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热爱我的写作范例【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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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热爱我的写作范文【第一篇】

今天,老师带我们去了河滨公园,让我们欣赏到了秋天独特的美。

一场秋雨过后,整个河滨公园都仿佛蒙上了一层水汽,清新而滋润。

走进公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大花坛。坛中种着万寿菊和串串红,那串串红还真像把一块块的红色串起来,既美丽小巧,又不失可爱。花朵上还有些未干的雨露,在阳光下,饱含了雨水的花朵显得越发的娇艳欲滴。

向里走,便到了荷花池。放眼望去,整个水面就像一块绿色的水晶,碧绿而透亮。水中荷花花期已过,没有了往日的光彩,而水中倒映着的垂柳此时仍充满生机。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连成一片,倒映在水中,使池水显得更加翠绿。一阵清风吹来,吹落几片绿叶,水面上立时泛起点点涟漪,池边柳树的枝条也像姑娘的手般轻轻拂过水面。这样的景色,就是坐在长椅上看上几个钟头,也不会觉得腻,不会觉得烦吧!

再向前行进,便是竹林了,幽深的竹林仿佛有种天然的诱惑,叫我想要进去一探究竟。走进竹林,光线一下子暗了下来,茂密的修竹遮住了天光,只有些许缝隙透出点亮光。小道两旁,青翠挺拔的竹子交错着,显得更加密,更加清凉而宁静。

走出竹林,眼前豁然开朗,一条平坦的小路延伸向前,弯弯曲曲。小道两旁,花儿们正开得茂盛:红的、黄的、粉的。白的,都散在草丛中。红的鲜艳,白的淡雅,粉的可爱,黄的明亮。转过几个弯,有棵造型奇特的大树,它的枝干盘根错节,让人不禁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走过一个池塘,走上一条小桥,桥上布满苔藓,桥下流水潺潺,若再有点儿房屋,就真有些“小桥流水人家”的意境了。桥边几株小草,布了些蜘蛛网,经历了一场秋雨的洗礼后,粘在蛛网上的水珠像一块块小钻石,镶在草叶上,还闪闪发光的。松柏上也带着雨珠,深深浅浅的绿与雨露结合,还真像哪个名家画的水墨画呢!

步出公园,忆起园中景色,不得不说,秋雨后的河滨公园虽处秋天,却并无萧索之态,而是处处风景,美不胜收。

这,难道不是一幅绝美的画卷吗?

我热爱我的写作范文【第二篇】

一场淅沥的雨,带走了夏天的炎热,迎来了秋天的凉爽。在这个瓜果飘香、天高云淡的季节里,我们在一场蒙蒙秋雨后,来到了河滨公园。

步入公园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精致的花圃,在那如茵的绿草上,缀着许多串串红,花瓣上覆着薄薄的一层水,在阳光的照射下,花儿显得愈发娇艳。花下的草嫩绿嫩绿的,这一片绿意让人心情格外的舒畅。草衬托着花,花点缀着草,像点点红帆,在浩瀚的绿色海洋中航行。

继续向前,一亩池塘挡住了游者的脚步。池塘中浮着点点的绿萍,绿萍上开着淡黄色的小花,随着水波起伏荡漾。池塘边一棵棵柳树垂下柳条,像极了少女的长发。柳条随风点在水面,与水中的倒影连起来,好像一把琴弦。微风吹来。水面便被割成一片片的,磷光闪闪,好似一副抽象画。

从池塘的左边进入竹林,景色顿时一暗。原本青翠的硬竹,也因秋雨的洗涤,显出一些灰黄色。翠竹轻摇,不时有几滴水珠滴落在游者身上。一条弯曲的小径通向竹林深处,给人一种深邃的感觉。身处此中,人的身心都静了下来。此情此景,颇有王维“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之意。

步出竹林,眼前一片白光,视野逐渐开朗起来。沿着一条阡陌小径向前走,小径旁盛开着一朵朵粉色的绣球花,毛绒绒,软绵绵的,使人忍不住要上前摸一摸。旁边还开着许多不知名的小花,花朵呈喇叭状,花瓣上有许多淡蓝色的点,好像是谁路过这里,随手撒下一串墨水在花瓣上。橘黄色的万寿菊一丛丛、一簇簇的开着,花瓣一个挨一个,一个挤一个,好像一个倒扣着的碗,又好像一只刚出生的小雏鸡。青青的绿草,娇艳的花儿,整个花圃充满了勃勃生机,丝毫没有一丝初秋的萧条之意。

