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杂文随笔【优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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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时光如梦,嬉笑声中藏着无数故事,纯真与幻想交织,是否让人怀念那份简单与快乐?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儿时杂文随笔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儿时杂文随笔

忆儿时过年随笔 篇1

忆儿时过年随笔

我的儿时在30年前,怕是有点遥远了。但那时的年味,至今回想以来,还是那么醇香,让我难以忘怀。

儿时,农村还没有电。自然没有春晚,没有手机,更不可能摇一摇,咻一咻,发发微信拜个年。有的,是看着父母操劳,享受父母的舐犊情深。

除夕前两天,母亲看着天气好便会蒸酒(我们叫“熬酒”,就是将酒糟蒸出米酒来),我们孩子的任务是烧火。父母会就着熬酒水将蚊帐、床单、被套清洗,说是熬酒水洗衣物特别干净。

除夕当天,我终于闻到了年味。上午,有一桌豆腐是为自家留的。小时候家里穷,父亲为改变窘境,做起了卖油豆腐的营生。因为父亲的厚道和好手艺,自制的豆腐往往供不应求。每天早上五六点,父母开始炸豆腐,急着当天要豆腐的人会在厨房等待,一边聊天,一边烧火。贤惠的妈妈总会给买豆腐的人倒点米酒。我和弟弟醒来,满屋子香气四溢,豆腐已差不多被别人提走。我们吃不到,只能使劲吞口水,在豆腐盒子旁认真寻找破碎的边角。找到一点,迅速地丢进口里,那种酥脆鲜香让人迷醉,以至于后来我都觉得吃不到真正的豆腐。我算是懂事的孩子,知道豆腐换成钱要给我们姐弟俩缴学费,另一方面,也是实在很馋,总会在父母不注意时,弄碎几块水豆腐,我们知道这些不方正的别人是不要的。父母看透了我们的伎俩也不责骂,便在炸完豆腐后,将一个新鲜红薯切片放油里炸,这种方法也很是让我解馋。到后来,我们会主动在父母完工的时候,帮忙洗红薯。只有过年了,这一桌豆腐终于是留给自己的啦!

下午,父母还是很忙碌。将房屋里里外外打扫干净,连家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小路两侧的水沟也清理彻底。路过的。人都说父亲是个执固人。我想,我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父亲的衣钵,譬如,讲卫生、讲原则。

吃过晚餐,父亲总会在灶膛添上一个大树墩,我和弟弟乖乖地坐在火炉旁。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个晚上有压岁钱。我们很有耐心的等待,可是父母总是有忙不完的事情。等到母亲炖上萝卜,大家围在一起烤火时,那个极富意义的时刻即将到来。可是父母开始细数一年的收成,期盼来年的愿景。父亲总会说:“希望明年人兴财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父母还会教导我们,新年第一天要做哪些事情,不能说哪些话,从初二起要去何处拜年,要注意哪些礼节,客人到家来我们该如何做……一桩桩,一件件,直到说得我们迷迷糊糊才罢。最终,我们会揣着几毛钱安然入睡。

有一两回,我在睡梦中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揉揉惺忪的双眼,父母还在煤油灯下包纸包,那是明后天要外出拜年用的礼物。有红枣,有白糖,父亲用称称好,白糖1斤一包,红枣大致只有4两。父亲嫌弃母亲包得不够好看,硬要自己亲自来。在纸包的正上方放上一块长方形的红纸条,再用一种叫“席草”(音)的系好。

