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策略【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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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策略【第一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互联网的普及,我国的金融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金融市场上活跃的主体越来越多,金融行业的竞争不断加剧。资本市场上的市场利率也随着市场化的推进而变化,由此,商业银行想要在众多金融机构中获利显然困难许多。有些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只顾达到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会计核算和监督、风险控制,使银行的会计信息反映不客观、不真实。恶性的竞争、变化多端的利率,加上不完善的市场监督机制,最终使得银行会计风险日益加大。

会计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

银行会计是反映和监督银行经济业务活动的信息系统,能够实时监控银行资金的运动。银行涉及会计核算的业务较多,存款、贷款、汇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再加上银行每天都要轧平当天的核算业务,这样烦琐的会计核算业务,如果每一步不能精准记录将会影响会计信息。但是很多银行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十分重视会计内控体系,很多工作都没落实到位。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是紧密相连的,但是并没有保障各业务环节相协调,资源没有合理配置,就使得银行会计工作效率降低、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传递,导致会计披露的信息价值下降。

会计监督机制存在不足。

会计监督机制是影响银行会计风险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制定了许多的规章,但并没有执行到位,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按程序工作,许多核算程序不规范。同时部门与部门之间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一些违规行为不理睬,导致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各部门为了完成目标和考核使用许多违规方法虚增贷款和利息来达到业绩,这种不完善的会计监督机制导致会计风险层出不穷。

会计人员专业素养较低、缺乏风险意识。

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是影响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因素。正如上述中所提到的,商业银行涉及许多繁琐的业务、众多的传票,各环节都有联系,若会计人员能力不足,不按程序核算,不能从整体把握经济业务,便会使业务核算质量降低,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的道德也有差异,银行内不乏有会计人员因利益、人情关系而进行违规的会计核算,严重影响着会计信息的客观性。会计人员虽经过培训能够熟悉银行的基本业务核算,但大多都只是单纯记账,缺少整体意识和风险意识,难以从整体及风险衡量的角度来把握银行的基本业务,使会计风险规避能力较差。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策略【第二篇】

摘要:企业积极研究相关税收政策,提升企业税务管理水平,探索有效的税收筹划途径,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合理利用税务政策,防止税务风险的发生,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关键词:税务风险;原因分析;应对措施。

当前,企业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正在从单一行业向多种行业发展,这对推进企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完善的税收制度,促进企业经济结构调整,支持企业快速发展。

这就给企业在税务风险应对措施方面提出了问题,防止由于不熟悉相关的税务政策导致被税务部门罚款的可能性,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本文通过对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应对措施进行研究、探讨。

一、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在企业经济转型过程中,各种税务风险开始显现,这就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极大地影响,现在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1.企业缺乏税务管理经验。

目前,一些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企业成员单位不能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的税务管理政策,导致企业对税务政策的调整不熟悉,使新政策与老政策信息的传递衔接困难,由于对税收政策的不熟悉,让一些企业无法从根本上预防税务风险,也就不能通过优化税制结构,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以至于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另外一些企业在税收管理方面缺乏纳税积极性,不能主动和自觉纳税,企业对税务风险考虑欠缺。

2.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面对高速发展的经济环境,税收政策也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调整变化。

对于税收政策的变化,如果企业不能及时熟悉了解并掌握这些税收政策,就会导致企业产生税收风险。

同时税务机关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在宣传解释方面缺乏力度。

通常税务机关对新出台的税务法律法规,针对相同的事实和情况,不同的税务机关理解不同,这样就会给出不同的.解释,也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从8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后,通过对一些企业成员单位涉及营改增业务进行分析,首先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由于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如果购买的应税产品在价格上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营改增后,可以降低应税产品的采购成本,同时降低税金及附加,促进企业提高利润。

其次对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营改增政策降低了企业的应交增值税,同时相应的也降低了其他各项税负,增加了企业利润。

