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机制范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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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机制【第一篇】
为进一步巩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扎实推进春季村庄清洁行动有力有序进行,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绿色生态美好家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按照“三清一改”(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的基本要求,加强村庄春季环境卫生清理,着力推动清洁整治由村内公共空间向庭院延伸,集中治理清除卫生死角,扎实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清爽、美丽宜居。
(二)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立足本镇实际,结合省、市、县验收标准,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目标及各阶段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有序推进春季村庄环境整治清洁行动,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三)坚持属地管理,统筹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负责人,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推进。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四)坚持村为单位,村民主体。以村为主体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激发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动员村民投身人居环境治理清洁行动,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围绕重点任务,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与春季村庄清洁整治行动,实现全镇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处理体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运行到位,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户庭院干净整洁有序,村民自觉维护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一)全面清理越冬垃圾。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开展春季大扫除,将冬季积存下来的散倒垃圾、生产废弃物以及雪堆融化后的残留杂物等垃圾污物清理干净,特别要对垃圾池、村街两旁、河道沟渠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区分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的不同处理方式,研究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等治理方式,减轻垃圾收运、填埋等处理的压力,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二)综合整治农户庭院。规范农户庭院,院墙栅栏整齐美观。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载体,组织村民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的卫生,及时清理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拆除废弃的房屋、仓房、舍、厕所、棚架、院墙、板杖子、残垣断壁等建筑物,做到应拆尽拆。改造维修或协商拆除未享受改造补助政策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户危房。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草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培育,通过春季清洁行动为年内再打造一批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奠定良好基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建)。
(三)清理散养户畜禽粪污。各村屯及时清理转运冬季临时堆放的粪污。通过教育引导、加强监督等多种措施,规范畜禽散养行为,杜绝牛马等牲畜在村头、路边、河边等公共区域随意散养,合理设置粪便收集场所,杜绝随意堆放、粪水横流,防止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及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畜牧站、环保、环卫办)。
(四)集中整治卫生死角。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村头屯边、公路两侧及其壕沟、林带等地方的环境治理,是今年各级部门将要暗访的重点,对于这些地方存在的垃圾和随意丢弃的塑料袋、编织袋、泡沫块等散落垃圾,要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大力清除卫生死角,推进整体清洁、全面清洁。(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五)稳妥有序农村厕所改造。在去年农厕改造的工作基础上,结合各村实际情况,遴选成熟改厕模式,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契机,早谋划、早起动,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消除厕所内疾病源传播的潜在危险,切实改善农户卫生条件。(责任单位:各村、乡建办)。
(六)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在目前已建立的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常态保洁制度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整治清洁机制,扩大散落垃圾捡拾及日常管护覆盖面,采取有效方式将村头屯边、各村结合处、公路两侧及其壕沟、林带等重要地方纳入日常管护机制,同时强化监督管理,抓好责任落实,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七)引导农民尽快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结合这次疫情防控,进一步完善文明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教育引导村民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各村、社区、环卫办、卫生院)。
(八)合理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按照村庄规划布局,以村屯周边、村内街道、住宅庭院、休憩场所、废弃和闲置地的绿化美化为重点,合理确定绿化模式和绿化标准,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建)。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3月中旬)。制定《2020年镇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春季村庄环境整治清洁行动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及推进目标。
第二阶段:集中推进阶段(3月下旬—5月末)。围绕重点任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村庄清洁攻坚行动,综合治理村庄卫生环境。同时研究补充完善长效整治清洁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改变不良生活习惯,规范村民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6日上旬—6月中旬)。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对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巩固提升行动效果。清洁行动的督查暗访及整体验收情况将按照一定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一)要加强组织推动。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春季村庄清洁整治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强化督查,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村庄清洁行动的“第一负责人”,各村、社区负责督导好辖区内企业、商户、合作社及相关单位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高度负责,加强实施,确保春季村庄清洁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工投劳,增强参与清洁的主动性、创造性,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开展明察暗访。按照全省“五级联动”暗访机制(县级督查到村、乡镇督查到屯、村督查到户)要求的联动督查机制,镇人居环境办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各村要督查到农户。要加强对发现问题的通报、反馈和整改。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要注意加强防护。今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要注意村庄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人员的防护保护工作,注意消毒,佩戴口罩,人员不要集中,保持距离,不搞突击,不搞会战,实行常态化清理、经常化保洁,防止交叉感染。
