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范例汇总5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参考材料】以下精品资料“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范例汇总5篇”由阿拉网友分享发布,帮您减少加班熬夜,轻松写作尽在阿拉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篇1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为持续高效推进我镇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日常保洁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干净、整洁、绿化”,坚持整治和日常保洁管护原则,完善村规民约等有关措施,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

二、工作措施

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点对点的进行现场督促和指导,各村村两委干部亲自指挥并全面发动农户按照“门前三包”的原则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组织好公益岗落实区域内道路(含行政村之间、自然村之间的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境整治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干净、整洁、绿化”、“四边两头”和“四清一改”的原则,四清: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庭院内外环境;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一改: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二)落实两个到位。各村包片领导、各村包村干部要深入到基层全面指挥和指导督促要到位;村干部带领保洁员及公益岗位人员以区域内道路(含行政村之间、自然村之间的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境整治工作效果要到位。

(三)三个工作方式。即采取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点对点的指导督促工作方式;采取村两委干部、党员及积极分子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门前三包”原则进行彻底的环境整治;镇村两级干部要采取逐街逐户或点对点入户排查整改问题并宣传发动全面开展“干净、整洁、绿化”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式。

四、以加强管护为根本,建立长效机制

(一)落实包保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包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和党员包户、农户门前三包、公益岗包路段等多级包保责任制,实现村内所有区域都有人抓、有人管,没有死角和盲区。

(二)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在加强专职保洁员队伍管理的同时还要发挥好公益岗位作用,依据《西湾子镇公益岗管理办法》,要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内容,村委会要为每一位公益岗位确定责任区或路段,实现每条街路都有专人负责,确保这支队伍真正发挥作用。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每个村民都要积极主动的全面做好自家庭院和室内卫生、保持公共卫生整洁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村民的约束,促使村民自觉讲卫生、爱护环境,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变。要通过文明村户评选、奖勤罚懒等多种手段,形成正向激励,教育引导村民形成主动参与的氛围。

五、采取有效手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树牢“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把村庄环境管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科学系统谋划,强化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建管并举”之路。成立西湾子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要相应成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站,明确分管干部和责任人,切实抓好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

(二)注重宣传发动。要广泛开展基层文明实践活动,提升村民文明素质,村“两委”和村民理事会要发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的教化作用,经常性组织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等创建活动,通过相互监督、互比互促,持续提升农民环卫意识、管护意识,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及各类新媒平台,宣传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全镇村庄环境管护工作良好发展。

(三)强化监督指导。镇党委、政府决定,采取每年开展季度考评和加强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评打分。考评时,因各村的基础设施投入不同,不要只看表面,要重点看村级位的组织能力及环境整治、管护等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考评结果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与村级经费挂钩,对于考评为差等次的村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对优秀等次的村予以全镇表扬。对在环境整治工作中不配合、不服从安排、甚至顶风上的农户,村两委干部与镇主要领导、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认真研究,按照涉及申报性的补贴、福利性的政策,由村两委、村民代表开会通过不予申报,对其以制约。

篇2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今年是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为确保按时完成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我省将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着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

根据《要点》,要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督促指导各地根据财权事权划分,按照“五有”标准,制定完善可行的管护标准、可量化的考核办法,落实可持续稳定的经费来源,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要健全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村规民约,逐步健全民建、民管、民用的长效机制,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确保村庄垃圾有人清、厕所有人管、污水不乱排。要建立农村改厕投诉处理机制。以市(州)为片区、以县(市、区、特区)为单位,建立农村改厕投诉处理机制,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设立农村改厕投诉电话、投诉邮箱等投诉平台,完善农村改厕投诉反馈和处理机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点》明确,全省将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力争到年底,改造15万户农村户卫生厕所,整村推进1000个村农村改厕,新建改造农村公共厕所3100个,实现行政村公共卫生厕所全覆盖;17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市(州)城区所在地的县(市、区),基本建成覆盖农村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9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同时,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确保2020年底完成60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此外,集中清理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现象,到年底,基本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问题。