大年初一,是个很讲究的日子。曾� 因父亲不随意责骂孩子,所以那次经历很让我上心。每逢重要日子,说话、做事便会小心很多。

父亲在天蒙蒙亮时开门放鞭炮,意为开门红。吃过丰盛的早餐,父亲要带我们去拜祖坟。有时我们觉得父亲迷信,他喜欢拜祖坟时去的比别人早,喜欢碰到当面人(和别人面对面),喜欢提前规划路线,不喜欢打转也不喜欢丢三落四。我和弟弟在初一这天腿脚特别麻利,因为拜完祖坟,母亲会像招待贵客一样的端出“茶食盒子”,有茶,有让我们垂涎的零食。我们知道,在随后的半个月里,只有等所有的客人全部招待完毕之后我们才会有零食吃了。所以,这一天,我们格外期待。倒是父亲,我发现他这一天是沉默寡言的。终于有一天,我问出了我的疑惑,父亲只是说:“你爷爷奶奶死早了,没享到一日福。”我似乎听不太懂。父亲继而说:“以后你们一定要好好待你们的娘,做娘的最辛苦。”若干年后,我终于明白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楚,也时刻谨记并实现要孝敬娘亲的诺言。

每到初二,父亲便会挑上一担去十二里外的衡山新桥拜年,那里有外婆家、叔外婆家和阿姨、舅舅家,怕是有十几户亲戚要走动。记忆中,每到一家,便会带上几个纸包包和一块肉。主家也会打发,那块肉是一定会退回的。所以,换来换去,有的纸包都破损了,肉也变色了。待我懂事点时,我开始劝说父亲,与其辛辛苦苦提来提去肉都变味了,不如轻轻松松走动走动便是。那一次,父亲也是责骂了我的,说我没有人情味。但也是从那一年起,父母同辈之间形成约定,姊妹间只是走动走动下,长辈那是照旧。

时光如白驹过隙,昔日的孩子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如今过年,我们物质丰厚精神富足。每一年过年,我都在效仿着父母,传承父辈的勤奋与善良。

儿时的七夕随笔 篇2

儿时的七夕随笔

今天是农历七月初七,俗称“七夕”是我们中国自己的“情人节”。但是在遥远的古代,七夕并不仅仅有情人节的意味,也有人称之为“乞巧节”或“女儿节”,这是中国传统节日中最具浪漫色彩的一个节日,也是过去姑娘们最为重视的日子。在晴朗的夏秋之夜,天上繁星闪耀,一道白茫茫的银河横贯南北,争河的东西两岸,各有一颗闪亮的星星,隔河相望,遥遥相对,那就是牵牛星和织女星。七夕坐看牵牛织女星,是民间的习俗,相传,在每年的这个夜晚,是天上织女与牛郎在鹊桥相会之时。织女是一个美丽聪明、心灵手巧的仙女,凡间的妇女便在这一天晚上向她乞求智慧和巧艺,也少不了向她求赐美满姻缘,所以七月初七也被称为乞巧节。

天呐,伯乐乐不是教童鞋们谈恋爱,毕竟你们还在学习阶段啦,今天我想和你们聊的是,关于七夕的'那些事。小时候经常听家里的老人说,七夕的夜晚搬个凳子坐在葡萄架下,可以听到牛郎和织女的对话,天真的我居然信以为真,晚上约了一群小伙伴,在葡萄树下听牛郎和织女的对话。结果当然是没有听到,还被蚊子咬了一身的包!!然后回去问奶奶,奶奶哈哈笑着说你们去那么一堆人偷听,叽叽喳喳的肯定不行啦,人家织女和牛郎会害羞的。。我再一次信以为真了,然后眼巴巴的期待着下一次的七夕。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七夕确实是牛郎和织女的一年一次的见面日,但是却在葡萄架下听牛郎和织女的悄悄话是大人骗小孩或者说是人们对爱情的美好愿望而已。

又忆儿时豆角香的杂文随笔 篇3

又忆儿时豆角香的杂文随笔

进入农历三月底,小麦的穗子都摆齐了。此时正是小麦扬花灌浆期。清风徐来,麦浪翻湧。一浪未平,一浪又起,一浪盖过一浪,麦浪后浪推前浪。

时光倒回到了童年时代,每当这个时候,正是吃嫩豆角的好时节。

那时还是大集体时代,有许多农活,比方说犁地,种地,碾打庄稼等活路,主要还要依靠牲畜来帮人干活,以此来减轻人的劳动強度。牛驴比较好喂养。骡马属于大牲口,力气大,就金贵多了。它们的饲料离了豌豆还是不行的。

