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读与实践经验大全【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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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读与实践经验大全【第一篇】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从“法律”到“法典”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历时66年的编纂,经过几代法律人的努力得来的宝贵成果。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是新中国首部民法典,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范,民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发展,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中往往会牵扯到多部法律,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或出现各部法律之间的适用重叠,或出现超出了单行民法调整的范围而造成管辖空白的情况,从而给立法、司法、普法、守法造成困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在社会各项基础都基本健全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将民事行为规则系统化、体系化,同时切实解决民法内部的和谐问题,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民法典》的诞生,可以说既是势在必行,也是水到渠成。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除了内容丰富、涉猎范围广,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从法条之后所体现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导思想。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的出台,就是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更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思想。
此次通过的《民法典》由7编加附则共84章、共1260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民法典》并不是全新编纂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多部单行法的集合,而是综合新时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区别于《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单行法,有针对性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去粗取精,形成体系化、系统化的规范。这七编把民生相关的方方面面都涵盖在一部法律之下,从小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大到国家综合治理,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指引。
在各分编中,值得关注的重大创新和亮点要属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民法典》总则编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较于1986年《民法通则》所表述“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此次民法典首次把“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弥补了传统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也体现了《宪法》保障人权的根本要求。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共六章五十一条,涵盖了从全面建立反骚扰制度防线,到个人信息防火墙等社会热点问题,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趋势,突出细化了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所拥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加强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有关的人格利益的保障,从法律层面对人格权利和利益进行了肯定和保障,为进一步深化人格权的保护奠定了请求权的法律基础。除此以外,《民法典》还实现了多处制度创新,包括规定了“自甘风险”规则以及“自助行为”规则、完善了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等体现时代特征的内容。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不仅仅是看法条的科学性和周延性,更多的是看实际运行效果。良法善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以法律的视角审视社会活动,固守法律底线。新时代的中国,需要一部这样的《民法典》,让她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给社会生活提供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用法治构筑稳稳的幸福。
民法典解读与实践经验大全【第二篇】
我在这里提出四点希望,与青年人一起共勉。
第一,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一个人的奋斗,一个政党的奋斗,离不开信仰,离不开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曾说,青年人要有理想信念,立志是奋斗的原动力,是理想的定心盘。要立志干大事,而不是当大官;要立志为人民,而不是只顾个人小家。
在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中,我们遇到了无数艰难险阻,如果没有理想信念的支撑、没有信仰的领航,换成任何一个组织或政党,都会不复存在的。中国共产党走完长征,最终到达陕北,依靠的重要力量就是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坚定不移的信仰。对于个人来说也是如此,一个人没有信仰,人生发展就没有方向,就不可能有真正幸福的人生,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满足,因为物质上的满足永远都是暂时的,真正使人充实、幸福的一定是信仰。作为青年人,一定要牢记这一点。
2021年9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指出:“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始终是有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的党。这个理想信念,就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
第二,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政治意识就是要求我们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等方面要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就是要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国家的发展战略要认真学习领会。我们要把在学校中很具体的学习行为与大局紧密结合,特别是要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相结合。核心意识就是要在思想上认同核心、在政治上围绕核心、在组织上服从核心、在行动上维护核心。看齐意识就是要求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
