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项目申报材料精品(精选3篇)
先进项目申报材料应突出创新性与实用性,详尽阐述项目背景、目标、实施方案及预期成果,确保逻辑严谨、数据准确,能否有效吸引评审关注?以下小编整理的先进项目申报材料精品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先进项目申报材料 篇1
一、重点支持技术领域和优先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电子与信息、生物技术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资源环境、航空航天、交通技术领域。具体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08年)》。重点支持以下方向的新产品开发,优先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
1.突出节能减排主题,重点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快重大环保节能新产品开发。
2.重点支持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转变的重大科技成果产品开发、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开发、面向国际市场的高技术产品开发。
3.重点支持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新产品开发。
4.重点支持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的新产品开发。
5.重点支持有关重大自然灾害预测、应急和防治,灾后修复和重建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新产品开发。
6.不支持范围:食品、保健品、饮料、服装、传统手工艺品、小家电等日用产品开发;军工配套产品开发;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开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无相关产权争议。
3.产品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4.产品为国内首次开发成功,已有市场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5.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较高,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在同类产品中具有较高的性能。
三、申报组织方式
1、申报渠道
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相结合方式。
项目申请单位登陆program。most。省略,点击新产品计划,下载相应的软件安装后录入申报书,然后输出打印,并将电子数据和其他材料一并通过主管部门报送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司(局)。
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司(局)等申报组织单位登陆program。most。省略,下载相应的软件安装后汇总项目电子数据,打印上报项目汇总表,并将汇总电子数据和其它纸制材料在2008年5月30日前按要求上报科技部。其中电子数据通过科技部科技计划申报中心“一站式”平台上报科技部,电子数据备份和纸制材料报送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
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司(局)要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及《申报指南(2008)》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申报组织、评估(评审)和推荐工作。
2、备案制单位管理
进一步发挥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在新产品计划中的组织作用,继续在北京、天津、上海、武汉、西安、湖北、湖南、广东、山东、浙江、安徽、黑龙江、吉林、河北、宁波、江西16个省(市)实行申报备案制管理,其中,北京、湖南、西安三省(市)实行网上评估。备案制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备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评估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完善项目评审评估体系建设,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精心组织项目。科技部将对2008年申报备案管理单位评估机构的评估和评审工作做重点监督和考核。
3、项目申报数量
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司(局)推荐上报项目应择优排序,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前两年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平均数的130%,其中A类项目原则不超过上报项目总数的30%。
4、关于重复申报
原则上一个企业当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新产品计划;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火炬计划、星火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其它政策引导类计划;已列入过新产品计划的产品不得再次申报。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材料
1、必备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
(5)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
2、辅助材料
(1)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3)其他材料。如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用户意见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获奖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
(二)申报组织部门提交材料
1、项目报送函。
2、推荐上报项目汇总表、项目评审意见表(和项目申请材料一起装订)。
3、申报纸制材料一式二份。
4、汇总电子数据(或通过网络传输)。
先进项目申报材料 篇2
一是精心组织和管理成效显著。该技改项目自20xx年开始筹建并完成一系列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11月8日建成,从停产改造到建成投产历经近一年时间,取得十分明显的成果。一期工程首批56槽从拆旧槽、土建、安装、调试仅用168天,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在边生产边改造难度较大的条件下,创造了全国同业最快速度。二期32台大型预焙电解槽在20xx年11月7日也已全部安装完成,标志着南铝已经形成年产5万吨的电解铝生产能力。整个项目改造时间比原计划提前了近8个月,实现了边生产边改造当年出效益的目标,为南铝渡过难关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有效地控制了投资。工程实行了科学的招投标办法,因招投标节省开支20xx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正逢国内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大幅涨价,旧的厂房在基础处理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造成土建工程量大增,但是,经过合理安排和工程优化,项目固定投资可以控制在3。5亿元以内(包括焙烧启动费用、年产7。3万吨新增子项基本完成)。
三是该项目环保节能效果明显。项目环保投资近3000万元,采用大型预焙技术和氧化铝浓相和超浓相输送技术,含氟等有害气体净化效率可达到98%。与技改前自焙电解槽相比,吨电解铝电耗可降低1500度左右,项目环保节能效果十分明显。
四是在较短时间内转入正常生产。经过四个月的努力,一期工程已经投产的54台240KA大型电解槽已全部转入正常生产,目前槽况稳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良好,10月份电流效率已经达到93%,已接近和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投产一半电解槽的情况下,能够取得这样的效果,实在是不容易。
在5万吨电解技改过程中,从工程前期考察到设备选型、投资控制、工程进度、质量把关和各子项目及各专业之间的协调,黄祥忠在技改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均能从大局出发,讲求诚信,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按合同办事。他努力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作风端正,业务及组织协调能力较强,项目动作高效,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到位,与各参建单位配合协作良好,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例如,在工程部成立初期,由于技术人员来自公司各部门的不同岗位,大多数对电解工艺不甚了解,为此,黄祥忠及时组织他们学习240KA电解新工艺、新技术并收集有关技术、工艺、设备资料和信息并加以整理、讨论、分析。先后多次组织人员到贵阳铝镁设计院和有关单位学习、考察,使工程部的技术人员短期内掌握了各岗位所要求的工艺、技术、设备性能,为工程以后的`工艺技术优化设计、设备选择、施工监造打下基础。为了有效控制投资规模,他一方面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到设计院和设计人员加强设计优化和沟通,另一方面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大胆发挥本身智慧,在审图和施工过程中不断优化设计方案。在设备选择上本着先进实用的原则降低成本,对工程、设备、材料均通过公开招标、议标的形式进行选择,有效地降低了投资成本,整个工程与计划投资相比节省了20xx万元。
为保证生产、技改物资的及时供应,他要求要求本部门人员树立全局观念不分节假日和下班时间货到随时接货,在“非典”期间为了保证物质的及时到货,他与供货方保持24小时的热线联系,想方设法保证运输的畅通,确保了技改的正常进行。
先进项目申报材料 篇3
