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读书感想33篇
世说新语展现了魏晋风度与士人情怀,文字简练而意蕴深厚,令人思考人生哲理与人际关系的微妙。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世说新语读书感想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
《小妇人》描写了马奇一家的天伦之爱,讲述了四个女孩成长的故事。为爱情而甘于贫困的梅格,通过自己奋斗成为作家的乔,微笑着坚强面对死亡的贝思,扶弱济贫的艾米。
《小妇人》带我走进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优美的文字,真实的情节,家庭的温馨与美好,亲人的安慰与理解,使我看得废寝忘食。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追求与理想,四姐妹的成长宛如一首美妙的诗歌,抚慰着我们心灵上的创伤,教育着我们面对人生上的挫折应该放下郁闷的心情,用乐观积极的心态去看待任何事情。
从四姐妹的身上让我学到了很多:乔让我学会了朝着梦想努力奋斗,就一定会成功的:贝思让我看到了生命是脆弱的,让我懂得了不论是愉快的还是痛苦的事情,都要微笑着面对生活。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
《小妇人》是美国著名作家路易莎奥尔科特写的长篇小说,小说主要描写马克一家的天伦之爱。以马克一家四个小姐妹的成长过程中的趣事,以及她们那具有着优秀品格的母亲给予她们的启发和教育,成功地塑造了性格各异的人物形象,感受很深。
《小妇人》的主人公是马克一家的四个小姐妹,大姐曼格美丽而有些虚荣,二姐琼豪爽正直,老三佩丝善良而羞涩,最小的艾米爱漂亮也好惹麻烦。
让我最佩服的是老二琼,她勤劳好胜,勤学干练,是我们现在孩子所不可比拟的,虽然所处环境不同,那种为着自己理想而学习的精神实在让人为之感叹。
爸爸从军多年,姐妹几个是妈妈一手带大的,看到妈妈的疲倦的样子,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孩子,能认识到自己长大了,有义务帮助家里,帮助妈妈减轻负担,虽然舍不得放弃手中的书却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违心地来到姑姑家打工,顶着东家姑姑的唠叨,做着一件件无趣烦燥的事,因为自己是要拿薪水来补贴家用。工作中的琼依然不忘自己的理想,得空就读书、写作;写作、读书,终于有1篇文章发表在报纸上,渴望成功的她终于得到认可。
妈妈的教育方法也让我为之折服。妈妈是一们个仁慈、善良的妇人,这个家全靠她一个人操持,在她的培育下四个女儿健康、活泼地成长着。妈妈“放纵”的教育思想是我们现代教育无法实现的。生活中的人都有懒性,几个小姐妹当然也一样,在假期都想懒一懒,闲一闲,可做母亲的没有反对,反而是放纵自由,任其发展,索性有天自己找借口外出,孩子们饿得慌了才懒散地起来,看到冷锅冷灶,没办法了自己动手,费了好大劲儿才做下早点,可吃起来个个皱眉头,中午换个方法也依然如故,整个家里乱糟糟地,大家感觉什么事儿也乱套了,都抱怨着,终于爆发了:“算了,再也不过这游手好闲的日子了”这些发自内心的话语才是妈妈想要得到的,这些实践的内在动力才是孩子们勤奋的开始,试想我们做家长的哪个能做到呢?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3
合上书页,书中的狂涛怒浪仍然在心头浮现。这是一部文学著作,也是一部地理学著作。令人赞叹不已。
文中讲了苏格兰的格里那凡爵士在驾驶自己的游轮“邓肯号”时,意外拾到了一个瓶子,并发现了格兰特船长塞在漂流瓶里的几封求救信,于是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驾着“邓肯号”出海远航,沿着南纬37°11′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踪迹……文中情节生动,令我回味无穷。
作者儒勒·凡尔纳把人物性格刻画的十分鲜明,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地理学家巴加内尔。他是一个喜剧人物,出场就颇具戏剧性——他本来是要去印度寻找雅鲁藏布江的发源地,谁知误乘上了前往智利的“邓肯号”,于是他就将错就错,跟着格里那凡爵士等人踏上了未知的冒险之旅。巴加内尔具有超强的记忆力,他活泼开朗,乐观向上,并具有地理学家应备有的广博知识。他能说出50多个前往澳大利亚的旅行家,能清楚地记得某一个地区发生的事件。但他有一个缺点——粗心。他在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路上一直是人们的开心果、活地图,当然也因粗心惹了不少笑话,比如他要学西班牙语,结果读了喀孟斯的著作学会了葡萄牙语;最后在从新西兰岛逃亡的时候,还被新西兰土著画了一身有趣的刺青,自认为没脸回到地理学会了。他的粗心大意,使我感到了快乐,也使这个冒险故事多了一些趣味;而他渊博的知识,超人的记忆力,使我钦佩不已,巴加内尔是这部小说中个性最鲜明、最突出的人物,十分招人喜爱。
格里那凡爵士等人在本书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品质也值得人们欣赏。首先,他们很勇敢,能够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这使我想起上学期我的数学作业,我一遇到难题就退缩起来,不愿意动脑思考,经常去问爸爸妈妈,而其他同学自己就能探索出来,记忆自然比我深刻许多。我要学会勇敢,学会面对困难,在人生的道路上不退缩。
再者,他们很执着,仅仅有一点线索就不惜去冒险,去寻找,直到找到格兰特船长。我最缺乏的就是执着,定的计划总不照着执行,原定早上六点起床,可没一次执行过,总是睡到七八点才起床。做事还容易半途而废,有时候差一点就能解决的难题被我撂下不做了,当老师讲过后,才发现自己就差一步做出来,不仅懊悔不已。我要懂得执着,做事坚持到底。记得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就是在学生时期坚持每天甩手臂,最后终于在老师教导下成为了一代名人的。所以我也要学会执着。
最后,他们还很善良,仅仅因为意外的一封信,就开始尽力搭救格兰特船长。可以说,善良是人们道德的底线,可是“小悦悦”事件的发生是那么震撼人心,因为没有及时的救助,一个幼小的生命终于离我们远去。难道人们的良心,道德的底线都不见了吗?我们应该像爵士一样救助一些陷入绝境的人。
读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我面对星空,想了很多,很多……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4
我在想,为何取名《边城》,在心里它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吗?也许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深深思考。
《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表现了湘西的人性之善、人性之美,这是它最集中地表现的一个方面。
在这部小说里面,人性之善展示的是非常充分的,比如说渡船老人,顺顺以及他的大佬、二佬,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就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就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敦厚,凡是一切的传统的美德,他都不缺少。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实于自己的职责。他因为是食公家的粮禄,所以过渡人看他忠实于自己的职责,有时候给他一些钱物,而他一概极力退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接受来一些好处,他总是想方设法的超量的去报答。
翠翠乖巧、心善、勤劳,是爷爷的好帮手。
而顺顺这个人,是当地地方上有头脸、有身份的人物,他的美德也不缺少。但是他跟渡船老人的美德不一样,渡船老人是忠于职守,而顺顺却要来得大气豪迈得多。他仗义疏财、扶强济困、正直、公平,深受当地人的尊重。两个儿子也是道德的楷模——豪爽、直率,与人搏斗时敢于挺身而出,吃苦、出力的时候从不退缩。
在这些人物身上,都体现出了非常好的传统美德,在当今社会是非常值得学习的!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5
看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之后,我就特别想想写一些读后感,但我对说话之道的境界不是很高,只是回到最基础的话题,那就是想写写人生之道——成熟与成功。
成熟就是去书店买本书,在不知道书本的好坏的情况下,如何去选择。有时候觉得这个话题,其实就像上大学一样,我们学到专业知识,却用不到工作和生活中,甚至不是这个行业。可是工作之后发现,大学的东西根本不够用,那是因为社会是真正的大学。其实成熟跟上大学一样,它的标准并不是专业本身,而是学会利用基础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去判断。这些标准其实都是最基础的、基本的。当我们学会用理智的常识去选择和判断的时候,这就是成熟的标志了。看似简单,却很不容易。
成熟和成功的区别是,成熟是相对固定的,它则重于类似于炒菜的一些准备工作,而成功就是类似味道的问题。我一直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食堂有两家窗口,北边的生意却十分红火,那是因为味道好。尽管重量少了一些,但只要不是太悬殊的原则就好。因为我们都喜欢吃分量足味道可口的饭菜。