两个维护,一是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二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不仅是对党员的要求,也是对当代中国青年的要求。在《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有一个重要论断: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这是“两个确立”。该决议对“两个确立”给予明确阐述,并指出“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对此,各位青年朋友要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在学习、生活、社会交往当中站在正确的立场上,让我们的言行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说到“两个确立”,在这里再着重介绍一下。20xx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2017年,党的十九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两个确立”。
第三,努力学习实践,练就过硬本领。“练就过硬本领”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求的。在这个方面,作为学生,最重要的是学习。关于学习,马克思给我们树立了光辉榜样。马克思伟大的人格魅力得益于其渊博的知识作为治学基础并形成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从1843年到1867年25年间,马克思阅读了1500多本著作,做了无数的读书笔记,他能用德、法、英三国文字写作,能通读欧洲一切国家的文字。马克思曾写道:“我一直在坟墓的边缘徘徊。因此,我不得不利用我还能工作的每时每刻来完成我的著作”。1883年3月14日下午马克思在安乐椅上与世长辞,写字台上还放着《资本论》第三卷的修改稿。
毛泽东同志也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光辉榜样。他说,学习要有宽度,要博览群书,有一定的知识面,构建一定的知识结构。包括哲学、经济、政治、军事、文学、历史、地理和自然科学等。“学问很多,大体要稍微摸一下”,“要把革命事业做好,没有比较完全的知识是不行的”。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谈到插队期间的亲身经历,他说,“我到农村插队后,给自己定了一个座右铭,先从修身开始。一物不知,深以为耻,便求知若渴。上山放羊,我揣着书,把羊圈在山坡上,就开始看书。锄地到田头,开始休息一会儿时,我就拿出新华字典记一个字的多种含义,一点一滴积累”。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在德国,我讲了自己读《浮士德》的故事。那时候,我在陕北农村插队,听说一个知青有《浮士德》这本书,就走了30里路去借这本书,后来他又走了30里路来取回这本书。”
习近平主席在俄罗斯索契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说:“今年春节期间,中国有一首歌,叫《时间都去哪儿了》。对我来说,问题在于我个人的时间都去哪儿了?当然是都被工作占去了。现在,我经常能做到的是读书,读书已成了我的一种生活方式。读书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让人得到智慧启发,让人滋养浩然之气。”读了这段话之后,确实非常感慨。习近平总书记非常繁忙、日理万机,却能坚持读书,把读书看作一种生活方式,还能对读书产生重要体会。所以,每位同学都要向领袖学习,学习他们读书的精神,要活到老、学到老。
习近平总书记还讲过这样的话:“好学才能上进。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这段话不仅适用于政党组织,青年学子也同样能从中受益。
第四,勇于砥砺奋斗,投身强国伟业。我们要在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每一位青年都要自觉投身于实现强国战略的伟大事业中,不断努力奋斗。
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这段话已经显示出他为全人类而奋斗的崇高志向。我们确实惊叹,一个青年人能有如此远大的志向和理想。在这里他还阐述了个人的奋斗和为人类服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后来走上的革命道路,开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共产主义事业,的的确确是为全人类服务的。
在世纪之交,一些国家通过民意测验,投票选出过去一千年中对世界影响最大的思想家,马克思都名列前茅。不可否认,马克思在过去一千年当中对世界产生了重大影响。每当我们缅怀他的事业,都为他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而无限感慨。
1910年秋,17岁的毛泽东离开家时,对一首诗进行了改写并抄录给他的父亲:“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表达一心向学和志在四方的志向与决心。
毛泽东在xx第一师范读书时其奋斗志向得到进一步确立,即为实现救国救民的远大目标而学习。1917年,他在给好友黎锦熙的信中谈道:“十年未得真理,即十年无志;终身未得,即终身无志。”意即要寻找到救国救民的真理。后来,他认真学习了马克思主义,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一生坚守再也没有放弃。
说到领袖人物,我们再举周恩来同志的例子。周恩来在上小学时,校长问同学们,读书是为了什么。有的学生回答是为了升官发财,有的学生回答是要出人头地,有的学生回答要为父母报仇。周恩来没有主动回答,被校长点到后,周恩来站起来说,为中华之崛起。校长一听,非同凡响,又让周恩来说了一遍。周恩来第二次回答得更加完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1920年,16岁的邓小平告别父母,离开家乡,到法国勤工俭学,寻找救国救民的道路。其实,不是只有伟人才能在年轻时树立这样的雄才伟略,任何一个有过青春岁月的年轻人,都会有远大的志向和抱负,都会心潮澎湃地憧憬未来。每一位青年朋友都应当在这样一个伟大的新时代立下自己的志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学习、努力奋斗。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到北京大学与师生座谈时指出:“现在在高校学习的大学生都是20岁左右,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很多人还不到30岁;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很多人还不到60岁。也就是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你们和千千万万青年将全过程参与。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
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同人民一道拼搏、同祖国一道前进,服务人民、奉献祖国,是当代中国青年的正确方向。”“当代中国青年要有所作为,就必须投身人民的伟大奋斗。同人民一起奋斗,青春才能亮丽;同人民一起前进,青春才能昂扬;同人民一起梦想,青春才能无悔。”
最后,让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一段话作结。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我们有决心为青年跑出一个好成绩,也期待现在的青年一代将来跑出更好的成绩。衷心希望新时代中国青年积极拥抱新时代、奋进新时代,让青春在为祖国、为人民、为民族、为人类的奉献中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民法典解读与实践经验大全【第三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亮点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民法典解读与实践经验大全【第四篇】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表达出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民法典解读与实践经验大全【第五篇】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