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大全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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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第一篇】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的“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小说中讲了叔叔于勒的故事,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彻底改变了菲利浦一家对于勒的看法。当他挥霍掉自己甚至大部分菲利浦的财产时,他是“败家子”、“无赖”、“混帐东西”,是“毫无用处的废物”。而当于勒在信中说自己赚了钱希望日后弥补菲利浦的损失后,近摇身一变成了他们口中的“正派的人”、“有良心,诚实可信的人”。“等我们的好于勒回来,家里情况就会大大改观。这一家子,总算出息了一个人!”母亲这样讲。父亲看到从远处归来的轮船时,总是满怀希望地说:“嘿!如果于勒在船上,那多叫人惊喜啊!但是后来他们在轮船上发现,衣衫褴褛、又老又脏的老水手是于勒,翘首盼他归来的心情一扫而空,骂他是“骗子”、“无赖”。连“我”因为他是亲叔叔的亲戚关系给他十苏小费也受到责骂。最后,他们因为怕受到连累而匆匆离去。

读完全文,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截然不同的态度。导致态度变化如此之大的“神奇”的东西是什么呢?金钱!他们用金钱和利益权衡了于勒和他们之间的亲情和他的品质。“祸星”“骗子”到“正直的人”“诚实的人”和后来又改为“无赖”的称呼的巨大落差,能看出他们的肤浅和庸俗,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态度随着于勒的财富而不断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文中还说“那个年轻人最终决定向二姐求婚,也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那封信。”这也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势力统治下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虚伪,用金钱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风气。

文中的“我”给了穷老头一百苏银币和给于勒叔叔十苏小费,说明“我”是很有同情心的,这也是在菲利普一家中唯一的一个正面人物。人间有很多东西都是金钱无法取代的:友情、亲情、爱情、快乐……我们应该像文中的主人公“我”一样拥有同情心和爱心,并且淡化金钱,不要被金钱所迷惑,用真诚的心感受人间美好的情感。

我不禁再次翻开书,翻到写着“我的叔叔于勒”的标题那一页。这篇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良风气和对小人物的无奈、同情的短篇小说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该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拥有同情心,不被金钱和权利迷惑,脚踏实地地努力!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第二篇】

莫泊桑为何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因为他仔细观察每个人的特点,在细致入微的地方入手。而《我的叔叔于勒》则生动地、写实般地展现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现实与童话的鲜明对比。

《我的叔叔于勒》这个短篇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约瑟夫的人,家庭并不富裕,而他们全家的希望,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这个伟大的叔叔是如何的富有,他的生意是如何的兴隆……这些都是约瑟夫父母亲反复强调的。他们希望那个于勒叔叔快点回来,因为家里人都认为他有钱,而这些钱财中的一星半点都能让他们家里的生活美好起来。当然,这一切只是想象而已。一次游玩中,船上一个卖牡蛎的可怜老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因为,他是如此像那个富有的于勒叔叔。他们询问了船长,打探出那就是那个于勒叔叔。他们躲避着他,生怕这个穷鬼会缠上他们,生怕让那因富有的于勒叔叔而娶了他们女儿的女婿走掉,好像他是一尊瘟神一样。

这是怎样冷血、怎样市侩的一家人。在叔叔家底殷实的时候,说尽奉承话,希望可以得到施舍。而在叔叔开始潦倒、开始穷困,不像以前那样富足的时候,又躲得远远的,害怕那穷困可怜的人缠上自己。

可怜如我们。

有时,我们会亲眼看见,昨天还在鄙视流俗,贬低这种事的人,今天就对送礼的某某亲戚笑成一朵名为“奉承”的花;我们会真实听见,某人处心积虑地奉承一位金主,却在金主变穷时,远远地,远远地躲着,独自玩着人间蒸发,直至没有风声,一切烟飞云散时才又露面。

你可以接受赞美,同时也会深陷泥潭。你不奋力往上攀爬,就会有人踩着你的头顶登天,而望着之前对你谄媚不已的人转头向其大献殷勤。

但最后经常接济的举动让我们也感受到了血浓于水的道理,这是寒冷冬天的一缕阳光,照耀了冷漠家庭的屋顶。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第三篇】