所以说,成熟只是成事之道,之初。成功只是成事的经验和结果。没有成熟,谈何成功。它们都是相对的,但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其他就是能力问题罢了。
所以我推断的结论是成熟是原则问题,成功是能力问题。因为有时候我们思考问题不用那么复杂,只要简单实用,真实有效,我想这就是结果了。生活最好的态度就是坦然面对并快乐着。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6
今天,老师带我们走进了1篇课文——《藏羚羊跪拜》。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藏北高原的故事,那时候随意狩猎野生动物是并不犯法的。所以,常有一些人上山打猎,那些人里总能见到一个老猎人,他以打猎为生,云游四方,经常将许多钱财用来救济路遇的朝圣者,残忍与善良,在他身上共存。而直到那一天,老猎人遇见那只伟大的藏羚羊母亲的那一天,当他拿枪要去瞄准时,惊人的一目发生了——藏羚羊非但没跑,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老猎人虽很吃惊,但还是扣动了板机。次日,解剖时,他发现藏羚羊的子宫里,静静地卧着一头小羊。老猎人惊呆了,他手中的屠刀掉在了地上。那天,他把藏羚羊母子连同杈子枪一起埋掉了。从此消失在藏北草原,永不再杀生,下落不明。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那个虽短小却足以让人潸然泪下的故事:在一个乡村,儿子因养不起年迈的老母亲,决定把她背上山丢下去。傍晚,儿子说要背母亲上山走走,母亲吃力地爬上她的背。他一路都在想爬高点再丢下她,当看到母亲在偷偷往路上洒豆子,他很生气地问:“你洒豆子干什么?”结果母亲的回答让他泪流满面:“傻儿子,我怕你待会一个人下山会迷路回不去!”
是啊!母爱,是润物的细雨、是醉人的春风。母爱,是一个摇篮,抚养儿女健康成长。母爱,是一盏明灯,点亮自己,为儿女照亮前方的路途。母爱是一支民歌,歌唱团结,唱响文明。母爱啊!还是一座丰碑,铭记历史,畅想未来!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7
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红日》这本反映解放战争题材的书,我的心被书中描绘的情节强烈地震撼了,对解放战争时期作出巨大贡献的将士们的敬意油然而生。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他们当时同国民党的王牌师展开惊天地,泣鬼神,生与死的较量的画面。
该书以发生于1946年的涟水战役开篇,讲述了在当时国共双方力量悬殊和解放军面临严峻形势的状况下,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的事件。尽管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者一开始就将它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关心的焦点。故事从一开始他们是怎样斗智斗勇讲起,先是我军沈振新军长被国民党王牌师长张灵甫围战在涟水,经过激烈的征战,我军伤亡惨重。在突围以后,我军长沈振新痛定思痛,总结失败教训,重新部署作战方案,决定把国民党张灵甫所率领的王牌师从涟水一步步诱到山东孟良崮,好让国军的优势在山区无法发挥威力。当然,在这种环境下,国民党张灵甫师长也有他的作战计划,他想自己被我军围在中央,再跟国民党的其他几个兵团来个里应外合,彻底歼灭我军长沈振新部,结果百密一疏,其他兵团根本没有过来打援。能让国民党王牌师命丧如此,首先是张灵甫高估自己的作战能力与武器装备;其次是国民党内部派系太多,基本上都是拥兵自重,各有主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之所以全军覆没主要有四个原因:首先,必然原因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导火线是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然后,关键原因是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最后,直接原因是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的头衔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与其说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不如说他们是被国民政府腐败统治包围下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尽头,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翻开历史,张灵甫同样是一位南征北战,身先士卒,作战中一贯冲锋在前,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统帅。对日寇的数次战斗中,屡出奇兵,从容淡定,有勇有谋,打出了中国军人的骨气和威风,成为令日寇胆寒的铁血将领。如此奇人,若在解放军阵营,必然也是一位战神。可惜,作为不得民心的国民党中的一员,面对万民拥护的共产党,他终于没有了驰骋疆场的豪情,没有了阵前杀敌的酣畅,短暂的胜利后只有无奈的叹息。此后,该书提及了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也和以上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者,蒋介石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打仗是打仗,但是政治思想工作却没有跟上。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缺乏内心的驱动力。临上战场,所谓的钱财和功名对于可能性命不保的人而言意义并不大。我认为国民党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要归因于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不可否认,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屡见不鲜,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这样的军队为什么就没有战胜举着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呢?分析原因可以找到一大堆,但关键问题还是民心向背。国民党打的是没有人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有翻身做主人的信仰,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可以舍生忘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话一点也不错。作者通过描绘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悬殊,为最终战斗的胜利形成强烈的反差,说明了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者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写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鸣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过渡,最后以集中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 74师达到高潮。作者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记忆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怎样去传承那些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流血牺牲将士们的优良传统,增强我们的忧患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在领导与同事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都要同心协力、相互帮助、相互照应,要有大局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每个人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保证我们无愧于国家,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才能更深层次地去讲求和谐社会的创建。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8
我极喜欢马奇太太,她虽然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却有耐心温柔的笑容,她虽然没有高贵显赫的身份,却有对家庭的一心一意。我想,最让我仰慕的应是她别出心裁的教导。
马奇太太有四个孩子。大女儿梅格,温柔美丽,善于做针线活,又精通厨艺,但总怕别人瞧不起她的贫穷。二女儿乔虽是个女孩儿但她热情奔放向往自由,野味儿十足却酷爱读书,颇爱写作,乔希望能用自己的作品为家里出一份绵薄之力。三女儿贝思是父母心中的“小宁静”,姐妹中的乖乖女,贝思性格羞涩,总会默默无闻的帮助大家,极有音乐天赋,很得邻居劳伦斯老先生的喜爱。四女儿艾美很有绘画的才能,但语言经常出错,行为举止有些刻意,性格有些自私自利。而马奇太太的丈夫在军中做牧师。可以说这个家是由马奇太太一人撑起。先不说如何,光是这种责任,便足以让人对马奇太太生成敬意,更别说她的教育是非常成功的。
