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材料报告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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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材料报告【第一篇】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__]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
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__年4月启动,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材料报告【第二篇】
为切实把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神上来,我现结合本人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找出问题症结,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四个意识”牢不牢方面。当甩手掌柜,不亲力亲为。在日常工作上,觉得班子成员定了就行,只要求工作人员自觉完成,没有亲自检查过问,致使一些工作完成不达标。比如:在今年的全省单位基础工作考核中,由于平时的马虎大意,没有及时跟进基础信息工作进度,导致莲城单位基础工作排名靠后,没有取得应有的工作成效。至今仔细想来,这些都是自己执行力不强的体现。没有从理论联系实践、指导实践的角度出发,局限于掌握了解这个层面,运用于实际工作不够。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上做得还不够,工作中对一些同事妄议中央的言行作斗争不够,没有进行正确的引导。大局意识不够强,习惯于紧盯自己分管内的工作,对全局的工作参与不够,建言献策不够。
(二)在“四个自信”有没有方面。对“四个自信”理解认识不深刻、不全面。对道路自信认识不深,对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学习不透,缺乏对政治理论、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系统学习。在文化自信方面做的不够好,对西方文化和价值观的渗透重视和警惕不够,对西方错误思潮的抵御不够,有崇洋媚外倾向。对“四个自信”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体系的学习和认识仅停留在抽象性、概念性的层面上,对它的提出背景、内涵、具体内容、发展意义、优势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学习和研究。文化自信不扎实,“欲人勿疑,必先自信”,对中国传统文化学习不够、理解认识不全面,导致在文化自信方面做的不够好,有时不能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潮的侵袭误导,对西方的文化艺术、生活思维方式、商品、教育等方面过于盲目崇拜和认同。
(三)工作作风实不实方面。工作浮面上,不求实效。平时对工作安排得多,跟踪落实不够,督促指导得少,没有根据具体情况帮助同志理清思路和解决他们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问题。只是安排了之,导致一些推进乏力,效果不佳。比如:在单位民警接警处警监督工作方面,没有实时跟进,导致民警接处警时着装存在不规范,处警不规范现象等等,这些问题是自己考虑不够全面而自己却一安排了之,又没有追踪落实,给下一步的单位工作来了一定的影响。现在仔细想来,这就是自己作风不实的体现,重安排,轻落实。总认为自己干了多年基层单位工作,经历丰富,办法多。在召开所周会例会商量工作时,听到不满意的意见和与自己思路不一致的地方,没有及时去反思,去采纳合理意见,就想方设法说服对方,服从自己的观点。现在认真想起来,是自己决策不民主的体现。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反思自己存在问题的原因,刨根问底,还是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等方面出现了问题。
(一)理想信念弱化。对照中央、省、市、区、镇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对照总书记的讲话要求,自己在精神上学习不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差,常把工作和学习当成硬任务来完成。因为精神上的不思进取,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地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持续改造,对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得不彻底,工作中为了落实而落实,口号吼得响,场面铺得大,没有真正想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
(二)党性锤炼不高。觉得当个支部书记不会有什么大发展,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主动干事的时候越来越少,对民警的要求也越来越低,只求不违规,觉得开会不守时、讲点小话等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没有切实令行禁止。虽然学习了很多先辈先进的事迹,但没有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平时学习松懈,思想上有所滑坡,党性修养不够扎实。
三、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学习和工作的基石,强化学习,将终生学习当作人生追求,认真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珍惜各种学习培训机会,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抓好集体学习。充分利用远程教育、道德讲堂、上党课等方式,带头抓好单位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切实提升大家的知识储备和个人素养,着力增强为民服务的自觉性。
