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汇聚【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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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第一篇】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发生,确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发生在xx市辖区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一)特定或敏感区域;

(二)水源防护区内有污染隐患的单位;

(三)使用、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

(四)各类油库、加蚰站、液化气站(库)、石油天然气井口;

(五)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储存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堆放场、点等。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污染事故、煤气及天然气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类型。

根据事故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三十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中毒的;

3、因环境污染弓i起厂群冲突的;

4、对环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明显中毒、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中毒的;

4、因环境污染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明显中毒或辐射伤害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与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

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由所在地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理;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

(一)成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区市县长为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制人为成员。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排险减害(救助)中的具体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能分组开展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严把宣传报道关;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排险减害救助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县两级专业救护队负责人组成,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3、警戒维护组: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动员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职工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实施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整个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有关人员、经费、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6、事故调查组: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组织或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安抚稳定工作。

2、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污染事故;负责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技术储备;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化验、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特大事故调查,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4、市经委: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煤矿、建材、电力、流通行业、信息产业及经贸系统其它行业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5、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指挥当地公安部门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排险救助工作,负责排险救助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7、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医疗急救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中毒事故的控制情况。

8、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农业、畜牧、水利(渔业)、林业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工作,其中市林业局、水利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捕杀和砍伐野生动植物的重特大环境破坏事故和处理工作。

9、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与追究。

凡属xx市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驻军和企、事业单位收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处置领导小组发布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排险救援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实施排险救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险救援和伤员、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一)重特大事故的报告。

xx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市内所有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人员作为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其单位负责人报告。环保部门值守热线电话人员或其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经济损失等有关情况。

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报告,由环保局部门核实后向同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环保部门分别向上级政府、环保部门报告,其它部门在与环保部门核实后再按系统按程序上报。各区市县在事故发生后除电话速报外,应在3小时内以事故快报传真向市政府办、市环保局报告事故情况。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开展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事故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员安全、社会稳定、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排险减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应处理必须坚持四条原则:

(1)控制污染源,尽快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应急处理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

指挥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迅速制定、实施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对有明确污染源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街道、村级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

在开展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伤亡事故。

(三)善后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工作;对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或检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环保局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经政府领导审查同意后迅速将事故按分类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应急处置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达到国家对应急处理的有关标准。各专业队伍也应做到每年演习1次,增强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有下列行为的,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未说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

(三)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

(四)因医疗机构拒绝抢救或抢救不及时,导致人员死亡的;

(五)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排险减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抢险不力,措施不当,推诿扯皮,扩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险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社会影响的`。

有效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第二篇】

为规范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和减轻环境污染事件危害,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局具体工作职责,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发生的超出事发地县(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跨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其他需要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协调、指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本市范围外发生但可能对本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跨市突发环境事件由我局联合市有关部门,并协调会同相关市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置;协调不成的,报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查处。超出本级应急处理能力的,应及时报请市政府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我市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成人员包括市环境应急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土壤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局信息中心及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人。

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示,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的领导、指挥、督察督办和相关保障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拟制不同类型事故的具体处置措施。

应急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负责人担任。

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调查和现场协调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供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参与事故应急协调工作,收集、组织和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协调保障,在规定的时限内统一向市政府及省环保厅报送事件发生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信息。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市环境监测站:负责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工作,成立应急监测小组,负责编制应急监测方案,开展现场环境监测,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监测数据,为应急处置及研判提供支撑。

水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涉水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和负责涉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参与组织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宣传报道、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布置,发布关于应急处置的信息;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局信息中心:加强事发相关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及时提供实时在线监控数据;配合宣教部门做好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信息发布,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等。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按照《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四个等级。

(一)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必须启动《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程序启动应急工作。

(二)局应急值守人员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办公室进行核实。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的事件,不论事件等级大小,及时逐级上报。

(三)应急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核实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情况、人员受害情况等,并按本预案应急事件的划分等级初步确定事件等级,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若确定启动则立即对应急办公室下达启动指令。

(四)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应急办公室组织环境执法、环境监测人员赴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人员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并准备好现场调查取证、监测等工具。

(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经局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后,由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值班室或省生态环境厅报告,报告时限和要求按照《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六)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的同时,要协助事发地政府、指导协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督促事发单位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最短时间内切断,阻隔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蔓延,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七)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在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交调查报告,当日未完成处理的,次日要及时续报调查处理情况;市环境监测站到达现场后,按照事故情况确定需监测的项目,编制应急监测方案,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交监测报告,供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局机关业务科室在专项负责的突发环境事件完成处理后向市局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局应急领导小组核实突发环境事件有关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经局领导审定后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报告。

