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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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

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标任务,坚决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抓好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培训。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xx的关怀厚爱和殷切嘱托传递到全镇安全生产领域,转化为推动全镇安全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各行业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责任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2.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完善监管执法体制,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镇、村两级安全监管人员。抓好全镇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分局、安监站、人社中心,各村(社区))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责任单位:安监站,各村(社区))

4.强化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坚持“三必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根据工作实际,强化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有人盯、有人抓、有人管。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厘清监管事权,加强管控,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明确农村用电用气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5.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强化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有效解决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6.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宣传、教育、劝导;巡查、排查、走访;报告、报送、反馈;预警、疏散、救助”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单位职能职责、管理措施、工作任务。二是丰富“六级六覆盖”工作内容范围,完善基层网格设置,以村(社区)居民组为基本网格,加快网格员(安全联络员)、网格长设置。三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分片包保责任,实行镇包村(社区)、村包组、组包户、户联户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机制;对未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的行业领域,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实施包保责任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全覆盖监管。(责任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7.完善齐抓共管体制机制。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优化安全监管力量,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建立健全旅游安全、渔船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等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8.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一是完善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将安全生产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二是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和考核细则,组织开展考核工作。三是落实与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及时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重大隐患悬而不决、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安委办、各村(社区))

(三)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整治督导行动

9.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巩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学习成效,提升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巩固“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成效,提升行业部门监管水平;三是巩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成效,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四是巩固安全隐患整治“清零”成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五是巩固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成效,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六是巩固安全生产基层体系建设成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七是巩固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提升安全治理水平;八是巩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成效,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九是巩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成效,提升社会安全度;十是巩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成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1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非煤矿山、消防、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旅游、工贸、特种设备、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森林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五个一批”要求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努力实现“减量遏大”目标(减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同时要持续深化非法违法“小化工”、非法营运、货车非法改装、非法开采等“打非治违”工作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坚持司法打击、行刑衔接、铁拳痛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11.实行监管执法典型案件季度报告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相关单位、部门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执法专项行动”,每季度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行动期间本行业领域1至3件对于重大隐患的监管执法案例。(责任单位:安委办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12.突出重点开展大检查。针对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和国庆节、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四)突出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13.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推动各有职能站所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构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办、村建中心、道交站、安监站、市管分局,各村(社区))

14.强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六严禁、三严格”规定。加强对基建矿山的安全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采掘施工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安监站、派出所,各村(社区))

15.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各项措施落实,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风险。严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和酒驾、超载超速、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公路秩序净化和农村安全守护行动,加强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交通安全引导,坚决避免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过去发生的事故进行彻底分析,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工程、技术等措施提升事故防范能力,严防渔船非法载人载货。持续推进高速公路“一路N方”联勤联动,促进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强农村公路“两站两员”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切实落实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和“红白喜事打招呼”。(责任单位:道交站、派出所、安监站、各村(社区))

16.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各环节危险源的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道交站、水务站、环保办,各村(社区))

17.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学校医院、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少数民族村寨、城镇老旧小区、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监站、文服中心、林业站,各村(社区))

18.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工贸、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部位环节安全防范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单位:经发办、安监站、各村(社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各村(社区))

(五)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9.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防控。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危化品“禁限控”目录,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责任单位:安监站,各村(社区))

20.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交管站,各村(社区))

21.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和《遵义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推动我镇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切实提高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和水平,构建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安全发展体系,持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安监站、市场监管分局、水务站、派出所,各村(社区))

(六)巩固才是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2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安监站,各村(社区))

23.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落实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财政所、安监站,各村(社区))

24.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安监站,各村(社区))

2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创新开展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安全日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安监站、文服中心、派出所,各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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