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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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实现一个创建目标(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精心打造两个品牌(城舰共建、城连共建),创新推动三级书记项目(市县乡三级书记话双拥、走边防、进军营、登战舰),扎实推进四项提质行动(开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质行动、开展军地结对共建增效行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赋能行动、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展陈优化行动),常态开展五讲宣教活动(讲XX精神、讲创新理论、讲政策规定、讲关心温暖、讲典型风采),持续推进“三个体系”建设,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凝心聚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增新光添浓彩。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强化理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省市“两会”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牵头单位(科室):机关党办

责任单位(科室):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2.强化思想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英模事迹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功臣模范、参战老兵宣讲战斗经历、英雄事迹,传承红色文化,赓续精神血脉。常态化开展“兵教师”培养和军事教官进校园活动,积极拓展退役军人在中小学国防教育中的作用发挥。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途径,打造思政教育、政策保障、平台支撑、作用发挥的退役军人工作链。

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典型示范。做好“陕西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推荐工作,挖掘整理宣传“兵支书”“兵教师”“兵经理”“兵工匠”“兵站长”典型事迹,营造参军受尊崇、退役受尊重的社会氛围。常态化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实践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军休机构开展“口述历史”、红色宣讲等活动。

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市军休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4.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创新宣传工作模式,发挥官微、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作用,加强退役军人信息宣传工作。持续深化网评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加强线上工作宣传和对网络负面舆情应对,传播网络正能量、弘扬退役军人在新时代新作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科室):政秘科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5.强化志愿服务。积极壮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力量,依托退役军人服务支队、红色宣讲大队、应急救援大队、各县(市、区)志愿服务大队,参与基层服务、社区治理、关爱帮扶、抢险救灾等活动,打造XX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单位(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二、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制度建设

6.加强部门联动。完善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发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市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安置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小组领导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协调解决跨军地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退役军人工作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合力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中的重难点问题。

牵头单位(科室):政秘科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7.深化落实“五有”。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市委编办文件要求,落实镇(街)事业编制人员专门负责退役军人工作和根据退役军人数量核定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和工作专项经费,每年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8.规范牌匾悬挂。指导基层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7号),积极协调组织、民政部门,规范村级退役军人站牌匾悬挂,切实守牢基层阵地。

责任单位(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三、服务备战打仗,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9.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双拥工作联系军地军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利用党委议军会、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军地座谈会等议事协调制度,全力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责任单位(科室):双拥共建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0.奋力实现创建目标。严格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和驻延各部队,全力做好“十连冠”大考迎检准备工作,争取实现“一城一县”创建目标。

责任单位(科室):双拥共建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1.注重营造浓厚氛围。在高速公路口、进出城区的交通要道和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双拥宣传牌,营造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进一步加强双拥街区、双拥公园等双拥文化宣传阵地和双拥宣传设施建设,努力打造富有时代特征、XX特点的双拥文化品牌。积极挖掘并广泛宣传报道示范作用强、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双拥创建活动中的新举措、新典型、新成果,拥军爱民的感人故事,激励引导全市广大军民投身新时代双拥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双拥共建科

完成时限:全年

12.竭力服务保障部队。深化“城连共建”“城舰共建”活动,密切开展走访慰问,按时保质完成城连共建协议帮扶项目。大力支持驻延部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部队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协助做好演训场地、交通运输、安全警戒、后勤供给等服务保障。落实解决部队实际问题交办、推进、反馈“三项制度”,竭力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建立拥军支前工作机制,建设拥军支前数据库,组织拥军支前专项演练,深入开展“聚焦一线、聚力解难”和“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开展赴边海防部队走访慰问活动。加强军供站建设,打造成平时保障部队、战时服务官兵的重要阵地。

责任单位(科室):双拥共建科

配合单位(科室):市军供站

完成时限:全年

13.凝聚社会力量拥军。充分利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这一契机,在全社会持续掀起双拥热潮。结合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陕西省新时代双拥工作“双十条”行动的意见》,精心组织开展“十件实事”活动,把拥军优属工作引向深入。持续开展“双拥共建示范单位”推荐评选活动,评选推荐出一批在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社会影响广泛的军地单位。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发挥XX爱国拥军协会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拓展社会化拥军方法路径。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个人加入双拥工作,开展富有特色的拥军优属活动,打造社会化拥军服务品牌,着力扩大双拥共建影响力和覆盖面。

责任单位(科室):双拥共建科

配合单位(科室):XX爱国拥军协会

完成时限:全年

四、办好民生实事,提升安置就业质效

14.提升安置质量。加强对《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意见》的学习贯彻,积极协调编制、人社部门科学编制安置计划。以促进人岗相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安置程序,推动“阳光安置”制度化、规范化,高质量完成年度移交安置任务。持续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岗前培训,加强待安置期管理教育。广泛宣传政策,积极开展“援疆留疆”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