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材料报告【第三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首先真诚地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给了我这次难得的展示自己的机会!今天很高应在这里给大家发言。
成为党支部书记,是我很长时间的梦想,从来到公司的那一天,见到了那么多朝气蓬勃的同事,我想和你们在一起的生活肯定非常快乐的,并且我也很快的融入进来,但是由于一些条件的限制,我发现这些年青的同事并没有太多的机会去展示年青人的风采,我心里时常在想,怎样才能让大家的朝气发挥出来呢,正好新一届的党总支支部任命我为支部书记,我要以我的工作方式让我们的年青人有更多表现自己的机会,展示你们的风采。说心里话,站在这里,我有点紧张,因为我感到有一些一些压力。而同时我又感到十分泰然,记得戴尔卡耐基说过:“不要怕推销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有才华,你就应该认为自己有资格担任这个或那个职务。”凭着这句话,也凭着近几年的经验,凭着满腔的工作热情和勤恳踏实的工作作风,我觉得我能胜任党支部支部书记的工作,所以今天我满怀信心的走到了发言台上。
要干好党里的工作,我觉得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要有一定的团体组织能力。说到组织能力,我觉得我是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的,在工作中,我参加了很多次活动,尤其是在上一任党支部书记工作时,我是随叫随到,来者不拒,其实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帮助自己,在参与活动的同时也锻炼了自己,这些为我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要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管理协调能力是必备的。而作为基地的团组织,只有与基地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去年课研科的工作机会,是我成长道路上不可磨灭的一课,他让我有了很多次锻炼机会,使我的管理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对于协调方面,我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配合基地行政、工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
第三点也是比较关键一点是需要满腔的工作热情。说到满腔的热情,在我看来一个人的成功等于他的工作能力乘以满腔热情的指数。不管能力有多强,如果没有满腔的热情和求实的作风,其业绩平平。我不能够说我是能力最强的,但是我可以保证如果我当选为基地团支部成员我会全力以赴!基于以上原因,我有理由、有希望、有信心把我们得支部搞好。
有人问:“你的施政纲领是什么?”我要说:“我的施政纲领就是用我全部的能力,用各位给我的全力支持,用我所具有的所有力量来改善、丰富我们的支部生活;集合各位的愿望与要求,组织开展一系列富有年青一代个性与特色的文体活动。”有人问:“你的目标是什么?”我可以用五个字回答:“你们的认可——不惜付出,去赢得你们的认可;无论多么困难,无论付出多少努力和汗水,也要赢得你们的认可!”
如果大家支持我担任党支部书记,我将在“快、勤、深、新”四方面下功夫:
快----就是要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这方面主要是:对党支部工作职责进行全面地清晰的梳理;对党工作对象进行全面的研究,早日掌握较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有可能的话组织一次党工作的学习。
勤----就是要勤学习,提高党内工作水平。2001年我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坚持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同时也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现在我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要时刻注意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以新知识、新理论充实自己。
深----就是要深入基层。我会尽量了解你们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等,并针对大家普遍反映的问题,下情上达,向相关领导及时反映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新----就是要改革创新。对于党工作来讲,创新更为重要。没有创新,党支部工作就会失去生机与活力,就行不成工作声势,我会争取在活动形式上和在物质保障方面有所创新。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同事,说实在的,本人有一些缺点和不足,不管怎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都会以平常的心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多多支持我,谢谢大家!我的发言完了。
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材料报告【第四篇】
一、校长级等
中学校长职级分四级八等。即:特级;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二级一等,二级二等,二级三等;三级一等,三级二等,三级三等。
对校长职级的评定,以考核其能力、业绩为主,特别强调其把握正确办学方向、依法治教、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教育改革等方面的态度和实绩,兼顾其原任职学校由规模、结构、条件、生源等因素所形成的管理工作量和管理难度,且不受原任职学校性质、类型、级别的限制。
二、评定条件和比例
1、评定职级的条件
评定校长职级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重在能力与业绩,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学历:具有教育类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