如果我哪儿做的不对,可是偏偏我没有发觉并且认为我是正确的情况下,你对我说我不对,我可能压根不会认为我是错的。像这样的情况,一般的家长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武力解决;二是道理解决,但这两种方案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反而会心生不忿。可马奇太太的做法确是秒!四个孩子好不容易有一个假期,她们便向母亲请求能在这假期里,不被家务所烦恼,做自己想做的事,而马奇太太认为这是教育的一个好时机,于是边给一周实验期看看滋味如何。她们每天玩了就睡,睡了就玩,做着她们一直想做的事,结果每个还是忍不住做起了家务,乔每日看书最后读的见书生厌,连脾气最好的贝思也发起了脾气,艾美度日如年。当马奇太太询问这一周的情况时,她们不得不承认这很糟糕,这次的计划令她们难忘,也让她们明白光干活和光玩是一样的,只有干过活后的休闲才能令人惬意。
不仅如此,当梅格在婚姻上出现了“牛角”时,马奇太太能够直指夫妻二人的优和缺点并给出建议。乔的性格暴躁,别人有不对或惹了她时,言语和脾气往往不经大脑就爆发出来,事后又十分后悔,便向母亲求助,马奇太太言传身教引导她,鼓励她。马奇太太不仅在乎女儿们的幸福,但她更注重女儿的思想和道德的教育。
反观《傲慢与偏见》中的班内特太太,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在她的眼中,只有虚荣,财富和权势,宾利(一个黄金单身汉)来邀简(大女儿)回访,但不久后会下大雨,简本可明日再回访,可班内特太太却仍让女儿去回访,最后简淋了一场大雨,生了重病。班内特太太听说后,没有对女儿的担忧反而眉飞色舞,这样简就可在宾利家长住,乘此打好关系!女儿琳达和人私奔,她不认为这有错,反而希望两人顺利结成连理,并为此感到得意--她又嫁了一个女儿了!因为班内特太太的口误遮掩和没有修养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伊丽莎白的屈辱,也导致简和宾利结婚之后搬离这个家。由可得知班内特太太凉透了人心。
若说把马奇太太比作什么,我认为像是解语花,更是黏合剂,将马奇一家紧紧地结合成一个温馨,温暖的家庭。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9
今天,我又读了《俗世奇人》。发现了一个奇人叫“好嘴杨巴”知道他为什么叫“好嘴杨巴”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好嘴杨巴”一看肯定觉得觉得他的嘴非常厉害。是的,他的嘴特别厉害。他还有一个兄弟叫杨七,他们合伙开了一家在民间很有名的茶汤。有一次,李鸿章来天津,地方的府县道台费尽心思,终于想到了“杨家茶汤”。
下午,李中堂听过本地小曲后要尝尝茶汤。茶汤来了,李中堂手端起茶“啪”的一声把茶汤打碎了,杨七杨巴慌忙跪下。杨巴想清楚了,因为李中堂没喝过茶汤,以为碎芝麻是脏东西,然而杨巴想了一个好主意,说了一句:“大人息怒!小人不知道中堂大人不爱吃压碎的芝麻粒,惹恼了大人。”
李中堂知道了,也顺着坡下了说:“不知者无罪!虽然我不喜欢吃碎芝麻,但你的茶汤名满津门,也该嘉奖!
好一个“好嘴杨巴”,其实他原来叫杨八,因为他的嘴好,所以把“八”换成了“巴”。这就是奇人杨八。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0
“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这是适时的自嘲,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同样也是一种生活的态度。
这句话出自《世说新语》简傲三,讲得是钟会请众名士拜访嵇康却被无视,当他准备离去时,嵇康问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答:“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意思是:我听到我所听到的而来,我看到我所看到的而去。这实际就是句车轱辘话,但在钟会这里却有了不一样的效果。在良久的等待后,钟会面对嵇康率性的问话,以问为答,在自我解嘲的同时,展现了与嵇康相同的旷达的生活态度,留下了这段佳话。
这就是自嘲的妙处。
自嘲要用,要会用。首先得判定是否需要,钟会面对尊敬之人,自然不能也不会为等待生气。嵇康发问何尝不是钟会展示自己的机会?
其次看场合、气氛等。大家都是不羁之人,钟会适时适事的侃上几句,不仅能让自己体面脱身,打破尴尬的局面,又能展示自己豁达大度的胸怀,何乐不为呢?作文而如果不分场合自嘲,恐怕就是自己不自信的心理作怪了。
自嘲是幽默的最高境界,能合适地运用自嘲的人绝对是一个自信的人。因为自嘲是拿自身的失误、不足甚至生理缺陷来“开涮”。不羞不耻不遮掩,反而将它们放大、夸张、剖析,最后还要会引申发挥、自圆其说,所以会自嘲的人同时是一个聪明的人。抗战胜利后,张大千的好友为张大千践行,特邀梅兰芳作陪,宴会伊始,大家请张大千坐首座。他说:“梅先生是君子,应坐首座,我是小人,应坐末座。”众人不解其意,张解释道:“俗话说’君子动口,小人动手’梅先生唱戏动口,我作画动手,我理该请梅先生首坐。”张大千自嘲为小人,看似自贬,却在幽默中将尊敬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这也正是张大千的谦逊和豁达的人格魅力。
当然,我们必须清楚,自嘲不是自我辱骂,不是出自己的丑,一定要把握分寸。
学会自嘲,巧用自嘲,不仅体现你的语言艺术,更是你豁达的人生态度。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1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2
作者用细腻平滑的手法描绘了又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车马的喧闹,有的只是山清水秀,山路蜿蜒,即使偏僻闭塞,但依旧有着它的悠闲自得。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白色小塔,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描述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往事,却透露着令人向往的淳朴民风,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细水长流,却不是如水一样无色无味,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一个坚强的老人,同样有着每一位老人都拥有的那份慈爱,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
不由得感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结局或许不尽如人意,但不由得为祖孙间的关爱,兄弟间的情谊,男女间的感情而感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片悠然的土地上孕育着这样一批有着淳朴,美好心灵的人。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3
第一次接触到《边城》这本著作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里,课文中截取的是书里的高潮部分,即从翠翠和傩送的相识直到故事的结局。几年前的自己还是略带幼稚和懵懂的,只是觉得翠翠的命运可悲,她和傩送相爱却无法相守,但是今天再读这本书,从字里行间中,我感受到了更多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
《边城》这本书描写了在位于偏远湘西,但却风景优美、民风淳朴的边远小城里,住着以摆渡为生的翠翠和外公。外公虽然年事已高,但是身体还是很健朗,孙女翠翠已到了花样年华的十五岁。他们热情友善、真诚淳朴。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与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相遇,内心产生了爱情的火苗,然而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了单纯可人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的幸福,独自离开外出闯滩,途中遇难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内疚地离开了翠翠,外出他乡。外公为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离开人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待着傩送回来。