(四)要搞好宣传引导。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春季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集中报道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宣传标语、承诺书、大喇叭、宣传车、微信群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机制【第二篇】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我镇积极响应党中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号召,深入开展农村“空心房”整治,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现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长效,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我镇根据《华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华办〔2019〕2号),现就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围绕“干干净浄、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目标,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农村卫生保洁、规范建房、移风易俗、“厕所革命”长效机制,做到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运行规范和长效治理。
(一)建立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坚持以群众为主体,
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作用,组织和依靠群众搞好卫生维护、设施管护和工作监管,落实“门前三包”,真正让“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成为老百姓的行动自觉和日常习惯、形成“有队伍、有经费、有设施、有制度、有评比、有督查”的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规范村民建房长效机制。坚持规划先行,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坚持先批后建,设立“一站式”规范建房审批窗口,落实“五有三到场”措施;坚持按图建房,风格相对一致、风貌基本协调;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大集中”与“小集中”相结合,严控分散建房。严格执行《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全面规范村民建房。
(三)建立健全移风易俗长效机制。坚持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法治、德治,改变农村各种陈规陋习,完善村规民约,全面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除了红白事项管理外,还要拓展到村民个人习惯、行为规范等方面,让文明、简朴、和善、友爱的农村新风尚日渐形成。
(四)建立健全美丽村庄动态管理机制。对美丽村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有效解决美丽乡村建设“重创建、轻管理”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出处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村两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所(理事会)班子不撤、人员不减、工作不散,主要负责统筹指挥、业务指导、督查考核。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所总牵头,加强规划编制、资金等措、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支、村两委、农村居民是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村(社区)支部书记要维续履行“清洁指挥长”职责,村干部要花主要精力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多元投入。镇财政要按标准列支经费,村(社区)卫生保洁理事会要按普通农户50元/年/户、集中建房点200元/年/户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要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投入。要凝聚乡友乡贤力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组织村民等资投劳,形成多元投入模式。
(三)联席协调。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部门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大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四)督查考核。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明查暗访,打分排名,奖罚兑现。对村(社区)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依据。各村(社区)凡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机制【第三篇】
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旗委农工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据此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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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环境综合管理的研究工作多集中在城镇区域,针对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却缺少更多的思考。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均对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给予了高度关注,《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也对其提出了具体要求。
鄂托克旗总面积万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75个嘎查村、363个自然村,总人口16万,其中有农牧民万人。我旗农村牧区地广人稀,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人居环境一旦受到污染,将对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长期困扰。随着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明显改变,许多现代包装产品不断涌入,白色污染随处可见,污水排放不规范,改厕成果不明显,公共服务设施得不到及时管护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都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认真研究解决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旗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我们也深刻感受到,为切实维护、巩固好农村牧区建设成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是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近年来,我旗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垃圾压缩站12座、清洁厕所148座、垃圾池121处、垃圾箱1100余个,并配套购置垃圾转运(清运)等大小车辆426台,极大提升了农村牧区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同时,根据各苏木镇人口密度、居住特点,合理布点、科学摆放垃圾收集箱,进一步方便农牧民投放垃圾。
————组织保障坚实有力。成立了旗、苏木镇两级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出台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实绩考核范围。在旗级层面组建成立了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指导中心,在6个苏木镇组建了综合执法局,在嘎查村和农村社区组建保洁队伍78支,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