我们向前走着,看着,用心感受着这一方天地自然和谐之美。在一场蒙蒙的雨后,我们在河滨公园与美丽的秋天邂逅。

我热爱我的写作范文【第三篇】

正值夏末秋初的时节——九月,我迈入了河滨公园的大门。宽敞的公园内,遍布着各种各样的花朵、树木,令人眼花缭乱。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金黄色的万寿菊。从远处看,花瓣被秋风轻轻抚过,花香在四周散开好像一只只轻轻舞动着的黄蝴蝶;从近处看一朵朵万寿菊,就似那一颗颗金黄的宝石,绽放在阳光下显得亮晶晶的。而紧挨着它的是火红的一串红,一串红这种花是一朵花上有好几株小花,连成一串,故名为“一串红”。一大片一大片的一串红铺在公园内的草地上,为河滨公园的九月增添了几分色彩。

九月的公园里还残留着夏日的荷叶。虽然荷叶已褪去了夏日的碧绿,但秋日又为它附上一层淡淡的枯黄色,这种枯黄与碧绿结合在一起,更是为荷叶蒙上一层秋日专有的色彩,夏荷配秋叶,也让秋天有了一番别样的韵味。

再往公园深处走去,翠绿的树叶,与墨绿的竹子相衬,不同的绿结合在一起,为深处的公园增加了层次感。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之间洒进来,星星点点地分散在公园的地上,干枯的落叶铺在地上,踩上去直“嘎吱嘎吱”地响。

登上石阶,一座凉序出现在面前,里面坐着乘凉的老人,他们眯着双眼,好像是在品味秋天的美。秋风掠过,老人的面庞,细碎的阳光,单在发丝上听着知了的鸣叫,品着树叶摩擦间发出阵阵沙沙的声音,作响一片祥和与美好的景象。

人们都说秋天是端庄而又沉静的。公园深处,淡紫色的薰衣草,散在草丛中,像顽皮孩子的双眼,也像小星星,一眨一眨的黄色的雏菊不在公园各处,为公园添上了一份活泼与蓬勃的生机。公园内有一座红砖搭建的老楼,楼上布满着爬山虎,阳光斜射在楼房上,斜射在那生锈的铁棚上,也为它们带上了神秘的面纱,不禁引人思作文考——它们身后又藏着什么样的故事呢?午睡的猫躺在枯叶丛中,显得十分静谧,走路的声音、说话的声音要小一点,嘘,别吵醒了他们。秋千安静的立在公园里,午后的阳光洒在上面,牵出我儿时的记忆,秋千又何尝不是每个人心中的一段美好的记忆呢?我带着疑问迈出这里,走近桂花树,清香扑面而来,正所谓“乱花渐欲迷人眼”,沁人心脾的花香,迷了人眼,令人心旷神怡,肺腑间游荡着桂花香,在晕晕乎乎中就走到了柿子树下,树上结满了柿子,从远处望去,就像一盏盏小灯笼挂在树上,整齐的青草透露出园丁的辛勤与认真。散发着清淡的香味,与空气中雨水冲刷过的泥土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在清新的空气中酝酿。火红的枫叶最能体现秋的韵味了,深色的、浅色的,为公园穿上一件深浅不同的花衣。它留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都是最美的。

这就是生机勃勃,绚烂多姿的河滨公园的九月。

我热爱我的写作范文【第四篇】

杜老师是我一年级到三年级的语文老师,她对我们非常好,在我眼中,杜老师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好老师。

杜老师个子娇小,脸上经常挂着灿烂的笑容。最近剪了一个带点自然纹理的卷发,看起来特别的温柔可亲。

为什么说杜老师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好老师呢?因为她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无论什么情况都不愿意耽误我们的课程。

杜老师告诉我们说:“语文是小学阶段的最重要学科,大家一定要学好语文啊,如何学好语文呢,那就要热爱生活。”杜老师为了引导我们热爱生活,自己就亲自示范给我们看,她是如何热爱生活,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杜老师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好老师。