《边城》虽然以主人公之间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抒写了男女之间的单纯爱恋,但是也描写了边城人民的淳朴生活及邻里间的友善,傩送和天保之间的兄弟亲情,翠翠和外公的血肉亲情,通过这些赞颂了人性之美。边城就如同陶渊明笔下描写的世外桃源一般,“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同样描绘了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自食其力,自给自足,和平恬静,人人自得其乐的社会,这种宁静和谐的生活不仅和当时动荡的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如今浮华的社会也形成鲜明的比照。我去过凤凰两次,第一次是高二的时候,那时候的行程匆匆,光顾着欣赏沿途的风景,第二次去凤凰是今年的十一长假期间,那时候街道上人很多,天空中夹杂着雨水,白天很是热闹,当地的居民在沱江边上清洗着衣物,能听到木棒敲打衣物的声音,沱江依然静静的躺在那,只是流水早已经流淌轮回过千百回了,街道的两旁有很多小摊,卖的是当地人亲手制作的一些精致的手镯、手袋和其他一些小饰品,他们享受于这样的生活,并不是靠那些手工艺品为生,只是喜欢这样,在一天中的闲暇时光里,做些闲适的事情。夜晚,整个凤凰城被五光十色的灯光所包裹着,此时她是妩媚而神秘的,一整热闹喧嚣过后,剩下的是静谧、平和,这才是她本来的样子,青石板的街道在古铜色的灯光下,飘散着历史的味道,沱江静静地倒映着两岸的零星灯光,夜空是那样的深邃,让人深深沉醉在这样的夜晚,这时候凤凰城才有点沈从文笔下边城的韵味,我明白了,确实只有这样的小镇才能孕育出边城中那样淳朴善良的人们。
再谈及翠翠与傩送之间的爱情。他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离经叛道的骇世之举,没有那些所谓“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山盟海誓,也没有郭敬明笔下那些上流社会中充斥的铜臭味,他们只是极其普通的单纯少女和少年,在青春最美好的年华中遇到了对的人,他们的感情就像春天里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样,羞涩而又纯洁,在他们的感情里只有一个色彩,就是对互相的爱慕,没有现代爱情里附带着的复杂因素,物质、金钱与权利,有太多的牵扯、太多的顾虑。翠翠和傩送爱情的无可奈何是源于亲情的介入,他们爱情的悲剧也反映出了人性的美好,即傩送与天保之间的手足亲情,他们都不忍心伤害对方,因为不忍,所以有了天保的黯自离开,不料途中遇难身亡,傩送才会因为天保的死耿耿于怀,以至于即使他对翠翠的爱慕再强烈,也始终迈不过心中那到“道德”之槛。
正是因为《边城》不圆满的结局,让这份爱情更显得凄凉。故事最后一句提及傩送的话,“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会回来。”看似悲剧其实也不尽然,他们的故事应该留给每一个读者来延续。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4
一直听说过《边城》的大名,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有看过。这一次在语文课本上与《边城》结缘,感触颇深。
人性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在现代都市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森林里,我们又保留了多少纯净的人性呢?在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累的我们实在无力去呵护,只任尘埃将它一点一滴淹没,甚至吞噬。人性中太多的美德将尘封的心灵在一角,疲倦的我们如何有闲暇将其开启?或许有很多人早已忘记了它的存在。可是在边城,在这个几乎被世界遗忘了的边城,我找到了人性的归宿。
湘西山美、水美,但人更美。青山绕水,水环青山,缠绵不已。在大自然母亲的宠爱中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翠翠,山教会了她坚强,水赋予了她柔美。在清澈的见底的溪水的眷顾下,她的心纯洁无暇。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她的心里喜愁掺半。因为纯朴,她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一切都是源于善。然而终是凑巧,落得个孑然一身独守空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回来的人作无期的等待!
其实不管悲惨也好,完美也罢,我们都要走下去,不管我们高不高兴,花开花谢,潮起潮落。昨日随风已逝,明日迎风将来,世界从不理会任何人。
翠翠的爱情随着傩送的悄然离开逝去,就这样,爱情之花还没盛开就已凋落了。也许没有开始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因为错过,才会刻骨铭心,没有结局。才会意味着永恒的存在。
属于边城的故事结束了,但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人生路漫漫,吾等切记珍惜。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5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秀秀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秀秀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这样,生活过得平淡而又快乐。
不知不觉秀秀到了要嫁人的年龄,平淡的生活也因此慢慢走到了尽头。我觉得那是个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当看到秀秀第二次遇见了二老的时候,我开始幻想他们以后甜蜜的恋爱,可是当向秀秀提亲的大老下船出了事后,我知道秀秀的快乐将一去不复返了。的确,自那以后,秀秀的生活一天一天地发生着改变,致使最后永远失去了她的祖父,也失去了每天为人过渡的那条船。
合上书,我的心里很难过,为秀秀的遭遇,也为她的祖父,因为他们是多么善良的人,多么快乐的人。秀秀常要爷爷唱歌给她听,而爷爷又粗又哑的嗓子唱起山歌来却又显得那么质朴、那么憨厚,总逗得在一边和黄狗玩耍的秀秀开心地笑。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有山,有水,有鸟鸣,有歌声,有欢笑,……而现在全被打破了。 故事虽然用灰色的背景为秀秀的未来打上了一个省略号,以悲剧收场,但我却非常喜欢《边城》,喜欢《边城》里每一个善良朴实的角色,尤其是秀秀的爷爷。
他的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也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平时他还会托人买些上等烟草,过渡的时候谁需要就慷慨奉献;到了天热些他还会和秀秀准备一大缸水,里面放了些清热、解毒的草药给每位客人喝。爷爷是个老实人,为秀秀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爷爷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把秀秀的终生大事操办好。
还有秀秀的不食人间烟火,顺顺的慷慨大方,傩送二老的朴实真挚,天保的豪爽英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间每天都在发生悲欢离合,这和时代的背景是分不开的,但撇开那些令人伤心的悲剧去看里面的每个人、每个风景、每个生活片断,你会惊异地发现,沈从文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多么美丽的世外桃源,那里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霓虹闪烁的大都市里所没有的,它好似一股清泉,它又似一缕清风,吹走了我脸上的尘土,带来一丝温馨。 多么希望在边城能看到秀秀像以前一样地快乐地生活着,而那条祖父渡了大半辈子的船会依然来往于溪间,那条黄狗也应该守在门前等待一桌喷香的晚饭……在当代社会,物质生活充裕,但生活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却相对弱化。我们呼唤文学作品中的纯净而美好的风景和人情,期待它由“童话变为现实”。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3
根据《世说新语·文学篇》的记载,古人自身所营造的浓厚的学习氛围却是真的让后人为之惭愧不已。文人为了探讨学术知识,竞相辩论,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这种胸襟和气度也是后人鞭长莫及的,然而,这种涵养却是我们现在做研究和国家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精神,只有在互相努力地前提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让各自的研究做到飞跃性提升,也为我国强国之路的发展,伏下强有力的一笔。
未及弱冠的王弼前往吏部尚书何晏所设宴请有名望的宾客宴会,何晏把客人谈论最精彩的部分告诉他,并问道:“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我认为这个道理讲的很对,还可以提出质疑吗?)面对前辈,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王弼依然提出质疑,然而在座宾客无人能对答,王弼自问自答,反复论辩多次。何晏并没有因为王弼的出色而大怒,王弼也博得了在座的钦佩和敬仰。可以说王弼的行为在现在看来就是出尽风头惹人嫉妒的情景,而何晏等老一辈的文人却并没有因此排斥王弼,而是忘记年龄,虚心学习,可以说这种思想将有利于更好的促进学术的进步,也更有利于培养新的文化传承者,这样的胸襟和气度,这样让人折服的学术气息,让人向往,更应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深思。