(八)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指导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协助当地环保部门做好污染事件善后工作,落实进一步消除污染、恢复生态的措施。

(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解除预案。

(十)预案解除后,最终的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处理结果报告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上报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结果报告的内容明确处理结果,事件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出具有关监测数据等。

(十一)为了正确引导新闻舆论,保证社会稳定,可按照《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视情发布事件信息,发布信息须经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统一口径,由市局宣传教育科协调组织。

(一)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立即赴现场调查,指导发生污染事件单位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并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污染事件的处理与污染防治工作,通报下游和可能波及的周边地区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二)要求发生污染事件的单位立即停止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必要时实行限产停产等强制措施,启用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紧急征用所需的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场地等。

(三)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针对不同的事件类型、不同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清理污染现场,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范围的扩展,减轻污染强度,清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四)根据污染事件的污染强度、范围、持续时间及可能危害公众的程度等情况,酌情考虑提请事发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疏散、转移公众。

(六)污染事件导致人员中毒时,及时提请事发地政府组织卫生等部门采取救助措施。

(七)现场应急人员应配备防毒、防酸碱等有毒有害物品的防护衣具,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一)根据《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我局在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及时报请市政府启动市级预案。要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发改、经信、公安、消防、民政、住建、交通、农业、水利、卫计、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给予支持保障。

(二)建立市环境应急专家组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专家组职责:

(2)为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提出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3)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知识和技术咨询。

(三)应急物资调度。

1、环境应急指挥系统方面,我局作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现有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兼做固定指挥平台,包括应急指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由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运行维护。

2、环境应急交通工具方面,配备有应急指挥车辆1部(包括照明、摄像、通讯等应急处置器材)和高性能应急监测车1部。

3、环境应急防护装备方面,配有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3套、应急现场工作服2套、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2套、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及辐射报警装置共2套、医用急救箱2套、应急供电照明设备1套、由市环境监测站维护管理。

4、环境应急调查取证设备方面,应急摄像器材、应急照相器材、应急录音设备、防爆对讲机、无人机由市环境应急中心维护管理;应急监测器材由市环境监测站维护管理。

5、积极充实市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依托部分企业建立完善部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有效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第三篇】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长:盛大伟(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民兵连。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哲峰(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长:李霖(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综治办、卫生院、党政办、电管所。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长:侯东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长:孙丽娜(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长:鲍金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水利站。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效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第四篇】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园林局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在公园管理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2、立足预防,争取主动。公园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引起重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相关记录,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3、快速应对,减少损失。如发生突发事件,公园按预案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公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公园党委书记为组长,负责总指挥、协调。指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及其他在岗人员为组员。

(一)、信息监测。

1、公园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开展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节假日)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公园管理处报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2、公园管理处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两次对公园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书面通知公园各部门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将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书面反馈。

(二)应急处置。

1、公园火灾安全事故。

(1)发现火灾应立即切断火灾点电源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同时报告公园领导、公园管理处及局领导。

(2)在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园区在岗人员应积极扑救,保护现场,疏通好消防通道,并派人在门口接应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及时到达现场。

(3)火灾扑灭后1小时内,公园管理处将起火原因和灾情书面报告局安办。

(4)公园干部职工根据有关部门和局要求做好善后工作。

2、游客意外伤害事故。

(1)事故发生后,报警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报告,并做好游客救助和现场保护。

(2)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处理,根据事故性质大小,报告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3)所有园区在岗人员在接到救援信息后应主动投入现场救援,并主动做好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

(4)保安人员应负责保护现场并保管好伤者的随身物品。

3、防风防汛工作。

(1)公园在台风季节和汛期来临前,应检查人员在位及相关设备和物资准备情况。

(2)公园应及时启动防汛防风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值班员应主动与局办公室对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3)公园要按上级指令及时做好闭园和防灾抢险工作。

(4)在抢险过程中,遇到可能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与局防风防汛办取得联系,力争快捷、高效地解决问题。

(5)灾后要及时做好公园恢复开放工作。

公园依据事故性质和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程度及大小,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三)应急结束。

公园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已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消除后,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和局相关科室。