篇3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为巩固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综合环境质量,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引领、法治引导、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筹主导地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科学、规范、长效推进。

2.部门协作。切实发挥乡级相关部门职能,加强对村庄环境治理特别是项目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指导、督促,协助各村(社区)推进综合整治项目发挥积极作用。

3.群众主体。坚持农民自愿,积极引导体现农民主体作用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乡乡、村两级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关键作用,依靠群众,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维护美丽家园。

4.分级管理。加强乡、村两级组织领导,乡级负责长效管护业务指导,村级对长效管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具体管护。

5.社会参与。有效结合农业农村发展任务,积极宣传和吸引社会各界以不同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形成互帮互助、共促共赢的良好氛围。

6.科学运作。探索实施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护的市场化、公司化操作,提高环境治理工作的运行效率。

二、管护实施

(一)管护内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护主要是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村庄道路公共绿化、路灯、活动阵地等环境配套设施;以不同形式建设的其它人居环境配套项目。

(二)管护标准

1.卫生保洁。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物,柴草垛、建筑材料等杂物尽量整齐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家禽逐步实现集中圈养。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垃圾箱、垃圾房内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2.绿化维护。村庄绿化树种多样,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青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裸露土地不明显,村庄道路两侧、塘堰河渠、公共场地、村口周边等绿化植物确保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公共绿地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房前屋后的菜园、农田无杂草丛生,做到耕作规范。

3.公共服设施管护

(1)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保持卫生,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垃圾中转站要做到无积水、无苍蝇、无臭味。村庄内垃圾桶、垃圾屋、垃圾清运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

(2)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和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检查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作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接入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要安排专人管护,及时做好进出水检测、运营和污泥处置等管理记录。

(4)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及时更换电线电路和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5)其它公共基础设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安全使用、正常运行。

(三)管护权责

1.规范权属管理。农村环境整治配套项目建成以后,凡由政府财政项目资全部投入或社会捐助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逐一登记纳入管理。2.明确管护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镇级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村(社区)作为辖区内环境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垃圾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各村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设施由村集体具体负责管理;农房风貌改造及其房前屋后附属设施等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负责。

(四)管护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居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镇政府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村落宜居标准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健全镇级统筹指挥推动落实、村级引导群众参与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政府针对环境管护、项目运行、宣传引导等治理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村委会充分依靠群众采取不同形式组建村级环境管护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重视发挥农业专合社、农民合作社、村民自治委等组织的作用,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的组织能力。通过不同形式,有效运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正反典型引导持续加强舆论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乡风文明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三个一点”投入机制(即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承担一点、农户交纳一点),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产业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的“村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产业带动,市场化运作参与管护。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强化制度保障。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做到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完善镇、村两级协同的农村环境配套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发包、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制度,规范和加强村集体组织及其群众对环境管护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运行效果。

篇4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我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推三治五化”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严格实施五项推进机制,农村面貌持续改善,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无锡市《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全完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工作要求,聚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到2022年,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健全完善并落实有标准、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全域化,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打造富有江南特色、彰显江阴文化、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镇(街道)所辖行政村(涉农社区)。

三、主要内容

(一)以“一推三治五化”为重点,拓展全域整治成果

1.推进农村住房和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

(1)全面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市域、镇域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强村庄规划与城乡布局、国土空间、产业发展等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按照“按需编制、有序推进、务实规划”要求,依据全市农房建设计划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全面推进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工程。持续扩大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范围,有序推进规划发展村原地修建或整体翻建,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居民布局点进行自建,加快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落实农村房屋建筑风貌管控要求,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打造一批“白墙黑瓦、清清爽爽”的高品质“新江南人家”。(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特色片区建设。科学谋划美丽乡村整体性推进和特色化布局,围绕农业农村“两园一区两带”发展布局,着力优化空间规划、拓展乡村功能、提升品质内涵。着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带核心区建设项目,集聚资源打造突出生态历史文旅特色的澄南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突出澄北田园风光特色的临港美丽乡村示范带,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互促发展。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持续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无锡市级以上的特色田园乡村。(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4)推动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加快改善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和核心区域周边的村庄环境,突出与周边城市交界处、镇街之间连接处、城乡结合处等重点难点区域,加大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检查奖补力度,年内完成3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以点带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2.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河塘治理提标扩面