太尉王夷甫见阮宣子时问道:“老子、庄子与儒家的教化有什么异同?”回答说:“将无同?”太尉很满意,便任命他为掾官,世人称他为“三语援”。而卫玠嘲笑他说:“一个字就可以调用了,为何用三字!”宣子说:“只要是众望所归,也可以不说话而调用,一个字都是多余的。”于是两个人成为了朋友。宣子没有因为卫玠的嘲笑而恼怒,而是用巧妙地语言说服了卫玠,两人在这一问题上进行学术性探讨,并没有个人恩怨的纠纷,也更加体现了文人的学术氛围和宽容的学术胸怀,这一点是尤为可贵的。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4
刘墉的《世说新语2》之教育秘笈,在我的闲暇空余终于读完了,但久久地让我回味其间。书中对“新新人类”的理解,我亦颇有感慨。“他们可能动作不快,起床也不快,但他们的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一点没错,就拿我女儿来说,看似动作很慢,起床时叫来喊去的,但是对社会的进步事物说起来让人又另一种看她的眼光。她学了法语后,了解了一些法国风情,就餐时,便侃侃道来;去了趟日本,就会告诉你日本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应;有时还时不时地评论一下某些社会现象。这就是“新新人类”。当然,书中谈到的很多的观点,我都很赞同。我自己也是教师,但随着孩子的成长,社会的进步,好像自己的教育方法越来越局限了,方式越来越单一了,因此,和孩子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我常常思考自己的教育成败,于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寻求适合我孩子的教育方式。读了这本书,对我颇有启发,中国的家长对孩子太多的设想和规矩,于是束缚了孩子想象的空间和发展的平台,当然或许是某个衡量的标准,使家长没有办法选择,只有听之任之。想想现在的青少年犯罪,青春期孩子的叛逆,网络问题少年,我们做家长的真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非常需要我们家庭的帮助和协调,是非常需要与学校老师经常的沟通。有的家长常常认为学校老师如何如何,却没有问问自己的责任尽到了没有,总是以为,孩子到学校就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却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孩子个体成长的空间是极其重要的,能够暴漏出他内心深处最底层的东西。
现在我教育的观点在逐渐改变,教育的方式在逐渐改变,我发现孩子又愿意与我走近了,常常把她的喜怒哀乐告诉我,我欣喜万分,这是对家长的信任。
书中谈到的“年轻人要有探索的权利”“子弹准备好”,我极其赞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实际上就是累积的过程,为自己储存一种能量,为自己积淀一些知识,为自己储备一定的能力,到机遇降临时,你便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大显身手,而非有了合适的机会,只能望此兴叹。文中又谈到来太原发生的事,让我这个太原人引以自豪,尽自己的能力为别人做一点点事,就是储备生命的价值,也是造福子孙后代。我想到了原来的一位年轻的同事,曾帮助那些特困家庭的孩子读书,几次辗转去山区看望那些孩子,那么,她的这份爱心,必然会影响到她的孩子,也会成为有爱心的人。教育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充满了魅力。
掩书沉思,我们的家庭要太多地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生理和心理),要为他们创造一种宽松,一种和谐,要启发他们把知识变成技能,把思想变成视野,体味与珍惜成长中的困难,明确自己的前行目标,无论如何,只要不断坚持,总有实现自我的一天!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5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新的课外书,《雪人》,是一本汤素兰着的童话书,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一个的童话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带给我道理,我十分的喜欢,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小兔子和它的朋友们》。
《小兔子和它的朋友们》讲的是:蓝天下有一个小山坡,山坡上长满了蒲公英和一棵高大的银杏树,树的旁边有一个小木屋,而小木屋里住着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有一天,它在在山坡下发现了一个鸟蛋,它就看着这颗蛋等等它的主人,可是,天黑了,它的主人没有来,于是,它就把它带回了自己的家,放在了窗台上,一早,它便飞了出来,小兔很高兴,翠鸟每天会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晚上回来再告诉小兔,可是,有一天,翠鸟说白色怪物要来了,大雁都纷纷飞走了,蒲公英也随风而去,只剩下了小兔,翠鸟和银杏树,银杏树的根太深走不了,小兔跑得太慢又不会飞,翠鸟可以走,可是它却没有走,而是留下来和小兔在一起。一夜过去了,小兔出了门,(⊙o⊙ )哇!原来是下雪了!!它们说,原来白色怪物一点也不可怕,反而十分的美丽!
看完了这个故事,它让我认识了一个重情义的小鸟,是小兔子让翠鸟平平安安的生活了下来,小翠鸟十分的感激小兔,虽然这个白色怪物其实并不可怕,可是,在它们不知道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可怕,但是翠鸟却没有离开小兔,可见他是一只知恩图报且善良的小翠鸟,在危险和友谊之间,它选择了友谊,和自己的朋友一起渡过难关,它们真是勇敢。
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给我启发,给我开心,给我感动的故事,我喜欢《雪人》这本书!!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6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
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7
在苏东坡一生中有个十分重要的人,叫王安石。可以说,讲不清王安石就讲不清苏东坡。
王安石与他的变法运动是分不开的。人们谈论王安石,主要也不过是因为他的变法。“王安石变法”从结果上讲,失败得很彻底。几乎没有任何优点,可以说由于王安石的变法,北宋少苟延残喘了不下于五十年,也正因为此,对于王安石,历史上几乎是一边倒的骂声,到了民国,梁启超先生也比不过为王安石开脱,在勇于革命。
然而,我认为王安石是个天才,不应当叫疯子。首先,王安石对于经济学,确实有一定研究,否则,他也无法让皇帝动心,排除万难,也要变法到底。其次,王安石骂名很多,却仍然被后人列入“唐宋八大家”,虽说王安石的得宠同神宗老师韩维脱不了干系,但是其文采让富弼和文彦博赞评,甚至欧阳修也对他颇有好感。王安石的文才虽不敌苏东坡、范仲淹等名士,但也是佼佼者中的一员。最后,王安石的创新与尝试,这一点,虽前有古人,但后来者已进入了近代史,确实王安石的'变法是错的,确实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很烂,确实王安石的变法不算顶尖,但是那些史学家,那些对王安石嗤之以鼻的文人,在批评的同时,为什么没有人试着以另一种方式变法?偏偏要等到上百年以后,鸦片战争、甲午战争了,才试着变法图存?这难道不应该反思吗?
另外,我认为,尽管许多文人、史学家否认王安石,但许多时候,后人的评价带有成王败寇的嫌疑,成功者的成功被夸大,失败者的失败被辱骂,对于勇于创新者,成功了是天才,失败了是疯子。
即便,王安石有极大可能是神经病,即便,王安石,固执一端不听劝告,即便,王安石疯狂,即便,王安石失败了,是时代的罪人,但我仍想衷心地叫一声,“王安石,你是天才!”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8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多少风起云涌,多少豪杰闪耀,每一段历史都宏大而壮阔。《世说新语》这本书,保存着南北朝时代一群风流雅士的点滴琐事,还原了一段乱世里的个性言谈风貌,生动真实,让人倍感亲切。
我印象最深的《世说新语》故事是“王蓝田吃鸡蛋”这一则。“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筯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短短六七十个字,淋漓尽致地写出了人物罕见的天真和傻气,而且幽默风趣地暗示我们:性情急作文躁的人,一旦遇上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极不耐烦,可是发脾气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把事情引向更糟糕的一面。急躁,其实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遇到问题时应先平静下来,调整好心态去对待,事情才有可能得到合理解决。
仍拿王蓝田来说,他暴躁地的和一个鸡蛋过不去,而面对谢无奕的谩骂却能“一言不发”,这又体现出他心胸宽广。
东汉末到魏晋,是中国历史上最动荡、最黑暗的时期之一。但《世说新语》栩栩如生地展现了士人的纯真和痴情,这一点点纯真,历经千年一直感动着无数读者,包括现在的我。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19
读完沈从文的《边城》,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被作家笔下的人物深深的感动着:
一、我钦佩文中的两兄弟。