因此,生产队都要在麦地里套种豌豆的。麦熟了以后,麦粒和豌豆粒混在一起。这时就要用粗锣筛筛去麦子,锣筛里的豌豆留作大牛口的饲料。

俗语说得好,三月二十八,一半豆角一半花。豌豆的花有好几种颜色,大红,粉红,紫色,白色,黄色,争奇斗妍,鲜艳夺目。

豆角长到半鼓圆的时候是生吃的最佳时机,错过了这个时机,就不能生吃了。

取一枚嫩豆角,食指配合大拇指顺着豆角的拱形脊骨梁一捏,“叭”的一声脆响,豆角立刻分成两半。里面呈现出嫩嫩的小豌豆粒。牙轻轻一划,嘴唇就势一吸,便入口中,牙齿一碰就碎,甜甜的汁液迅速扩散开来,满口生香。

剩下的嫩豆壳千万别扔掉,很好吃的。打掌后才能吃。外皮很脆,容易折断,里面附着一层薄如蝉翼的筋膜,纫性很好,但是这种粗纤维是不能吃的。翻过豆壳,从内侧花蒂处折回,拇指按着筋膜向回一拉,就和外皮分离开来。这外皮吃起来脆生生,甜滋滋,香喷喷。倘若放入碗十中,调些盐,醋等调料,汤汤水水,冰冰凉凉,酸酸甜甜,别是一番滋味。

从嫩豆角下来开始,生产队就在田间地头搭个庵棚,指派专人看守。神也有打盹的时候。偌大一片麦田,看守人再敬事,也难免有漏洞的,还是有机可乘的。

我们这起毛头小子都是些馋猫,偷豆角是必不可少的事。我们专和看守人玩猫鼠游戏。通过现察发现,吃饭点和正端午时是最难得的机会。看守人巡视一圈,见四野无人,也就放松了警惕,钻进他的庵棚里休息去了。我们就钻这两个空,蹲进麦地,半躺着偷摘豆角。只要别让麦子大幅度地晃动,大老远,看守人是不会轻易发现的。

我们不带任何器具,轻装上阵。这样既不惹眼,也便于安全撤退。只须将衫子或背心下摆往裤腰一统,豆角贴着肚皮放。负责站岗放哨的同伴,发现势头不对,一声口哨,我们撒开脚丫子火速撤退。

万一被看守人逮着了,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只不过吓唬吓唬一下,斥骂几句,发出严厉警告罢了。遇着慈祥的老人并不责骂,他知道小孩子家嘴馋,总爱吃个零嘴。他还会和和气气地说,赶快在地边折点,注意别踩倒了麦了,快点回去,让队长看见就麻烦了。

如果不凑巧错过了吃嫩豆角的。时机,也不必懊悔,只要赶在麦子未黄之前,还可以吃煮豆角,那又是另一种风味。

豆角长到一定时候就老了。这时豆角胀得圆鼓鼓的,像即将临盆待产的孕妇。豆角的颜色也由原先的翠绿变成了绿墨色。这时就不能生吃了,很苦。可以煮着吃。放些大料调料,味道也是很不错的。

后来,土地承包到户了,特别是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和普及,牲畜也发挥不了作用了,人们也都不再养牲畜了,自然也不再种豌豆了。现在谁要给地里套种豌豆,一夜之间,麦田非被踏平了不可。

如今,我已从当年的毛头小孩变成一个小老头了。可思绪的闸门常常会被撞开,自然会勾起儿时许多美好的记忆。最难忘的就是儿时吃豆角时那种甜甜香香的味道了。

儿时梦想随笔 篇4

儿时梦想随笔

从小,就想学点绘画。

有时看到旅游区给游人速画肖像的那些大师们(在我心中他们就是草根大师),崇拜得很!