杜老师为了让我们打好语文基础,热爱汉语语言文字。有一段时间,老师脚上长了骨刺,喉咙也发炎了,为了不耽搁我们学习,还是忍着疼痛,爬五层楼梯,来到教室,站在讲台上,用嘶哑的声音给我们上课。多么热爱教学的好老师啊!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老师的热爱生活。

放假的时候,杜老师经常在微信上发各种各样的美食照片,最爱发的是牛腩粉。牛腩粉里有大大块的牛腩,有雪白的河粉,只要吃的时候加上一勺辣椒酱,就能吃出牛腩的软、滑、香和汤的香甜。只要读老师一吃牛腩粉就能充满能量,多么热爱美食的老师啊!这一点是不是也是老师热爱生活的体现。

杜老师既热爱教学,又热爱美食,其实就是热爱生活,我非常喜欢她这种热爱生活的精神!有这样的老师当我的启蒙老师,我也会养成热爱生活的好习惯!

谢谢杜老师,一位热爱生活的好老师!

我热爱我的写作范文【第五篇】

我热爱它,不是像平淡无奇茉莉花,也不是像富丽尊贵的玫瑰花,而我则像命悬一线的昙花那样,深入灵魂的热爱它。

自从它来到我身边,它便自然的融入了我的生命。它就是一条被人抛弃的一条流浪小狗。世间多么的残忍,竟把这么幼小的小狗丢弃,让它无家可归,它是多么的可怜,多么的无助,看着它在路边缩着,一双悲哀的大眼睛,凝视着这好奇而又残忍的世界。刚来到世间,还没好好地看上一眼,就被抛弃了,看着看着我的心不仅颤抖起来。经过一阵的深思,我的心彻底被可怜、婉惜给融化了。靠一股不知名的力收养了它,不为谁也不是为了谁,只是不想让一条可爱的生命离我们而去。

从那开始,我对它用十二分的照顾。喂食、喂水……总而简之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已经尽力一个母亲的职责。小狗那双黑色的瞳仁中,闪烁着“谢谢”二字。此时,它这只小狗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员。

一天清晨,我和往常一样下楼去照顾它,这次我失望了,它没在。我当时没想太多,便自我安慰道:“没事,它肯定出去玩了。”想着我便背着书包走了。中午,它又一次让我失望了,它还是没在。我的心已经碎了,马上呼朋唤友,打起了“寻狗启示”这一面大旗,四处搜寻,可最终还是一无所获。晚上,我彻底失望了,忍不住哭了,只能自言自语的呼唤道:“你快回来!”我带着伤心悲哀归去。第二天凌晨,它出现了,两个黑色的瞳仁里闪烁着忧伤的目光,谁也不知它那一天去了哪,去干了什么。

从此,我对它更回悉心照料了。我不想让他再次离我而去,我深入灵魂的热爱它!

我热爱我的写作范文【第六篇】

1、学会观察、感受生活。

2、提炼有意义的素材,写最熟悉的生活。

如何将感受转化为具体的真情文字。结合课文相关内容予以指导。

第一课时。

一、话题导入。

中学时代是人生旅途中一个新的时期。你可曾想过,你的生活正在悄然发生变化?(由“变化”来引谈感受)。

二、认识生活?

什么是生活?(可能无法回答,但激发一下思维。)。

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既简单又复杂,既平常又伟大。生活分类?

屏幕出示相关课件————(生活分类)。

1、说说家庭生活。

(第3段的交待?第4段的景物描写?第7段的景物描写?第8段的最后一句?)。

屏幕展示课件——(第4段内容)。

学会观察生活,就要保持敏感和好奇心,时时捕捉生活素材。

2、说说学校生活。

你来到光明中学的'第一印象是什么?这段时间,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屏幕展示课件。

观察生活,不只是用眼睛看,更重要的是用心去思考。

3、说说社会生活。

回顾自己的假期生活经历,自己最熟悉、最动情的那一幕是什么?

三、写自己熟悉的生活。

1、要从自己最熟悉、最动情的东西写起。

因为有内容可写,而且能写得具体、生动、有感情。最熟悉、最动情的东西是自己所亲身经历的,有真体验,真感受,能写得见人见物见精神,能绘声绘色,生动描述。文学是脱离不开一个人的实际生活经历的,即使是作家,也只有写他们最熟悉的事物,才能写出好作品来,我们写文章也是如此。

2、怎样写好最熟悉、最动情的东西?