但是也不能简单地认为营改增后,就是对企业的绝对利好,如果对营改增政策掌握的不透彻,也可能导致企业利润不增反降,从而使企业产生税务风险。

3.企业涉税人员对税务相关知识欠缺。

一些企业的涉税人员对相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掌握和了解不足,由于涉税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欠缺,对相关的税收政策不能透彻理解,也就不能正确的按照税收政策办事,这样就会使企业发生偷税漏税的现象。

由于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在应交税金的计算方面,就会出现偏差,有可能多交税也有可能少交税,无论多交税还是少交税都将会影响企业的利润,也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因此,在一些企业中,税务风险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税务风险甚至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致命的危险,以至于造成企业无法正常运营。

这就要求企业必须熟悉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避免发生税务风险,防止由于不熟悉相关的税务政策导致被税务部门罚款的可能性,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强化税务风险分析,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时识别税务风险,并通过对税务风险因素的分析、评估提出税务风险的化解方案。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

企业正确识别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制定并实施有效的税务风险应对措施,建立税务风险控制体系,避免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从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应对税务风险。

1.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制定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控审计与监督,达到控制税务风险的目的。

针对税务风险管理中监控环节,完善税务管理制度。

制定税务风险管理办法,应对税务风险的发生。

2.定期评估税务风险。

企业要定期开展税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税务风险、分析税务风险,提出有效的税务风险应对措施,撰写税务风险评估报告,对发现的税务风险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便于领导者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及时化解税务风险的发生,有效降低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3.定期开展税务风险内部审计。

定期审计检查税务风险评估报告中的问题,促进税务风险防范责任,推动防范措施的有效落实。

4.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

企业对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正确认定,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项目,税务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管理部门同时也要接受税务机关的核实审查。

5.加强企业涉税人员的素质水平。

企业不但要加强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而且还要不断提升涉税人员的道德素质,最大限度的发挥涉税人员在企业中的作用,合理避税,规避风险。

6.加大宣传培训,强化税务风险意识。

企业应该定期组织税务风险知识培训,针对税务风险方面的问题和相关应对措施,对涉税人员进行集中讲解,提升涉税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企业税务风险应对能力。

三、结语。

总之,针对一些企业发生的税务风险问题,提出了应对税务风险的措施,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制度,定期评估税务风险,开展税务风险内部审计,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升涉税人员的素质水平,强化税务风险意识,加强企业税务风险控制,解决税务风险问题,保障企业的经济运行水平。

参考文献。

开滦集团财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报告[r]..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策略【第三篇】

[摘要]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简称“cpa”)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是会计师事务所管理的核心问题,也是审计理论界探讨的热点问题。

本文拟就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的策略和措施。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策略【第四篇】

引言: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工作是整个银行管理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商业银行整个业务处理全过程。因此,我们针对商业银行会计内控的风险防范与银行日常的管理与运营过程有着不容忽视的密切联系。事实上,这些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的金融风险时有发生,这就充分暴露了商业银行内部会计制约方面的薄弱环节。为了切实提升商业银行的会计内部管理效率与效果,商业银行必须尽快采取有效的会计内控风险防范措施与解决策略,从而进一步规范和约束银行内部的会计行为,最大程度的规避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真正促使商业银行健康且稳定的发展下去,提升它们的市场竞争力,推动银行战略目标的实现。

(4)商业银行会计内控的模式不够完善而导致内控执行不到位。我国现在不少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过程中,仍然采取内容制约而非真正的内部制约,严重影响会计内控的规范化建设,从而无法形成一个较为有效的会计内控模式,由此而造成了商业银行会计内控的低效率。这反映了商业银行会计内部制约意识薄弱,会计内部制约在制度上不完善,业务操作系统未能对全部会计业务形成有效制约,未能建立起完整的会计内控监督评价体系,导致监督约束不力,从而给商业银行内部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1)完善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体系建设。商业银行为了全面预防各种会计内控风险,就应该以全面风险管理作为根本目标来建立健全银行内部的会计内控体系。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应该做到会计内控过程中的决策、执行与监督三位一体,并让彼此做到相互制约。这是商业银行应该做到的基本原则性工作之一,并在银行内部分层次的建立一个会计内部监督系统,尽可能的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实时监控以及事后随时监督。同时,商业银行还应该健全相关的会计风险评价体系,根据会计风险的内控原则来全面整合并梳理会计规章制度,让会计内制约度更为规范化、系统化与层次化,及时更新并不断补充新制度,确保商业银行会计内制约度的完善与全面。

