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支出预算绩效报告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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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绩效报告通过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评估资金使用效率,提出改进建议,旨在提升公共资源配置和管理水平,促进财政透明度与责任落实。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支出预算绩效报告”,希望您喜欢。

支出预算绩效报告【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现将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xx年中省共下达我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万元。其中: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中央财政下达万元、省级财政下达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169号);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省级下达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xx〕21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中央财政下达-万元、省级财政下达-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46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中央财政下达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65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总体目标为持续做好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资助工作;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不低于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符合客观需要;加强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统筹医疗救助,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风险的长效机制。

2.具体绩效指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具体指标为: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小于或等于15%、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大于或等于70%、服务对象工作满意度大于或等于85%等。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对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按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评等次为优秀。

(三)指标体系设置

指标体系设置参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执行,主要报告:项目决策等4项一级指标、决策依据等11项二级指标、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等21项三级指标。

(四)评价工作过程

组织规划财务、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等相关股室人员,对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开展各项指标自评工作,形成自评结果。

(一)评价得分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分。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总体较好,决策依据充分,目标较明确,组织实施有序,通过项目实施,稳步拓展了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扩大了救助规模,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过程管理

县医保局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要求,保障医疗救助资金运行安全,合理使用救助资金。20xx年,岳池县医疗救助资金支出万元,其中:全市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万元;住院救助资金万元;门诊救助资金万元。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实现符合救助条件人群全覆盖。20xx年全市资助参保150873人,住院救助47044人次,门诊救助5435人次,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待遇,基金累计结余率为%,较去年大幅度降低。

2.质量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达到70%,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覆盖率达到95%。

3.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不断增加,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1)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将救助范围拓展到孤儿、医疗费用支出大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等人群。

(2)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更加快捷。全市救助对象在市域内就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即时结算。

2.可持续性

健全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成效明显。坚持保基本、惠民生、托底线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积极沟通协调民政、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有效衔接救助对象的各项保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各级医保部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切实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政策知晓率达到85%。

全县医疗救助资金当期收支差口较大、资金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尚未开展。

(一)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救助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助资金运行情况,积极推动医疗救助制度省级统筹,逐步消除地区间待遇差距,不断增强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拓宽筹资渠道,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引导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医疗救助基金,有效防止各类支出风险。

支出预算绩效报告【第二篇】

(一)项目实施部门为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20xx年6月1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邀请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为我县录制一期《乡村大舞台》,并拨付资金140万元用于节目录制有关工作,首期拨付100万元。

(二)《乡村大舞台》栏目是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打造的一台旨在宣传各地乡土文艺文化,为农民提供展示自我舞台的大型综艺节目。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央视导演组出行与落地接待、舞台搭建、演员外聘、海选、群众演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

项目由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经前往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深入对接,了解已播出节目反响情况,并经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和职能股室评估,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认为该项目可行。

(一)项目立项情况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xx年6月18日,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用于《乡村大舞台》节目录制。

(二)项目可行性

1.连城县是文化旅游大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美食文化、非遗文化等独具特色,通过录制《乡村大舞台》节目并在央视播出,有利于促进连城文化的.对外宣传,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提升连城在全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快连城旅游产业发展。

2.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实报实销。

(三)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参与节目演职人员共1000余人,举办海选活动3场次,搭建大型舞台1300平方米,编演节目11个,录制节目时长120分钟。

质量目标:按方案要求完成节目录制。

时效目标:按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录制,节目于8月24日、8月25日、8月31日、9月1日、10月3日共5次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

成本目标:编排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8万元元。搭建大型舞台,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万元。录制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万元。所有人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25万元。

经济效益目标:通过节目播出,提升连城知名度,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社会效益目标:通过节目录制,提升县内各文艺团体节目质量提升。

可持续影响目标:促进连城红色、客家、生态、美食、非遗等特色文化的对外宣传。

(四)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实施有力提升了连城文化的影响力、为促进连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连城旅游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支出预算绩效报告【第三篇】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国家、省、成都市相继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积极推进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制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预算委对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市政府积极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等方式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有效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时以绩效评价为抓手,将绩效管理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提升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一)制定和完善预算绩效相关管理制度

近年来,市政府的财政部门先后出台了《都江堰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都江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都江堰市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都江堰市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都江堰市市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建设,进一步规范了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增强了预算绩效理念。

(二)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市级各部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并将绩效目标作为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全面推进了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安排“编审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同步”。

(三)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考核

财政部门制定了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含绩效评价)目标考评实施细则,考评部门资金分配决策和项目管理情况,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市级部门目标考核挂钩。着力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

20xx年8月,市财政局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和分管绩效管理的部门领导200多人,举办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理论及实践”专题培训会。增强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要“讲绩效、重绩效、管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理念,强化部门的支出责任意识。

(一)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预算绩效评价采取部门自评和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的方式进行。今年,市财政局对20xx年的77个项目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万元(其中财政重点评价项目45个,涉及资金万元,单位重点评价项目32个,涉及资金万元);对4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对2个专项项目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对6个部门开展市级预算绩效运行重点监控管理的试点工作。

1、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的45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涵盖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农业、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评价项目预算资金1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11,万元、上级财政资金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万元,已使用资金11,万元,结余资金万元。从评价结果看,45个项目平均得分分,其中41个项目得分在90分以上,4个项目得分在90分以下。评分最高的是市检察院“智慧检察”建设及检察专网专项项目96分,评分最低的是市生态环境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分。总体来看,重点评价项目得分较上年有所提高,90分以上的比例比上年度提升了17%。

2、整体绩效评价单位4个,分别是市交通局,得分分;市土储中心,得分分;市水务局,得分分;市教育局,得分分。整体绩效评价的4个部门平均得分分,比上年度的平均分高3分。

