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乡村振兴考核访谈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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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乡村振兴考核访谈提纲

一、请简单介绍一下,本部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是否及时、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等。

答: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二十大”精神14余次,民政全体干部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聚焦(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今年着重推进低保政策扩围,强化对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的救助,推进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创新政府救助与互联网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推进“物质+服务”体系,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准管理,多措并举、压实责任,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得到有效实施。

二、请简单介绍一下,今年民政部门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在2022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中,咱们民政局负责的工作中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存在,请说明问题情况并介绍整改思路是怎样的?

答:2023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年初既定的“八大行动”(指:川渝合作、精准保障、治理强基、幸福颐养、渝童守护、地名乡愁、善满山城、逝有所安“八大行动”)为工作主线,以服务民生为使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聚焦”:一是聚焦“群众期盼”,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救助金9300余万元,推广“救助通”等数字平台,使社会救助多元化格局更加完善;二是聚焦“幸福颐养”,供养贫困失能人员334人,新增养老床位45张,完成480户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使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三是聚焦“治理强基”,深化五社联动,开展清廉村居试点,实现“一约四会”(指: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全覆盖、智慧社区应用全覆盖,基层服务能力水平有效提升;四是聚焦“民生关切”,启动青龙山陵园、火化殡仪馆建设和修齐、北屏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减免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76.43万元,办理婚姻登记889对(件),筹集慈善捐款约853万元,建成“渝康家园”14个,推动民政专项服务更加利民暖心。2022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中,未接收到民政方面的问题反馈。

三、请问,根据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咱们民政部门本年度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进展和成效情况如何?是否完成本行业领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各项任务;是否存在年度分工任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未落实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部门间是否存在沟通协调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

答:县民政局本年度的目标任务是牵头做好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组织建设和帮扶集团有关工作。现详细介绍如下:

1.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一是保持救助政策稳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截至11月,全县低保兜底4868户10788人纳入低保保障,共发放低保金6274.5万元;特困供养1837人,共发放特困供养金2119.86万元,临时救助952人次共计315.85万元。二是适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参照低保“单人户”政策纳入低保保障333人。将符合条件的247户590人纳入渐退管理台账并落实了渐退管理制度,有效防止了规模性返。

2.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截止目前,我县47个安置点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下属委员会、志愿服务站等,全县社区均建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村均建立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引导专业社工机构开展群众调节纠纷、政策宣传、文体康乐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3.统筹做好县民政局帮扶集团有关工作。选派2名年轻干部到北屏乡金龙村、松柏村驻村,全体机关干部对新民社区、苍坪村47户低收入户进行定点监测和结对帮扶。全年累计筹集资金109.6万元用于开展帮扶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试点、三区社会工作项目、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帮扶工作,解决了党建统领阵地建设、社会工作发展滞后、村民夜晚出行难、庭院经济发展落后、小学教学环境差等问题

年度分工任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不存在未落实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部门间沟通协调不畅、无推诿扯皮等问题。

四、请问,咱们民政部门与人社、卫健、医保、乡村振兴等、残联等相关部门在工作对接、数据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难点和问题,相应对策和建议是什么?

答:民政部门已落实专人每月按时与医保、乡村振兴、卫健、公安、残联等部门完成数据信息共享和比对,将疑似问题数据直接推送至基层调查核实,基层及时将调查核实结果分(转)至相关部门进行办结。通过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数据的纵横贯通使困难救助方便快捷,政策落实精准高效。

五、请问,今年咱们民政部门是否按规定选派驻村干部、关心指导,到村调研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具体承担了哪些帮扶任务?主要开展了哪些帮扶工作?派出多少名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是否都已经到位?您到村调研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如何,听取第一书记和队员汇报情况如何?

答:我单位按照规定选派陈胜、庞洪等2名同志任驻村干部,分别为北屏乡金龙村驻村第一书记、松柏村驻村工作队员,目前都已驻村到位。今年以来,局党组到金龙村、松柏村调研指导4次,11次调度会议研究乡村振兴和结对帮扶相关工作,主动承担起47户低收入户的定点监测和结对帮扶、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消费帮扶等任务。全年累计筹集资金109.6万元用于开展帮扶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试点、三区社会工作项目、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帮扶工作,解决了党建统领阵地建设、社会工作发展滞后、村民夜晚出行难、庭院经济发展落后、小学教学环境差等问题。本人今年以来4次到村调研指导,听取第一书记和队员汇报工作4次。

六、请介绍一下,您所在部门在年初工作部署、平时调研指导、关键节点督促检查,推动任务分工落实等方面的工作。

答:民政部门在年初以来,对照市级工作计划,结合城口实际,出台《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以贯彻民政“十四五规划”为抓手,聚焦“八大行动”,认真履行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职能,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养老产业,积极提升民政领域相关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以此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今年,我们先后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题教育,较好地落实了季度常态化走访,实现了问题大起底,保障更精准。

七、请问,咱们县民政部门是如何部署开展农村困难群众摸排核实工作的?摸排核实结果如何?是否存在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符合条件而未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情况?