难点突破:a语言描写b心理描写c环境描写。

回顾史铁生《秋天的怀念》。凡是优秀作品,都是感于物而动于情的。

四、乐莫乐兮新相知——实战演练。

相识是人生的缘份,是彼此交往的开始。选取一个最难忘的相识瞬间,拟个题目写一写。

1、最深的印象、最难忘的对话、最难忘的情景。

2、可以在“瞬间”基础上前后延伸一下。

我热爱我的写作范文【第七篇】

写作文要言之有序,条理要清楚。根据所述时间选择合理的顺序来安排材料。一般叙事顺叙、倒叙和插叙三种。今天网友在这给大家整理了(*),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我从小就对科学十分感兴趣,也爱看科学书籍,从五年级开始读一些“轻科幻”,有点类似悬幻的小说,直到六年级,我开始转战“硬科幻”,是那种有比较多科技的概念,而且是爱看比较著名的那种。

我常看的是刘慈欣的科幻小说,他的硬科幻小说都是有名的,他的“三体”三部曲更获得科幻最高项奖雨果奖,中国科幻最高奖银河奖。最近的《流浪地球》电影也是他的小说改编的。他的中篇小说不仅画面炫烂,有艺术的美感,爱国的情怀,生动的故事。时常带着浪漫主义的写法,如《流浪地球》中的带着家园逃亡,《微纪元》中的和平向往,《诗云》中的艺术美感,《带上他的眼睛》中的感动人心,虽然是硬科幻作品,内容却远超了科幻,三体中的“四观”(人生、价值、社会、宇宙观)更是讽刺了现代人性心的软弱,和平不复存在。

对他的小说我是爱不释手,有我追求的脑洞,也改变了我的观点。我开始想一些故事,每天加以改正,最后实在忍不住动笔写了起来。我越写越有成就感,虽写的只有模糊的剧情,但也天天给同学看,我慢慢地把写作当作乐趣。大概写了4000字,我停写的。初中时,我又看到了我那篇未完成的作文,看到我开怀大笑,现在看真是十分的幼稚,但我发现当时在写作的过程中,却丝毫没有感觉到。我明白了,那时的我是热爱写作,沉浸在热爱中,写出东西当然是热爱。我开始后悔了,怀念那种美妙的感觉,这种只有写作人才有的享受。现在开始,我又重拾了自己的热爱。我知道了,热爱是最好的老师。

早就听说我们学校的竖笛在县里甚至在省里都是数一数二的。这不,在刚入学没多久的音乐课上,老师就给我们每人发了“新装备”——八孔竖笛,对于这支竖笛,我可宝贝了。

在刚发下竖笛时,我就迫不及待地想拿它吹一首曲子,可是最关键问题是我连指法都还没学会,无奈,只好先跟老师把指法学好。

正当我满怀信心想把指法学得滚瓜烂熟时,问题来了。

每当我吹中音“哆”时,明明已经把手指在孔上按得非常紧了,可还是吹出尖锐又刺耳的声音。当我把手从竖笛上拿下来时,每一根手指上便多出一个小孔印,我是得按得多用劲才能这样啊。这时,我总会乐观地想:这就是我努力训练的结果了吧。

秉着“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每天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练一练竖笛。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把竖笛的两套指法都学会了,而且吹出来的音准,那可都是“杠杠的”。

学好了指法,我便“雄赳赳、气昂昂”地向着歌谱“进军”了。

吹竖笛,选一首好歌是关键。通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昼夜不停地寻找,我终于找到了一首堪称经典,举世闻名,妇孺皆知的歌曲——《两只老虎》。在我的不懈努力下,不看谱子我都能把这首“名曲”给完整地吹下来,牛吧!

骄傲归骄傲,在关键时刻我可不掉链子。

每次上音乐课,我都会拿出最好的状态来面对。因为我知道,每一个音符都代表着演奏者的那份激情与热爱,它们都有灵魂,它们都有生命。而我所希望的,就是从我和我手中的那根笛子里,演奏出来的每一个音符都是一个精灵,活泼而有灵气。

