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高一写人【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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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高一写人【第一篇】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三毛高一写人【第二篇】
我,一个不愿经历风雨就想看到彩虹的人。我,一个拥有理想但又不愿奋斗的人。
我经常幻想,这可能成为了我生活中的洒脱。我常把自己幻想成一名伟大的运动员,幻想成国人心目中的英雄,每天面对着鲜花和掌声。不过,这只是我的幻想,我也常为这不是事实的幻想而痛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把这一理想变成现实。可当这时候,一种讥笑的声音响起:“因为你没有毅力”。
期末考试我没有考好,深受打击之后,我给自己做了一个自我反省表,上面清楚的写着学习规划,想以此来激励自己好好学习。可刚过去几天,我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继续享受玩乐,又回到以前的不思进取。
我又开始幻想着开学后,一定要这样那样地努力,做一个发愤图强的少年,在书桌上贴满学习的座右铭。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意志渐渐被磨没,理想?早已不知去往何处。
记得我还在日记中写过这样一句话:让我用自己的双手托起新学期火红的太阳!这句话确实是一句豪言壮语。可现实中,我并没有托起这火红的太阳,而是把那轮太阳压到离大地只有一张纸的距离,这就是我真正的失败之处。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小孩,如果没有他,我可能要永远在幻想中虚度一生。
那一天,我去公园看见了一个小孩,他正在努力地学着骑车。我看着他一次又一次地摔倒,然后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最终他终于学会了骑车。我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坚持,他笑了笑说,我只是想学而已。小孩儿的话令我震惊,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用顽强的毅力坚持到底,我为什么不行呢?受到这件事的启发,我立刻回家学习。以后的每一天,我都没有停止过努力。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初一的考试中,我取得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在与自己之前的成绩做了一下对比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成功不能靠幻想成就,成功离不开脚踏实地的奋斗,离不开坚持不懈的努力。
虽然成功的道路上充满坎坷,但也伴随光明与喜悦。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那件事,让我有了很大的转变,我与失败的过去告别,朝着充满希望的未来大步走去。
三毛高一写人【第三篇】
每每看到那本有折角、扉页上写满东西的物理书时,我便想起了存在于我记忆深处的“侯哥”——我初中的物理老师。
初见他,是在课堂上。依稀记得那是七月流火之时,天气一点点变化了,听说换物理老师了,我恭恭敬敬地将崭新的物理书放在课桌左上方。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等待着:“要是新来的老师和上次的老师一样该怎么办?”环顾四周,竟有人比我还紧张,做着一个祈祷的手势,喃喃地说:“上帝啊!麻烦您老人家给我们一个好的物理老师吧!”
我相信,若真有上帝的话,那么他一定听到了。“侯哥”果真是一个好老师。
正当我望着物理书发呆时,一阵脚步靠近了,全班一下安静了。新老师来了!抬头,只见台上的老师放下物理书,“咳”的一声,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我是你们的新物理老师。”听完这话,同学们从这平淡无奇的自我介绍中判断出了这个物理老师必定是索然无味的,一时间不免伤感了许多。但他突然再次开腔了:“孔子说: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孟子说:孔子说得对。同学们,一定要午睡啊!从今以后,你们就是我的‘猴子猴孙’,我就是你们的‘侯哥’!”同学们就像在炎热的夏天中被泼了一盆凉水般,打了个激灵,纷纷开始打量这个“口出狂言”的老师。笑声在教室里弥漫开来。