(5)全域推进镇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推进镇村垃圾分类试点,力争早日实现镇村垃圾分类全域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6)完善农村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按照前端应收尽收、中间专业运输、末端资源化处理的要求,强化收运处置源头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管控,规范临时转运点,确保农村地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7)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收储利用。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在已经实施的市区粮食作物用农药零差率集中配供基础上,加快向其他作物覆盖。推进“五有”标准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和运行维护,构建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长效体系。持续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普及行动,推动畜禽粪污农牧循环、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确保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完成池塘生态化各年度改造任务。(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8)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或新建项目,实施老旧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系统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自然村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市农村生活污水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提升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9)开展“美丽河湖”三年行动。推进全市农村河道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河道日常巡查,全面清理河面漂浮物、河道岸线各种垃圾和堆积物。压实农村河道河长责任,积极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有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地区没有黑臭水体,重点完成一批美丽示范河湖建设。(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进厕所净化、道路优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等提质增效

(10)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技术指导,健全完善非无害化卫生户厕“动态清零”机制。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要求,提升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全面建立“一厕一档”制度,落实定岗定人定时保洁。根据村庄类型、常住人口类别和数量,统筹考虑农村公厕建设需求,按时完成年度农村公厕新(改)建任务,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建一座二类以上农村公厕。(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卫生健康委)

(11)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网格化综治机制,提升农路安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黑色化,提升农村道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道路、桥梁新(改)建任务,打造一批“最美农村路”“平安放心路”。(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12)深入推进农村路灯长效管护。巩固行政村主要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路灯全覆盖成果。排除安全隐患,注重节能环保,提高亮化质量,杜绝“有灯不亮”等现象。(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3)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飞线整治。有序整理村内线缆,有效解决电线私拉乱接、通信搭挂电力杆线等问题。深化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实施。逐年推进农村地区5G基站建设,不断提高5G基站在农村地区重点区域布设密度。高质量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更好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申报国家、省数字乡村试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14)深入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实现村旁、路旁、河旁、屋旁绿化基本覆盖。以规划发展村为单位,积极开展省级绿美村庄建设。(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深入推进农村管网建设。加大农村偏远地区管网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快实施水表出户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逐步进行农村地区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燃气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具备条件的新改建农村住房天然气接管工作。(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二)以“六有”为目标,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1.有标准。依据市镇村布局规划,锁定村庄底数,按照规划发展村庄、一般村庄两种类型,分类实施管护标准。规划发展村庄包含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农房修建翻建和环境整体提升,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新风貌。一般村庄包含搬迁撤并类村庄、其他一般村庄,其中对拟于2025年前拆迁到位的村庄,重点做好日常保洁,保障公共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对尚未确定拆迁计划的村庄,重点做好“三清一改”(清理垃圾、河塘、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工作,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2.有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目标体系,制定分解年度目标,实施进展情况调度和工作通报。各镇街要健全网格体系,将每一村组、每一农户全面纳入管理网格,细化管理单元,实施动态管理。健全评价体系,从组织领导、实施推进、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加强效果评价。(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3.有队伍。各镇(街道)按照全域覆盖、分类指导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完善镇级统一组织实施或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实施的长效管护工作体系,鼓励引进有管理能力、专业水准的第三方实施长效管护,实行依效付费,加快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也可按照每个自然村的常住人口2‰—4‰的比例或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村组管护人员,组建专业化长效管护队伍。(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4.有经费。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所需经费保障力度,按长效管护整治范围的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安排长效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各镇(街道)同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更大力度落实长效管护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镇街园)