(2)确保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风险管理责任制是一项重要且关键的制度,它的实施是商业银行会计内控过程中风险制约流程的重点环节所在。因此,我们就应该真正明确商业银行会计内控的责任追究链条,把会计风险防范的责任机制与银行内部员工的实际利益进行直接的衔接,尤其是要强化责任问责制,并把责任具体到人,一旦发现理由,商业银行必须坚决给予严格的处置,加大整改力度,促使银行内部员工真正重视会计内控风险的防范工作,有利于他们及时反馈相关理由信息,并给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3)切实提升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管理水平。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健全自身的会计内控机制,要积极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与日益复杂的国际金融形势,采取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会计内部制约制度,及时更新会计风险管制约度,更好的遵循我国金融发展的规律。当然,我们的商业银行还应该充分现代化的网络技术与一些非现场监管技术来做到与时俱进的会计内控监管工作,从而建立一个更为完善、合理且可行的会计内部监督机制,运用严格的制度和规范来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商业银行的财务科学管理,避开滋生违法行为。

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该提高对会计内控风险的管理水平,重视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尤其是会计工作人员的考评与考核工作。这样的会计人员考评工作必须是综合性与全方位的,并不断更新和创新会计考核机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些更具人性化的分层次奖励措施,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精神奖励,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激发出会计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与效果。我们还应该把会计内控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到商业银行的整个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当中去,真正引导会计人员加大对会计风险防范的重视,确保商业银行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的同时,有效的防控各种会计内控风险,这样,不仅可以加大监管力度,还可以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考评效力,切实提升其会计内控管理水平。

结束语:总之,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的有效防范策略,主要依赖于我们做好这么几个方面的工作,即建立健全会计内制约度,完善会计内控监督体系,并以对会计工作人员的管理作为根本出发点,切实提升对会计制度的执行力,从而让商业银行在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综合素养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符合商业银行自身发展需要的人才管理机制,进而让商业银行能够有一个较为可靠的会计人才保障,并强化对这些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素养,尽可能的降低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风险几率,确保商业银行走上良性可持续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策略【第五篇】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商业银行业务逐步拓展,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问题逐渐凸现出来,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可以总结为四个部分:票据结算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会计监督风险、结算风险。

会计人员风险如何防范与控制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环节中遇到的金融会计风险成为商业银行管理体制构建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本文将详细剖析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针对现阶段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剖析,并给出针对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相适应的防范与控制方案。

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可以归结为会计管理风险和会计素质风险,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可以表现为票据结算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会计监督风险、结算风险。

其具体表现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环节中由于会计人员自身专业水平不达标素质低而导致会计核算风险的产生进而影响了整个决策的失误,从而导致最终商业银行经济和信誉的损失。

金融会计风险是当代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会计风险中加强会计核算在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中尤为关键,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进步,商业银行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商业银行安全稳定的发展,最终导致了商业银行经济和信誉的`损失。

因此针对现阶段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去控制与防范,研究一套与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相适应的方案,避免金融会计风险问题进一步恶化而影响了整体商业银行安全稳定的发展,以下内容将针对现阶段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宏观条件下,市场经济的影响。

宏观条件下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加上传统的地方政府治理理念多以自身所具有的权利、权威,运用政府权力集中对社会的各种事务进行强制性管理,对于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的产生也有极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机制下,存在不公平竞争,非正规的金融机构频繁出现,导致菲菲活动猖獗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的产生,因此宏观条件下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加上当地政府本位主义的思想都是导致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

(二)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

成功的企业背后一定有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在规范性的实施,建设一套完善的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是导致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之一,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可以体现在四个方面,票据结算机制、会计核算机制、会计监督机制、结算。