只见他穿了一件绿色的logo衫,戴着有着春天颜色的帽子,一条写着“superme”的裤子在他身上正好合身,“一身绿”在他身上青春逼人。再看看他的五官,面临秃顶的头发被帽子盖住,浓眉大眼,长得好像蜡笔小新,仔细想想他却不过26左右而已。
他听见我们的揶揄声,吼了一句:“‘信侯哥,得永生!’以后这就是咱们学物理的口号了!”我慌忙地拿出笔,把这句话写在物理书上。
这便是初见。
在领略了他无比另类但却符合潮流的开场白后,我们班掀起了一阵“物理热”也就不难理解了。他讲课形象,简单易懂,让我们全班都为物理而疯狂——他是唯一一个在家长会上教室里站满学生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被我们逼着抢占别人课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在秋游春游时被我们疯狂偷拍的老师……而此时,我的物理书上又多了一句话:“不想学好物理的学生,不是好学生。”
时之沙在手指间飞快流逝。快中考了,我们占用侯哥的时间也越来越多,大家都很舍不得侯哥的。
在最后一节物理课上,教室里安静至极,鸦雀无声,有些人甚至红了眼圈,哽咽着等待侯哥说话,可他却没有一个音节吐出。这样的沉默,大家心知肚明,算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吧。回想与侯哥的欢乐时光,教室里的沉默被“呜呜”声打破了。在下课铃响时,侯哥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一句话:“太悲伤的时候,是无法流泪的。”我默默地拿出笔,在物理书扉页仅留的空白处写了一句“我们会一直记得你的”。
这便是最后一节物理课。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侯哥。
回忆是通往过去的桥,怀念一个人,也可以不流泪不悲伤。我望着书本上“物理”二字,微笑着悠悠地在心里说:“嗯,我一定会记得你的,侯哥。”既然无法回到原点,倒不如再见。
嗯,侯哥,再见。
三毛高一写人【第四篇】
时间匆匆一日,日子淡淡一秋。
上了高中,快乐少了,烦恼多了。每天都游走于学校与家之间,生活一成不变。其实,外宿也有想家的权利。哪怕我一出教室,就可以望到那不远的家。哥哥上大学,父母忙生意,奶奶每天都一个人在家。我喜欢一下课就出去眺望那不远的家。不知道奶奶此刻在干些什么?奶奶没读过书,电视都不会摁,特别是现在换了什么数字电视,我一有空就会教奶奶摁电视,好让奶奶在家不要太枯燥。但毕竟奶奶老了,学东西不能那么快被接受,还记得当初我教了一个星期才教会奶奶打爸爸的电话,好让奶奶在家有个照应。我想家,其实是在牵挂奶奶。我跟奶奶说过:“现在我读高中都那么忙不怎么在家,以后读大学又要去外地,您不是每天白天都一个人?”奶奶回答得很无奈:“都为了让你读好书。”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银丝多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皱纹深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背更弯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经常抱怨腰酸背痛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
我依旧清楚地记得有一年冬天,奶奶得了一种皮肤病,不传染,但却是会致命的。那种病俗名叫“蛇”,就像蛇一样,如果绕人身体一圈就会致命。当时的我好怕,我真的好怕,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包围我全身。那时我没听奶奶呻吟过一声痛,但我知道奶奶是很疼的。幸好那时我放寒假,又找到一家好的医院治疗。每天我都早早起床,陪奶奶去医院打针,凛冽的寒风无情的呼啸着,我紧紧地拉着奶奶。我心疼奶奶,奶奶最怕就是打针和吃药,看着奶奶手上布满被针刺过得痕迹,看着奶奶吃药时痛苦的表情,我好难受。经过十几天的治疗,奶奶好了。吹了十几天的寒风,打了十几天的针,吃了十几天的药,终于好了。过后奶奶告诉我,她以前算命说那年会有一劫,现在过了就长命百岁的了。呵呵,我不知道奶奶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只要我的奶奶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我记得我曾躺在奶奶大腿上听她讲过去的故事。
我记得奶奶小时候曾剥过很多很多瓜子给我吃。
我记得奶奶经常耐心地削好小小的马蹄给我吃。
在奶奶的身上,我看到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爷爷因为文革死了,奶奶40岁开始守寡,独自把孩子抚养大。把孩子抚养大了,又要抚养孩子的孩子。她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我们身上。我和哥哥都是奶奶一手带大的,所以我们很爱奶奶。去年哥哥读大学,第一次离开奶奶那么久,哥哥哭了,奶奶也哭了。
