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要点【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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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第一篇】

第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20xx—20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出抽出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3)切实加强医用辐射机构和放射诊疗技术许可审查,重点开展对大型放射诊疗设施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治疗、介入诊疗技术及其防护措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4)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第三、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

1、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注重规范和严格行政许可,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的理念。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二为了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改善教学卫生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重点是: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面掌握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学校开水供应情况,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宣传健康知识的同时,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及个人卫生防暑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个人疾病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在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在开展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做到有问题不放过,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并做好现场检查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三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从学校实际出发,立足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培养,推动学生身体和心理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创出新业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上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好防传染病宣传及预防艾滋病教育。

4、重视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开展青春期卫生讲座,。

5、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

1、继续开展防近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随堂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一尺一寸一拳),不疲劳用眼,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2、提高眼保健操质量,保健教师要及时检查学生眼保健操情况,对穴位按压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保证每天两次眼保健操。

3、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消毒隔离工作。

4、做好计划免疫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学生计划免疫工作。

5、配合防疫站广泛开展对近视、沙眼、龋齿、肠道蠕虫、肠道传染病、贫血等疫病的防治,加强对残疾体弱学生的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积极开展对口腔卫生知识的宣传。

(四)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认真积累健康宣传资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准确的数据。

2、继续通过红领巾值岗对各班进行卫生评分,评流动红旗(一周一次),室外继续划分责任包干

区,定班定人负责,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四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xx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 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监督工作【第二篇】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加强思想教育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几年来,我们始终以增强全体干部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觉接受监督和开展互相监督的意识为目的,以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为重点,坚持把思想教育摆在首位,并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一条主线紧抓不放。通过开展多形式、多途径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一是把干部监督工作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县乡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或开展中心组学习,都要把干部监督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内容,事先征求全县各级组织的意见、建议。深刻揭摆、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委组织部、县纪委重点参加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60余次,针对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方面普遍存在的纪律松弛、懒于政事、出勤不出力、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主动介入,或以会代训,或提要求、打招呼,加强教育引导。**年7月,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县委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全体党员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安排,强宏观指导。在总结以往学习贯彻《暂行条例》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改进方法,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注重质量效果。举办《条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6场(次),参与人数3200多人,教育覆盖面达到85%以上。二是寓思想教育于活动之中,增强教育效果。不失时机地把思想教育贯穿于“三讲”、“学教”、警示教育以及干部思想作风整顿等活动的全过程。掀起了学习郑培民、郭秀明等优秀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的高潮,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胡长青案件电教专题片。教育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抓了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关工作学习生活等各项制度,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树组工干部形象”学习教育活动。狠抓了组工干部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以《、邓小平、论干部监督》一书为基本教材,学习了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掌握思想武器、理论武装,为开展有效监督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干部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

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二是突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主要抓住这两个方面,重点抓、抓重点。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干部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

1、健全和落实了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把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工作机制。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党政主要领导对干部监督工作非常重视。能经常过问、认真听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监督过程中出现的新的矛盾和问题。县上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靠实了责任,落实了各项责任措施。形成了以组织、纪检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办事。制定了**县贯彻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暂行办法》、市委《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办法。落实了“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任用、谁负责”的干部推荐、考察、任用责任制以及任前公示、试用期、离任审计、组织与执法执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选拔任用干部失察失误追究制等八项监督制度。公开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2000年以来,经过民主推荐的程序呈报、补充后备干部292名。对486名考察对象全部进行了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对254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占提拔任用干部总数的102%。对198名干部实行了一年试用期。正式任用197名。召开组织和执法执纪部门联席会议8次。查处监督举报信件3件。

三、创新方法,拓宽渠道,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效果

我们在抓好重点工作任务和关键措施落实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的组织工作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形成了以组织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抓干部监督的整体合力。纪委、统战、老干、妇联等部门与组织部积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查制度;推行了提任干部任前集体谈话制度;印发了《致**县领导干部妻子的一封信》;开展了**县领导干部妻子话廉政等活动;聘请了干部监督员。共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和党外干部座谈会4次,广泛征求全县方方面面对干部监督工作《山草香·》的意见、建议。拓宽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渠道,增强了监督工作的活力和效果。

四、问题及建议

监督工作【第三篇】

第二条 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在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巡查整改监督工作实行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问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

第四条 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发现和了解新的问题线索;

(三)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五条 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采取回访监督和日常监督两种方式。

回访监督由巡察组负责。按照“谁巡察、谁回访”的要求,相关巡察组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

日常监督由巡察办负责。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后,巡察办负责对巡察整改情况,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遗留问题、未办结的巡察移交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监督。

第六条 巡查整改监督采取的方式方法

(一)电话催办、函询;

(二)召开会议;

(三)个别谈话、约谈;

