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耕地承包合同样本 耕地承包合同【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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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承包合同样本【第一篇】

(1)、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3)、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

(4)、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5)、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6)、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归原承包人,由其处分(附着物为原承包人种植的林木、经济作物及附属设施等)。

六、成果权。

(1)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4)、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7)、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8)、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9)、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0)、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植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配合参照本协议有关条例办理。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4、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7、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8、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予配合处理的应先行给予部分数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0、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1、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6、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开发项目的权利:

7、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8、必要时甲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乙方通行、流水、等设施建设方面的便利:

9、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八、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责任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如若双方当事人发生变故;其协议有成继承权。

九、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十、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十一、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大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由乙方所得。

4、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十、违约责任。

2、协议达成后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3、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4、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5、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二、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三、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四、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六、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七、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生效,协议由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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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承包合同样本【第二篇】

发包方:江湾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我村_______村民组现有的退耕还林地,土地面积_______亩,为了使退耕还林更好的管理与培育,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鉴于此种情况,甲方现将集体所有的退耕还林原有土地承包出租给乙方经营管理,或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村民组面积_____亩退耕还林地承包出租给乙方管理与使用。土地方位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租用形式:个人承包租用经营。

1、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应上级政府政策,国家发放的退耕还林补贴给乙方。

1.该土地的承包租用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元,承包租用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2.承包租用金以1年或5年的支付方式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或期限年度的承包租用金。

1.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租用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租用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加强对人为或畜为的损害管理,宣传及保护,责任追究。

5.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6.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7.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租用的土地。

2.享有承包租用土地上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臵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和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租用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但可用其作为信贷凭证。

6、无偿管理培育退耕还林的林木秧苗。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乙方不得在承包林地采砂采矿,不得进行影响周边耕种养殖的栽植,建筑。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租用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2.转租时要签订转租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租用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不可抗力(经济)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租用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租用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索赔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

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租用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内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租用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县级或以上法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江湾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承包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耕地承包合同样本【第三篇】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_________大队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发包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耕地承包合同样本【第四篇】

依照《合同法》、《农村耕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耕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的耕地,共亩。以每年每亩租金500元租给乙方,共计每年租金元整。若三年后产生利润,从第四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50元/亩,增至期满为止。若种植失败或未产生经济效益,将维持每年500元/亩的租金不变。租赁期间除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期限10年。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意续租,乙方应以甲方续租优先。若乙方在经营期间,经济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500元人民币,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年月日,付当年租金。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必须手续完备,无争议,若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否则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碍乙方的经营开发,在合同期内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耕地。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反,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要补偿乙方所投入的生产及管理成本外,还必须双倍补偿乙方所种作物的经济价值;如乙方违约,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产管理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收回耕地。

七、在合同期内,如遇耕地国家政策征用的,甲方应在收回耕地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征用时耕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补偿等相关事宜。本协议自补偿到位之日起自动解除。

八、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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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承包合同样本【第五篇】

根据中发〔993]号、中办发〔997]42号和xx发〔998〕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本组村民大会协商讨论决定,签订如下耕地承包合同:

一、承包年限:本合同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承包期为30年。

二、承包方式:这次耕地延包是在整个承包关系30年不变的大前提下,中途对异动人口的承包耕地可以实行小调整,小调整的间隔期限统一定为5年。

三、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属集体,承包者只有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者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出租、人股、联营、转包、转让,双方签订合同,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承包地不准买卖,不准荒芜,不准非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如有违反,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

四、承包内容详见附表:.承包到户的土地承包表;2.土地承包清册。上述表册是本合同的内容之一,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取承包金或产品;3.组织统一管水、抗灾、农田基本建设和其他公益事业;4.对承包方掠夺式经营或毁坏的耕地有权收回,并责令承包方赔偿损失;5.有权收回国家计划内农转非户、自然消亡户、举家外迁户和弃耕抛荒户等承包的耕地,作为集体机动地,重新发包;6.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保障承包方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和收益权。