(2)岗位培训:评定三级二等及以上级等校长职级的须受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学校长岗位培训并持有上岗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特级校长职级的,须具有中教高级职务;评定其他级等校长职级的,须具有中教一级以上职务;具有教师资格。
(4)任职年限:
计算方法:从上岗任职的次月起算,累计实际任职总月数(含暑假、脱产进修时间)除以十二后四舍五入为任职年限,其中任副校长的月数折半计算,任党(总)支部书记或任主持全校工作副校长的月数等量计算。
年限资格:评定特级校长职级的时间不少于六年,评定二级一等至一级一等校长职级的时间不少于三年,评定三级二等至二级二等校长职级的时间不少于二年,评定三级三等校长职级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5)评定特级校长职级的,除须具备上述各资格条件外,必须是具有良好教育理论修养,在学校管理或教学的研究与改革方面有显著成果,学校管理成效突出,在全市乃至全省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正校长。
2、职级**等**级条件
评定校长职级后,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两年考核为称职的,原则上可在本级内升一等;已在本级内为一等的,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两年考核为职称的,有申报**级评定的资格。
3、职级降等和降级办法
评定校长职级后,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可在本级内降一等;已在本级内为最低等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可降为下一级的一等;年度考核前出现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或重大工作失误且影响严重的,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可即时降等、降级或免职。
4、比例
各等级校长应保持合理的比例。首批校长职级的评定比例原则上为:特级校长控制在20%以内;除特级校长外,一、二、三级校长的比例为3:4:3。
三、考核办法及考核、认定程序
1、考核办法
考核的内容和方法,按《**市教育局直学校校长(园长)职级考核方案(试行)》(见附件)组织实施。
2、考核、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由具备校长职级评定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另拟),并提交本人工作总结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及有关资格的原始凭证,交市校长职级评定与聘任办公室(以下简称职聘办)审核。
(2)述职和评议。由职聘办组织申报人现任职学校的中层管理人员与教职工代表听取申报人的述职报告,并组织评议。
(3)考核与评鉴。职聘办在听取申报人述职并广泛听取意见及进行必要的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写出考核、评鉴意见。
(4)评审与推荐。职聘办对申报人的考核、评鉴意见提交市校长职级与聘任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并组织现场评审。评审结束后,职聘办整理评审得分,并依据评定比例,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拟出申报人校长职级推荐方案,提交评审会审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
(5)初步认定。职聘办向市教育局党委会议报告评审工作与申报人校长职级推荐方案,由局党委会议通过予以初步认定。
(6)公示。职聘办将初步认定的申报人拟认定职级在市教育局及申报人现任职单位进行公示。
(7)正式认定。公示结束后,职聘办汇总公示结果向局党委汇报,由局党委正式认定校长职级。
四、工资与待遇
1、评定了校长职级且经聘任上岗的校长,从上岗的次月起领取由级等工资、津贴工资和能绩工资三部分组成的校长职级工资。
2、原任校长但未聘任上岗而改任其他职务的,按其所任职务的相应标准与办法领取工资;因任期年限不足半年尚不能申报三级三等职级的副校长,按原规定办法与标准领取工资。
3、工资结构与标准(单位:元/月)
校长职级
校长职级工资
级等工资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特 级
5000
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含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及教龄工资)发放
绩效工资总额每年按市财政统一标准,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一 级
一等
4000
二等
3000
二 级
一等
2500
二等
2000
三等
1500
三 级
一等
1300
二等
1200
三等
1000
(说明:拟此标准的出发点:一是保证校长的收入不低于甚至高于骨干教师,具体为三级二等不少于5000元/月;二是适当拉大差距,争取一级一等年收入不少于10万,是三级二等的2倍。)
4、其它有关政策
(1)工资的升降与校长职级的升降协调,且从职级升降的次月起执行。
(2)享受校长职级工资的校长离退休时,计发离退休费的工资数应为级等工资与津贴工资之和。
(3)享受职级工资的校长,其病、事假等待遇,按级等工资与津贴工资之和作为计算基数。
(4)校长的职级工资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按月发放、统一日常管理。
(5)享受职级工资的校长,不得再在任职学校获取各种实物和货币收入,一经发现即按违纪予以严肃处理。
5、实施校长职级工资办法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并专项列支。
6、校长原享受的政治待遇,实施校长职级制后按另行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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