————日常管理效果显著。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每月督查、半年评比、年底考核”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苏木镇、嘎查村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要求相关苏木镇限期整改,并不断加大对存在问题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指导中心和党政两办督查室开展各类督查2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00余条,实现了监管全方位、全视角、全覆盖。各苏木镇执法局共下达执法文书150余份、拆除违章建筑85余处,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一方面招标引进实力强、信誉好的第三方环卫保洁公司,倡导政府购买服务,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目前,全旗6个苏木镇均通过积极引进外省和本土专业保洁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另一方面鼓励苏木镇在环境综合管理工作中,进行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蒙西镇建立了全市首家垃圾兑换超市,为各苏木镇和周边地区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资金保障有效落实。将全旗75个行政嘎查村、6个农村社区“农维费”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其中旗级财政承担2万元、市级财政承担3万元;同时,专项设立了200万元环境综合管理奖励资金。2017年拨付“农维费”405万元、兑付奖补资金130万元。2018年按照工作进度已拨付“农维费”330万元。
————宣传引导持续增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教育。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蒙汉文)》万余份;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编制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册(蒙汉文)》3万余册;与旗电视台合作,摄制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微电影2部。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充分调动了农牧民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了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一是重视程度不高,群众环保意识淡薄。部分干部对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工作上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凉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地处偏远、经济条件差的嘎查村整治工作难度大,动员和组织农牧民群众不够,致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反复抓,但脏乱差现象不断反弹。如棋盘井镇石勒凯村、深井村、阿如其日嘎村,阿尔巴斯苏木脑高岱嘎查、敖伦淖尔嘎查沿路沿线垃圾乱倒、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农牧民群众环保意识淡薄,主体作用尚未发挥,主动投身人居环境整治、自觉改变陋习的意识不强、热情不高。
二是规划相对滞后,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些较大居民集中点污水排放管网规划不到位,有的管网年久失修,有的直接没有管网,大部分嘎查村污水处理只能靠自然蒸发,排污问题亟待解决。改厕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公路主干线沿线商服区域没有公共厕所或公厕数量无法满足流动车辆人员如厕需求,比如阿尔巴斯苏木框框井段,重点示范嘎查村、集中居民点新建、改造水厕推进力度小。有建设水厕的嘎查村,没有配套建设供暖供水等设施,排污方式仍然沿用渗井处理;有旱厕的嘎查村没有建立粪污收集人员、车辆配备等配套机制,造成粪污收集难度大,常年堆积,居民无法如厕。
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基础配套不够完善。近年来,我旗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备了相应设施和人员,但与目前农村牧区的现实状况和工作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旗级财政主体投入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污水和改厕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垃圾填埋场布局不平衡,除镇区、园区周边建设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外,其余地区生活垃圾依靠转运站转运处理,建筑垃圾只能就地倾倒、掩埋,造成地质地貌破坏,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垃圾和污水收集转运车辆少、成本大,尤其是目前苏木镇配备了大量的5m3垃圾箱,但没有配套专用清理车辆,箱内垃圾清理难、无法转运,只能依靠箱内焚烧,造成垃圾箱破损严重,致使全旗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困难较多。
四是机制不够健全,管理责任落得不实。虽然我旗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但日常督查通报、评比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主要以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管护为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工作责任落的不实,综合执法力量薄弱,管理没有刚性约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缺乏可持续性和长效性。比如,目前综合执法承担城建、国土、农牧等多项执法内容,但人员力量薄弱、装备经费不足,执法队没有专用工作车辆,日常执法多以私人车辆开展,难以开展正常工作。
(一)宣传教育,广泛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政府是主导,农牧民是主体,要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知识讲座、文艺下乡等手段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同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大力表彰先进,公开曝光典型,在农村牧区营造浓厚的环境综合管理氛围。积极争取部门协同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利用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包扶单位、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让村规民约、保洁责任书等真正发挥作用,建议向居民集中点商户每月收取一定保洁费用,既弥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能激发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自治的意识。
(二)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受地域性、分散性、季节性等影响,设备配置、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问题千头万绪、难点很多,需要通过试点先行,边探索、边完善,在实践中形成具体明晰,操作性强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模式。要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在重点完善提升全旗27个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示范嘎查村的基础上,试点带动、梯次推进。通过逐年挖掘、培养、建设一批示范嘎查村,采取现场观摩、互看互比、交流学习、经验推广等方式,示范引领、整体推动。力争三年内实现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具有农牧区特色的成功之路。
(三)因地制宜,科学处理。根据调查发现,我旗农村牧区垃圾基本可分为四大类:一是可回收垃圾:包括废旧塑料、矿泉水瓶、纸质包装、废旧玻璃(酒)瓶、废旧衣物、生锈废铁等,所占比重高,是农村牧区垃圾的主要成分。二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旧(蓄)电池、废油漆桶、小型电子垃圾等,目前此类垃圾在农村牧区基本不做无害化处理,多数随意丢弃。三是厨余垃圾:农牧民生活较为节俭,食物种类较为单一,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少。仅有的剩余垃圾也会用于喂羊养狗、喂猪养鸡,再利用率较高,目前厨余垃圾存量较少。四是其它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瓦罐、渣土、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总体数量较少,多为惰性物质,后两种可采取就地填埋或铺路等方式处理。当前亟待解决的是对农牧民生活影响最大、对生态环境污染最严重、问题最突出、隐患最大的可回收垃圾与有害垃圾的管理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生量?最有效的方法无疑是实施垃圾分类,达到就地减量的目的。
根据我旗农牧区实际情况,建议利用如下两种模式进行处理。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可采取“一卖、一换、一堆”的“三个一”模式进行处理。“一卖”具体指将可回收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变卖,可一定程度上增加其家庭收入;“一换”具体指将有害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兑换,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其家庭开支;“一堆”具体指鼓励引导农牧户自行设置堆肥池,采用混合堆肥天然降解的方法,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中的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形成有机肥料,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农牧户生产开支。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在监督动员当地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同时,可纳入城乡一体化环卫系统进行实地操作。