笛子,只是演奏出音乐的一个工具,最重要的,还是心。心里有那份热爱,无论是什么音乐,在你的耳里都是动听的。

试着去热爱音乐吧,你会学会热爱生活的。

在这个奇妙又美丽的世界上,拥有着许多生命、许多生物,而这每一条生命都拥有自己的生活,我们要热爱丰富多彩的生活,更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生命。生活顾名思义就是生下来并活下去,当然,你若只是简简单单的这样活下去,那么必定是毫无意义并且枯燥乏味。你要懂得去让它变得丰富多彩,就像一杯咖啡,你加上一杯奶才能体现它的可口;一碗白粥,只有加上一点白糖才能体现它的清香;一碗蛋羹,只有加上一些香油才能体现它的美味。有些人觉得生活枯燥无味,那是因为他并没有去细细品尝、慢慢品尝,没有将自己的快乐情绪和欢乐的一些事情添加到里面。就如你在做菜时忘记放盐一样,菜的味道必然会变,生活也是如此,这样你的生活当然会变了滋味。你要学会自己把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生命更是珍贵,没有生命就没有生活。但是现在许多人都开始不把生命当做一回事,过马路看手机、开车发信息、打电话,随意乱闯红灯等等,这些现象带来的后果还不算惨吗?有些人把生命当成了什么?生命不是儿戏,每个人只有一条生命,失去就不会再拥有了。就算这样,也有许多人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我们不能这样,更不能把生命当儿戏,因为若失去它,就没有人会再给予你更多。

生命来之不易也是短暂的,生活快乐美好更是短暂的,正因为这样,我们才更应该珍惜它、热爱它,在短暂的生命中活的精彩、活的快乐,而不是抱怨生活带来的苦恼和烦恼,活出一个精彩、欢乐、快活、与众不同的自己,让我们一起热爱生活,珍惜生命。

我见过一个姐姐,她勤劳朴实而又求知若渴。

这个姐姐,她的着装很平常,一身掉了色的棉格子裙,一双大得不能再大的鞋,一张脏乎乎的脸,一头零乱的头发,却透出骨子里的坚韧朴实。

她家境贫寒,一个卧病在床的母亲,一个下肢瘫痪的父亲,几个幼小的弟弟。为了一家的生计,她不得不提起重任,去打工。打工的时候她受尽欺凌,做着猪狗不如的活。每天早出晚归,她的身子骨瘦弱的不成样,好像风一吹,她就能飞走了似的。可回家后,还要照顾弟弟和父母,好在弟弟们很听话。过着如此坚强的生活,可她却不喊一声苦。

一个弱小的肩膀,担起了整个家的责任。她虽然为弟弟们攒够了学费,可她呢?

她也是孩子啊!每个孩子对知识都有一种渴求的欲望,她也不例外。可是她去上学,谁来挣钱呢?总不能让父母和弟弟们去干活吧!这了这个家庭,她牺牲了自己的未来。可她不甘心!于是,她每天打完工回来后,便拿着弟弟的书学了起来。可自学并不容易,尤其是她。有几处不懂的,她很想问一问弟弟们,可看到弟弟们熟睡的样子,便想:“再不会也不能打扰弟弟们睡觉。”她的脸上露出了慈爱。她也曾困倒,困了便打一点凉水倒脸上,让自己清醒一点。她并不笨,掌握知识很容易,可命运却摧残了一个热爱学习,热爱知识的人啊!

身边的书多着呢,只要发觉,肯定会学到很多。

——题记。

但清晨的曙光射进你的眸中时,生活便开始了。记得有人说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生活像一杯白开水,加点糖它是甜的,放点盐它是咸的。我喜欢生活。

我喜欢,一个人停留在清晨的和煦中,一缕阳光,一滴露水,仔细地,体会生机;我喜欢,一个人陶醉在午后的静谧中,一杯香茗,一把藤椅,认真地,学习宁静;我喜欢,一个人伫立在夜晚的清凉下,一丝和风,一束星光,安详地,揣摩思念。

我曾把一滴墨,滴到盛满清水的玻璃杯中,任由它在水的世界里演绎着不羁的释放,最后,使整杯水变成了淡蓝色。透过杯中的谁看周边的一切,整个世界都被纯洁了,变成淡蓝的世界,温馨而舒适。我也曾想过做一滴墨,净化世界,纯洁生活。

早晨,我在雨点的滴答声中醒来。天气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但也不是足够坏。我收拾衣装,将每一天都看成全新的一天,这让我对生活始终充满期待。