比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制度的管理不健全,有的员工责任心不强,导致联行报单的错发漏发,银行内出现柜员之间混岗的现象,支票等先关票据核算审查不够严格都是因为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而导致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的产生,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是提高商业银行管理效率的有效方法。

银行管理体制的优化关乎着银行安全稳定的发展,一套完善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系统,不但可以增强银行效益,提高消费者的满意程度,在新经济市场条件下,加强银行财务管理,建立银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从根本上降低了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实现提高银行管理效率,促进银行安全稳定发展的有效手段。

以下内容将针对现阶段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一)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人才决定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竞争就是专业人才的竞争,增强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加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是提高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效率的关键因素,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低,专业知识掌握的不牢固或者在风险预测,财务监督上不能严格按照规范实施,甚至参与犯罪极大地影响了商业银行管理质量,增大了商业银行金融会计的风险,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防范与控制是保障商业银行安全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人员的理论知识。

在技术上杜绝操作失误,在道德和法律规范上做好自我约束与监督,了解怎样做才能有效地防范与控制银行金融会计风险问题的发生,因此要求专业人员要具备夯实的专业知识,培养金融会计高素质的人才,是解决商业银行财务管理问题的首要任务,进而实现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目的。

(二)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

建立与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避免商业银行金融会计风险发生的根本保障,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各岗位人员责任的明确分工,坚决杜绝违法犯罪现象,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从管理层次与操作层次进行会计人员的内部管理,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商业银行管理体制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地去摸索创新,积极构建出一套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防范与控制方案。

结论。

综上所述,金融会计风险是当代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一套与当代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会计管理体系,对实现银行收益最大化,推动商业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里程碑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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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策略【第六篇】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何在激烈的市场中获得生存并发展是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企业税务风险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

本文通过对税务风险管理进行介绍,深入分析企业税务风险的种类和成因,并提出加强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为我国企业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关键词:企业税务风险;风险导向型;税务管理。

1、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活力不断被激发出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尤其是小微企业,据相关数据统计,2013年小微企业工业产值占总产值比重约为60%,税收贡献比率约为40%[1]。

但是,小微企业由于其组织结构不全、财务管理不善等原因,面临的税务风险较大。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和企业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2、当前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种类和成因分析。

由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内外部环境复杂多样,企业税务风险种类繁多,成因复杂,具体分析如下:

(1)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企业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划分,企业风险可以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属于企业面临的外部风险中的法律风险,它是指由于税收政策变动或税收执法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

形成企业税收政策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税收政策发生改变导致的风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法制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对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新现象,税务部门往往需要在税收法律法规方面做出相应政策变动,从而给企业带来税收政策风险,比如根据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税收政策;其二,税务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由于目前我国实行分头管理的税务管理模式,税务执法部门包括国税、地税、海关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实际税务执法过程中会有重叠现象,具体职责划分不清[2]。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策略【第七篇】

首先,企业必须全面分析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评估容忍度的确认,建立规范的风险监控体系。

在风险管理框架中,由于要针对不同的目标分析其相应的风险,因此目标的制定自然就成为风险管理流程的首要步骤,并将其确认为风险管理框架的一部分。按照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的理论,企业应当在以下8个领域确定目标:即市场营销、创新、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实物资源、生产力、社会责任、利润需求等。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控制和规范风险的发生。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就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内控,就是要通过制订流程、执行流程、监控流程,来控制“不同人的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保证风险可知、可控、可承受。目前,国内有众多的在美国上市,根据2002年7月30日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法案,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成为在美上市的必备条件。

五点原则是必须遵守的:

在纵向关系上,至少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或环节,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对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等不兼容职务要相互分离控制。

2.协调配合原则。各部门或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各岗位和环节都应协调同步,各项业务程序和办理手续需要紧密衔接,以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协调配合原则是相互牵制原则的深化和补充。贯彻这一原则,尤其要避免只管牵制错弊而不顾办事效率的机械做法,必须做到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从而在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完成经营任务。

3.程序定位原则。企业应该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功能将其经营管理活动划分为若干个具体岗位,并根据岗位性质相应地赋予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明确检查标准,责、权、利统一。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标准、有检查,以此定出奖罚制度,增加每个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效率。