(四)规范收运,划区操作。要实现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有效管理,利用行政手段在全旗硬性推广基本不可操作。目前,全旗境内各苏木镇已初步建立起垃圾收运体系,我旗可充分利用初步搭建起来的收运网络,因地制宜,进一步规范收运程序,划区操作实施。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由于受地域广阔、地势偏远、居住分散等因素所致,对其实现有效管理较为困难。建议配置专门草原流动垃圾清运车辆,每月分2-3次进行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在具体操作中,可回收垃圾根据市场价格有偿收回,有害垃圾可根据数量多少兑换一定的生活用品。垃圾收回后,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统一运到垃圾中转站,将可回收垃圾销售给就近合作的垃圾回收公司,进行资金回笼;将有害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奖励资金中统筹支出。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要切实建立起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由各苏木镇负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日常监督管理。要根据居住人口数量,科学制定管理措施,保障区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营造优美洁净的生活环境。对于嘎查村委所在地和乡村道路沿线:各嘎查村“两委”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其职能职责及带头作用,在保障村委周边环境卫生及公共服务设施“干净、整洁、亮丽、有序”的同时,建议分别在嘎查村内各小队(组)邀请有威望、有群众基础的老党员、老教师、退休老干部等作为义务环保监督员,负责本地环境监督和宣传等工作。嘎查可以定期以充话费、发放生产生活用品等形式给予一定报酬,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向农牧户收取的保洁费中统筹支出。对于农村牧区污水处理工作:经过调查,我旗农村牧区人口集中区居民生活污水主要以沿街道、房前屋后泼洒,自然风干等形式处理,严重影响嘎查村内人居环境,增加了传染性疾病细菌危害隐患;部分后建人口集中区多采取自建渗水井的方式将污水渗入地下,污水收集管网较少,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其他分散居住的农牧民大多在牧场居住,生活用水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也较少,全部就地无组织排放,渗入地下,给人居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建议由旗公共事业管理局牵头,根据农村牧区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和特征,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强化污水处理科技支撑,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于农村牧区改厕工作:全旗主要居民集中区和重要道路节点公共厕所较少,居住分散的农牧户主要以简易旱厕为主,因此“厕所革命”问题刻不容缓。建议由旗住建和环卫部门牵头,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和厕所粪污治理模式,切实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五)创新管理,健全机制。建议根据我旗实际,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有条件的苏木镇引入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统一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将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管护等委托给企业全面负责;推行智慧管理服务模式,探索开发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信息系统,并依靠信息平台探索实施农村牧区环境问题“随手拍”、有奖举报等有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党支部+公司”模式,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可通过支部组织成立公司的方式,承接嘎查村内环境整治、街巷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涉牧工程项目,并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牧区劳动力,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农牧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推行分类资源化处理,在基础设施完善的文明先进嘎查村,可探索通过建立农牧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垃圾兑换超市”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奖励和兑换。通过奖补的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另外,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周边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进一步提升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机制【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至1米路肩,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机制【第五篇】
为进一步巩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扎实推进春季村庄清洁行动有力有序进行,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绿色生态美好家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按照“三清一改”(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的基本要求,加强村庄春季环境卫生清理,着力推动清洁整治由村内公共空间向庭院延伸,集中治理清除卫生死角,扎实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清爽、美丽宜居。
(二)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立足本镇实际,结合省、市、县验收标准,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目标及各阶段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有序推进春季村庄环境整治清洁行动,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三)坚持属地管理,统筹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负责人,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推进。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四)坚持村为单位,村民主体。以村为主体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激发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动员村民投身人居环境治理清洁行动,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围绕重点任务,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与春季村庄清洁整治行动,实现全镇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处理体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运行到位,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户庭院干净整洁有序,村民自觉维护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一)全面清理越冬垃圾。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开展春季大扫除,将冬季积存下来的散倒垃圾、生产废弃物以及雪堆融化后的残留杂物等垃圾污物清理干净,特别要对垃圾池、村街两旁、河道沟渠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区分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的不同处理方式,研究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等治理方式,减轻垃圾收运、填埋等处理的压力,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二)综合整治农户庭院。规范农户庭院,院墙栅栏整齐美观。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载体,组织村民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的卫生,及时清理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拆除废弃的房屋、仓房、舍、厕所、棚架、院墙、板杖子、残垣断壁等建筑物,做到应拆尽拆。改造维修或协商拆除未享受改造补助政策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户危房。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草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培育,通过春季清洁行动为年内再打造一批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奠定良好基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建)。