有效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第五篇】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防寒防冻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对辖区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确保群众安全生产、安全过冬,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为加强对辖区防寒防冻工作的领导,成立连城县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一旦出现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的极端天气,将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的防寒防冻工作。指挥长由县政府江国河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吴大智副县长担任,其他副县长担任相应副指挥长,县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水产局、教育局、经贸局、交通局、民政局、工商局、烟草局、质监局、广电局、卫生局、安监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安局、物价局、消防大队、供销社、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一把手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下设8个小组:

(一)督查组。组长:傅锡发。由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效能办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对指挥部部署工作以及领导指示事项的督查落实。

(二)交通保障组。组长:华钦鑫。由县交通、公安交管、农机等部门组成,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三)医疗卫生保障组。组长:江南。由县卫生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医疗救助。

(四)电力供应维修保障组。组长:苏立祥。由县供电部门组成,负责电力供应维修。

(五)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罗宗乐。由县经贸、民政等部门组成,负责居民群众日常用品、食品供应信息的掌握及困难群众防寒防冻、生活救助。

(六)安全生产保障组。组长:林翠裕。由县安监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以及安全生产保障。

(七)治安秩序维护组。组长:黄开德。由县公安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社会治安的维护。

(八)农作物防寒防冻指导组。组长:童文晓。由县农口部门组成,负责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为全县防寒防冻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防寒防冻措施。

一要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若干宣导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千家万户,广大干部职工和全县民众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全县民众防寒防冻信心,发动全县民众支持配合县政府的工作,积极主动投入到防寒防冻工作中来。

二要认真摸底。全县防寒防冻工作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防寒防冻期间全县群众的生活情况,摸清困难户的底子,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展开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要准备力量。各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并强化工作纪律要求,一声令下,确保人员快速集结,到岗到位,不能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四要准备物资。县民政部门要准备好棉被等保暖物资,以便及时救助困难群众。县城建部门要准备好足够的除冰物资、融冰剂、除冰工具,确保各项除冰物资及工具到位,及时开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绿化植物安全。

五要信息畅通。防寒防冻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有专人负责联系,保障防寒防冻信息的畅通,一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指挥部,否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后,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指挥部:采取召开防寒防冻紧急会议、下发防寒防冻紧急通知、指挥部领导讲话等多种形式动员部署防寒防冻工作,下达防寒防冻指令。

指挥部办公室:建立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通报和防寒防冻情况,及时下达防寒防冻指令,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信息收集与处理,汇报防寒防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防寒防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督查组:按分工分赴现场指导、督促责任单位防寒防冻工作,协调解决防寒防冻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将防寒防冻进度、好的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一天一次报防寒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xx)。

(二)交通保障组:县公安交管大队全员上岗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挥疏导人员车辆,防止交通堵塞;县交通局、经贸局组织社会车辆随时执行除冰和运送居民生活物资物品任务;县农机站要加强农用车的管理。

(三)医疗卫生保障组:建立昼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冻工作中遇有医疗救助时,按要求及时给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冻行动,派出医疗救护车现场待命,随时执行救助任务。

(四)电力供应维修保障组:防寒防冻期间合理调度用电,确保重点用电,及时处置电路险情。

(五)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组:按照方案和和防寒防冻情况,掌握市场供应动态,积极联系货源,储备居民生活物品,确保防寒防冻期间居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六)安全生产保障组:检查安全生产及隐患整治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等险情。

(七)治安秩序维护组:加强巡逻巡查,严厉打击防寒防冻期间趁火打劫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八)农作物防寒防冻指导组: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工作职责,保障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密关注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的通行情况,并准备好食品及其他防寒物资,随时应对交通堵塞时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

(一)城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等交通基础设施一旦积雪,要撒盐、清扫,每天要及时将所有堆在路边的积冰清运到城区外或城区河道内,确保行路安全。

(二)城区道路遇有突发交通事件,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处置,并安排合理的交通路线,维护交通秩序。

(三)防寒防冻期间,各乡(镇)要指定专门班子为困难户、孤寡户及时提供救助,确保不冰死人、不饿死人。对有危险的民房要紧急疏散居民群众,确保不出现伤亡事故。

(四)要加强对农村农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冻指导,尽量减少农民损失。

(五)县卫生部门要及时对防寒防冻期间受伤群众实行医疗救助,确保防寒防冻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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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第六篇】

为科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突发环境事件(以下简称环境事件)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事故发生后,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各类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环境事件,及时发现、预警、处置,提高防范环境的能力。