4.成本效益原则。实行内部控制的'成本要低于由此产生的收益,力争以最小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5.层次效益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内部控制层次与效率的关系,防止以增加层次的“人海战术”来获得较好内控效果的现象。以高效、有用为出发点,合理设置内控层次(或人员),明确各个层次的职责权限,强化各相应层次的责任心,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用性和效率性。

一旦风险发生,应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内,减少损失,保证企业的根本利益。

这种现象的发生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但又是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在前两个方面的努力是为了控制风险的发生,但如果出现控制的失败,风险就必然会发生,这个时候我们必须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将风险重新加以控制,其结果是要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的范围,保证企业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

注意事项

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中,企业的领导者处于风险控制的核心,企业领导的风险意识、自觉遵守内控制度的决心和行为影响着企业风险控制的成败。那些能驾驭风险、有效控制风险的企业必然会成为企业中的佼佼者。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策略【第八篇】

近年来经济转型,很多企业都遭遇困境,不少创业多年的企业家都纷纷倒下、跑路,这里面固然有宏观经济持续低迷等多方面的原因,但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跟法律有关。下面是网友为大家收集关于如何防范企业经营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欢迎借鉴参考。

企业融资不外乎两种途径:向银行融资或者向社会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如果操作不当,都有可能构成犯罪。

(1)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向银行贷款是传统的主流融资渠道。早年间,由于不归还银行贷款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多,因为那时刑法只规定了一个“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必须要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贷款企业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证明难度较大。但20xx年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一个新罪名——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不管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有“欺骗手段”,骗用了银行资金(包括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就构成犯罪。

何为“欺骗手段”?以财务账册为例,企业大多有两本甚至三本账,至少有对银行的一本帐和对税务的一本帐,给银行的报表跟给税务的报表不一样就是“欺骗”。可怕的是,银行放贷时明知道企业提供的报表不真实,甚至有时候还指导企业如何把报表做得符合银行的条件,但到贷款还不了时,银行告企业骗取贷款罪还是一告一个准。

更可怕的是,司法解释对这个罪名的规定是只要骗用过贷款,即使贷款还了也可以定罪。再比如企业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必须要提供。

购销合同。

发票等交易背景资料,而这些交易往往是虚假的,这样就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犯罪了。

(2)信用卡诈骗罪。

向银行融资,除了常见的贷款和开承兑汇票,还有一种是信用卡透支。刑法专门规定了一个信用卡诈骗罪,主要就是针对恶意透支信用卡。司法解释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属于恶意透支,并且恶意透支只要超过1万元钱就可以定罪。所以,对于银行信用卡透支一定要注意透支的额度和期限,不能随意透支,也不能无视银行的催收。

(3)高利转贷罪。

向银行贷来的钱不能随便用,尤其不能转借给别人,真要转借也不能贪便宜赚利差。那些专门做资金生意从银行贷款放高利贷的行为不用多说,还有一些企业并不专门放贷,但有时候如果把从银行贷出来的钱转借给别人,并且在贷款利息的基础上再加多点利息,这样就可能触犯高利转贷罪。

司法解释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就是说赚了的利差有10万元以上,就构成高利转贷罪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当年东阳吴英集资诈骗案曾轰动一时,一审二审吴英都被判死刑,最后到最高法院才保下一条命。根据最高检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批捕、起诉的非法集资类案件数量已达到去年一年的量。

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类案件之所以多发,主要是因为社会融资的利息很高,动辄两三分月息,没有多少企业能有这样的利润去支付如此高的财务成本,最后大多数企业只能是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一旦企业失信,不但集资对象会去告,担保人也会去告,因为只要公安机关对集资人刑事立案,借款人是非法集资犯罪,担保人就可以不用承担或只承担一小部分担保责任。

目前很多民营企业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处理不好就会造成社会稳定问题,给政府带来麻烦,那么公安就很可能出手,以这个罪名把老板控制起来,给公众一个交待,老板最后人财两失。

