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方案实用【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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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一篇】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灾后农村基础设施和住房重建的重要途径,是省委、省政府“八大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村社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省建设厅将我县柳树镇竹林村、金华镇上方村、瞿河乡金龟寺村、明星镇五通桥村、金鹤乡才子村列入省级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切实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3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成立射洪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李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4月25日至**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5月26日至**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村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旅游局负责试点村内乡村旅游、农家休闲开发规划指导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运用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把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目的、意义进行充分的宣传,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宣传,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按照治理的不同阶段确定年度考核目标和内容,实行目标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奖励和补助资金挂钩制度,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治理工作持久深入开展,全面完成治理工作目标任务。
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二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相匹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四)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厕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
(五)切实提高改厕质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快研发干旱和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
(六)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七)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优先治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八)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国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九)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十一)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十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十四)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十六)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七)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十八)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十九)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二十)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二十一)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抓紧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适时开展抽检,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二十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研究创新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重点任务。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举办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护技术产品展览展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市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将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十四)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二十五)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
(二十六)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持续实施督查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25年年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二十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根据《xxxxx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八部门印发》(x农函〔20xx〕xx号)和《xx县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x农办发〔20xx〕51号)要求,结合我乡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为民情怀,强化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对我乡全域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村庄清洁行动等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拓展,重点围绕“整治农户庭院、改善个人卫生”开展。
(一)整治农户庭院,实现“四净两规范”。重点围绕“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物资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开展排查,引导农户自行维护好家庭和院落环境卫生。
(二)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重点围绕“勤洗澡、勤换衣、勤打扫、勤收拾,积极参与村民自治、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开展宣传引导,逐步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三)进一步提升自然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实现“六无三有”。重点围绕自然村庄是否“村容村貌美、公共区域是否整洁”开展环境提升,做到自然村庄“六无三有”,即“无乱堆乱放、无乱涂乱画、无乱排乱扔”,“有微景观、有美丽庭院、有文明示范户”。
专项行动从20xx年xx月开始,到20xx年xx月底前基本完成。少数突出问题,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一)全面排查阶段(到20xx年xx月底)。按照“乡干包村、村干包组、党员组长包户”三级包保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形成排查问题清单,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到20xx年xx月xx日)。根据排查的问题,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整治帮扶对象,防止优亲厚友。分户制定“问题、目标、责任、时间”整改清单,做到“一户一方案”,立行立改,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xx月xx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帮扶措施。
(三)验收销号阶段(到20xx年xx月底)。各村社区、各驻村工作队对照“一户一方案”,于8月底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自验,并将验收结果报乡振兴办,乡级将组织逐户验收销号,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负责”。各村社区、各驻村工作队坚持完成一户、验收一户,及时销号。
(四)巩固提高阶段(到20xx年xx月底)。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在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成立由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辖督查工作专班,由乡乡村振兴办牵头,文明办、民政办、环保站、农经站、卫健办等部门参与。