奶奶现在82岁了,前几天的傍晚奶奶肚子痛,我晚修又快迟到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爸妈还没回来,我急忙给爸爸电话,让爸爸快快回家陪奶奶去看医生,我才赶去学校。一路上我是用跑的,我的眼眶湿润了,但我不让那滴泪有流下来的机会。晚修回家我也是用跑的,我想知道奶奶怎么样。回去后奶奶已经睡了,爸爸说是肠胃炎,没事了。我的心安静了下来。
即使距离如此近,我也不可能每时每刻呆在奶奶身边。人生总会有取舍。正如奶奶所说,一切为了我能读好书。
曾经我经常陪奶奶出去逛,但现在越来越少了。
曾经我喜欢和奶奶出去逛,但现在时间不允许了。
现在,奶奶逛久了腿会麻了。
三毛高一写人【第五篇】
谨以此文献给一直以来像天使一样守护我、爱我的妈妈。
时光打马而过的瞬间,总有一种情感叫泪流满面。——题记。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走远,停不了,像是拼命想要抓住,却不断从指缝间缓缓流过的沙。转眼间,我已度过了18个春秋,回望这一路走过的青春岁月,总是有一个人在默默地陪伴着我,那就是你,妈妈。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却使它开出了花。从小我就是个调皮、任性、蛮横、霸道的孩子。记得小时候和邻居小男孩打架,在他胳膊上留下几个深深的牙印。
你笑脸给那阿姨陪不是,随后就是对我一阵打。妈妈,其实我不想那样的,我只是不想让人欺负我而变得坚强些。你抹着我哭花了的脸,心疼地摸着我的头说:“妈妈不打你,那阿姨的气是不会消的,以后要和小朋友好好相处……”妈妈,是你教会了我应该和人和睦相处,所以现在我有好多知心朋友呢!嘿嘿,这可是妈妈你的功劳呢!时间的年轮悄悄地转动,我看见一年又一年的光阴在我指间翻滚而过。在岁月的流逝中,少不了我和弟弟的一次次争吵。那年冬天,不记得因为什么小事,我和弟弟又吵了起来。就在不经意间推了他一下,没想到他那么弱不禁风,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到了你准备洗衣服的凉水里。你顺着弟弟的嚎啕大哭声过来,二话没说,对我又是一阵打。
你说,做姐姐的,就是应该让着弟弟,以后你们成家了,想见面都难。妈妈,你知道吗?看着弟弟湿漉漉的棉裤,我也很难过,知道自己确实做错了。从此,我很少再和弟弟吵架,时刻记着你说的,凡事都让着弟弟,也明白了亲情的可贵,要珍惜身边的幸福。妈妈,你说我是不是懂事些了呢?如今,我上了高中,2个星期才能回家一次。每次你都会准备好多好吃的,吃饭时也不停地给我夹菜。可是我呢?!除了暑假寒假,我们母女俩见面的时间又有多少呢!我不记得,咱俩已经有多久没有在一起好好说过话了,也许是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妈妈,这次回家,我们就好好谈谈心好吗?我有好多话要给你说呢!五月二日回校,你送我去路口等车,看着你向远处张望的背影,心里酸酸的。妈妈,我早就没有好好看过你了呢!你虽然不再年轻,脸上也有了深深的皱纹,可在我看来,你是最美的妈妈,没有人可以取代在我心里的位置。那天,车来的好慢好慢,我让你先回家,你就像个小孩子,偏不听,说等我走了之后再走。不知不觉,泪水氤氲了双眼。妈妈,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对我的好,现在我只有努力地学习,不辜负你对我的期望,将来考上了好大学,赚了钱,我要带你去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名胜古迹……妈妈,不会太长的,很快就到了!妈妈,如果有来生,我们还要做母女。这次就让我当妈妈,你做女儿,我也会像你一样,用我的一生去爱你!妈妈,你说,好不好?嘿嘿,母亲节快到咯!祝您节日快乐!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和你在一块的日子,我要你做最幸福的妈妈!
故事仍在继续,轻轻搁笔,不知不觉,脸上有种湿润的东西划过。
三毛高一写人【第六篇】
时光像是一条河流,缓缓地流淌着;时光像是一缕青烟,你以为它在的时候,它却早已不见了踪影。流水挽不住落花,青烟终会飘散。但母亲则是为我挡雨的荷叶。
当妈妈端着一盘水果进来,看到我泣不成声的样子,着急地不知说些什么。
在一个明媚的上午,我的妈妈答应带我去湿地公园玩,我开心的一蹦三尺高。紧接着我们就出发了。可能因为当时很小,我紧跟着妈妈身后,妈妈也是时不时地回头看我。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发现了一只蝴蝶,那是我从未见过的,那只美丽迷人的蝴蝶,好似有魔力一般,牵着儿时的我就走。我,拐到了另外一条路上。
妈妈还是习惯性的回头看我,可这次,我,却不见了!
