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整改方案(详情)及整改措施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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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1
为深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堂整改意见精神,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努力争创县市先进食堂。为此学校召开了专题会议,落实了具体人员,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学校食堂不以营利为目的,服务广大师生员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卫生、营养合理。
一、食堂存在的问题
我校食堂按照县教育局要求,针对在专项治理检中提出:(1)食堂内墙面污垢多;(2)操作间内摆放私人物品;(3)食品采购索证不全;(4)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年检;(5)学生餐具消毒不规范的问题,学校通过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全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二、制定整改措施
1、强化学校食堂工作管理,夯实责任。校长亲自抓食堂督查,管-理-员具体抓各环节的落实工作。总务主任具体抓食堂安全,饮食卫生。
2、由校长带头,管理人员负责清除操作间内非食品加工物具,规范室内物品的摆放秩序。
3、总务主任随时督查管理人员严格食品采购,凡未有获取或票据与采购的食品不符合的食品,一律不得入库或进行加工。
4、管-理-员负责在每日学生用餐后,监督学生清洗干净餐具,并按正确的摆放方式置于消毒柜中消毒。
5、餐饮许可证已经办理年检,食堂墙面污垢已人工进行初部处理,待在暑期结构改建工作中一并解决墙面污垢问题。
三、总结提高
针对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我们按照县教育局督查要求,逐一对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的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方案限期落实解决。
食品安全系带着全校师生生命安全的大事,为此学校校长和总务主任必须要亲自抓,具体抓,实行责任追究制,哪个环节出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人,该负法律责任要负法律责任,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和学校管理人员要有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全局意识,要有对全体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搞好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工作。让全校师生能在一个温馨环境下生活和学习。
今后我校食堂管理方面要加大硬件建设,更新设备,努力改善改善全校师生的膳食质量。把我校食堂办成人民满意,社会放心,家长开心,师生乐于就餐的食堂。
硖口驿镇中心小学
职工食堂管理方案与措施 学校食堂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学校食堂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2
确保我园职工及幼儿的用餐安全,根据4月16日瑞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园食堂的检查结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建立建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不断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卫生意识。
四、严把采购关,采购时要索取检验合格证或报告单,有固定采购场所,不采购“三无产品”及流动摊点的食品及原料。
五、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并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着工作装,戴口罩。
六、针对检查的问题,具体措施如下:
1、《餐饮服务许可证》与张莲花的《健康合格证》会在近期到相关部门办理。
2、设立餐具专用洗刷,清洗,消毒水池。
3、设立青菜、荤菜及水产品专业清洗水池。
4、增设餐具消毒柜,保洁箱。
5、做好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保存工作,做到有记录,有存样。
6、把生熟区、分饭区和杂物区等各种功能区分开。食品贮存做到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
7、所有熟食在加工后到出售前一律用全新保鲜膜覆盖。确保饭菜既卫生又保温。
8、食堂加工处理区天花板用防霉涂料覆涂,地面用耐磨防滑不掺水、易清洗的瓷砖铺设,并有一定的坡度,墙壁用瓷片粘贴米以上。
9、烹调间内重新打造隔墙烧火炉灶,设置专用的烹饪间,墙裙、地面用瓷砖铺设。
学校食堂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切实解决集体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广大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职工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市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
二、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整顿,使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自律意识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职工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集体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炸熟煮透。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岗位卫生知识的熟知情况;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年4月至年7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5月15日)。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16日~6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各企事业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协查及日常监管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检查阶段(6月16日~7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开展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中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争创省(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卫生意识。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严查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