(二)强化责任分工。专项行动在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排查组织、整改落实、资金保障、抽查复核、验收销号等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农户,建立“乡、村、帮扶干部”包保服务机制。
(三)强化工作宣传。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开展“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六无三有”活动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发挥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作用,引导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的热情。
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四篇】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他们的环保意识。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落实目标责任。
环保部门应不断深入农村,检查督促环保法规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监测、监察情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建立环境报告制度,促进有关部门真正把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在乡、村、组三级建立乡(镇)长、村主任、组长负责的农村环保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加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促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环境整治。
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率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清理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治理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
四是设立环治基金,建立环保长效机制。
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并建议设立专项基金,重点解决所辖地区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条件的乡镇应该征收垃圾处理费,设专(兼)职乡村环卫人员,担负一定范围的保洁和环境卫生监督职责。同时,成立专门的农村基层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保护饮用水水源。
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把中央、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打造“洁净、整齐、绿色、秀美、和谐”的美丽宜居村庄,根据《青岛市即墨区20xx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清理村庄生活垃圾、“六大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按照“政府主导、社区负责、村庄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彻底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对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四五乡村行动计划”,以防疫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重视程度和宣传发动不够,垃圾清理不及时,改厕不规范、存在卫生死角、“六大堆”和黑臭水体等为重点,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短板,集中整治,大力推进“治脏治乱治污水、拆旧拆破拆违建、改水改厕改习惯”,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主次道路沿线和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着力引导群众转变不良生活习惯,不断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美化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促进人居环境不断改善,让广大居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以农村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攻坚、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改厕提升、主要道路综合整治等为重点,全力推进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清理村庄垃圾。彻底清除村内及村周边30米范围内的垃圾堆、柴草堆、沙堆、石堆、土堆、粪堆等“六大堆”,保证村庄主街道、胡同、房前屋后不出现六大堆(蓝鳌路沿线的村庄刁家烟霞村、西程村、东程村、大留村、大村、石龙庄村、窝洛子村可视范围内平房顶不能出现杂物,其余村庄的平房顶存放柴草须保证整齐),清除塑料袋、地膜、残破条幅等“树挂”,清除房前屋后的杂草、枯枝烂叶、清除纸屑、塑料袋、漂浮物等垃圾及纸盒、酒瓶等杂物,清除村内暴露垃圾,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村庄内无“六大堆”、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村庄)。
(二)彻底清除村周边30米范围外的“六大堆”以及塑料袋、残破条幅等“树挂”、清除纸屑、塑料袋、漂浮物等垃圾及纸盒、酒瓶等杂物,清除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实现村庄外无“六大堆”、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
(责任单位:环卫办、各环卫公司)。
(三)清理沟渠河塘。开展沟渠大清理行动,清理疏通村内及村周边30米范围内明沟暗渠,做到排水沟渠通畅,无垃圾、无淤泥、无黑臭水体、无异味。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村庄)。
(四)整治龙山区域内主要河道、湾塘、水库及沿岸环境,清除水域垃圾漂浮物、沿岸积存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实现水体清洁、水面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
(责任单位:环卫办、各环卫公司)。
(五)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村内、村旁、沟边的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病死畜禽、废旧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杜绝露天焚烧秸杆现象。规范田园农业设施建设,全面清理破旧棚屋、废旧设备,田间杂物等,解决田间地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整治田间道路,做到路面平整、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社区、各村庄、综合执法中心)。
(六)整治街道驻地。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集贸市场秩序,规整架空线缆、整治广告牌匾及停车秩序,打造整洁、有序的龙山街道驻地新环境。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
(七)整治道路沿线。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在主要道路(鹤山路、蓝鳌路、龙山路)交通干线周边可视范围内,开展净化、绿化、美化行动,清除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开展植树增绿,提高绿化标准,对蓝鳌路两侧进行建筑墙面粉刷,蓝鳌路两侧庭院美化,使交通干线沿线成为展示街道形象的景观大道和生态走廊。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环卫办、道路沿路社区、村庄、环卫公司)。
(八)整治居民小区环境。开展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拆除私搭乱建,清理非法小菜园,整治乱贴小广告,清除小区内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清除乱堆乱放,保证小区道路、绿化带、楼道等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齐。对居民小区停车管理进行规范,清理僵尸车,清除私设地桩地锁停车、侵占消防通道停车等行为。
(责任单位:居委会、综合执法中心、环卫办、物业公司)。
(九)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渠等为重点,全面清理农村生活污水直排乱放问题。引导农户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因地制宜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有条件村庄要开展洗衣房、餐房、厕所(淋浴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尽可能做到雨污分流。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河长制、湾长制管理,以村庄内外沟渠塘坝为重点,清理水体漂浮物、岸坡垃圾和乱堆放等。及时清理村庄内排水沟杂物,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将有条件的城镇周边村庄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已建设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健全完善运行维护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正常运行,提高治污效能。