答:1.民政部门主要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村困难群众摸排核实工作。一方面以平台为载体开展“线上”排查工作,利用“城口民政”微信公众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平台搭建社会救助一体化网络体系,实现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线上分办、转办。另一方面,以网格管理方式开展“线下”排查工作。将常态化走访发现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方式排查困难群众。

2.摸排核实效果较好。2023年1至10月,全县通过主动发现方式,共排查出主动发现救助帮扶困难群众1026户1926人,实现了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有效转变。

3.通过大数据比对与网格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存在提问中救助不精准的对象。

八、请问,咱们县民政部门针对低收入人口保障的具体政策如何?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落实延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倾斜政策情况?

答:针对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我县先后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单人户、延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进行明确,为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防线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政策依据。全年纳入单人户保障333人,纳入渐退管理247户590人。

经过多轮常态化季度走访,不存在未按规定落实延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倾斜政策情况。

九、请简单介绍,咱们县在应对灾情方面的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有效应对情况如何?

答:民政部门在应对灾情方面主要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救助金额1000以内由乡镇自行审批),对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而其他救助政策无法覆盖的群众进行先行救助。隐患排查方面,我们主要结合市县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民政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和民政领域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按季度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乡镇(街道)、托管机构进行整改销号,累计发现并消除隐患70余处(主要涉及养老、殡葬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现了一二三季度隐患有效化解,目前四季度整治排查整治中。

十、今年以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等方面,县民政局与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了衔接协调情况如何,沟通了哪些情况?数据共享、情况交流是否顺畅?

答:今年以来,针对基层反映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兜底和返贫监测时存在重复收入算账的问题,民政主动与乡村振兴部门衔接,决定对新出现的疑似困难群众在启动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时,同步启动返贫监测程序,不重复算账,民政在册救助对象由民政部门开展动态监测。

十一、请问,咱们县是如何利用多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开展常态化数据比对的?能否针对不同类型低收入人口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实际工作中,有哪些好经验和做法?

答:1.建立数据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等各类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各部门可利用平台数据信息实时开展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2.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县民政针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需求,结合政策原则分类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低保边缘家庭建档管理;县教委、县医保、县住建委等部门结合政策原则分别实施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

3.经验做法。2023年,我们在“物质+服务”(不仅给予物质救助,还给予服务方面的救助,如现在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去给特困人员打扫卫生、过生日等)基础上,为特困人员构建“1+4+N”(1个措施(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4指四项服务(日常照料、定期探访、住院护理、亲情关怀)、N个资源整合(基本生活、医疗、住房、教育、丧葬))服务体系。将特困供养人员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至乡镇(街道),审核确认时间减少10个工作日,特困供养救助审核确认便捷、高效。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和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辖区内开展“情暖寿心”、上门服务等活动,补齐特困人员照护服务短板,形成日常照料、定期探访、住院护理、亲情关怀“四张网”。为特困人员提供集基本生活、医疗、住房、教育、丧葬等一体化的保障服务,实现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

十二、请问,咱们县在农村低收入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方面,是否建立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是否根据低收入人口困难类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存在问题和难点是什么?有何解决思路或建议?

答:我县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建立了“1+ 1”监测帮扶机制(1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边缘户三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另一个1为结对联系人),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边缘户三类农村低收入群体,每户落实至少1名结对联系人,定期监测、动态管理,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县民政局建立主动发现救助帮扶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以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市局开发的数据交换中心)为载体,及时办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分(转)办各类专项救助,统筹社会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服务,持续有序地开展分层分类救助。

存在问题和难点一是现行社会救助制度与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不相适应。如:我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机动车辆或拥有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不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我县人口老龄化、交通不便的形势尤为突出,且当前形势下机动车辆已趋于大众化、平民化消费,此项规定与困难家庭救助需求不相适应,限制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范围,也限制了部分困难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因法定义务人有机动车辆而无法以“单人户”获得低保保障。二是部分困难群众消费观念过于保守,在家务农又无明显经营性收入来源,发放的救助保障金很少消费使用,导致财产超标而被终止救助保障。

解决思路一是积极向上级提请政策需求,适时修订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以进一步合理化完善保障制度。二是引导困难群众合理性消费,不因过度节约而降低生活水平。开展走访摸排,筑牢因灾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防线。

十三、请问,咱们县在兜底保障政策措施持续强化和落实方面还有哪些风险点,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有何对策或建议?

风险点:部门间制度有一定约束性

主要原因:一是保障标准与返贫监测线相互约束,农村低保满额保障每年保障金7200元,乡村振兴部门返贫监测线为8000元,部分困难家庭纳入低保保障时本应该计算一定的劳动力收入实行差额救助,但乡村振兴部门返贫监测验收时会导致收入不达标,因此,部分困难家庭低保保障时补差水平偏高,一定程度上导致群众不满。二是民政部门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返贫监测中家庭成员的认定不契合。民政部门在低保认定过程中以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单位,而乡村振兴在返贫监测过程中是以该家庭原建档人数为基准,导致部门间数据存在差异。

对策:市级部门间加强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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