镇人民政府成立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环境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环保领导任副指挥长,镇环建站、党政办、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食安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大有中心卫生院、大有畜牧站负责人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环建站,负责全镇环境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其职责为:组织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全镇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

镇环建站:组织拟定全镇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应急事件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协调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后勤保障和资料收集工作。

镇综治办:配合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和发生环境污染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协调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经费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危险镇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食安办:参与、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处置单位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含水利、林业):组织协调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总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水资源污染、林业资源病虫害防治和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水利站负责拟定重点流域的水资源调度,参与水资源环境污染现场应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以及饮用水(含地下水)源地的应急监测和处置工作。林业站负责对农业外来物种入侵的监测,发布外来物入侵情况,并组织扑灭。

镇国土所: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医疗救治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分别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详细操作规范,在本预案启动后,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事件,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掌握动态。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接警值班室,负责接警、处警工作。进入预警期后,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数据收集。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立即处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态扩大。

(一)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警信息后,立即对事件进行核实、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根据对事件的初步判断认为需要启动应急响应时,及时向指挥部提出预案建议。需要有关应急处置支援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提出请示。

(二)响应措施。

指挥和协调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接到预警报告后,按照事件发生、发生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做好应急防范措施。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负责环境事件应急的指挥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集结应急处置力量。

各村(居)委相应成立应急分队,如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按照属地原则,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投入事件处置和救援处理工作,应急分队构成如下:

1.大一居委(10人),负责组织人:邓小五。

2.石良村(12人),负责组织人:刘德书。

3.水源村(12人),负责组织人:冯明远。

4.指拇村(10人),负责组织人:王兴华。

5.大保村(11人),负责组织人:张承全。

应急结束后,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善后处理组,负责受伤人员康复、脱险人员安置、死亡人员家属安抚、灾后环境评估、事故调查、取证等工作。

指挥部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检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提高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

1.奖励: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责任追究: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玩忽职守,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效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第七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为依据,正确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处置,保护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公司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我公司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从物质的属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大气、危险化学品;从事故的类型分主要有丢失、被盗、火灾、水污染、大气污染等。

人为的操作失误、防护不力和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当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指挥机构。

1、公司总指挥:

2、专项指挥组:

3、应急小组成员:

(二)指挥机构职责。

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组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部门和个人。一旦发生情况时,尽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1.化学物品的管理措施。

(1)使用化学物品的.部门和个人,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免出现事故。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各使用单位必须设有化学危险物品专柜,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用后立即将剩余化学物品收存起来。

(3)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4)危险化学品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灭火设备以及通风、报警装置。

(5)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废液进行妥善处理、分类集中,不能随意倾倒。对于酸碱废液必须进行自然中和后方可排放。

(6)对于过期及无标牌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集中装箱、登记造册报环保办,由环保办找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7)使用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要避免引发火灾。

b.有些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相互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

c.油脂等可燃物在高压纯氧的冲击下极易起火燃烧,甚至爆炸;

d.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除具有爆炸性外,还具有易燃性、助燃性、毒害性和窒息性,在受热、撞击、震动等外界作用下均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2.其它措施。

(1)普及和提高个人自救技能。

(2)预案演练。专业演练与综合演练相结合。

(3)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健全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4)合理利用水资源,尽量做到一水多用或循环使用,降低耗水量,减少污水排放量。

a.实验废水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必须进行处理,达到国家废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b.一切废油及有机溶剂,未经处理,禁止倒入明沟或下水道,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回收利用。

c.食堂的废水中的动植物油要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以下,方可排放。

d.对自备水源井要严加保护,在水井直径200米以内不许有污染源、渗井、渗坑、明厕所。在水井周围不许种植各种蔬菜和堆放垃圾。对饮用水进行消毒处理,定期化验,定期洗井,保护好饮用水源井。

(6)禁止焚烧垃圾、树叶及其它废弃物。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情况、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发生。要对现场的重要物资、设备,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设备、器具组织安全转移。

现场指挥组成员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经综合情况后及时向专项指挥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报指挥组。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

(3)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2、现场调查与报告。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

(2)技术调查取证;

(3)环境监测: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时内,气污染在2小时内定性检测出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时内定量检测出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发出监测报告;并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解除。

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参加救援抢险的每个人都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进行现场调查工作,做到事故调查坚持实事求是,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有效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第八篇】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

三、职责。

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xx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48 26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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