(三)清理散养户畜禽粪污。各村屯及时清理转运冬季临时堆放的粪污。通过教育引导、加强监督等多种措施,规范畜禽散养行为,杜绝牛马等牲畜在村头、路边、河边等公共区域随意散养,合理设置粪便收集场所,杜绝随意堆放、粪水横流,防止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及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畜牧站、环保、环卫办)。
(四)集中整治卫生死角。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村头屯边、公路两侧及其壕沟、林带等地方的环境治理,是今年各级部门将要暗访的重点,对于这些地方存在的垃圾和随意丢弃的塑料袋、编织袋、泡沫块等散落垃圾,要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大力清除卫生死角,推进整体清洁、全面清洁。(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五)稳妥有序农村厕所改造。在去年农厕改造的工作基础上,结合各村实际情况,遴选成熟改厕模式,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契机,早谋划、早起动,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消除厕所内疾病源传播的潜在危险,切实改善农户卫生条件。(责任单位:各村、乡建办)。
(六)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在目前已建立的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常态保洁制度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整治清洁机制,扩大散落垃圾捡拾及日常管护覆盖面,采取有效方式将村头屯边、各村结合处、公路两侧及其壕沟、林带等重要地方纳入日常管护机制,同时强化监督管理,抓好责任落实,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七)引导农民尽快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结合这次疫情防控,进一步完善文明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教育引导村民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各村、社区、环卫办、卫生院)。
(八)合理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按照村庄规划布局,以村屯周边、村内街道、住宅庭院、休憩场所、废弃和闲置地的绿化美化为重点,合理确定绿化模式和绿化标准,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建)。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3月中旬)。制定《2020年镇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春季村庄环境整治清洁行动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及推进目标。
第二阶段:集中推进阶段(3月下旬—5月末)。围绕重点任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村庄清洁攻坚行动,综合治理村庄卫生环境。同时研究补充完善长效整治清洁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改变不良生活习惯,规范村民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6日上旬—6月中旬)。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对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巩固提升行动效果。清洁行动的督查暗访及整体验收情况将按照一定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一)要加强组织推动。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春季村庄清洁整治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强化督查,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村庄清洁行动的“第一负责人”,各村、社区负责督导好辖区内企业、商户、合作社及相关单位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高度负责,加强实施,确保春季村庄清洁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工投劳,增强参与清洁的主动性、创造性,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开展明察暗访。按照全省“五级联动”暗访机制(县级督查到村、乡镇督查到屯、村督查到户)要求的联动督查机制,镇人居环境办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各村要督查到农户。要加强对发现问题的通报、反馈和整改。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要注意加强防护。今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要注意村庄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人员的防护保护工作,注意消毒,佩戴口罩,人员不要集中,保持距离,不搞突击,不搞会战,实行常态化清理、经常化保洁,防止交叉感染。
承诺书。
大喇叭宣传车微信群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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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机制【第六篇】
肃黑除恶是指肃黑除恶。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危害,而且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为此,各地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恢复社会安宁专项行动。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机制范例(精彩8篇)”,是“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如下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认识,持续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决防止“过关”思想、自满和厌战情绪,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定力推动专项斗争。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责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局党组工作议题,同研究、同部署,压实专项斗争政治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打击操控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维护良好营商、投资环境,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一)紧盯重点行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全力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主动承担好在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全面清查文化旅游领域内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旅游行业出现的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密集场所开展禁止“黄赌毒”警示教育,切实维护旋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娱乐、演出、网吧等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紧盯打伞破网,推动深挖彻查。
坚持2020年“大伞破网”力度不减,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旅游领域的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合作,深挖文化旅游领域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打击其利益关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领域监管体系。
(三)紧盯线索核查,提高质量和效率。