船总顺顺的两个出色的儿子天保大佬和傩送二佬都悄悄看上了守渡船人的孙女翠翠。这两个年轻人“皆结实如小公牛,能驾船,能泅水,能走长路。凡从小城里出身的年青人所能够作的事,他们无一不作,作去无一不精。”兄弟两个“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倚势凌人”善良,热情,有勇气,具有良好的秉性。虽然因为翠翠的确产生了矛盾,但“兄弟两人在这方面是不至于动刀的,但也不作兴有‘情人奉让’如大都市懦怯男子爱与仇对面是作出的可笑行为。”兄弟两人对爱的执着决定了他们“遵照当地的习惯,很诚实与坦白去为一个‘初生之犊’的黄花女唱歌”。天保大佬自知决比不上山歌唱得极棒的弟弟,同时也为了成全弟弟,便主动退出,遗憾的是大佬终于不幸身亡。作为手足的二佬对哥哥的死抱憾终生,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就带着这份沉重的愧疚之情,离开了家乡,离开了他所爱的翠翠。天保和傩送对爱的执着以及磊落的胸襟,都展现了美好淳厚的人性人情。他们的生活中没有过分的奢望,没有过多的要求,他们为了别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想望。这就是中国人自古相传并引以为傲但现在却即将失去的“成人之美”啊。
二、我敬佩文中的主人公翠翠
被兄弟两人所爱的翠翠对人生的责任勇敢承担,对爱情的理想执着追求,她的身上有一种温柔而又刚毅的美。她是一个“光人”,然而却赢得了茶峒两个最优秀的青年。虽然她的样貌很美,但通过天保大佬和老船夫的交谈可以看出,真正打动人的是翠翠内在的美,是耀眼的人性美,这就是翠翠的自然天成,是她的执着。初次见面,尽管翠翠并不十分明白那种情感,但她已经认定了二佬,她沉醉在那种浪漫的邂逅中,度过了一个“属于自己不管祖父的”“沉默”的夜晚。翠翠是很质朴很纯真的,对于爱情充满了憧憬与向往,一旦认定之后,就不会改变,矢志不渝。老船夫曾对翠翠进行四次婚姻问题的询问,翠翠总是“不作声”“心中只想哭,可是也无理由哭”。也许她自己并不明白,但不难想像她的真心是放在傩送身上的。在傩送的歌声中,她“摘了一大把虎耳草”。虎耳草的形状近似心形,这样就不难理解翠翠的真实情感。当二佬愧于哥哥的死,又被逼迫去接受碾坊,而意思还在渡船,因此赌气下行时,翠翠选择了等待,执着地等下去。正是由于人性中最原始最纯正的执着,翠翠的爱迸发出震撼人心的力量。这种执着成就了一段悲剧,但也正是这样,“在爱的波涛里,坚定地勇敢地向着幸福彼岸前进的青年男女总要赢得人们的赞誉和一椈同情之泪--正是这样的人性美。”
其时,《边城》中对人性美的展现,又岂是仅在他们三人呢?说着“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皆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方配活到这块土地上!”的老船夫,坚持着“凡帮助人远离患难,便是入火,人到八十岁,也还是成为这个人一种不可逃避的责任”的船总顺顺,又何尝不体现了人性中的勇气与义气呢?在湘西那片灵秀的土地上,有着善良美好的品质的人们,是多么令人向往。所有这些未被现代文明浸润扭曲的人生形式,就是沈从文所要表达,所不懈追求的人性美的极致啊!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0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1
余华称(活着)是“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是余华对他这部书的评价。
的确,我这个12岁的少年也深有体会。尤其是有庆,凤霞,二喜和苦根接二连三的死,让我感到了命运对福贵的不公,然而,命运又让他从原来的阔少爷转变为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有成为地主,免遭时期的一死。也许活着就首先要为本身,在去考虑所谓的“身外之物”。
现在,我在想想那多少无知的青年,他们误入歧途也许是以为一个物质的享受,他们的人生没有历史,真是该好好读读这本书。生活会让你觉得离不开它,除非你真的从根儿上就不想好好活着。
朋友们,醒来吧!寻求你生活的灵魂的天空。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贝多芬传》,贝多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百折不挠,放下《贝多芬传》,无数感慨涌上心头……
贝多芬是着名的作曲家,他的父亲是一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而他的母亲是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贝多芬的童年包含辛酸。一开始,他父亲就逼他学音乐,在小时候就失去了他最爱的母亲。正当贝多芬风华正茂时,病痛已经悄悄叩门。1796至1800年,耳聋症开始肆意,听觉也渐渐衰退。一个钢琴作曲家最需要的就是听觉,而贝多芬在他可以大显自己的才能时听力衰退,甚至不能听到任何声音,可想而知当时的贝多芬是多么的无助,面对的挫折是多么大。如果换做别人,肯定对自己的未来不报希望,从而破罐破摔。但是贝多芬并没有这样,他一直独自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仍坚持创作,还为他的心上人朱丽塔?圭恰迪尔谱写了着名的《月光奏鸣曲》,直到1801年,他才告诉了他的两个好友。我深深地被贝多芬折服了,他以他惊人的毅力在困苦中坚持下来,要知道他的大多数作品是在他耳聋之后创作的。
贝多芬饱经风霜,他经历了挫折也享受了成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是有汗水换来的”。只有付出过,才会有收获。
记得那次体育800米测试,一向体育不好的我就开始担心起来。果然,刚跑完一半就跑不下去了,正当我快要放弃时,突然想到了贝多芬的那句话:“我要用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想到贝多芬遇到那么大的挫折都没有轻言放弃,我才遇到这么小小的困难就坚持不下去了吗?于是,我坚持跑完了全程。虽然跑出的成绩不如人意,但至少我坚持了下来。
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然而却又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有的人遇上困难就只会怨天尤人,而有的人却会以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战胜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去扼住命运的咽喉,难么成功往往会降临于后者。有时候逆境往往会使人坚强起来,让人拥有惊人的承受力,即使在挫折面前也能高昂自己的头,不会屈倒于困难之下。
我知道我稚嫩的双肩很难为自己担起一片属于自己的晴空,我知道我独行的身影很难战胜黑暗的束缚,但我绝不会倒下,也绝不会低下我高昂的头。即使在逆境中,在挫折前,我也不会放弃自己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在人生布满荆棘的道路上,即使碰得遍体鳞伤,我也会用剩下的最后一点力气站起来,用干裂的嘴唇说:“不要倒下,前面就是一片光明!”因为我深知,贝多芬正是用这种毅力坚持到最后;我深知只有拥有这种不服输的精神才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我深知困难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向我屈服,挫折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倒下,成功会因我这样执着而落到我身上……
我会像贝多芬一样不言放弃,会像贝多芬一样坚持到最后……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3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有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的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
这个小女孩叫爱丽丝,她天真活泼,充满奇好心,她明辨是非,富有同情心。在爱丽丝的世界里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变大变小的身子、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记名字的树林------这一切就是孩子的一个五彩的梦,是我们向往的童话世界,也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大放异彩的原因。
那些清新的文字就是这样伴着风的吹拂、星星的闪烁、云的翻滚进入你的大脑,不知不觉中有淡淡的草香在阅读中弥散开来。我们可以到爱丽丝在梦境中去历险,帽匠和七日兔不停止的茶会,以及作者在童话中含蓄地表达了对社会的遣责和讽刺。带着梦的味道,去感受这奇幻的旅程,在娓娓而谈的过程中找回那种纯真的天性,他所蕴含在作品中的真挚的情感远远超过了高超的写作技巧本身。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字里行间总渗透着一种着爱的童话性暗示——一个童年的梦。在《夏日之梦》里,我们可以被这样的画面而深深感动:爱丽丝醒来了,带着姐姐畅游了那梦境,尽管她知道这只是重温一个旧梦,而一切仍会返回单调枯燥的现实。野草只是被风吹响,芦苇的摆动带起了池水的波纹,王后的尖叫就是牧童的吆喝。而不由自主地被这个梦所感动。我相信只有孩子般纯真的心才可以有这么大的魔力让我们回味无穷,这些美妙细腻的诉说了纯真之美,这颗孩子的心啊!若不是饱含了诗人的特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会写下这样优美的篇章吗?