5.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普遍实行“一约三制”,提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协商解决群众身边的大事要事。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联户共建”等方法,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环境保洁积分情况对农户给予激励。倡导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和乡贤作用,促进移风易俗,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提高管护成效。(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6.有督查评价。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联查机制。市级通过第三方暗访测评,对环境整治管护效果进行督查评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自然村全覆盖日常巡查,加强巡检力度,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强化“随手拍”群众举报、问题督办、长效管护工作评价等功能,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各行政村建立村级保洁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做好信息记录,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园)

(三)以“四项举措”为抓手,推动工作常态长效

1.开展“美丽+”系列活动

以“美丽村庄”“美丽田园”“美丽河塘”“美丽菜园”“美丽庭院”“美丽农路”为主题,组织开展“美丽+”系列活动,持续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高水平、高质量精心培育示范典型,不断提升美丽田园乡村建设的凝聚力、影响力、带动力。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建设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由责任部门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美丽+”系列评选活动,评选方案由各牵头部门自行制定。

2.强化跟踪督查

采取市级抽查与第三方机构暗访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定期组织抽查,将抽查检查情况以图片、文字形式通过无锡市人居环境整治督查信息系统跟踪落实整改。聘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的评价标准,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暗访测评,实现对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全覆盖,将暗访测评情况以一村一档的形式反馈镇街落实整改,跟踪销号。

3.加强奖惩通报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根据第三方暗访测评情况,市农人居办对每次暗访测评排名前十位和后十位的自然村分别列入“红榜”和“黑榜”,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报予以通报,未纳入城镇管理的农村集中居住小区不列入“红黑榜”。对连续2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行政村,由镇(街道)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3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镇(街道),由市分管领导对镇街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较为集中的问题,由市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市农人居办在每季度末对当季度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行政村进行季度排名并予以通报。各镇(街道)要加大奖惩力度,依据“红黑榜”结果,与村(社区)考核挂钩。

4.加大资金保障

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支出。依据季度考核结果,分三档对行政村实施奖补,季度考核前20名的每次给予15万元/村,季度考核21—40名的每次给予10万元/村,季度考核41—60名的每次给予8万元/村,其中奖补资金的25%用于对村干部的专项奖励;被无锡市级通报的“红榜”村,按照无锡奖励额度实施等额配套奖补;对建设成效明显的1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每村给予100万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美丽村庄”、“美丽河塘”、“美丽农路”、“美丽田园”和“美丽菜园”、“美丽庭院”评选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牵头负责。各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立足实际,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实施进展调度制度,及时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各镇(街道)要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岗位晋升、级别调整等挂钩。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经验总结和示范引领,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培养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习惯;宣传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动,持续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经验,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宣传册、微信群、QQ群等多种载体,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激励全民参与到整治工作中,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提升。

篇5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需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难,难就难在坚持,形成常态。因此,在整治的同时,要着力强化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要健全保洁队伍管理制度。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定报酬”,确保农村保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健全农户日常管理办法。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四包”责任状,建立农户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规范和巩固整治成效。

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政府补助、社会支持、农民自筹”的思路,在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对镇、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的基础上,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落实环境卫生有偿保洁制度,在自愿的基础上,向企业、农户适当收取卫生保洁费,切实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农民环卫意识,拓宽村级保洁经费的来源,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可持续的良性投入格局。

健全督查考核奖惩机制。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采取月检查、季考评、年总评和明查与暗访、督查与督办、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三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考核机制。通过明察暗访、电视曝光、公开报道、重点巡查、专项督查、现场办公、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村组一线,全程督促检查和指导整治情况。

篇6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为巩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综合环境质量,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管护实施

(一)管护内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护主要是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村庄道路公共绿化、路灯、活动阵地等环境配套设施;以不同形式建设的其它人居环境配套项目。

(二)管护标准

1.卫生保洁。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柴草垛、建筑材料等杂物尽量整齐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家禽逐步实现集中圈养。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垃圾箱、垃圾房内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2.绿化维护。村庄绿化树种多样,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青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裸露土地不明显,村庄道路两侧、塘堰河渠、公共场地、村口周边等绿化植物确保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公共绿地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房前屋后的菜园、农田无杂草丛生,做到耕作规范。

