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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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法律公正和社会公平。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20xx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进一步增强法治自觉,在准确把握国家重大战略中进一步拓展法治格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更好统筹全局工作和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一、切实用党的XX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不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

1.深化专题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着力在深化、实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培训班、研讨班中,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对标对表抓好落实。(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2.深化学习研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XX大精神重要内容。用好《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权威辅导读物,完整准确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3.深化贯彻落实。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药监的生动实践。(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负责)

二、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4.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法治建设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压紧压实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统筹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5.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现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常态化。落实《XX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报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加大法治建设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结果运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6.强化药品安全统筹调度。更好发挥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7.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关于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推动市县两级建立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机制,细化实化各项工作举措。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8.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发挥宪法在药品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及合法性审查中把好合宪关。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9.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开展中心组法治学习,举办法治培训和专题讲座,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按照药品监管"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增强普法宣传的影响力。推进普法与科普宣传融合,利用安全用药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培育和推荐基层普法先进单位作为国家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候选单位,以点带面、典型带路,推动全系统法治文化建设。(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三、健全完善机关职能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0.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防止出台限制、排除竞争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权益,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11.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三无""三可"要求,制定出台优化药品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和减税降费具体举措,扶持培育医药企业创新发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调整深化权责清单,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加大"减政便民"力度。充分利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科技与规划财务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12.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推动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不断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健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推动智慧药品监管平台一体化项目建设。根据药品监管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探索建立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执法监督与应急管理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机关治理法治化

13.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落实《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14.建立合同审查备案机制。加强对合同全流程管理,将与行政权利关系密切的各类合同、协议,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提升政务诚信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15.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生效复议决定和判决、裁定。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将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16.全面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利用其专业法律知识,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预防和处理、涉法知识培训、重要合同和文件审查等提供法律支持。(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7.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强化横向协作、上下联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责任单位:执法监督与应急管理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配合)

18.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XX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XX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XX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的质量和效率,发挥法治把关作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确保依法合理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文书记录,确保案卷完整全面准确。(责任单位:执法监督与应急管理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配合)

19.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程序,做好执法证件申领资格审查和资格认证考试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配合)

20.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落实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规定,推动审慎监管。广泛运用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以案普法等方式教育引导,促进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责任单位:执法监督与应急管理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分别负责)

2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保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充分发挥案卷评查在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药品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有代表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案例,减少执法偏差,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责任单位:执法监督与应急管理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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