(责任单位:园林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各社区、各村庄)。
(十)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充分认识在农村普及卫生厕所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持续改善农民群众的如厕环境。切实加强农村厕所粪污的处理管控,不随意排放等现象,减少疾病传播隐患。对各村庄农村改厕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重点解决无厕屋、无排气管、盖板损坏、化粪池隔板破损、底部不防渗等改厕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将厕所清扫消毒纳入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内容,加强厕污处理和利用,缩短粪污转运距离,减少对周边环境二次污染。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不断提升改厕质量,加快构建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五有”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园林服务中心、各社区、各村庄)。
(十一)清理村庄乱搭乱建。清理村庄各类私搭乱建,清理村庄内外及道路沿线的废旧广告牌和各种乱拉乱挂,清理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各类(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各社区、各村庄)。
(十二)整治石料厂、沙场。重点对石料厂、沙场进行规范整治,尤其是对已经关停取缔的石料厂、沙场进行全面复查,加大巡查力度,每天3次汇报巡查情况,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材料的标准,确保关停,坚决防止反弹。针对料场暴露问题对料堆实施覆盖,对场内道路进行打扫并洒水降尘。联管联防加大巡查深度和广度,确保无新生石子加厂和洗沙场产生,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派出所、交警部门下半夜进行暗访。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各社区、各村庄、派出所、交警)。
(十三)加大“美丽庭院”创建力度,实施“半小时工程”,发动广大家庭每天抽出半小时打扫庭院内外卫生、搞好家庭净化美化,实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杂物堆放整齐,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妇联、各社区、各村庄、环卫办)。
(一)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在村内主街、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和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适宜的地方植树,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见缝插绿,清除枯枝败叶、荒草死株。加强村庄古树名木保护。突出抓好村内废弃宅基地、清理“四大堆”的空地绿化,粉刷美化墙体,规范宣传栏(墙)。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村庄)。
提升长效管护水平。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落实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保洁队伍,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机制,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常抓不懈、群众满意。
(责任单位:各村庄、环卫办、各环卫公司)。
(三)提升村民自觉意识。强化宣传教育,将“门前三包”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激励引导村民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村庄)。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月底)。
以村庄为实施主体,摸清工作实底,根据本方案,结合防疫工作和本街道实际情况,成立排查小组,社区交叉排查对辖区所有村庄存在问题如乱堆乱放、生活垃圾、污水乱排、农村改厕等进行全面摸排,逐村逐项查找问题,建立全面的问题清单工作台账,确保“一村一清单、一路一清单”,明确位置、内容和完成时限,研究措施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前)。
召开街道党政班子、村庄支部书记、主任、社区、相关单位部门和各环卫公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行动部署会议,明确此次行动的行动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等。
村庄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动员会、宣传广播、社区和村庄微信群、干部包村包户等形式,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卫生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村群众清洁卫生意识,从源头减少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不断引导农村群众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号召辖区广大农村群众树立“龙山是我家,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以实际行动共创生态宜居家园,迅速拉开整治行动序幕。
各社区、各村庄和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前期摸排的问题清单,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一个村一个村的地毯式推进整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销号,一个村一个村组织验收,确保全面整改到位、整改彻底。各相关科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强业务指导,优化整治措施,提升整治效果。
建立督查检查考评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整治效果和清单台账销号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同时,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庄清理工作经费、绩效考核挂钩,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实行一周一调度,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观摩会等形式督导行动开展,进一步强化长期管护和整改效果巩固,实现整到位、管到位、有效防止杜绝反弹。
(四)履职监督考核(3月1日至12月20日)。
街道纪工委牵头,成立督查室、环卫办和园林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的执纪监督考核小组,采取明查、暗访、公众号曝光等形式对清洁村庄行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每周一次明查、每周一次暗访,督查情况在全街道进行通报。同时,对督查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弄虚作假,未纳入清单台账的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被上级暗访通报的,加倍扣分。
执纪监督考核小组采取“对清单、查现场”的方式对党委决策部署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一是看每个村庄是否重视,是否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和定期调度;二是看“一村一清单、一路一清单”清单台账建立情况,清单台账排查的问题是否全面和对照清单查现场,整改完成情况。三是看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情况。
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实施追责严肃党纪政纪处理。
(五)总结提升阶段(5月31日前,12月31日前)。
根据执纪监督考核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易反弹问题的根源,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强化习惯养成,巩固整治成果,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村庄环境集中整治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环卫公司管理。各环卫公司要对村庄“六大堆”集中清理成果长效保持,不得出现反弹现象,村庄要积极予以配合,对于保持成果较好的村庄,年底根据日常考核综合得分成绩排名,给予适当的奖励。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村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履职尽责。成立街道工作专班(附件1),抓调度、抓督导、抓考核。各部门、社区、各村庄、各环卫公司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制度支撑。推进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班子成员包联村庄抓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每个村由1名街道干部包抓,每个街巷由1名村干部包片,党员和农户积极分子明确网格管理责任区(各个村庄根据本村实际制定街巷网格责任表,管区统一汇总上报街道环卫办,环卫办根据上报网格责任表制作街道人居环境整治总网格表),实行网格化巡查,常态化摸排整改,做到不漏村、村不漏街、巷不漏户。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工作到一线,监管到路段,人人有担子,个个有任务。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由户自已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