3、财政政策绩效评价项目2个,分别是市民政局“幸福美丽新村农房改造”项目,得分为分;市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得分为分。

(二)绩效评价专题审计调查情况

20xx年4月,市审计局对20xx年度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调查了市新闻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管理局、市旅游局等10个一级预算单位。20xx年,市本级安排项目资金总额680,613万元,已实施了绩效评价的项目资金总额7,万元,其中:财政重点评价项目11个,涉及财政资金6,万元;指定部门评价项目7个,涉及财政资金1,万元。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个数616个,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个数575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558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占本级预算项目支出个数%。市级部门69个,已进行绩效评价的部门18个,绩效平均得分分。

根据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20xx年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以及对部分单位进行的走访调研,发现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淡薄

财政部门虽然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绩效监控、反馈应用等环节做了大量工作,但在预算管理上还一定程度存在“重安排、轻监督、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惯性思维,有些部门还没有树立绩效的理念,对绩效管理还不够重视,绩效管理意识淡薄,只关心项目资金是否安排到位,不关心资金使用效益问题,相关人员“消极”、“怕麻烦”等畏难情绪还存在,造成项目年初预算编制随意性大,实际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与预算相差甚远,甚至有个别单位决算数超年初预算数,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造成财政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

(二)预算的执行率还不高

部分预算单位对项目未认真评估,预算编制简单、笼统,不够细化,未确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没有对项目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进行细化量化,没有对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性进行分析,造成已纳入预算的项目未按计划实施,形成资金存量闲置,预算执行率低,导致有限的财政资源配置未达到预期效果。

(三)绩效评价再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预算绩效的评价主要以部门自评和第三方评价为主,审计部门开展评价的主要是本级财政和部分少量单位。由于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未必真实反映问题,第三方机构对财政政策或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理解认识不够,大多着重于财务指标评价,造成绩效评价的结果不完全客观真实。财政审计部门也没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单位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绩效结果进行监督核实,绩效评价再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

(四)预算绩效管理约束作用不强

绩效评价结果没能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约束力不强。尽管财政部门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但是在执行中由于次年的项目大多是新增项目,实际操作存在一些困难,使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效果不明显。

(一)明确责任,强化预算绩效意识

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的资金分配管理责任,预算部门的支出管理责任,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绩效,转变预算管理观念,强化绩效意识。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财政、审计和各部门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预算单位要按“谁申报、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要严格项目申报的审查,统筹考虑,科学安排,并加强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及时揭示财政、预算单位在绩效管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载体,以绩效评价为抓手,推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要科学论证、合理预测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并达到预期效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绩效目标审核力度,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对申请财政资金的项目支出设定可衡量、可比较、可评价的绩效目标,提升预算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刚性执行和绩效贯穿于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

(三)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强化结果运用

市政府的财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减少部门自评项目数量,指导第三方机构客观公正开展绩效评价,并有针对性地抽查绩效评价情况或开展再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定期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强化绩效目标考核,提升部门绩效责任的主体意识,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要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衔接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直接与后续项目和资金安排挂钩,与部门公用经费挂钩,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树立绩效评价结果权威性。

(四)落实监督问责,强化透明公开

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进一步扩大抽查面,监察部门要负责受理移交的预算绩效管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回馈检查处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市政府的财政部门每年要向市人大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同时要加大绩效管理向社会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和关注度。

支出预算绩效报告【第四篇】

(一)教育扶贫资金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度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收到教育扶贫资金,截止20xx年12月1日,财政共下拨208。57万教育扶贫资金,此笔预算数包括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已全部按时精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保障资金208。57万元。

开展范围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对象为全区幼儿园至中职生936名建档立卡学生;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通过我局自查及各镇村帮扶责任人上报是否有漏发情况等方式进行自评。

20xx年共计下拨教育扶贫资金208。57万元,已经使用208。57万元,发放率100%,资金支出进度100%。其中家庭贫困学生发放109。82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44。115万元及农村低保户子女发放54。64万元。

1。此笔预算中的`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建档立卡936人。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366人。使得农村低保辍学率为0%和受益409人,无结余资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有效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家庭小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上学资金负担相应减轻,受资助家庭满意度达100%。

公开

支出预算绩效报告【第五篇】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准备并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东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东医保20xx7号),该《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2.绩效指标标明确性。

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由医保部门牵头,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局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实施办法》制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

3.资金到位率。

实施年度内实际落实到位的城乡医疗救助补贴资金总额万元。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100%。

4.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

县级财政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测算的资金需求总量,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位的资金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已按规定时限拨付到城乡医疗救助专账的资金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一)项目管理

5.政策宣传。

开展了面上和点上的宣传工作,做到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医保经办规程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利用启动参保动员会、电视台采访受益对象、通报参保工作进度等方式开展了多形式、多平台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树立合理预期,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展氛围和良好发展氛围,以提高社会公众和贫困人员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做到“应救尽救”。

6.救助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等情况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救助对象符合程度为100%;申报材料符合程度100%;救助标准符合程度100%。

7.信息平台管理。

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比例高于上年度。

8.档案管理。

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档案;档案的建立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有关单位及时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9.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选择的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均是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100%实行了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二)财务管理

10.资金使用合规性。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以及需要事后救助的,救助款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资金使用中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11.监督检查有效性。

建立了基金使用内控制度,并开展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审计部门每年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12.目标任务完成率。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13.救助覆盖率。

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按规定将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截至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覆盖率为100%,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为29%,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为72%。

14.完成及时性。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15.社会效益。

通过随机抽查参加医保受益人群,参加医保后,个人或家庭得到了实惠;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明显缓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16.可持续影响。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经办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基本无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未出现过影响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17.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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