(四)调阅复制相关资料;

(五)问卷调查、民主测评;

(六)实地调研、暗访;

(七)接受职工群众举报;

(八)经领导小组同意的其他方式方法。

第七条 巡查整改监督的基本程序

(一)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巡察办对巡察组报送备案的巡查整改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问题和移交事项进行梳理分类、登记编号,建立日常监督台账。

(二)立项报批。根据日常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方式、步骤和要求等,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监督了解情况。按照“一般事项催报监督、重要事项专项监督、重大事项联合监督”的要求,对一般性监督事项,可通过电话催办、发函催办等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期如实上报办理情况和结果;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问题事项,可以采取专项监督的方式进行;对一些涉及公司全局性、系统性的复杂事项,巡察办可以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

(四)对账销号。对督办事项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动态,根据整改进度,认真对账销号。

(五)报告监督结果。监督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写出监督报告,全面准确及时地将监督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六)反馈监督意见。根据监督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对监督建议提出的要求进行跟踪监督,直至事项办结。

第八条 做好巡查整改监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次巡查整改监督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巡查整改监督情况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交公司党委办公室存档。

监督工作要点范文【第四篇】

今年县质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一)突出一个主题:大力推进质量兴县。

(二)确保两大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

(三)实施三大工程:标准化工程、计量工程、名牌产品工程。

(四)推进四项建设:加强大质量建设、技术机构建设、行风作风建设、班子和队伍建设。

为更好地使质监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今年全县质监工作要继续按照“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四个深入,四个进一步”。

一、深入抓质量,进一步夯实发展至上的质量基础

1、推进质量兴县工作。继续深入宣贯《质量发展纲要》,制定贯彻落实《2014年质量兴县工作要点》和《县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努力构建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政府完善质量奖励与考核机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力争开展县县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继续加大名牌培育创建力度,组织引导企业参与名牌价值评价和争创名牌产品。健全分类监管制度,扩大质量分类监管实施范围,依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企业诚信度,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差别化监管。抓好行业质量振兴和“质量兴县”、“质量兴园”、“质量兴企”、“质量月”、“3·15质量咨询”等活动,推动全县质量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2、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以监督抽查为主,日常巡查、整改复查、专项检查相互衔接的监督检查体系。集中监管资源和力量,加强对关系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儿童用品、纺织服装、电子电器以及电子商务产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加快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点产品目录,加大涉及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重要生产资料、重要消费品以及反复出现问题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定期产品质量抽查报告和后处理结果,建立并落实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约谈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3、推进认证认可和生产许可证监管。帮助全县申领证的企业完善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配合做好现场审查工作。指导企业实施认证认可工作,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保护生命、健康、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证产品、有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乱纪法行为。

二、深入保安全,进一步发挥在服务民生上的质量作用

2、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对监督检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依法责令企业整改、问题严重的停产整顿。继续落实食品企业巡查、回访、年审、定期检验、监督抽查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留监管空当。积极应对食品监管职能调整,确保职能调整过渡期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

3、强化执法打假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民生、问题突出的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继续开展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黑心企业和黑窝点。注重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组织开展“双打”、“质监利剑”行动和汽车产品打假治劣行动,对农资、建材、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会、企业协作联动,积极挖掘案源,形成打假合力。

三、深入促发展,进一步提升质监技术的支撑能力

1、加强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做大做强我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活动。加快我县主导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和帮助重点骨干企业参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加大标准化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规范产品标准备案、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条代码工作,完善标准化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加强与工商、地税、银行等部门的横向联系与支持,努力提高代码的覆盖面和验证率以及数据质量合格率。依托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严格执行《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范代码工作。

2、加强计量工作。贯彻实施《计量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计量传溯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加快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计量测试服务能力。继续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继续争取把医疗器具和集贸市场衡器强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加油机、汽车衡、电子秤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机动车测速仪、医用计量器具、民用三表的强制检定工作。加大节能减排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加强能效标识监管,进一步推进能源计量,对全县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监察,提升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能力,促进节能减排。积极培育计量市场,为企业计量检定、校准提供优质服务。

3、加强技术机构建设。继续加大对检测所投入,促使其检测项目、技术装备、检测水平、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把拓展检验检定项目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充分发挥现有人员和设备的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空间。在完成法定检验任务的同时,积极面向市场,开展非强检计量器具的调试、校准、修理业务。利用技术优势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协作、配合的质量和水平。继续深化技术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将收入分配向优秀人才和业绩突出的岗位倾斜,细化成本核算,实行收入分配与成本核算挂钩。

四、深入强质监,进一步塑造质监系统的良好形象

1、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规定,规范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行政风险,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好宣传、综治、计生、新农村建设帮扶和妇女小组、关工委等各项工作,力争年终考核考评达标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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