(三)加大资金保障。为保障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办事处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的资金投入,拟定给予村庄每人30元的整治费用补助。
(四)强化监督考核。街道纪工委牵头,成立督查室、环卫办和园林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的执纪监督考核小组,强化调度考核,确保整治效果。执纪监督考核小组对村庄进行全面考核督查,将本次环境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村庄年度考核。整治结束后对各村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考核评分95分及以上)全额拨付整治费用,验收不合格的给予村庄一次整改机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验收合格的给予拨款,验收仍不合格的,不再拨付整治费用,并在年底村庄环境卫生考核中扣20分。
(五)营造良好氖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环境、支持农村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良好舆论氛围。
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六篇】
为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农民安居乐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根据中、省、市、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子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子政办发〔20xx〕71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开展好全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5省道、农贸市场、保障房新区、镇区、所有村庄、镇属机关单位、河道沿线。
(一)镇区市容市貌整治。
一是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规定,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全面整治,依法取缔各类流动推点,引摊入市,严格控制出店经营;全面更换破损门店牌匾,检修镇区路灯,清理城市“牛皮癣”,确保市容美观。主镇区内推行“以克论净、深度清洁、以分计时、快速保洁”精细化管理模式,全面清理各类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加大临时售煤点、洗车店、修理厂、废品收购点监管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时整改,临时售煤点全部迁出镇区。加大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力度,定期对河道水面及两岸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确保河道整洁、环境优美。
二是开展镇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按照“疏堵结合、疏导为主、严格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对学校、市场等重要路段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治理。依法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随意调头、逆向行驶、恶意鸣笛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车容车貌不整、随意变更车道、车窗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处罚;对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城区交通畅通有序。
三是集中开展集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按照“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的原则,重点对农贸市场进行统-规划,实行分区分类超市化经营模式,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同时,集中力量对各镇现有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开展全面整治,规范商品分类摆放,健全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引导周边车辆有序停放,保障市场干净整洁、管理规范。
1、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村容村貌整治为突破口,大力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农村“厕所革命”,全力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生态质量,从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开展镇容村貌专项治理。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第一主体责任,积极发动和组织所辖各村委、社区,对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重要地段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公共厕所、“三堆六乱”进行全面清理。对镇村公路沿线及河道沟渠垃圾抛撒物开展拉网式收集清除,并指派农村保洁员定时定点清扫保洁。全面规范镇区门市广告牌匾,确保镇容美观、整齐划一。对有条件的镇和村,要优先安排沿街巷道的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工程。
3、开展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治理。以205省道沿线为重点,突出整治建筑乱、广告乱、堆放乱、形象差的“三乱一差”。对公路沿线废弃大棚进行集中拆除,全面清理土地内塑料覆膜、金属构架等废弃物,确保田园平整整洁、无白色垃圾。重点对火车站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4、开展河道卫生专项治理。按照“河长制”划分原则,对河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治理,清理河道漂浮物和两岸暴露垃圾,清除村庄硷畔、坡洼长期积存垃圾,统一运送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做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整治行动从20xx年7月10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各行政村及镇属机关单位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至11月15日)。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组织人力、物力开展集中整治。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整治办公室对各村级相关单位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排名通报。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村和镇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具体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进村入户、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率,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综合整治办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快、效果明显的村和单位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七篇】
根据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阿地党办发〔2022〕25号)要求,2023年,地区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以地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为目标,通过持续抓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及农民文明行为习惯养成“五个提升”,健全完善一套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好组织、投入、考核、宣传四项保障措施(即“1514”:一个目标、五个提升、一套机制、四项保障)。实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村容村貌整体质量均明显提升,农民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显著增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鼓励引导农民积极改善居住条件,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围绕实现每一户一个卫生厕所的目标,按照分类整改、有序推进、先易后难、农民满意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和问题户厕整改,深入推进农村公共厕所改造建设和旅游厕所提档升级。2023年,新建农村卫生户厕2487座、整改问题户厕51302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21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44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问题户厕要逐步逐项开展整改销号,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验收一座,确保真改实改、整改质量过关。新建户厕要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行地区确定的“2+n”农村户厕模式,达到“两有两化四防”标准。充分整合各类项目资源,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实现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抓好农村粪污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对处理后的无害化粪液就近就地堆肥还田、加工有机肥料、生态化处理等资源化利用,实现厕所粪污与生态循环农业有机衔接。
