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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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1

孟石岭卫生院

2014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免费治疗,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负担,排查新发病患者,防止精神病患者造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按照服务规范和指导方案的要求,做好村防保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和技能,防止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二、定期对所辖精神病患者排查,发现新患者。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村医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

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四、每季度为管理的精神病患者做病情评估。防止患者发生伤人毁物事情发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

确定重性精神病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做危险性评级。评级共分五级,对三级以上的患者重点管理,监督其及时服药、必要时住院治疗。

五、对精神病患者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知识、用药和家庭护理技巧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六、重性精神病送药。由专业精神病医院确定患者服用药物,卫生院定期指导患者监护人,明确服药次数、数量按医嘱服药。每年至少四次给精神分裂病病人发药。

七、对危险疑似精神病患者管理。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长春市心理医院或者其它省内专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如确定为精神病患者,进入精神病患者管理程序。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申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1年》,进一步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顺利开展,做好重性精神疾病人员的管理治疗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掌握所建档案居民患重性精神疾病人员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一)对所有的重性精神疾病人员建立电子化管理信息档案;

(二)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和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和治疗。

(三)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康复指导,接受康复服务指导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00%.(四)开展以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为核心内容的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在有专业指导下社区已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的人群

中开展工作。逐步扩展至全办事处所有居民。

(二)工作内容

1、建立和完善当地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队伍,负责管理治疗工作的指导检查、重性精神疾病的评估、管理治疗、随访、管理和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2、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依据己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对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进行登记,并由精神科医生诊断复核和进行危险性评估。

3、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对相关人员开展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管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标准,提高追踪随访重点病人的能力。

4、定期随访。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至少每季度随访1次,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了解治疗情况,对用药、康复等进行健康指导;每季度对管理的患者进行1次评估。对患者的全年随访及管理率需达到100%,提供健康行为指导的比率达到100%。

5、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促进居民对此项工作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大众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三、相关要求

参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申对患者的登记、随访、治疗等方法和标准开展工作。

四、实施时间

自2014年起,依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专业机构条件情况,逐步完善相关工作,覆盖全乡100%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五、工作评估和绩效考核

按照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对管理治疗率、随访率等相关指标进行评估考核。

孟石岭卫生院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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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2

2013年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为落实国家《2011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和《2013年度赤山湖管委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防控措施,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预,有效降低危险行为,提高精神病患者与其家庭的生活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中心成立了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戴双兵兼任,副主任丁常信副组长,成员有许发平、步海峰、李双根、郑霞、李叶根及各村医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领导、检查、协调。许发平为专职管理员负责全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日常访视、计算机数据维护工作实施。步海峰:具体协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日常工作。

二、年度工作目标:建成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性精

神病患者管理系统,至2013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年度计划管理精神病人80多人,全部病人统一进行规范化档案管理,完成4次健康指导率95%以上,年度健康体检率达到95%。

三、主要工作内容

1、管理人员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桂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康复指导。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3、精神病人的发现: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训村医与中心医生通过合作医疗报销,网格化入户服务管理等方法,不定期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对发现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明确的建立管理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不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

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6、健康体检:根据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适当的时间为所有在册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费的体检,体检内容主要是身高、体重和血压等一般项目,另根据需要,可以提供肝功能等检查,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结果,并提出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

赤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2年10月19日

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3

2014年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2013年版)》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免费治疗,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负担,排查新发病患者,防止精神病患者造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按照服务规范和指导方案的要求,做好村卫生站医生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和技能,防止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二、定期每月一次对所辖精神病患者排查,发现新患者。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村医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1

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四、每季度为管理的精神病患者做病情评估。防止患者发生伤人毁物事情发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确定重性精神病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做危险性评级。评级共分五级,对三级以上的患者重点管理,监督其及时服药、必要时住院治疗。

五、对精神病患者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根据惯例级别进行随访,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知识、用药和家庭护理技巧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六、对危险疑似精神病患者管理。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2

“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专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如确定为精神病患者,进入精神病患者管理程序。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中心卫生院2013-10-01

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4

2012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一.已经建档的重性精神病人管理

慢病医生定期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病人进行随访,要求如下:

1.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 危险性评估。

①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

②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③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2.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①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评估为3~5级或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和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②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评估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③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评估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④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3.健康体检:如果患者做过检查的,将检查结果写在居民健康档案体检表上,如果没有做过检查的,建议家属带领去医院做体检。

慢病医生随访完之后,记录在表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上,然后输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要保持一致。

二.重性精神病患者检出率

按照武汉市考核标准,患病率要达到4‰,2011年我们的患病率是2‰,所以今年要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患病率的检出。

1.加强与社区居委会残疾人干事的联系,一个季度下一次社区(一共九个社区),检查是否有增加的病人。

2.加强与区疾控中心的联系,密切关注流转的病人。

对于新的重性精神病人,慢病医生要对其进行建档和输机,完善资料。

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5

重性精神病患者工作计划

为落实《牡丹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

一、目标(1)基本建成覆盖全镇、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至2013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2)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范围和内容(1)范围:全镇范围内实施。(2)实施内容

1、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

2、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

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3、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

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4、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6、技术指

导:接受市、县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

xx卫生院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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