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在想,窗外的世界怎么样。雨水是个奇怪的东西,它从天而落,最终回归江河大地,这种其妙的旅程,或许只有雨才能无孔不入地做到。我拉开窗帘,将窗户稍微打开,一股清新扑面而来。雨后的空气真是格外的自在,渗透着生长的力量。

不知什么时候,雨停了。而遗落世上的雨水像透明的珍珠,一颗颗晶莹剔透,在叶片上,车窗上,栏杆上,伞面上,还有屋后的晾衣绳上滚动着,在阳光的反射下透着美丽光芒,好似一颗颗钻石。风一吹,那一滴挂在绳上的雨珠不自觉地脱落下来,在一落一滑之间,完成了生命过程的有一次蜕变。

还是到外面看看吧,披上衣服,推门而出,我绕到了种满植物的后花园。

才两个星期没来,这后花园的变化可真大!原本这块空地生长着三叶草和滴水观音,只不过三叶草是稀稀疏疏的,几天不见,那一片土地已被盈盈绿色盖满。这一场雨,让它们可劲地长,枝叶舒展着,风一吹,摇头晃脑的。看着旁边的滴水观音,似乎不服不忿,要一竞高低似的,院子里生机勃勃。

清晨,打开半掩的窗户,透入清晨第一缕阳光,照亮屋内,点亮惺忪的睡眼。盯着那一束触手可及却又望尘莫及的阳光,它穿过的尘埃粒粒分明,时刻在滚动,宁静而热闹。就这样可以静静地看上一刻钟。

移开玻璃窗,沁入混有青草泥土气息的空气,夏季深夜的雨总会给土壤带来滋润,似乎可以想象蚯蚓在土壤中快活地蠕动着身躯。

远离城市的喧闹,偶尔去乡下的外婆家总会有这样的体会。没有嘈杂的汽笛声,没有浑沌的空气,自己仿佛置于世外桃源,前面是望不到头的绿树,两边是各种叫不出名字的野花,还有从未见过的昆虫,无忧无虑地爬着飞着。尽管寂寞常与大自然为伴,驻足于一朵沾有露珠的叶子前,蹲下近距离观察,露珠如放大镜般透映着叶子的纹路,一阵风擦过脸颊,连烦恼也一并吹走。不禁感叹:生活如此恬静美好。

人们生活在物欲横流而又喧闹的世界里,那些自然的声音总是被掩盖,充斥着生活的烦忧。中学生为升学担忧,大学生为找工作担忧,员工为薪水担忧,老板为公司盈利担忧,因此总要面临着各种压力,有人就因此逃避甚至选择放弃生命,以为这样就是一种解脱是生活唯一的退路,却不知道通往人生的路不止一条。当我们忠于自己坚持的初心,正视人生,改变对生活的看法和生活态度,将抱怨不满换个角度,也许就能将这种不快转变为对生活的热情。就好比我们被刺划伤,以为那是荆棘,当低下头才错愕的发现那是玫瑰。

当那位70多岁的清洁工老爷爷用扫帚蘸水写得一手好字时,感叹的不仅是他的兴趣爱好或才艺,毕竟没有人在当清洁工前就喜欢用扫把写字。对于从未学过写字的老爷爷,靠每天的琢磨,到后来写毛笔字帖卖钱,这是热爱生活的真实写照,是这种心态使得老爷爷把枯燥乏味的工作变得有意义。

当二十一岁的史铁生在这个最美的年纪因病双腿瘫痪时,他的心魂陷入一个无疆之域,思考着生与死,苦难与信仰,在地坛中感悟人生,用执念代替逃避,最后走上文学创作之路,活出了自己的尊严。在这尊严的背后,是他深怀虔诚的敬畏之心,热爱生活敬畏生命。

当最美妈妈吴菊萍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双手托举坠楼孩子;当最美女孩何玥得知生命只剩三个月时毅然决定捐献自己的器官;当高考少年面对持刀男子凛然夺刀这不仅仅是人对自己生命的敬畏,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敬畏。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死对于我们是必然的,人活着要历经沧桑,但一个伟大的灵魂会强化思想和生命,而这种伟大的灵魂源于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敬畏。

去找一件你热爱的事情吧,那种不管怎么样,都不会放弃,无论如何都想要去做的事情。

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是一件难得的事情。我们常常能够看到这样一种情景,就是当孩子的想法不被父母所认同,往往会受到很多阻碍,甚至产生家庭内的矛盾。越是想要做的事情,越是被阻挡的事情,我就越是喜欢,越是要做到。这样的态度,我过去常常不明白,但这并不说我是一个乖宝宝,而是我往往,是没有那种让我需要去做这个斗争的事情。