上初中时,读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感受并不太深,只记得老师讲这篇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菲利浦夫妇是自私贪婪、冷酷无情的小市民的典型代表。现在作为一名教师,年过不惑,重教这篇经典课文,感觉完全不一样了,觉得这篇作品简直是反映穷人辛酸生活的杰作。课文中字里行间都能体现出穷人生活的艰辛苦涩,读后不由人不为菲利浦夫妇掬一把同情之泪,深感莫泊桑是当之无愧的短篇小说巨匠。

文章一开头就写出了这个家庭的窘况:“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小说里提到菲利浦一家之所以去哲尔赛岛旅行,是这么说的:“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这个小岛是属英国管的。路并不远,乘小轮船渡过海,便到了。因此,一个法国人只要航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一个邻国,看看这个国家的民族,并且研究一下这个不列颠国旗覆盖着的岛上的风俗习惯。”

小说中还有一段文字描写旅行中若瑟夫的父亲菲利浦看见有身份的人吃牡蛎,他被那种高贵的吃法所打动也决定请家人吃牡蛎。菲利浦的妻子也就是若瑟夫母亲对此的反应是这样的:“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这样看来,正因为菲利浦夫妇经济是那样的拮据,家境是那样的窘迫,而又无力改变自己可悲的命运,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发了财的于勒,可以说于勒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而一旦发现于勒原来成了穷光蛋,他们的希望彻底化为泡影,十几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们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们对穷光蛋弟弟于勒那样强烈的反应也就可以理解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们是穷人!莫泊桑简直把社会上穷人这个占有相当大比例的阶层的辛酸痛苦写尽了!

有句话说,“小说除了人名,什么都是真的”,的确如此!《我的叔叔于勒》真算得上是1篇法国版的《穷人列传》,莫泊桑像法国的太史公!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第四篇】

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文中作为菲利普亲弟弟的于勒当初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人。这在穷人家里就是不得了的事情。于勒成为菲利普一家人的恐惧,菲利普的夫人克拉丽丝,也就是于勒的嫂子更是视他为瘟神,说他是个流氓、坏蛋,甚至不顾亲情把于勒打发到美洲,任其流浪,任其辛苦。然而,于勒到了美洲之后,不久就写信回来告诉菲利普夫妇,说他赚了点钱并希望偿还他们的钱时,菲利普夫妇喜出望外,滔滔不绝地夸赞于勒,说于勒是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

两年后,当于勒第二封信到来时,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这封信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人看,更加欣喜若狂。甚至就连菲利普嫁不出去的女儿也因此而“名花有主”,因为有一天晚上菲利普一家给那个青年看了于勒的信。

而当菲利普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时却偶遇落魄的于勒,一个又老又脏卖着牡蛎的老水手,满脸愁容,狼狈不堪。菲利普夫妇失去了之前的“热情”,转瞬间变得更加冷酷,更加无情,“逃之夭夭”,骨肉亲情自此再不相认。恰似一幅对联所述:“昨日盼之今朝咒之心里岂念骨肉;富贵趋之贫贱避之目中惟有金钱。”该小说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酷,人们精神的堕落。小说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第五篇】

《我的叔叔于勒》是世界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名篇。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于勒·达勿朗诗因为用完了自己所得的遗产,并且损害了哥哥的利益,逃到了美洲打拼。不久,传回消息,说他工作很好,希望不久后能发财回家,与哥哥家一起过日子。这个消息使生活并不宽裕的哥哥一家大受鼓舞。他们计划着于勒回来后的生活,甚至打算买一幢小别墅,家中待嫁的二女儿也因此确定了婚事。谁知在办喜事的那天,他们在船上见到了于勒,一个兜售牡蛎的小贩。随后,哥哥一家急忙避开,生怕自己被于勒认出。

这篇小说的主题在文中没有出现,(读书笔记)但读完全文后略加思索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小资产者大都十分爱慕虚荣,追逐名利。整篇小说几乎都在为此主题服务:达勿朗诗一家明明不是很宽裕,一家人走路去码头准备坐船旅游时,却都“挺直了脊梁,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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