还记得在一中上高中时,当时下午第四节课外活动时间,学校成立了若干兴趣小组,天文、书法、美术、缝纫、手工制作、乐器、体育项目等等。我很艰难的选择了美术(因为什么都想学点,无奈,时间冲突,忍痛割爱,我想,现在的孩子应该也很喜欢每天能有一节自己喜欢上的课)。那时我们的美术老师是常宪锋。第一次去上课,就三五个人,没想明白,上千人的学校竟这么不热衷这个项目。

其实,我也就上了那一节课。[由整理]

那第一节课常老师给我们几个讲的内容是想激发大家的兴趣,吊起我们的胃口。说什么学美术能提高境界、修身养性、将来高考加分啊等等,还记得给我们展示了他的得意作品,一幅牡丹图,我到现在还是很崇拜,自己哪天也有那样的技艺。近二十年过去了,我的牡丹还开在园子里。

为什么只上了一节课,就做了今天还后悔的事情。常老师要我们回去准备好画画的工具,多种B型号的'铅笔、炭笔、水粉笔、橡皮、专用纸、画板、颜料、调色盒等等,只记得列了满满一张纸。没想过学画画要准备这么多东西,需要钱,需要时间,需要精力,我想过可能会投入很多银子,所以,我放弃了高考加分的“机会”。直到今天,还在想,什么时候,去干点自己喜欢的事情。

如今儿子上幼儿园了,偶尔给他完成点作业,一种业余爱好,没有压力,没有功利,恣意妄为,放任之处,安然舒心。追求的生活没有多么复杂,很平淡,很小,微不足道,鄙陋的如聊点天、上点网、跟谁吃点饭、逛点街,就很满足了,这样的要求算不上奢望,也没多大成本,纷繁的世事我们需要过简单点,再简单点,仅此而已。

儿时记忆随笔 篇5

儿时记忆随笔

牙齿

舅舅带我去文化馆了。

文化馆的房子真好看,一重一重院子,一层一层屋檐。

我在大树下玩,哎呦,牙掉了。

跑去找舅舅。

“啊?是吗?上面的牙还是下面的牙?上面的。牙要丢进井里,这样就会一直一直往下长。下面的牙要丢到高的地方,这样就会好好地往上长,不会歪七扭八。”

“是下面的牙。”

“那丢到屋顶上去。”

“我丢不上去。”

“嗯,那我帮你。”

现在你知道了,我有一颗牙,住在文化馆的屋顶上。

灯笼

这是我的红灯笼。外甥打灯笼,照舅(旧),所以这是舅舅买的。

“请帮我点上吧。”

舅舅擦着一根火柴,将蜡烛插在灯笼里,这种蜡烛是细烛芯,好难点。

怎么还不着?

“要烧到手了,快!快扔掉!”

他却不,偏不。终于点着了,他才扔。

火柴晃了一下,就全变成黑黑的小棍儿了。

凉鞋

夏天我穿凉鞋。我穿着凉鞋去玩沙子。

把凉鞋埋进沙堆里,盖上,再挖出来,无穷无尽的乐趣。

这次,怎么找不着了?再挖,再挖,还是没有。

旁边找找,也没有。

我只好光着脚跑回去,没有鞋,好硌脚。

舅舅被我拽来,打量了一眼沙滩。我指给他看:“这儿,是从这里埋的。”

他重新回家拿了把铁锹,翻翻翻,从简直不可能的地方,翻出了我的凉鞋。

我有一个神奇的舅舅,还会使用神奇的工具。

大葱蘸酱

舅舅在天井吃大葱蘸酱。

“你在吃什么?我也要。”我说。

“很辣,你敢吃吗?”舅舅问。我点头。

“嘿嘿。”舅舅洗了一根青青的韭菜给我,“你小,吃根小的吧。”