全面梳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和督办线索、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下发、中央部委督转、自行摸排、受理群众举报、成员单位移交线索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通报,对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提高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关“扫黑除恶”的相声、小品、戏曲等节目,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黑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意识,激发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同时,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通过“12318”全国文化市场、“12301”全国旅游市场举报电话,检举揭发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行为和文化领域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健全本系统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出实效;要做到党委会议、班子会上有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在会前要提议题,推进过程中要有督导,责任科室要有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多总结反思,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图册等媒介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质量和持续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要把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在平时,在员工、患者茶余饭后聚焦点、文化活动场所张贴联合公告、图解、悬挂宣传标语。探索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向本级政府、扫黑办、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本地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线索举报平台和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制定激励群众积极性的具体举措,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健全走访、谈话、调研长效机制;完善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医闹”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城开展集中整治,注重人人机制和制度上及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减少“医闹”的发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倒查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信息配合力度,变“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应报尽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力度,及时移交线索。
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检查督导一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制定帮带措施,建立对口帮带制度。对于问题整改有力、日常监管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地方、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制定本地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此后每月6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向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和制定的有关制度性机制性文件,要进行跟踪问效,严防有关问题死灰复燃和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每半年、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报告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于10月11日前汇总,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此后每月11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上报上月相关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摆到本地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兵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加强调研,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把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治、建结合,边打边治边建,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规范线索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街道党工委成员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驻村(社区)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坚决阻止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三)定期联络分析。
每周二上午召开一次各社区综治专干联络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知调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以的建议。
(一)强化督导考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社区(村)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三)加大监督力度。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街道纪工委。同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街道纪工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
(一)畅通举报路径。办事处机关、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每个社区设两个),由综治办负责统一制作后发放,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街道扫黑除恶办公室。
(二)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三)集中研判深挖。街道工作专班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干河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协调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街道“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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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机制【第七篇】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时强调,要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对广大农村地区来说,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筑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以日产日清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重点加强乡镇垃圾中转站、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服务功能,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返乡人员多、垃圾量大的问题,根据村庄实际,适度加密垃圾收集点和设施装备布局,提高垃圾转运和杀菌消毒频次,确保生活垃圾“不冒桶”。在村庄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装置,进行统一消毒和统一处理,确保废弃口罩得到安全处置,有效阻断二次污染和病毒滋生传播渠道。以此次疫情防控为契机,适时组织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农村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力度,严查违规倾倒、偷埋垃圾行为,彻底整治垃圾围村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互联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量、清运车辆运行情况和环卫队伍保洁效果等进行实时在线监测,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试点示范为引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不仅会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恶化,而且容易导致多种疾病传播。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切实做好村庄特别是已有疫情发生的村庄污水及粪便应急消毒措施,防止饮用水源污染和病毒扩散传播。