分类有序推进污水治理,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区域,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就近纳入城镇管网、集中或分散处理模式,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推广符合农村实际、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6%,自治区下达的4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21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继续做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和黑臭水体排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排查,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严厉打击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违规问题。
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以及农村垃圾随意堆放、随意倾倒现象”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农村垃圾全部规范化堆放。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等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合理建设或配置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补齐短板弱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5%,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理工作,将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纳入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转运和集中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
持续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重点抓好自治区确定的206个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科学实施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绿化,有效提升村委会、学校、小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绿化水平,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实现村庄绿化覆盖率22%。加强乡村林木资源的灌溉和抚育管护,做好古树古木保护管理。持续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和修复。
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完善路产路权保护机制。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实施一批乡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全面提高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道路硬化率,重点示范村到村到组道路硬化率达到100%,逐步解决村内巷道至农户家门“最后一米”的问题。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行动,营造和美乡村交通出行环境。
全面清理残垣断壁,拆除私搭乱建,清理废弃破旧的附属设施,治理乱堆乱放,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行为。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改造迁移影响道路通行和人员出行的电杆,排除安全隐患。完善村庄应急、防汛、消防救援、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畅通安全通道。关注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村庄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
结合已有农房质量安全改造推进农房风貌提升。严格执行自治区村容村貌整治技术导则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导则,在县域范围内开展全国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建设现代宜居示范农房,鼓励提倡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户示范建设二层及以上的农房,有效提高房屋空间利用率,进一步优化房屋功能区,逐步改善现行的住房模式,提升农户居住条件,引导农户养成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和习惯,具备条件的村可选取1-2户先行先试、示范引领。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应用,引导农民自建住宅由传统结构形式向装配式形式转变。加强住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实现农村住房管理“一户一档”目标。明确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不断健全畜禽粪污、秸秆资源化利用制度,加强畜禽粪污、秸秆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畜禽粪污、秸秆收贮、运输、处理、利用激励机制,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建立畜禽粪污、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实现地区备案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5%。
重点清理村庄内外、道路两旁、水沟水渠、田间地头、林带等地的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通过集中销毁、集中回收、减量化处理等方式统一处理,减少农村白色污染对村庄环境的影响。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对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以“三清三改两提升”为重点,将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村庄清洁行动春季、夏季、秋冬季战役系列活动,建立督促激励机制,全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群众路线,创新宣传方式,发动农民参与,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把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移风易俗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抓好优秀村规民约推广,让村规民约内容深入人心,成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重要手段。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注重农牧民群众心理健康,引导农牧民群众摒弃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将文明健康绿色生活理念纳入农民群众教育培训中,文明健康理念普及率达到98%。
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以“四好”(思想好、家风好、学习好、团结好)、“三美”(人美、屋美、院美)、“一卫生”(厕所卫生)和“八个一”活动(每天刷一次牙、洗一次脸、洗一次脚、打扫一次卫生、看一次新闻、看一次书、做一次好事、孝敬一次老人)为评选标准,在农村家庭中积极开展“美丽庭院”户、“美丽庭院”示范户和“美丽庭院”示范标兵户评选活动,引导群众转变生活观念,逐步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在改陋习、树新风中培育好家风涵养社会好风尚。
