中、青年人,只要有一技之长,我都以他们为师,谦虚诚实,不耻下问,并充分地利用休息时间,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技能。在厂领导、部门领导、老师傅和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通过自己多年的不断努力和实践,比较牢固地掌握了电站运行知识(曾担任过运行值长)和电气一次检修知识(曾担任过高压电缆检修班班长、高压检修班副班长),尤其在220kv及以下动力电缆的电缆头制作和检修维护、各种变压器的检修和维护、高压开关的检修和维护、400v电气一次设备的检修和维护、金属粘接等方面,具有较深的造旨。由于本人工作认真、踏实,成绩突出,曾取得“特种操作合格证”、“金属粘接中级工合格证书”等,并曾荣获云南电力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嘉奖,是云南省粘接协会的会员。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了更进一步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为我厂,从而为祖国的水电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我特此申请工人中级技术职称--技师,请组织考核我的技术,批准我的申请。

“受之点滴,报之涌泉。”我决不会辜负组织和领导对我的关怀和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本着极大的热情、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并团结和带动后进之人,成为我厂技术力量的中坚。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护师初级职称聘任申请书【第二篇】

我参加教育工作已经34年,是87年12月评的中学二级教师职称,已24年了。在这期间我前后任总务教导主任工会主席村校校长12年多。在工作上确实付出了一些,我的工作情况无论是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还是在教学和管理方面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20xx年被评为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近几年的工作情况我自己不说也校领导老师们都了解。我现年已57岁。

今特写此申请书,申请被聘小学高级教师。

望评委予以聘任为盼!

特此申请。

20xx年5月14日。

护师初级职称聘任申请书【第三篇】

尊敬的领导:

我自愿申请参加中教一级职称聘任评审。我于xx年分配进xx省万年中学工作,进行过循环教学,并于xx年取得了中教一级职称资格证书。

我努力做到课前准备好、课中讲解透、课后督促勤。课堂上力求贴近学生实际,最大限度地运用自己所学激发学生的

学习

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课后积极参加各种途径的学习,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教书之余,我自觉学习与教育相关的知识,提高了个人的教学能力;购买一批书籍认真学习,提高了个人的文化知识素养。为拓展视野,广交语文教育界朋友,开有实名博客“柴国华新浪博客” 。

生活

和工作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遵“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时刻提醒自己,重视“为人师表”的职业形象,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与校领导和同事们和睦相处,讲团结、讲正气,日常注意关心学生的冷暖,用

心构筑与学生们、同事们的桥梁和纽带,努力和每一个学生、每一位老师都成为好朋友。

1、xxxx年度获万年县委、县政府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3、指导学生参加作文大赛并获奖,指导学生在《中学语文》《读写月报》《中学语文园地》发表文章。

4、在《名作欣赏·鉴赏版》《中学语文教学》《语文教学通讯》《语文学习》《阅读与写作》《语文月刊》《考试》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5、参与xxxxxx省省级教研课题《现代文阅读教学探幽》。

现在我各个方面考核合格,已经符合申请聘任中学一级语文教师的资格,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请领导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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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师初级职称聘任申请书【第四篇】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

(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论文。能够指导中、初1级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专业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业务知识,能够制定工作方案,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任务。自觉应用本行业的新技术、新理论,积极进行工作改进与创新。就解决普遍性业务问题,能够开展工作研究、调查研究,写出研究报告,撰写工作论文。指导初级人员工作和学习。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和处理,能写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聘任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四)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与聘任级别相应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其中:

3、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实具备专业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聘任:

(1)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取得优秀业绩;

(3)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优良。

第七条职(执)业资格聘任条件。

(一)持有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工作,方可聘任;不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的应不执行职(执)业资格聘任。

(二)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执业资格注册在我公司的,方可聘任。

第八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低聘或不聘:

(一)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差,业务水平低,达不到本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二)不能履行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岗位职责;

(三)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在履行专业技术职务时发生重大失误或错误;

(六)有违纪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或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第九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原则上不得跨系列聘任。应选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从事某一岗位专业技术工作。

第十条由其他单位调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符合该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聘任工作的组织。

第十一条集团及我公司成立两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分别负责高级与专家级、初级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审批职能。

第十二条公司组建综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以及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推荐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并担任主任委员,由在各专业系列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有较高威望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任委员,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委员应取得该职称三年以上。委员会人数以5-9人为宜。

第十三条为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用人单位聘用权,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各专业系统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批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聘任意见。

第四章聘任的程序和管理。

第十四条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聘任条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自主。

申报,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本人所在部门(或项目部):(1)《北京住总集团xx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二份;(2)职称证书复印件;(3)职称申报表;(4)论文;(5)学历证书;(6)低一级别的职称证书;(7)业绩材料复印件。

要求申报材料齐全、签名和印章完整有效、无修改或涂抹。申报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问题的材料不得申报。

第十五条部门(或项目部)推荐。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或项目部)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要求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后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按聘任权限上报各级聘任委员会。

第十六条各级聘任委员会要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

二)人员出席才能开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就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和聘任条件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当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申报人必须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才算通过。表决票由综合办公室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宣布表决结果后,会议组织人员要认真填写“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全体委员签字。

第十七条聘任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在充分审议聘任委员会提交的聘任意见的基础上,批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十八条通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九条聘任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年初进行,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于下半年增加聘任一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一级别或新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聘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聘任。

第五章职称津贴。

第二十条经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聘任审定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待遇(参照集团标准执行)。

享受职称津贴的人员,必须将相关证书交至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调剂使用,否则不享受职称津贴待遇。

第二十一条同时持有职称和职(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北京市及集团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聘任,职称津贴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司需要,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也可适当调高职称津贴。

第二十二条对于持有职称证书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但可按下浮一档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三条对于持有职(执)业资格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四条对于持有执业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但不能在本公司注册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五条实行年薪制的领导,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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