“嗯嗯。”我很满意。

骑车

骑车出去的时候,舅舅总是说:“呜!列车出站了。”

有一次路不好,他骑自行车带我下坡时摔倒了,我大哭。

舅舅不说话,只在一边等着。

哭了一阵,我发现自己只是吓了一跳,没有事儿。舅舅的腿上倒蹭出了一道红口子。

我不哭了,说:“我回去不跟姥姥告状。”

舅舅哈哈大笑,没有说话,我们回家了。

我真的什么也没有说。

儿时记忆生活随笔 篇6

儿时记忆生活随笔

闲暇时,回忆倏忽而来。

的10月,正值国庆,我第一次来到上海。

当时,高楼还没高得夸张,只是些高度适中的标志性建筑,还有些模样“循规蹈矩”的欧式建筑,以及上面的复古时钟。它们错落有致,仿佛有点穿越的感觉。

菱形的商业建筑下有一个恬静的公园,如今是寻不到那份安静了。那时,我怯生生地走进去。不远处的小石径上有一个很公主范的秋千,我儿时最爱的户外游戏就是荡秋千。每次荡到最高处,蓝天便似乎触手可及,心也随之飞了起来。当时的秋千上有两个孩子,是一对姐弟,妈咪请求他们挤出一点空让我坐一坐。当时的我很担心,怕他们不欢迎我这个不速之客。但是出乎意料的,他们很友好。

这个温暖的场景,静静地驻足在过去的'时光,成为我记忆中难以忘记的片段。

我们在一家干净、明亮、温暖的餐厅吃饭,妈咪自备的餐巾纸派上了用场。餐厅提倡环保理念,不提供餐巾纸。于是,妈咪给我的餐巾纸凸显出大大的作用。那袋餐巾纸很柔软,也许是因为当时太需要,我用得小心翼翼,好似從来没有用过这么柔软的纸。之后,无论我用什么样的餐巾纸,都再也没有遇到过相同的触感了。

那种柔软被深藏在记忆深处,却始终没有湮没在流年之中。

我们住在上海音乐学院对面的招待所里。一间大屋子里,放着三张比较窄的床,上面铺着带着凉意的席子。房间没有装修,在墙上甚至都能看见泛黄的,被时光侵蚀的痕迹。到了夜里,隔壁的学生开始练习萨克斯,一练就是一夜。无法入睡的我忍不住哭起来,双手堵住耳朵,却怎么也堵不住空气和骨头这两个介质的传音效果。折腾来折腾去,怎么也睡不着。但在凌晨时,我依稀听见,从高远之处传来优雅、清脆又温柔的钢琴声,就像有个天使在繁星满天的夜空中轻轻飞过。

早晨,卖早餐的小街,古老的弄堂,都有老上海的味道,与吴侬软语相映成趣。这番场景,和《上海一九四三》这首歌很配。

作为孩子,最快乐的时光当然是在锦江乐园啦。我们排了很久的队,终于买到了票。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并未玩很多项目,最刺激的云霄飞车 不过那时的照片里,自己笑得灿烂无比,大有把身后的阳光比下去的劲头。那样的快乐,现在都能感受得到。

儿时岁月里的点滴,今朝拾起,仍然甚是怀念。

描写儿时的随笔 篇7

描写儿时的随笔7篇

嗨,还记得我吗

“嗨,还记得我吗?”

几年后,我想我会这样问曾经与我最好的你。

对诶,还记得我么?呵呵!