村庄公共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管护队伍全部建立,合理利用公益性岗位,优先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低收入人群中聘请管护员。鼓励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联户清洁员,制定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操作规程,推动村庄清洁行动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要坚持为农民而建,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理念,按照“政府补助、用户付费、市场化管理”的要求,探索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建立健全“县有管护中心、乡镇有管护站、村有管护队”的三级运维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持续实行环境卫生村民评议和“文明户”“美丽庭院”“环境卫生红黑榜”“五好”家庭、积分兑换等评比活动,培育典型,让农户看有样板、学有榜样、创有目标。探索建立红榜农户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利用集体收益向红榜农户进行奖励。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治理有机结合,健全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群众商议、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接受解决群众咨询、举报的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逐一销号。严厉查处侵占、损坏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行为。
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的要求,把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自治区、地区工作部署,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本县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促指导工作,有序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各部门(单位)积极与自治区相关厅局衔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统筹整合行业部门资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专项补助资金等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地区将县(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及考核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划分各部门(单位)责任。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地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采取调研指导、交叉检查、抽查核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县(市)重点任务落实、项目执行、问题整改、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年终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督办机制,可采取媒体暗访、群众监督、行业部门检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函督办,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工作力度,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常态化。地区对工作进度快、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在安排支持项目时给予适当倾斜。对工作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县(市)进行通报,结果报地委、行署。
广泛宣传发动群众,通过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下沉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对居民身体健康的影响,提高农村居民对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性的认知水平。坚持把培养良好生活习惯作为突出重点来抓,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群、短视频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小区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第八篇】
6月1日至6月15日,为期半个月,时间服从任务。
1、开展全域卫生盲点的整治。重点清理群众房前屋后垃圾、乱堆乱放和松树疫木疫柴及公路沿线疫木疫柴尤其是村部周边、中心村庄和自然村庄的乱搭乱建和陈年垃圾。结合河长制,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清理河道内白色及建筑垃圾,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清除随意种植的菜地,确保河道整洁,河水清洁。清理时间长久、破损、不合时宜的宣传标语。结合改厕整改行动,对公厕加大管理、维护,做到所有到公厕道路硬化、水电接通、每天保洁,重点整治农村公厕“长流水”现象。对辖区内水体、村庄内所有河道及周边坑塘、沟渠的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治理。同时镇直各单位、各村要搞好自身办公环境的垃圾清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各村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本次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发放垃圾袋给公益性岗位和群众,发动群众收集垃圾后由村统一运送至主干道堆放,中航环卫公司负责及时清运处理。对疑难问题和重点整治对象,联系村班子成员和村书记要统筹使用镇工作组和村干力量,采取集中攻坚形式予以整治。对村级确实难以攻坚的,上报镇后,镇统一组织力量集中整治。
2、集镇持续开展集镇文明创建活动。一是镇执法分局结合防疫工作需要,重点整治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有序科学管理小摊小贩。对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经营的,并造成交通拥堵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摊贩业主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坚决予以处罚甚至取缔。二是街道配合中航环卫公司重点加强对集镇背街小巷、广场和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小河道和人工湖等水域卫生整治。三是镇执法分局要加强对集镇和镇区范围内小广告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健全小广告整治机制,对重点的小广告制作者、张贴者重点打击。
3、持续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结合防疫要求由防疫领导组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分局、派出所、中小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按防疫的要求开展整治。二是加大校园自身和周边卫生整治,重点是学校内外的.卫生盲点和卫生死角,消除蚊虫生存环境。
各村在此次环境整治中所需人员、车辆、机械等经费由各村自行解决,整治过程中大额支出由各村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原则,按程序支出。
1、高度重视。环境集中整顿是建设美好的需要,各村要高度重视,联系村班子成员是此次环境集中整治第一责任人,村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本次集中整治由各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不断提升环境整治效果和水平。
2、加大宣传。各村要强化环境整治宣传,通过广播、条幅、党建大屏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度,组织农户开展房前屋后的垃圾清扫,全面开展自查自清活动,力争全覆盖、零死角,积极引导农民垃圾入桶,转变生活习惯,改变生活方式。同时,各村、镇直单位要紧紧结合创建县第二届文明村镇、新文明实践活动、“五色”志愿者服务等因地制宜联合开展相关活动,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6月份各村必须在红黑榜评选评出将家庭内外卫生较差户且不积极配合本次整治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黑榜,镇将在整治活动结束后,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3、人员安排。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防疫和脱贫攻坚工作,抽调如下人员参与本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1)农村片:
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为确保工作持续推进,各村、街道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立即整改,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6月67日、6月1415日镇将对村组织两次督查,两次督查成绩作为最终村级考核成绩。本次人居环境整治采取一事一奖,按照考核结果设置奖励。农村片设第一名1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2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2名奖励1万元;集镇设置三个考评等次,优秀等次奖励执法分局和街道全体干部共2万元,良好等次奖励执法分局和街道全体干部共1万元,一般等次不予奖励,街道、镇直单位考评由镇班子成员组成检查组6月15日实地考评后打分。此奖励可直接分配到人,由驻村班子成员和村书记考评工作组和村干表现合理分配上报镇后打卡到人。本次村(街道)、镇直单位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实行通报、考核扣分,严格兑现奖惩,对镇直单位的成绩纳入满意站所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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