当你对一些事情都感到无所谓的时候,是一种豁达,但是当你对所有事情都无所谓的时候,却更像是一种悲伤。我觉得生活是需要热情的。

有一件自己真心喜欢的事情,哪怕是在无比难过的时候,我都愿意去做的事情。在生活中的某些瞬间,在我悲伤的时刻,我习惯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许这样,在那个时刻,我似乎就忘记了悲伤。不过现实中,似乎也只是似乎,我明白这并不能让悲伤的事情变得好起来,却能够让我在悲伤的时刻脱离出来,等到冷静一些的时候,能够更加清楚的去思考。就像别人说的,永远别在流泪的时候,做任何决定。

并不是所有时候,我们都有精力去做一些有趣的事情。也许我们还小,会感到力不从心,所以这是一件需要去付出努力,并且要坚持下去的事情。然而,真正想要做的事情,就是内心挣扎着的事情吧,就是那种努力的汗水,维持着梦想的热情。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至少我羡慕那些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人。我从小就迷茫,不知道自己未来要做什么。也有人说,未必要有梦想,有个暂时想要的东西就好了,为此努力去做,就可以了。

我想,是这样的吧,就算是没有热情,也要好好的对待生活,让生活变好,为生活增添热情,没有喜欢的事情,可以做那些不讨厌的事情。至少,去尝试任何事情好坏,似乎都比在原地纠结,始终没有结果,要来的好多了。

做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找一件令自己快乐的事情。永远永远不要放弃,去爱生活,爱自己,爱某件事情,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

我骄傲,我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

人生如画,每个人的生治都应多受多彩,每个人都应热爱生活。

人生如诗如画,多姿多彩,我热爱学习,热爱父母,热爱每一个旋放笑容的人,亦也是热爱生活。

爱学习亦是爱生活。

每一个学生的生活都应是在孜孜不倦的求知路上不断探索,我也不例外。白天,我与同学们共同遨游于知识的海洋中,你也许总能看见一个女孩在全神贯注的听老师讲课,夜晚,昏黄的灯光下总是坐着一个单薄的身影,埋没在书的浪朝中,尽管,每日过着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的生话,我也仍然感受到了自己自身的进步。所以,对于初三的拼搏生活,我并不畏俱,相反,我乐亦在其中,我会拿出愈挫愈勇的钉子精神享受我初三的学习时光,在努力中提升。换句话讲,在初三生活中,爱学习亦是爱生活。

爱父母亦是爱生活。

大多数人从呱呱坠地起,就会有两个天使陪伴着他,其中一个名为父亲,另一位则是母亲。

小时的我,总不懂父亲,不懂他为何总是不在家中,为什么总不带我去游乐园,为什么总也不和我们一起吃饭……而一天天的长大的`我,似乎也开始不在乎这些问题,因为在我的视角里,他总是面对着电脑码字,只有在我拿着优异的成绩单回家时,脸上才会露出那鲜有的笑容。而陪伴我经历喜怒哀乐的母亲,脸上似乎也平添了几道岁月留下的痕迹,她总是在家中大大小小的地方忙碌着,关心我的一举一动。他们二人内外分工,给我撑起了一片安全的天。他们陪伴我过从前、现在和未来的生活。我感恩他们给我的一切生活,也会用更大的孝爱来回报。爱父母亦是爱生活。

爱微笑亦是爱生活。

微笑是一种富有感染力的神奇力量。有了微笑,这个社会就会变得美好。不信你来瞧!

六点钟的城市,已经开始散发出勃勃的生机。早餐店的老奶奶,脸上总是带着快乐的微笑。每一位去早餐店的人,都会被微笑的力量感染,从而一直传递下去。我同样也是被微笑力量感染的一员,我会成为一个快乐的源泉,给身边的人带来快乐,让微笑一直传递下去,让生活充满阳光。爱微笑亦是爱生活。

热爱生活,就会学会热爱身边的一切。不论好坏,都会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勇往直前,我热爱学习,热爱父母,热爱微笑,亦都是热爱生活。因为我热爱生活,所以我为自己感到骄傲!