无论是向银行贷款还是从民间借钱,如果把握不好,都会存在刑事法律风险。因此企业要考虑资金周转偿还能力,把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安全边际内,不能盲目扩张,“借鸡生蛋”很可能会“鸡飞蛋打”。企业融资负债要保证自己资金链不会破,这是关键。

企业结算的刑事风险主要集中在开票问题上。企业对外销售或者采购原材料都要跟对方企业进行结算,通常要凭票结算。企业要有发票进成本才能少交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直接抵扣税款,因此企业结算便会涉及到发票问题。发票问题处理得不好就会涉及刑事责任风险,构成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这个罪名是一个高压线,起刑点低、判刑重。虚开增值税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没有真实交易开票、部分真实部分不真实开大头小尾发票、交易真实但开具发票方与供货方不符,都属虚开。

对于真实交易下开具发票方与供货方不符的这种情形很多人不理解,而国家税务总局的理论是,开票方与供货方不符,就属于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不按规定开具的发票就不能抵扣税款,开具这种发票抵扣税款就属于虚开发票。因此,帮别人开发票这种忙不能随便帮。

(2)虚开发票罪。

这个罪名针对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普通发票的行为。虚开发票属于涉税犯罪。在刑法修订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并设定追究逃税罪的前提是经税务机关通知补缴仍不补缴的按逃税罪追究之后,司法实践中以逃税罪追究企业逃税责任的很少,而以虚开发票追究企业偷逃税责任的则有所增多,且这种案子往往是一查一个准。

虚开发票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一样,也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所以,企业在日常经营结算中还是要注意发票的开具和取得发票入账的问题,避免大额无真实交易的发票开具和入账。

不同类型的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如果严重违法违规,可能涉及不同的刑事风险、触犯不同的罪名。比如,生产型企业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商标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污染环境罪等,贸易型企业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走私罪、逃避商检罪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等,上市公司可能涉及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内幕交易罪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等,企业经营破产的还可能涉及虚假破产罪、妨害清算罪。下列罪名是不同类型的企业都可能涉及的罪名。

1.行贿受贿、侵占挪用犯罪。

行贿犯罪。行贿包括两个罪名,向国家干部行贿是行贿罪,向非国家干部行贿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两个罪名一般的定罪量刑标准差别不大(向非国家干部行贿量刑相对较轻,对国家干部行贿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徒刑直至无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提高了贪污受贿罪的量刑金额,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或许也会放宽,但要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九总体上对行贿是从严的——以前对行贿犯罪政策上有一个口子,即只要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是可以减轻、免除处罚的,但新刑法规定是不能免除处罚了,包括罚金刑等都会从重。所以,在涉嫌行贿被调查时,务必要注意讲清楚是不是为了不正当利益行贿、领导干部是不是有索贿情节等。

受贿和挪用侵占犯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指的是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或者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

民营企业主涉及到的主要是三种情况:一种是多股东合作的公司企业,股东间出现矛盾纷争时会产生利用公安司法机关查处经营企业的股东是否存在受贿和侵占挪用犯罪的问题;另一种情况是企业被其它企业并购,并购的企业认为被并购的企业有问题,也会告到公安司法机关要求查处原企业主是否存在受贿和侵占挪用犯罪的问题;第三种情况是纪委和公安司法机关因某种原因,包括企业倒闭给政府造成麻烦,都会去查企业主是否有这方面的问题。

在目前经济下行、利益之争越加复杂的时候,尤其要注意此类风险的防范。一方面,和其它股东合作包括和其它企业并购时,务必把财务问题考虑交待清楚,以免被抓住把柄。另一方面,负责经营的股东在处理涉及到企业资金的问题时一定要程序到位,尽可能要有其它股东授权或同意用钱的书面依据,防止在股东间产生纠纷时其它股东不认账,被构陷个人侵占挪用犯罪、蒙受不白之冤。