短短的三年,让我们彼此相识,相知。哎,时间把我们磨练的越来越一样,越来越相像。然后吵架,分开。我们是闺蜜,情人,更像是另一个自己。

曾经的不识事事,霸道轻狂,让我们越隔越远,呵呵,那时自己很傻的,真的是年幼无知啊。对了,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一起出去玩,第一次以前睡觉,第一次看日出,第一次一起去学校,一起,一起干了好多好多的事,最幸福的时光就这样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脑海里永远定格。哎,宋柯,真的没有想到,我 他,还是选择了你,你现在一定比我幸福吧!你不是在处处的讽刺,伤害我么?我在的地方,你一直的说着他,把我们的曾经的友谊扁的一分不值。哎,宋柯,我都不忍下手的,你却如此淡然的抛弃,放开,伤害,呵呵!你变得好可恶诶!呵呵,不过你让我觉得可悲。其实,失去他也怨我自己,不懂体谅,关心,陪伴,只是一味的伤害,我承认我活该,承认我失败,但这只会是最后一次。从你在那么多人面前,贬我是小三的时候,在他在我面前依旧和你暧昧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输了,我眼瞎了,可是没办法,我依旧奢求那一点点关怀。承认我放不开。呵呵,哎,宋柯,我自己活该,活该不会把握,活该不会关怀。剩最后半年了,我,好想你们啊!不过,我们不会回到从前,只因伤害太深。心痛诶,呵!

哎,你一定要记得我,因为我不想我这三年白白付出,不想忘记最真诚的自己。

夜场

夜,静得出奇,挥发所有的心绪,孤苦地留恋于这首音乐,深沉地咂一口浓茶,苦,附带些许清香,此时已经失去了品味的情调,只是麻木地灌下去,没有感觉地灌下去,点燃一支烟,喷发着圆圈儿,仿佛吐出一丝丝深深的幽怨,弥散

到空中,渐渐地模糊在视线,心,随之深沉地抖暮然回首,岁月无痕,颤抖着双手敲击那一行行灵魂的呼喊,无力也无赖,一种落寞就这样再一次来到这间小屋,折磨着躯体,不知不觉间,胡茬都跑了出来,在脸上跳着,闹着,想把我蜡黄的面孔染成黑色,使劲揪下一根,溅了些血丝,还有些疼,这仿佛在告诉自己,该是振作起来的时候了,该是倔强的时候了。想过花前月下的美好,想过有温馨浪漫的记忆,只是一切的一切显得苍白无力,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在此时此刻深深的向往,想想走过的路,无悔亦无怨,那些苦楚的失败使青春更加完美,使自己更加成熟。套用歌词里写的`,人生如梦,梦里带着伤也带着痛,无赖于人生,咀嚼着人生,我是幸运的,至少我的灵魂是净的,没有尔虞我诈,没有欺骗,虽然心灵一次又一次被摧残,都是甜蜜的,虽然失败,但至少无愧于世人,无愧于良心,繁华的社会里,太多污浊,太多怨气,让没有被污染的心灵放飞于世界,落了,也起了,心酸了,也感知了。摘下一枚青涩的苦果,许一段甜蜜的愿望,成与败只在招手之间,遥望一种华丽的情思。

忽然一声清脆的呐喊,响彻无尽的黑暗,夜漫长,对着长空挤出一滴泪眼,无望在这清纯的瞬间,完美的容颜,昏暗的灯光,对影成一副矮小的躯壳,那是一份释然,一份无望。那些奋斗的结果被演化成凋零的枫叶,一声惊雷过,被劈的七零八散,再也找不到它的踪影,只留下一段伤痛的记忆,我想把它尘封起来,永远都不要打开,永远都不要让它再挥霍自己的灵魂,永远都不要再有永远。年华漂浮在清纯的这一瞬间,想甩掉那些没有表情的情思,依偎在幸福与温暖的港湾,就这样,少了痛楚,少了遗憾。

我喜欢夜,因为它很美!