3.公共服设施管护

(1)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保持卫生,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垃圾中转站要做到无积水、无苍蝇、无臭味。村庄内垃圾桶、垃圾清运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

(2)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和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检查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作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接入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要安排专人管护,及时做好进出水检测、运营和污泥处置等管理记录。

(4)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及时更换电线电路和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5)其它公共基础设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安全使用、正常运行。

(三)管护权责

1.规范权属管理。农村环境整治配套项目建成以后,凡由政府财政项目资全部投入或社会捐助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逐一登记纳入管理。2.明确管护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镇级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村(社区)作为辖区内环境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垃圾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各村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设施由村集体具体负责管理(进行统一招标维护项目除外);农房风貌改造及其房前屋后附属设施等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负责。

(四)管护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居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镇政府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村落宜居标准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健全镇级统筹指挥推动落实、村级引导群众参与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政府针对环境管护、项目运行、宣传引导等治理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村委会充分依靠群众采取不同形式组建村级环境管护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重视发挥农民合作社、村民自治组织等组织的作用,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的组织能力。通过不同形式,有效运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正反典型引导持续加强舆论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乡风文明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三个一点”投入机制(即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承担一点、农户交纳一点),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产业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的“村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产业带动,市场化运作参与管护。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强化制度保障。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做到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

篇7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伯岗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实现全镇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有明显进展,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村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全面整治农村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

1、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他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和转运等设施。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保洁员,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垃圾分类、减化、回收处理。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村庄,按照要求实行镇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3、整治村庄畜禽污染,实行人居与畜禽圈养、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全面实行村庄内畜禽集中圈养和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畜禽养殖户、“农家乐”经营户结合沼气利用进行改厕。积极探索农村改厕新模式,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消除农村露天粪坑,

4、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农村生态条件。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以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为重心,着力建设一条进村绿化生态路,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名贵树种、经济林木、庭院经济,助推富民美村,改善农村生态条件,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整体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一批具有岭南山水特色的美丽村庄。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主干道和村民聚居地安装路灯等夜间照明设施。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0%

(三)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形成宜居促宜业的发展新局面。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大力开发特色生态农业。立足“一村一业”、“一村一品”,推进特色村建设,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开发观光、休闲、养生、度假等产品,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制订辖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完成每年推进20%自然村的整治建设任务。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农村保洁员队伍,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原则,全部投入到人居环境建设中,划分责任路段,。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篇8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时强调,要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对广大农村地区来说,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筑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以日产日清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重点加强乡镇垃圾中转站、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服务功能,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返乡人员多、垃圾量大的问题,根据村庄实际,适度加密垃圾收集点和设施装备布局,提高垃圾转运和杀菌消毒频次,确保生活垃圾“不冒桶”。在村庄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装置,进行统一消毒和统一处理,确保废弃口罩得到安全处置,有效阻断二次污染和病毒滋生传播渠道。以此次疫情防控为契机,适时组织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农村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力度,严查违规倾倒、偷埋垃圾行为,彻底整治垃圾围村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互联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量、清运车辆运行情况和环卫队伍保洁效果等进行实时在线监测,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试点示范为引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不仅会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恶化,而且容易导致多种疾病传播。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切实做好村庄特别是已有疫情发生的村庄污水及粪便应急消毒措施,防止饮用水源污染和病毒扩散传播。同时,着眼长远加快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统筹考虑农村地区在自然地理条件、村庄人口规模及密集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及财政投入能力、村民生活习俗等多种因素,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开展各具特点的试点示范,稳步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中心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等,尽快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对城镇污水管网短期无法延伸覆盖、村民居住相对分散、集中收集污水较为困难的村庄,探索采取单户或联户的分散式处理模式,通过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有效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对居住人口数量少、尚不具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应结合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联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此外,加强农村河塘沟渠清淤疏浚,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体系向村级延伸,加快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逐步根除农村黑臭水体问题。