同时,着眼长远加快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统筹考虑农村地区在自然地理条件、村庄人口规模及密集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及财政投入能力、村民生活习俗等多种因素,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开展各具特点的试点示范,稳步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中心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等,尽快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对城镇污水管网短期无法延伸覆盖、村民居住相对分散、集中收集污水较为困难的村庄,探索采取单户或联户的分散式处理模式,通过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有效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对居住人口数量少、尚不具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应结合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联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此外,加强农村河塘沟渠清淤疏浚,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体系向村级延伸,加快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逐步根除农村黑臭水体问题。
以注重实效为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是从源头控制疾病传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任务。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涉及村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村风俗习惯等多种因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分类推进的思路,因地制宜选择厕所改造模式,切忌生搬硬套盲目推广,确保改造后的厕所结实、美观、能用、好用,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在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后,着力解决改厕后粪污收集处理的问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决遏制随意倾倒粪污的行为,杜绝粪口传播隐患。从长远来看,要注重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统筹规划与有效衔接,对位于城市近郊的村庄或其他有条件的村庄,积极推进厕所粪污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统一处理,其他村庄可因地制宜采取“分户改造、集中处理”或单户分散处理的模式,积极引导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在做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乡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推行乡村公厕和旅游厕所“所长制”,切实提高公厕管理质量。坚持建管并重,注重构建农村厕所改造后续服务和长效管护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防止改厕“建而不用”。
以庭院美化为重点,着力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坚持把改善村容村貌作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任务,将疫情防控阻击战与村容村貌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利用闲暇时间开展“大清扫大消毒”专项行动,整理庭院杂物垃圾,加强房前屋后清扫消毒,彻底整治卫生死角,有效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为常态化、规范化创建“五美庭院”营造良好氛围。围绕改善村容村貌,着力加强农户住宅布局和风貌的引导与管控,通过编制和实施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优化村庄功能布局,提升农户住宅和村庄风貌整体设计水平,建设彰显中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深入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为村民营造舒心的生活环境。加强村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村史馆、乡贤馆,加强古树、古井、古街、古戏台、古民居等保护和利用,传承乡村历史文脉,留住美好乡愁。
以革除陋习为根本,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坚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转变卫生习惯相结合,在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过程中,适时同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对大众卫生健康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堆粪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口罩,提高农民群众疫情防控和健康卫生意识,让良好的卫生行为规范入脑入心,逐步形成日常习惯、化风成俗。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护机制【第八篇】
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是促进农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力度,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整理形成了我市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制度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在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共卫生厕所、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庄绿化等方面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察、有经费)标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并探索在农区水电路气信等其他方面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各区要加快推动本地区农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执行和落实好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和监督,指导运营管护主体提高管护能力,不断提高管护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村集体组织应对所属农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对于应由村集体组织承担管护责任的农区公共基础设施,如委托村民、农区居民合作社或者社会力量等代管的,村集体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
农区居民是农区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受益主体,既要增强主动参与设施管护的意识,积极发挥对管护主体的监督作用,也要履行好受益者义务,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探索建立使用者管理协会,推行农区居民自用自管和政府监管服务相结合的管护体制。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引导农区居民参与农区道路、垃圾收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的管护。充分发挥农区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独特功能,积极发挥党员干于部、道德模范等的带头作用,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农区居民自觉爱护巩固基础设施。
要定期开展运营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确保长效运行。要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强化监督问责。将农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纳入地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管护情况良好的,区政府可考虑给予适当奖励或增量补贴,对管护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扣减补贴、吊销资格等处罚。
落实农区集体组织和相关企业责任,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努力开拓市场化筹资渠道,保障农区公共基础管护经费投入。村集体组织可通过提取公益金、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等,积极筹措管护资金。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包村包项目等形式,支持农区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区人居环境整治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