又见明月夜

儿时对明月的印象,莫过于“少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从开始知道每个月圆夜有圆圆的月亮,每天就盼着明月东升。“言谈庭院里,明月来相照。”“东山升玉兔,月纱披地身。”“静坐幽庭里,弹琴复长啸。清荫丛尤无过,月华映遍泻抛。”明月夜以宁静的氛围让人消除身心的烦恼忧愁,在月华如练的夜里尽消劳作长久的疲劳。

有明月的夜,其实是一面映照心情的神镜。明月日复一日,让多少人把内心世界的语言寄情于明月。明月夜又是多少人想见又不想见到的夜晚,想见到是因为明月夜过于纯净,令人有美好的向往,产生许多美好的憧憬。不想见到,是因为明月宁静如一泓碧水,随风生出许多心境的涟漪,徒添几多无耐的愁忧。

故乡一个月亮,异乡一个月亮,故乡的月亮在异乡,异乡的月亮在故乡。

抬头看月亮,低头想家乡,家乡的月亮回家乡,他乡的月亮回他乡。

转眼,中秋的脚步悄然走近。我身在异乡,更深咀嚼唐代诗人王维那种“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揪心滋味。多少年� 流淌的水溪里,载满着远在他乡儿女的婆纱泪水。

真爱如水,错爱一生

年少时我们爱的是爱情,并不是他(她)

长大后我们爱的是激情,也不是他(她)

等老了我们爱的是珍惜,还不是他(她)

因为真爱一个人时,连你自己都分不清。

也许爱在开始,也许爱在结束。

落叶随风

梦里构画画易碎

举杯邀月人自醉

柔情初暖柔似棉

青舍相见待巳年

有心栽花花又蛮

渴行汝腹却雾霾

多曾甩暴今不返

宠惯耐磨信善转

辛奔欲幻明日钻

笑迎苦酸巧智赚

试情可诈回心暖

莫荒肚中一犁田

春夏冬秋

愿与共分欢忧

作者马户的文集

心灵一曲晨歌

前记:茫茫人海,两颗陌生的心撞在了一块----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世间最美好的声音莫过于音乐了,喜欢陶醉于其中的不能自拔和用心去聆听时的惬意与释然。然而,同一种音乐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环境中听却能感受到不同的情趣和味道。心情愉快时,轻音乐的安静和祥和容易让人浮想连篇,甚至可以忘记所有的烦恼和忧伤而身心舒畅;伤心寂寞时,摇滚乐的不羁与嘈杂往往会使压抑疲乏的心灵再次沉浸于不安和困惑。踌躇郁闷时,音乐让我找回自我,于是重整旗鼓,对着天空一个灿烂的微笑,所有不快顷刻烟消云散;浮躁抑郁时,音乐又会无声的去拂平心底的阴影和繁杂,一句歌词不经意间给我平静和安慰,让充满乌云的心灵顿时海阔天空。

音乐可以是一首悠长缠绵的诗,耐人寻味是它的旋律,细腻绵柔是她的节奏,听一首歌的时间不长,但是沉浸在音乐浪漫与温情的情调中,陶醉一段诗意,也可以很舒适得惬意。音乐可以是一段深刻难忘的记忆,每每回想起这其中的滋味,总是那么多愁善感的,去追忆,轻轻打开那段沉睡久久的小故事,拂去尘埃,连缀起小忧伤或小欢喜,体会下过往如烟的美丽。音乐可以是铿锵有力的喧闹,可以是扑朔迷离的暗藏玄机,可以是曼妙奇幻的意境,可以是痛彻心扉的懊悔万千。音乐有它小说一般的波澜起伏,音乐有它散文一样的漫不经心,音乐有它戏剧一样的艺术魅力,音乐有它诗歌一样的凝练形象。

听,音乐---大自然的灵韵正召唤着生命的蓬勃与活力,天籁之音让每一颗矜持已久需要放松的心灵意气风发、生机盎然,而生活的憧憬与向往便纷至沓来,萦绕其中的你的梦之声终于奏响了第一支心曲。

我还是一个人

一个人没有什么不好,因为一个人,我会尽量让自己开心,会尽量让自己不显悲伤,会尽量告诉自己一切安好,无需关心,无需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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