以注重实效为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是从源头控制疾病传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任务。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涉及村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村风俗习惯等多种因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分类推进的思路,因地制宜选择厕所改造模式,切忌生搬硬套盲目推广,确保改造后的厕所结实、美观、能用、好用,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在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后,着力解决改厕后粪污收集处理的问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决遏制随意倾倒粪污的行为,杜绝粪口传播隐患。从长远来看,要注重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统筹规划与有效衔接,对位于城市近郊的村庄或其他有条件的村庄,积极推进厕所粪污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统一处理,其他村庄可因地制宜采取“分户改造、集中处理”或单户分散处理的模式,积极引导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在做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乡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推行乡村公厕和旅游厕所“所长制”,切实提高公厕管理质量。坚持建管并重,注重构建农村厕所改造后续服务和长效管护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防止改厕“建而不用”。

以庭院美化为重点,着力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坚持把改善村容村貌作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任务,将疫情防控阻击战与村容村貌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利用闲暇时间开展“大清扫大消毒”专项行动,整理庭院杂物垃圾,加强房前屋后清扫消毒,彻底整治卫生死角,有效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为常态化、规范化创建“五美庭院”营造良好氛围。围绕改善村容村貌,着力加强农户住宅布局和风貌的引导与管控,通过编制和实施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优化村庄功能布局,提升农户住宅和村庄风貌整体设计水平,建设彰显中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深入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为村民营造舒心的生活环境。加强村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村史馆、乡贤馆,加强古树、古井、古街、古戏台、古民居等保护和利用,传承乡村历史文脉,留住美好乡愁。

以革除陋习为根本,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坚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转变卫生习惯相结合,在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过程中,适时同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对大众卫生健康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堆粪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口罩,提高农民群众疫情防控和健康卫生意识,让良好的卫生行为规范入脑入心,逐步形成日常习惯、化风成俗。

篇9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三区发展改革委∶

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是促进农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 要支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强人居环 境基础设施管护力度,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整理形 成了我市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制度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一、建立管护制度方面

请各区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在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 处理、公共卫生厕所、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庄绿化 等方面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察、有经 费)标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并探索在农区水电路气信等其他方 面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二、管护标准方面

各区要加快推动本地区农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管 护制度,执行和落实好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 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和监督, 指导运营管护主体提高管护能力,不断提高管护标准化、规范化 水平。

三、在管护队伍方面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村集体组织应对所属农区人居环境 整治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对于应由村集体组织承担管护 责任的农区公共基础设施,如委托村民、农区居民合作社或者社 会力量等代管的,村集体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健全村民自治机 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公示制度,保障 村民权益。

农区居民是农区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受益主体,既要增强主 动参与设施管护的意识,积极发挥对管护主体的监督作用,也要 履行好受益者义务,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探索建立 使用者管理协会,推行农区居民自用自管和政府监管服务相结合的管护体制。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引导 农区居民参与农区道路、垃圾收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的管护。充 分发挥农区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独特功能,积极发挥党员 干于部、道德模范等的带头作用,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农区居民自 觉爱护巩固基础设施。

四、在督察检查方面

要定期开展运营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确保长效运行。要加 大督促落实力度,强化监督问责。将农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 纳入地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管护情 况良好的,区政府可考虑给予适当奖励或增量补贴,对管护情况 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扣减补贴、吊销资格 等处罚。

五、落实经费方面

落实农区集体组织和相关企业责任,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模式,努力开拓市场化筹资渠道,保障农区公共基础管护经费 投入。村集体组织可通过提取公益金、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等, 积极筹措管护资金。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 结对帮扶、包村包项目等形式,支持农区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鼓 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 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区人居环境整治管护。

篇10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提升全市城乡整体卫生水平,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打造高质量的城乡人居环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三城同创、城乡共建”活动,遵循“全民动手、科学谋划”的原则,以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以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1、乡村环境卫生

(1)、清理柴草垛。有条件的村屯,农户家庭柴草全部远离村屯,集中堆放;其他村屯和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农户家庭柴草也要在房前屋离开街路进行堆放,设置固定围栏,隔离火情和防止猪拱鸡刨。