梦境也已经结束,一切都已过去,一切都成为回忆,岁月悄悄流逝。可当我们回忆起童年的时候,会不会想到过奇幻之旅,那梦境中的幸福时光?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4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即使是平凡的人物也能写的让我们对其充满了敬佩。战争是残酷的,但在战争时期却会让我们更加盼望和平。现身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是否应该珍惜现在温馨的生活呢?难道非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不,应该从现在开始把握!
我向来是不喜欢看历史题材的书籍,但是,《战争与和平》是我第一本喜欢的历史题材的小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一方面融入书中情节中,体验书中主人公的思想变化,另一反面也不禁的发人深思:和平的重要性。
《战争与和平》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场面壮阔、结构清晰、人物形象鲜明,有一种大海般恢弘开阔的美;同时,小说时代感强烈,虽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却反映了农奴制后俄罗斯前途和人民作用的问题。因此,《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地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罗斯、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罗斯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们反对战争,但是,我们绝不惧怕战争。当战争来临时,我们也同样会拿起武器,去保卫自己的家园!去保卫自己的安静、和平的生活!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5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写。综观全书,可以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通过这些人物形象,可以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通过与华歆的对比,赞扬管宁淡泊名利。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情好时大家没事,心情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快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己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起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己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但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一定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己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说新语》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宋临川王刘义庆,整本书共36门学说,1130则。主要记载了东汉末年至刘宋初年300年间的人物故事。
《世说新语》主要记述了士人的生活和思想及统治阶级的情况,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思想言行和上层社会的生活面貌。这本书是好多典故的源头,比如我们课本所学的“未若柳絮因风起”。脍炙人口的佳言名句,为全书增添了无限光彩。
其中,我觉得最富有哲理性的是记录晋人谈话的“言语”。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口吃的邓艾,自称时便经常重复说“艾,艾……”经常这样,难免被人取笑。有一次连晋文帝也和他开玩笑:“你总是说……作文艾,……艾,究竟是几个艾啊?”邓艾没生气,也没尴尬,镇定地回答说:“凤兮凤兮,本来只是一只凤。”借孔子之言说明自己虽然常常连说“艾,艾”,但只有一个“艾”罢了。
身在庐山的远公,年龄很大了,但仍然不停地给弟子们讲论佛经。他时常告诫弟子:“我如黄昏时的落日余辉,自然不会照得久远了,只愿你们像早晨的阳光,越来越明亮!”远公用恳切的言辞,将“一寸光阴一寸金”和“活到老学到老”的道理深深印刻在弟子们的心中……
正因为《世说新语》有这样的特点,明代的学者胡应麟才如此评介《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例文二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内容。“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这些内容可以为研究历史做参考。读了一遍《世说新语》,内心颇感世事沧桑变换之快。在这纷繁的世界上,保持一颗平常心是何等重要,可想而知。我非常欣赏那些在乱世中还能力挽狂澜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才能。我欣赏他们的个性。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些人都太怪异了。是的,我也承认他们的行为怪异。但我更看重的是他们的能力。
我欣赏他们的魄力。读过这本书后,我感觉到了自己行为的随意性不强。当然,我是愿意做一个真正的自己的。做我自己是我现在要追求的,也是我将来乃至终生都要追求的人生境界。这本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故事是值得我们去深思回味的。我愿与大家共同分享我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本书中的许多事情似乎在我们身边发生过一般,闭上眼你就能想得清清楚楚。我们不会觉得这些事离我们太遥远了。确实是这样的,如果细细想想,还真的是这样。
但是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最近发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世说新语中所述的事简直是太正常了。这是我读后所有所思的地方。这本书中的故事有许多启人深思的地方。我本人是很喜欢读这本书的。
比如书中的乘兴而来,无兴而返。这个故事就挺有意思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是在我们在做某件事时,我们可以根据我们自己的真实需要去决定我们是否一定要做或是暂时不做。我们完全有对所要做的事做出我们做与不做的决定。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权利。没有人能够干涉我们的决定。只要我们做的合乎我们自己的意愿,没有违背常理,我们的决定就值得去做。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7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8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29
《海边的卡夫卡》---寻找心的那片海
寻找而不得,并且执着于结果,也许这就是我们痛苦的根源。
其实寻找的真正意义,只在于寻找这个过程本身。
----------题记
几年前读过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不喜欢,于是对这个作者有了固执的看法。很庆幸,这么偶然,又看了这本《海边的卡夫卡》,似乎可以触摸到作者掩盖于平静叙述之下的灵魂,渴望,恐惧,寻找,等待,迷失,警醒,多维空间一样复杂又充满矛盾的内心。迅速的,开始喜欢这个名字里有树木的坚硬与执着的作家编撰的文字。
田村卡夫卡,小说里的“我”。离家出走的十五岁少年。他和我们很多人相象,只是比我们更极端,或者说更有勇气。书里的人,我们,现实或是虚构的人,那些不肯浑浑噩噩过生活的人,那些不甘心与世界妥协的人,都在寻找。不停寻找。寻找自我,寻找理解,寻找相知,寻找与自己完全背离的东西,寻找内心深处的真正所求,寻找也许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也许这就是,所有痛苦的根源。
村上喜欢写关于寻找的话题。田村说,我还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我想解决了温饱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思考过这样的问题。我因何存在,我在此有何意义。那些逃离现实的人,只是没有找到问题的出口。有自己的思想,是幸,亦是不幸。如同记忆。再也回不去的美好记忆,记的越清晰,越是甜美而疼痛。所求,在这脏乱的尘世似乎永不能得。于是郁郁寡欢,折磨自我。
村上说,世界是隐喻,一切都有暗含的象征意义。他把这样的思想灌输到我们的脑子里,于是那个曲折离奇至于疯癫的故事,有了不同寻常的味道,带着哲学的厚重以及雄辩的筋道,引人细嚼。书中的人物,不只是田村,他的父亲、佐伯、中田、大岛、星野、樱花、乃至守卫入口的两个士兵,都一直在寻找,寻找自身问题的答案。而田村要抛弃装备放下恐惧深入森林才能找到那个地方,也是隐喻,只有足够执着坚强的人才有资格看到问题的原貌。它也像坎坷的人生,只有下定决心遇到所有困难都不回头,才能一步一步迈向生命深处。