一、引言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提高科研水平、加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营造积极健康的科研氛围,树立正确的科研导向,依照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的原则
为引导、支持、鼓励医疗卫生领域科技人员加强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市科技局设立了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作为一般性科技计划项目(有应用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助的项目)的一项补充,采取市科技局立项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保障实施的原则。
2、科技创新的原则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选题必须围绕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战略,符合相应行业操作与管理规范,有利于推动医疗卫生领域的科技创新,提升医疗水平。项目研究内容应具有新颖性与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指导临床或应用临床的作用。优先支持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广、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研究或应用项目。
3、资源整合的原则
鼓励市属及县(区)医疗卫生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开展联合研究,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优先支持围绕“公益、共性、关键”技术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和集成创新的项目,以及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一般包括:市科技局申报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医卫人员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内部评审并推荐(县、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由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推荐);市科技局审核及受理申报材料;市科技局批准立项下文;双方签订项目合同书。共六个基本程序。
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所申报项目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内容要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的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在报送材料时提交推荐汇总表和评审推荐意见,作为立项参考依据。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市属、县(区)医疗卫生机构,驻昌高校、部队附属医院,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院等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包括:较强的科研能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管理能力,自筹、配套相应的科研经费能落实到位等条件。
2、项目组负责人要求
项目组第一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并具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科学意识。
项目组负责人,已申报并立项了当年的一个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当年的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对于承担了我市科技计划项目,正在实施或实施完成但未鉴定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的新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3、项目研究内容要求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的`选题要围绕我市人口与健康急需解决的医疗技术难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市卫生系统“三名工程”建设的要求。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清晰、预期成果先进、应用前景广阔、社会效益显著,有助于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经检索查新,显示国内有技术要点完全相同研究文献报道,研究结论已经明确了的研究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虽有技术要点完全相同研究文献报道,但在不同对象或扩大范围内推广应用,改进临床操作技术的项目除外)。
申报书中对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的描述需要明确具体,即要有定性的阐述,也需要有定量的参数。
4、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科技查新报告》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6份。经所在单位评估审核后,按归口渠道和规定时间报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申报项目的汇总表和推荐意见。项目申报(合同)书可到科技信息网下载。
5、申报时间要求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实行集中申报,每年两批次。第一批申报时间为3月1日—5月31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8月1日—10月31日。
五、项目的实施管理
立项通知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与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项目纳入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科技工作计划,配套相应的研究经费、提供实验设备、研究场所等方面的保障,经常性督促检查项目执行,协助市科技局进行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和合同要求完成。
项目执行期以计划下达之日为始,原则上不超过3年,研究内容与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各项目组须在项目实施期内,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本单位科教科提交《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再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科教科统一收集后,报送市科技局。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因项目主要研究人员的人事变动和科研内容作重大调整等情况,经本单位科教科同意后,填写《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因计划外因素,致使项目研究需延期、调整、中止的,经本单位科教科同意后,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在项目合同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的,市科技局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并视情况中止、撤消项目合同、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报科技计划的资格;项目承担单位不提供科研保障,致使项目研究无法开展,合同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市科技局将调减该单位今后科研项目立项数量。
六、项目的鉴定、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后,应向市科技局业务处室申请项目鉴定或验收,并提交鉴定或验收材料。经业务处室审核材料后,报鉴定或验收责任处室,由鉴定或验收责任处室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鉴定或会议验收。鉴定或验收的相关材料与表格可到科技信息网下载。
验收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究报告、项目合同书、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草本、相关附件(如:著作、论文、临床数据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项目承担单位可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在同一时间段内,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同一承担单位的多个归类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鉴定材料包括: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项目合同书、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究报告、查新报告、相关附件(专利申请书或证书、发表的论文、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行业主管部门证书或批件等)。具体参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鉴定流程。
市科技局根据专家组鉴定或验收意见,提出"通过鉴定或验收"或"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结论建议,并以鉴定或验收证书的形式下达给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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