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县民政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抓好兜底保障工作。一是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出台《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责任、政策和工作职能。对预警发现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群众且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相应帮扶。今年以来,通过排查各部门推送风险数据,我县共新增低保对象x户x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x人,临时救助x人次,发放救助资金x万元。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的作用。县民政局与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10个部门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对风险信息实现了早发现、早预警、早救助。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对依靠60岁以上老人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无业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全县有单人保x人。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困境儿童、在校大学生给予分类调节补助。有分类施保对象x人。三是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措施。落实专人每月5日前将低收入人口动态信息(含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推送给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教科体局等部门,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落实低收入人口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各项救助政策。同时,坚持动态监测、快速预警、精准救助,按照困难类型和困难需求,给予分层分类常态化救助帮扶。
(二)全力抓好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并落实《养老机构考评制度》《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方案》,对全县养老机构实行考评,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同时调整完善机构改革后县老龄委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印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强化县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职能,加强县、乡(镇)、村老龄工作人员配备,加强各级老年协会建设。二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力争2024年底,县级失能老人养护院投入运营,对全县有需求的困难失能老人进行集中照料。实施乡镇养老机构“三个一批”行动(关停一批、提升一批、新建一批),实现养老机构“瘦身强体”,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占比达55%。三是开展农村养老机构赋能提升。从养老机构日常运营、服务供给、安全管理、监督评定等方面出发,通过举办“业务讲堂”2期,护理技能、消防技能实务实训2期,分层分类提升全县x余名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服务水平。
(三)全力抓好特殊群体关爱工作。一是做实儿童工作。按月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基本生活费,截至2024年9月,已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x万元。二是开展关爱服务。以“真情暖童心相伴护成长”“为你而来·从心开始”为主题开展关爱服务活动,严格落实暑假期间儿童督导员走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不少于1次、儿童主任(网格员、村社干部)每月走访不少于2次的走访关爱机制,督促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深入宣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方面知识,确保一线儿童工作者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三是落实残疾人补贴发放。截至2024年9月,累计为x人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x万元,为x人次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x万元,为x人次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x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做好低收入人口帮扶。按照《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低收入常态化帮扶工作。及时给予符合条件的致贫返贫风险群众常态化救助帮扶。
(二)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能力。倒排工期,抢抓进度,力争12月底前完成县失能老人养护院建设并投入运营。加大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提升机构服务质量。尽快成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三)进一步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按月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基本生活费,定期收集教育、医疗政策享受情况。严格落实残疾人补贴政策。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分类建好儿童个人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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