当我们出生那一刻,身上便肩负着一个责任,一个好好生存,活下去的责任。因为我们都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是他们的希望。

在成长的路程中,会有喜悦的时候当然也会有悲伤的时候。人生得意,可喜可贺;人生失意,则需善待。人生难免不如意,每个人的一生中,随时都会碰上一些不幸运的事。如果我们以一种消极的状态去面对,那看到的只会是险恶和绝望,在晕眩之中便失去了生命的斗志。使自己堕入地狱里。而我们若能抬头,看到的则是一片辽远的天空,那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并让我们飞翔的天地。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些李白的诗句又岂不是在告诉我们,在遇到人生不如意的时刻需要用这种乐观的精神去面对!

从古至今,人生像是一条水流,而历史就像是融合了许多水流的大江。你无法离开大江,但你又发现大江里遍布礁石,江面上或者还有狂风,江水流着流着会出现急剧的弯路,跌荡起伏。

在成长,学习,工作,生活等诸事中,我们不可能总是花好月圆,一帆风顺。而没有失意的时候,我们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或多或少的失意。例如,考试失利,仕途无望,商海折兵等。倘若我们在失意时浑浑噩噩,一蹶不振,只会失意又丧志,最后亲手葬送自己的前程。而失意又丧志同时也是获得真知的过程,如果我们从中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完善自己,避免今后再走相同的或相似的弯路,那你已实实在在地踏上了通往成功的路。

其实,失意不是人的必需,而是人的必经。因为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没经受过风浪的冲击,你的意志就得不到磨练,心灵就经受不起艰难困苦的洗礼。俗话说:“大树下长不出好草。”任何一个人若想成就一番事业,都必须迎接生活的风浪,笑傲风云之间。因为有挫折才能重新站起,也不要为一次挫折而折断人生奋进的脊梁,也不要为一次的失意而放弃人生的追求,而应“吃一堑,长一智”,在痛苦的磨难和调整中向新目标冲刺。

面对失意,不能丧志。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绿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调整自己的心态和情绪,扬起前进的风帆,校正人生的坐标和航线,重新寻找和把握机会,找到自己的位置,自己的光源,自己的声音在……创伤就是前进的动力,挫折就是生命的财富。

所以让我们勇敢面对失意去热爱我们的“生活”!

我热爱我的写作范文【第八篇】

约翰逊曾经说过:“想要生活得快乐,就必须热爱生活。”一听到这句话我就想到了我的外公。

我的外公是一位十分热爱生活的人。别看他六十多岁了,可看起来还像个年轻小伙儿,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让他显得年轻。外公老了,但品味一点儿也不差,时不时还要“臭美”一下,去买几件很有范儿、很潮的时尚衣服给自己穿,美其名曰——不能落伍了。

我的外公最爱种花,他那种花的手艺可是响当当的,我可以毫不夸张地告诉你,前后左右十几家邻居没有人不知道他那种花的手艺,有的邻居甚至让外公帮他们种。

有一次,我和妈妈到外公家玩,还没到外公家就听到外公的歌声了。再走近花园一瞧,原来外公又哼着小曲儿在种花呢!看到我们来了,连忙把我们拉过来,兴高采烈地说:“你们过来看我今天刚栽的月季怎么样?”妈妈连声赞道:“真好看!”看到旁边那盆“玛丽公主”,妈妈直直地走过去,夸赞道:“爸,你上次给我那盆我也精心伺候着,可到现在还没开呢?你这盆竟已经开了,还开得这么好!”外公自豪地笑了,用手肘抚了一下额头细密的汗珠,朗声说道:“我是当养孩子一样来养花的,你们哪有那份心思呀?”说罢他又指了指旁边的椅子吩咐:“你们娘俩先去那边坐会儿,等我翻完花盆就来。”说完又专心致志地干起了园艺活儿。看着满院子的花,我不禁赞叹道:“外公真厉害!把整个院子打扮得生机勃勃!”

外公不仅种花厉害,他为了让自己生活更加缤纷,让自己的身体更加强健,跟上时代的脚步,还时不时唱歌跳舞。你还别说,他跳起广场舞来真是无人能敌。一些老年人跳起来很难的舞步,他跳得可溜了。唱起歌来嗓子好得很,我就是他的头号“粉丝”,每次我都会被他的歌声迷住,堪称“天籁之音”,我一直很想让他上《星光大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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