佐伯二十岁时出走,将近五十才又回到高松,在图书馆里安静的写她的故事,她的回忆。然后付之一炬。回忆飞灰烟灭,不再有悲伤和疼痛,只需要安静的,等待一个答案,等待那个时刻的来临。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如此沉静呢。当然不能。我们总是围绕自己画一个圆圈。当脚步绕圆行走一周之后,虽然还在原地,心却已到达了更高的层面。只有在红尘中浸染过,才有可能看透这迷离的世界。所以佐伯必定要走那一段路,必定要损毁一些人,来找到自身,虽然她善良的并不想损毁任何人。一定程度上说,这是一种悲哀,得到的同时总要伴随牺牲。
书里的人物最具传奇色彩也最幸福的人物其实是中田,那个可以跟猫讲话却永远不能认字的古怪老头。他一直生活在与我们不同的空间,脑子不好使,很多事情不能明白,于是也没有太多烦恼。在他的世界里,时间是无关紧要的东西,不用像其他人一样追赶。他坐在草丛里小口喝着茶水,看看天,看看云,和猫聊天,想不通的事就不去想,困了就美美的睡觉。那种自然安适的状态其实我们早就失却了。幸福并不是所有人都可得的。然而就是这样在我们看来的完美,中田也有着隐隐的希望。他说,我想成为普通的中田,想和其他人一样的生活。是不是我们总是这样,看不到自己手中拥有的,只看到别人的东西,并且无端羡慕。
面对无法扭转的困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生为性同一者并且患有血友病的大岛,在安静偏僻的图书馆里工作,开跑车总是超速到万一出事故,就会干脆利落的死掉的程度。并且时刻小心,不为别人带来麻烦。田村的父亲,杀猫,生吃猫心,做有强大力量的笛子,诅咒自己的儿子,让人不寒而栗的变态行径,却也是因为放不下那段本不该属于他,或者说其实他从未得到的回忆。对于这个才华横溢的雕刻家,愤恨而同情。其实书里的每个人,都和我们相象。这就是为什么,看着他们在书的世界里碰撞,我们也会心痛的缘由。由他们,我们看到了自己。
悲剧的诞生,都是因为执着于不能执着的东西。当我们懵懂的走完一段孤苦艰险的路程,终会明白生命的意义,终会懂得得到与牺牲的纠缠。当我们寻找到世界的边缘,必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海,用来安放那颗敏感而坚强的心。那时候,幸福会像潮水一样湮没所有疼痛的形状。而书的结尾,少年将要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他成长了。我想他终于放下了一些东西,父亲的诅咒,母亲的背弃,乃至于混乱的爱情,那些曾经压得他不能喘息的重量,其实都是自己添加的。
也许生命的奥义仅仅在于反镤归真。当我们苦苦寻找良久,终于顿悟,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如同我们想象那样简单纯真。于是放下那些回忆,幻想,放下一切不属于我们的东西,生命就变的轻松自在起来。
你要做什么?看画,听风的声音。
时光一步一步向前,如同风徐徐吹来。一切缓慢而幽雅。
隐约听到海水的叹息。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30
“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中国的栋梁,我们肩负着报效祖国,为国争光的使命,先人尚且如此,作为中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更应该是义不容辞的。这让我想起曾经读过的1篇文章。
讲的是我国“铁路之父”詹天佑。他修筑了我国着名的京张铁路,这条铁路不仅证明了中国的工程师不比别的国家的弱,而且还遏制了帝国主义国家对我们国家铁路上的控制。
当时,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只能听从帝国主义国家的命令,顺从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修筑铁路,任由他们在中国运输武器、军队,并大肆掠走当地的财宝。之后,清政府要修筑北京到张家口的铁路,为了中国的铁路不被外国占有,詹天佑毅然接下这个困难重重的任务。白天,他带领学生们翻山越岭,夜晚,他就画图计算。期间,一些国家就散播谣言侮辱中国,詹天佑并没有被吓倒,而是坚定并更加努力的修筑铁路。他用自己的毅力与智慧成功的修筑好了京张铁路,给藐视中国的帝国主义国家一个有力的回击。
詹天佑用自己卓越的才能、智慧,成功打败了帝国主义的施加的重重困难,历经四年,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艰巨的工程,给中国争了光,争了气。从这件事中,反映出詹天佑为国分忧,工作一丝不苟、爱国之情之心极为强烈。如今我们的大祖国繁荣昌盛,和谐平安。我们更要好好学习,努力钻研。当时周恩来先生曾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现在需要“为中华之更加繁荣富强而读书”。我们要将自己全部的聪明才智奉献给祖国,把我们的祖国打造成一个真正的强大国家。绝对不允许任何一个国家来侵犯我们的国家。
少年强则国强!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31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32
刘墉的《世说新语》应该出版已经很久了,很不好意思,只是上星期才看到这本书。
今天再翻开这本书的时候,看到刘先生改动的一句话:“人无近忧,必有远虑。”放在近前的问题不解决,实在是可怕之极的。如果解决眼前问题不用长远眼光,就会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了。有意思。刘先生同时推荐还有孔子另两句话:“君子有不幸而无有幸,小人有幸而无不幸。”“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侥幸。”任何一个成功都不是无意做的,努力才是根本啊。刘先生推荐的登山领队的也值得珍惜:“已经熟悉的路,作进一步打算;不熟悉的路,要作退一步打算。”经典的风险控制论。读书才是硬道理啊!那些实用的原理或行为的结果,要靠自己去力行,恐怕做不了几件事情。顺便记录一下读来的句子。
庞加莱说:科学家研究自然界的原始动力来自于自然本身的美。狄拉克说:我认为哲学永远不会导致重要发现,它只是人们谈论已发现事物的一种方式而已。狄拉克给莫斯科大学的黑板题词:任何物理学定律都必须具有数学美。在阅读以及听骆老师讲解《名教与自然》过程中,我注意到魏晋文化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王弼。于是查阅了一些资料,了解了一些相关王弼的信息,以下便是有感而发。
骆老师的《世说新语精读》一书中提到名教源于孔子的正名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骆老师讲的理念与实存,用理念来规范事实;而道家却认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王弼从哲理的高度讲这两者结合成了一体,认为名教出于自然。我个人认为这既体现了他作为玄学创始人的思想,也是当时魏晋士人思想的写照,对思想文化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何晏为吏部尚书,有位望;时谈客盈坐。王粥未弱冠,往见之。晏闻粥名,因条向者胜理语粥曰:“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粥便作难。一坐人便以为屈。于是粥自为客主数番,皆一坐所不及(《世说新语·文学》)。王弼口才出众,辩得众人理屈词穷,自己还罗列观点继续佐证。王弼是当时最杰出的清谈家和哲学家。由此看出当时文风还是很盛的,而且清谈相当流行,士人们都崇尚这样的风气。而在宣扬玄学的过程中,王弼提出的关于家族制度中等级关系的“分”与血缘关系的“合”,就是在相爱中有敬,在同中有异,形成和谐的社会整体,体现了当时普遍奉行的家族制度的价值取向,可见魏晋时期人们的观念已经被受到了玄学的影响。并且在世说新语玄学与清谈的过程中,不仅体现了名教与自然和和谐统一,更协调了儒道文化,促进当时人们的思想的思想融合。
由此,王弼等人创始的玄学正始之音开始了魏晋清谈时代。从此,评论人物着眼于谈论和义理,即不仅看人的谈吐辞藻,而且要看他对义理的领悟,而王弼等人也被后世名士奉为榜样。魏晋人士对正始谈风之仰慕,于此可见一斑。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 篇33
打开《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作者带着我穿越时空,来到了19世纪70年代的伦敦,认识了福格和他改良俱乐部的会友们。他们以两万英镑作为赌注,打赌是否可以在80天内环游地球。
我仿佛跟着福格共同经历了在途中遭遇到的离奇经历,千难万险,最终获得胜利。福格得到了两万英镑的奖金,并娶了在印度营救的一名女子为妻,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
我佩服福格先生精心设计了最短的环游地球的路线,用马车、汽车、火车、轮船、大象等交通工具,不受干扰地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不出错、不耽搁,准确无误,创造了80天环游地球的奇迹。我在今后的学习中,也要分秒必争,不受干挠地完成学习计划和学习任务。
福格先生遇事镇定自诺,顽强拼搏的精神更深深地打动了我。正如旅伴中有位旅长所说:“他真是金刚不坏之身,比我们当过兵的还坚强。”仆人万事通也说:“我的主人是一块锻打出来的好钢。”我要以福格先生做榜样,学习他遇到危险时要冷静,遇到困难时要坚强。
作者儒勒。凡尔纳带给我们一本故事情节生动、有趣、幽默,同时又能激发我们热爱科学,向往探险的热情的好书。我喜欢儒勒。凡尔纳写的书。
上一篇:赞美老师的现代诗歌首 赞美老师的现代诗模板(优质10篇)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