完成时限:全年

15.精准落实待遇。落实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生活费发放、社保接续和军休人员“两项待遇”。推进军休大学建设,提升军休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强军休党组织建设,抓好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和企业军转干部待遇落实。

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市军休服务中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16.促进就业实效。扎实推进“五兵工程”,形成选树百名典型、培养百名人才,带动千人就业的工作格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做好2023年退伍自主就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工作。持续做好“就业援助月”“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和“戎耀三秦·职等你来”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推进就业服务数字化转型,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五兵工程”宣传专栏,弘扬优秀退役军人事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用好“XX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平台”上再发力,储备更多适合退役军人的就业岗位,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17.提升培训成效。以稳定就业为导向,结合年度三批次退役实际,及时广泛开展适应性培训,强化退役军人就业观、择业观教育,引导退役军人找准职业定位。以市场为导向,推动退役军人免费技能培训广泛实施,协调组织、农业、教育等部门培训资源,推进“兵支书”“兵教师”“兵工匠”培养计划。

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18.提升创业能力。协调现有各类培训基地资源,争取设立更多的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会挂牌运转,指导帮助协会尽快开展工作。组织第三届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开展“戎耀三秦·创享未来”创业服务系列活动,组织“阶梯型”军创企业家高级研修班。多措并举支持军创企业稳健发展,多渠道展示军创企业和“兵经理”风采,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五、落实各项待遇,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19.强化待遇落实。指导各县(市、区)按照优抚对象类别,精准核算中省市资金,做好配套资金预算,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

责任单位(科室):优待抚恤科

完成时限:全年

20.动态精细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推进落实“一人一档”,做好新增和减员的信息核查、存档备案工作。按照“步调一致、先易后难、分级分类”的原则,常态化开展“两参”退役军人的身份认定、待遇审核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优待抚恤科

完成时限:全年

21.做优服务保障。深化健康服务,做好《陕西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释义解读和实践应用工作,持续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集中办理评定伤残、带病回乡审核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优待抚恤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22.推进审计整改成效。全力配合做好优抚资金审计工作。高标准做好数据核查、延伸审计、违规发放资金追缴、问题整改等工作,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责任单位(科室):优待抚恤科

完成时限:全年

23.用好用准关爱基金。创新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募捐方式,扩大基金规模,规范运行程序,做好发放工作。开展99腾讯公益日网络募捐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主动参与到关心关爱困难退役军人工作中来。用好用准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深化“关爱基金+项目”关爱模式。

责任单位(科室):政秘科

配合单位(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24.落实常态化联系。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好常态化联系“走访月”“走访周”“走访日”制度,重要时间节点继续开展常态化联系集中大走访活动。

责任单位(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六、弘扬英烈精神,营造尊崇尊重氛围

25.推进规范建设。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保护,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兜底线项目实施等工作开展“回头看”,制作、启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及标识牌。持续指导县(市、区)理顺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等工作。指导国家级烈士陵园开展馆际交流,提升管护水平。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作用,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优待抚恤科

完成时限:全年

26.注重精神传承。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展好“清明祭英烈”、烈士纪念日等系列主题活动,指导陵园做好日常祭扫和特殊时间节点祭扫工作,规范陈列讲解内容。开展英烈故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宣讲活动,提前准备并组织参加英烈故事宣讲大赛。

责任单位(科室):优待抚恤科、陕甘宁边区革命英烈纪念馆完成时限:全年

27.关爱烈士遗属。常态化开展3+1(政府、企业、志愿者,烈士遗属)关心关爱烈士遗属工作。精准校核烈士遗属数据信息,排查关爱帮扶困难对象及类别,形成帮扶机制,提升烈士遗属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责任单位(科室):优待抚恤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七、防范化解风险,守牢信访稳定底线

28.加强风险防范。用好“四清楚一联动”工作机制,制定《2024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持续推进基层信访代办员、信息员“两支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服务站预警感知功能,确保“三个不发生”。

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29.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学习借鉴“浦江经验”,不断深化“四清一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服务办法》,发挥好基层服务中心(站)和“兵站长”作用,打通服务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持续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活动,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理质量,强化首办责任制,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

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30.守住信访稳定底线。注重初信初访、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推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建立重要信访事项属地和职能部门“双交办”制度。加大重点人员、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的涉退役军人舆情信息监测、搜集、预警,提高研判处置能力。扎实开展重复信访集中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信访事项。

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八、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3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开展好常态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监督议定退役军人安置等“三重一大”事项。

责任单位(科室):政秘科

完成时限:全年

32.抓实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深入挖掘党建品牌,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和“五星级党支部”创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做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牵头单位(科室):机关党办

责任单位(科室):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33.提升干部作风能力。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树担当作为先进典型,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成效,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理论学习、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等活动,致力培养一批懂政策、精业务、会保障、守规矩的行家里手。

责任单位(科室):政秘科

配合单位(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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