2.合同诈骗和串通投标犯罪。

合同交易是企业经营最为常见的经营行为,招投标也是非常典型的合同交易方式,因为合同交易而被控合同诈骗罪、参与招投标触犯串通投标罪是企业多见的刑事风险。

合同诈骗犯罪。很多时候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合同纠纷的界限并不清晰,要避免合同诈骗的风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刑法法条明确规定的诈骗骗取他人财物的事不能做。刑法规定,“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都是合同诈骗罪。

其次,一定要注重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尤其是合同的签订。只要合同订好,一般有问题也只是合同欺诈的问题。合同要订得周密,合同标的有什么瑕疵、合同可能有不能履行实现的问题,都提示到。就像今年发生的“青岛大虾”案件,小饭店老板在长长的菜单下面标注了“按个计价”几个字,尽管被曝光后闹得沸沸扬扬,但最终就是个价格欺诈的问题,谈不上是诈骗或者敲诈犯罪。

串通投标犯罪。目前很多重大交易都通过招投标完成,参与投标的企业为了提高中标率,就会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进行串通。在诸如公路、铁路、地铁、环保等重大工程领域,这已成为半公开的潜规则。

笔者曾办理过一个串通招标案,是金华的一个环保工程项目,杭州一家行业内知名的拟上市企业,人家找他串标,他就配合,最后人家中标,他分了点好处费。但后来其它未中标的企业举报了中标企业,他也被牵连了。笔者给他辩护,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路努力下来,最后法院给他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才总算不影响企业的上市。

根据刑法规定,串通投标包括投标人和招标人串通、投标人和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比较多的就是所谓“围标”,但少部分投标人之间串标同样也构成串通投标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门槛很低,要避免风险就不能主动去跟招标人、其它投标人串标,即便别人和你串标互通信息你也不能去分取好处,否则就涉嫌犯罪了。

1.“心中有法、敬畏法律”,“人之所畏、不得不畏”。

懂不懂法不是关键,关键还是要心存对法律的敬畏。马克思有一段。

名言。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他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这话有些夸张,但确实很有警示意义。商人逐利无可非议,但如果眼睛只盯着利润,心中无法,那就会铤而走险。所以,心中有法、敬畏法律才是防范刑事风险的关键,要树立“不能犯罪、不敢犯罪”的底线思想,多想想犯罪的成本和代价,绝不能有侥幸心理。

2.要有个好的顾问律师,尤其是懂刑事法律的律师。

好的顾问律师就像企业的保健医生,能够帮助企业在目前这样险恶的环境下平稳发展。一旦犯罪,企业主和企业都会面临灭顶之灾,因此顾问律师懂刑事法律对企业而言尤为重要。

笔者不专做刑事法律业务,但每年都不间断做些刑事案件,以持续掌握刑事法律的变化、把握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在笔者办理过的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有不少在出事前都有律师顾问,笔者接手案件以后,发现有的案件其实在老板出事前给他一些提醒或者建议,做一些处理,就不会犯罪或者不会被定罪,但由于老板没有得到懂刑事法律律师的专业提示和建议,其犯罪交代真的是“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

因此,企业需要一个懂刑事法律的律师,专业人做专业事才能有效地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3.要及早应对,尽可能及时化解刑事风险危机。

企业的刑事风险,重在日常的防范,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企业的刑事风险事实上已经产生,在特定情况下就会引发危机转化为真正的刑事案件。从刑事风险演变成刑事案件,有一个引发危机转化的过程,及时正确地应对可能就能化解危机,不致演变成刑事案件。

像有两类常见的刑事风险即行贿和非法集资,很多时候在危机刚刚显现时都还有一个可以进行危机处理的时间。以行贿为例,很多案件都是领导受贿先被查,领导再交待哪些企业也有钱送给他,而领导被查这样的消息通常很快就会传出来,此时送过钱的企业家就应该及早进行危机处理,包括是否考虑到办案部门主动自首交代,争取得到办案部门的理解和宽容。如果一味消极等待,等到办案部门对他进行立案调查,那是怎么样也要被斩一刀了。

所以刑事风险危机的化解非常重要,“罪与非罪”都有可能,就要看你有没有意识、有没有能力去化解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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