六、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享有承包耕地的使用权、转让权和承包期内的使用继承权,其转让收人受法律保护;2.享有完成上交任务后的产品支配权和收益权;3.有权拒绝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负担;4.依法缴纳定购粮和税费,按照《农民负担卡》上缴村提留、乡(镇)统筹和经批准合法的集资款,完成分配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上交承包合同约定收取的承包金或产品;5.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的使用性质,在承包耕地建房、葬坟、烧砖瓦、开矿等,不得进行掠夺式经营,不得破坏耕地和水利设施等;6.接受发包方的生产经营指导,服从国家、集体建设征地和农田基本建设用地的需要;7.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有权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七、涉及承包户之间相互关联的具体事项,经本组群众讨论所签订的协议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八、违约责任:不论发包方、承包方违约,均按《x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3份,发包方和承包方签名盖章并经乡(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乡(镇)、村、组各执一份。

鉴证机关发包方组长。

(盖章)(盖章)(盖章签字)。

承包方:承包户主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耕地承包合同样本【第六篇】

甲方:

乙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亩,(或实物 公斤/亩),合计 元(或实物 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耕地承包合同样本【第七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发〔993]号、中办发〔997]42号和发〔998〕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本组村民大会协商讨论决定,签订如下耕地承包合同:

一、承包年限:本合同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承包期为30年。

二、承包方式:这次耕地延包是在整个承包关系30年不变的大前提下,中途对异动人口的承包耕地可以实行小调整,小调整的间隔期限统一定为5年。

三、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属集体,承包者只有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者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出租、人股、联营、转包、转让,双方签订合同,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承包地不准买卖,不准荒芜,不准非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如有违反,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

四、承包内容详见附表:.承包到户的土地承包表;2.土地承包清册。上述表册是本合同的内容之一,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取承包金或产品;3.组织统一管水、抗灾、农田基本建设和其他公益事业;4.对承包方掠夺式经营或毁坏的耕地有权收回,并责令承包方赔偿损失;5.有权收回国家计划内农转非户、自然消亡户、举家外迁户和弃耕抛荒户等承包的耕地,作为集体机动地,重新发包;6.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保障承包方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和收益权。

六、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享有承包耕地的使用权、转让权和承包期内的使用继承权,其转让收人受法律保护;2.享有完成上交任务后的产品支配权和收益权;3.有权拒绝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负担;4.依法缴纳定购粮和税费,按照《农民负担卡》上缴村提留、乡(镇)统筹和经批准合法的集资款,完成分配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上交承包合同约定收取的'承包金或产品;5.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的使用性质,在承包耕地建房、葬坟、烧砖瓦、开矿等,不得进行掠夺式经营,不得破坏耕地和水利设施等;6.接受发包方的生产经营指导,服从国家、集体建设征地和农田基本建设用地的需要;7.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有权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七、涉及承包户之间相互关联的具体事项,经本组群众讨论所签订的协议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八、违约责任:不论发包方、承包方违约,均按《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3份,发包方和承包方签名盖章并经乡(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乡(镇)、村、组各执一份。

鉴证机关发包方组长。

(盖章)(盖章)(盖章签字)。

承包方:承包户主签章:

耕地承包合同样本【第八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商定,甲方愿意将自己位于

承包耕地x亩租给乙方种树,具体就承租该耕地的相关事宜制定如下合同:

一、土地承包期为x年,在承包期内,乙方挖完该耕地上的树苗,明确告知甲方不在种树,本合同自行终止,但甲方树未挖完,甲方必须将地继续租给乙方。

二、耕地承包费为每年每亩x元(x亩每年共计x元。)承包费按x年一付,x年x月前,乙方付给甲方。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承包费用。

三、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

四、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

五、乙方在卖树或移植树时所带土球,甲方不得干涉或收取任何费用。

六、承包期间,国家对土地的相关补贴归乙方,甲方不得干涉,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征得土地补偿款归甲方,苗子补偿款归乙方,合同自征完土地自行解除。

七、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违约。甲方违约,应返还乙方全部租金,并偿还乙方包括在该耕地上的投资成本,预计产生的效益在内的全部损失。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同时乙方应对该耕地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八、本合同连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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