(2)、清理垃圾、粪堆。彻底清理路旁、宅旁生产、生活垃圾,每10个农户设置一个垃圾箱,每天清理一次垃圾并及时运出屯外,放到指定垃圾堆放场;设置农家肥积造场,屯内禁止积肥,五月一日前原则上要求农家肥全部进地,确实不能进地的要堆放在屯外积肥场;养禽数量超过200只、养畜数量超过20头的要集中在屯外牧业小区饲养,逐步实现人畜分离的目标。

(3)、清理路障。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影响村容屯貌的陈规陋习,特别是乡村沿路商户门前要重点整治,达到乡(镇)、村、屯道路整洁、通畅,道路两侧整齐、洁净的标准。

(4)、清理路边沟。要坚持常年清理路边沟,重点是春秋两季,要对屯内路边沟彻底清理、达到干净顺水、无污物、无异味的标准。

(5)、清理庭院。商户、农户门前实行“三包”,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干净整齐。

完成时限:2014年6月1日,常年坚持管理。

2、基础设施建设

(1)、建硬面化道路。有条件的村要达到户户达标准,其他村要逐步达到屯屯通。

(2)、建排水沟。路边全部修建排水沟,有条件的村屯屯中道路两侧排水沟要达到硬化、固化标准,农户门前过板尽可能统一。其他村要达到排水顺畅。

(3)、建围墙或栅栏。成街基的村屯,农户庭院围墙或栅栏尽可能整齐划一。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要率先实现。

(4)、建垃圾堆放点。要根据需要建设垃圾统一堆放点(场),以便统一掩埋、处理。配置必要的环卫设备设施,设立村屯专职保洁员进行有偿服务,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

(5)、建无公害化卫生厕所。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要统一标准、统一区位、统一建设。其它村结合实际也要尽可能多建卫生厕所。

(6)、建牧业小区。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要率先达到畜禽圈舍和农户住宅分离标准,其它村也要逐步实现畜禽圈舍和农户住宅分离标准。实现畜禽养殖小区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的目标。

(7)、建农民文化活动场所。加大推进镇、村公共活动场地、农民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力度,有条件的村要在今年实现公共活动场地的目标。

(8)、建标准化、实用性粮食仓储设施。逐步彻底消灭“地趴粮”。

(9)、建沼气池。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棚膜园区、养殖专业屯和牧业小区要集中建设大型沼气池,鼓励、扶持农户建设户用沼气池和四位一体生态沼气池。

(10)、建立村屯环境管理长效机制。6月末前,全镇15个行政村要全部建立起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各村要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制度张贴上墙,“五清”工作、村屯要有专人管、专人干,固定队伍、固定岗位、固定标准、固定任务、固定时间、固定责任。

3、村屯绿化美化

(1)、村屯绿化。大力推进村屯绿化工程。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村屯所有道路、街路两侧在今年要全部实现绿化全覆盖,有条件的可多栽植一些风景树,条件差的可栽植本地树种。其他村每村要绿化一个屯,每屯要绿化一条街或路。

(2)、村屯美化。村屯内主要干道及巷道两旁、农户房前屋后要全部栽种花草,花草品种不限,高矮不限,总之,村屯内主要干道及巷道两旁、农户房前屋后不能有空白地,确保我镇农村美化工作在今年上一个新台阶。

三、时间安排

整治活动从2021年4月开始,坚持常年整治,按照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经常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需要,成立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本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领导决策具体整治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调度和指挥环境综合整治的全面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要切实负起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现场办公解决难题,统筹规划,层层落实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

(三)、强化监督检查。

镇领导小组对各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随时通报情况。

各部门、各行政村要紧紧围绕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统筹安排部署,突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大力宣传发动,唤醒人们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管理意识,使全社会都能够理解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

(四)、强化长效管理。

各行政村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前制定的各项责任制度,如“门前包保”制度、绿化美化制度、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义务清除白色污染制度、街巷路全天候保洁制度等。通过制度的约束来强化管理、落实任务,从而实现人居环境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制定落实方案。

各村要根据本村的情况,制定切合本村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70 1856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