隐约中,我好像听到了妈妈的呼喊,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妈妈不在我的身边。就在回头的那一瞬间,蝴蝶也飞走了,然后,我呆呆地站在路中间,惊恐的看着这陌生的地方,不知所措,于是我大哭起来,心中的害怕在这一刻全部涌了出来。
远处,妈妈的身影直冲过来,高跟鞋拿在手上,立马抱紧了我。我哭着,又笑着,但妈妈并没有和蔼的拉着我回去,而是一副非常严厉,也是我从未见过的神情,告诉我,以后不要因为贪玩而乱跑了。她那严肃的脸上还有泪水与汗水,红红的眼眶和凌乱的头发,看起来十分像“疯子”。
但这件事过后,我也变得十分乖巧,不会再不声不响的离开妈妈的视线。
妈妈的爱是永恒的,并不是用简单的数字就可以计算得清的。那是一种无私的大爱,她用春风化雨般的温情滋润着我。世界上,只有妈妈才能无时无刻的想着你,牵挂着你。只有妈妈才愿为你付出,甘心情愿,无怨无悔。也只有在妈妈无微不至的呵护下,才使你快乐的成长。
我爱我的妈妈,我想住进她的心里,让她天天想着我,因为在她的心房里,我能感受到甜甜的爱!
三毛高一写人【第七篇】
《西游记》对我国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的历史起源应该是玄奘西游。书中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成就正果的故事。
一直以来,每位读者对西游记的评价不一,有人这与唐玄奘坚定不移的执念和信仰,有人爱好与猪八戒的呆头呆脑憨态可掬。有人嘉赏于沙僧的任劳任怨。我更喜欢孙悟空的知恩图报全始全终。
孙悟空本是花果山石崩裂所生,乃天生缔造,集天地之造化,日月之精华。通身的金毛,当属猴族第一美男子。
他在这部剧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当属《猴王初问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
这只小小的灵猴刚刚来到世上的时候,像极了刚出生的婴儿。无知懵懂,却又对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探究和好奇。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干当上了猴族的王。
因为担心自己和子孙后代最终逃不过死亡,所以决定漂洋过海寻师学道。后因为勤奋刻苦得到了师尊的山尽的真传,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虽然拥有了足以自保的能力,但是却因为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其为人处世,听信弱肉强食的误导变得狂妄自大故而屡犯天规。在一次又一次的欺压之下奋力反抗,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救起。
他的这一段经历,就好像一个初到世间懵懂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父无母又无人教养他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一心以为有了傲世天下的本领便可以强者为尊狂悖自大。后来,唐僧的出现我想对他来说应该是亦师亦父吧,虽然唐僧每次他做错事都对他念紧箍咒。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是为了不让他误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否则,以他那高傲的性子即便头上顶着金箍也不会就这样妥协,并且全始全终。
虽然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他却比人有情有义,虽然张狂任性,却依然明辨是非坦坦荡荡。
所以,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这只猴子。喜欢他胆大心细,喜欢他勤奋刻苦,喜欢他明辨是非,喜欢他敢爱敢恨,喜欢他有始有终。
三毛高一写人【第八篇】
有一天,我在家里看苏州新闻,看见了这样的新闻。有一位家境不是非常好人收养了几十名流浪汉,这则新闻让我觉得很意外,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种人的。就是这种好奇让一位从不喜欢看新闻的我继续看了下去。
当记者采访的时候,穿着破衣烂衫、常年不洗澡,在垃圾堆里拣东西吃,在马路边上商店门口睡觉,这就是许多人对流浪汉的印象。好心的人们或许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救助流浪汉,但是一般不会把流浪汉领回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在家里养一个半疯不傻、身上脏臭的流浪汉。
这则新文主要人物就是山东东营的农民李俊民,他在家里收留了40多个和自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流浪汉。
这40多个流浪汉来自各个地方。他们中有许多人或疯或傻,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尽管李俊民家里的没有什么专门的救助设施,但在这里,他们至少能吃上饱饭,住上房子。
李俊民给自己这个特殊的家取了个名字,"爱心家园"。作为家长,36岁的他主要靠回收废品的收入来维持这个家的开销。每天,流浪汉们也会帮这个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整理李俊民收回来的废旧塑料。李俊民还说道:"这些人一天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堆垃圾,两个人正常人两天就能拾掇完,这40几个人已经干了18天还没干完。"
在常人看来,李俊民收留这么多流浪汉就够令人惊讶了,但更奇怪的是,这些流浪汉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而是李俊民自己一个一个从街上领来的。
看了这些,我想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会像这为"怪人"一样的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