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县“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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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聚焦生态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可持续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县"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持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精心打造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升级版,依据《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通知》(X〔20xx〕X号)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20xx〕X号)精神,制定我县"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用"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着力打造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升级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努力实现我县美丽乡村"442"建设目标。即建设40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451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提升20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服务功能向周边村庄延伸。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覆盖直接受益人口占全县农村常住人口比例40%左右,形成以县城、乡镇、行政村或跨行政区整体推进、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全域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让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展望2035年,我县广大农村全域建成美丽乡村,全面补齐"三农"基础设施短板,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新时代美丽幸福宜居乡村。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农民主体。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广大农民群众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创党委政府、群众主体、社会力量等多方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美丽乡村建设新局面。

坚持底线思维,统筹规划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各类保护红线,严格规划许可,严格落实"一户一宅",严禁违规撤村并居。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科学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农房建设风貌引导和安全管控。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传承乡村的历史文化,按照村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看得准的先干起来,看不准的可以等一等。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贪大求洋,不层层加码,稳扎稳打,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协调联动,注重统筹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与农村基础设施、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精神文明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统筹规划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

坚持注重实效,防止"××××"。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出发,不搞一刀切,不搞运动,不干超越发展阶段的事。坚决杜绝简单的"刷白墙"、移栽名贵树木等"××××"工程,坚决杜绝以高密度城市建设方式建设乡村,坚决杜绝刚建就拆等缺乏规划统筹引领的行为。

二、总体布局

(一)乡村体系

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充分发挥乡镇连城接村,承上启下的作用,构建乡镇、中心村、自然村三个等级的乡村居住体系。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把中心村建成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重要载体;把自然村建成具有浓郁乡村特色的基层单元。把握乡村演变规律,保持历史耐性,逐步规划引导自然村庄人口向中心村集聚。我县属沿江片区,原则上,中心村集聚人口不少于500人。

(二)村庄分类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将村庄分类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其他类并细化到自然村。选择人口较多、经济基础较好、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捷、用地条件较好、文化资源较丰富的××提升类村庄,将其培育成为中心村,确保布点建设的中心村成为农村人口的永久居民点。在原有布点中心村的基础上,引导人口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培育建设新的中心村。适时评估现有中心村设施服务和共享利用情况,根据建设标准科学确定"十四五"中心村配套设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原则上,我县中心村公共设施服务人口规模:山区宜1500人左右,畈区及洲区宜2000人左右。列入搬迁撤并类的村庄,以保障农民生产生活基础为主,不再投入建设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城郊融合类村庄,通过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延伸整治,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水平。

(三)风貌分区

全县乡村依据地理和风貌特征,分为北部山区、中部畈区、南部洲(湖)区,建设各具特色和魅力的美丽乡村,形成徽风皖韵的美丽风景。

(四)分类推进

各乡镇可按照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产业基础、群众意愿等因素,同时衔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要求,按全域推进、串点成带、示范带动3个模式,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基础条件好、群众参与度高、班子战斗力强的村(社区),特别是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社区)、生态振兴示范村(社区),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率先形成徽风皖韵美丽乡村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生态振兴示范乡镇)、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要重点谋划、打造美丽廊道和特色旅游线路,串点成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徽风皖韵美丽乡村示范带。其他乡镇、村(社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有的放矢,以推进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带动周边自然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得到全面保护,形成徽风皖韵美丽乡村示范点。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村庄规划建设水平

各乡镇优化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发展布局,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并公示,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根据美丽乡村建设需要,积极有序推进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编制;紧邻开发边界的城郊融合类村庄,可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其他村庄规划,明确管控规则,统筹谋划布局。村庄规划编制要以人为本,召开村民会议全面征求村民意见,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村特色,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村庄建设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村庄规划要求,依规办理规划许可相关手续。充分发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作用,县委农办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筹编制村庄规划工作机制。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工作的领导,保障规划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

(二)扩面外延乡镇服务功能

根据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的目标要求,科学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促进城乡融合、共建共享,全面提升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基础设施,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建筑风貌、特色景观,推进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向建成区周边村庄覆盖延伸,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实施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

继续把中心村建设作为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把握时序进度,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用"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重点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供水保障、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等10项建设任务。

(四)推进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

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覆盖面,选择规划保留的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庄开展美丽宜居自然村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一是全面推进"五清一改"。即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二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收集、卫生改厕,因地制宜开展符合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引导自然村庄卫生保洁常态化。鼓励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自然村庄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亮化、村容村貌提升等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常态常新。

(五)提高美丽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以农民为主体,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立足当地资源特色,顺应产业布局和市场规律,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为重点,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搭建美丽经济发展服务平台,努力形成村美民富的良好局面。

(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支持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机制和村务公开制度,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团结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

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安全管理责任。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持续打造XX好人品牌。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的保护,有计划地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业文化展示区、文化产业特色村落,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体育产业,推动乡村地区传统工艺振兴,积极推动智慧乡村建设,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实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爱心超市、生态美超市等积分制做法,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加强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服务运行机制,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等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落实×××××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坚持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县级层面负责全面统筹,系统谋划,强化部署,完善考核等。县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完善配套政策,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既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指标划定、任务分解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乡镇要扎实做好总体谋划、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实施推进等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要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事情一件一件解决好。村级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做好宣传发动、矛盾协调、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统筹用好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政府债券等渠道资金,整合相关涉农资金,进一步引导和调动金融及社会资本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县级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建立与乡村振兴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十四五"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投入不低于"十三五"投入水平。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机制,强化政府性××××体系建设,以政策性金融为主体、商业性金融为补充,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把更多金××源配置到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以村(乡镇)企共建、捐资助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落实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资金监管。

强化乡村主体作用。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出资捐物、投工投劳。鼓励乡贤返乡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确保专项资金用于乡村建设及长效管护。

强化用地保障。允许在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依法采取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建设用地指标应当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县域内新增耕地指标应当优先用于折抵乡村产业发展所需建设用地指标,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经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优先用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乡村产业。

强化人才保障。加强美丽乡村人才建设,进一步稳定队伍、充实力量。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发挥好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整合利用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持续组织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探索建立柔性引进专业实用人才机制。充分用好乡村本土人才,加强乡村专业人员、技术工人的登记宣传,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三)积极参与建管

简化审批程序。贯彻落实《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明确村庄建设简易审批项目范围,制定简易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细化配套政策,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破除村庄小型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的建设瓶颈,除必须招投标的项目外,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因村施策、因内容施策,在规划、建设、监管、运行维护中,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和村级组织作用,投工、投劳、捐资、捐物等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营造热爱家园、建设家园、管好家园、发展家园的良好氛围。

健全管护机制。贯彻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细化配套措施,制定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总结提炼一批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管护典型案例,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行、共建共管的原则,以农村厕所保洁、村容村貌美化、村内道路管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等为重点,坚持县级统筹调度、乡镇为责任主体、村级为实施主体,逐步建立农民适当付费、村集体补贴、各级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有效运行的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社会化运作模式,发挥村民决策和建设主体作用,及时办理建成后项目的产权划归,建立健全建后管护机制,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确保村庄建设项目长期有效运行。

(四)强化监督考核

对纳入美丽乡村"442"建设目标的村庄进行考核验收,推动督查常态化、调度制度化,重点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实施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的重要内容,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新媒体等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推介展示、美丽乡村巡礼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的经验成效,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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