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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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法律信念,维护公平正义,勇于担当,服务社会,推动法治建设,展现了崇高的道德风范,令人敬佩?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 篇1

说起检察官,大多数人耳熟能详的是公诉和反贪部门。而在检察官的队伍中,还有这样一支特殊的“小分队”,驻守在监狱、看守所。冯知良就是其中一员。现任济宁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一处副处长的他,从检14年办案无数,还曾一举破获某监狱监区长贪污案。

“起初刚来到监狱检察室工作,那时候还不适应,总感觉有些压抑。”冯知良笑着说,这并没有消减他的工作热情,很快就查办一批案件,成为检察系统远近闻名的办案好手。

“我们就是监狱的‘啄木鸟’,要及时发现‘虫子’并‘啄’出来。”冯知良比喻说,派驻检察官的`主要职责,就是对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2015年12月,某监狱服刑人员甲某申诉,称法院给自己多算了5天刑期。接到申诉后,冯知良审查后发现该犯申诉内容属实,原审法院未将其捕前异地羁押在外地的5天折抵,存在刑期计算错误。冯知良报经省院,依法向原审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将羁押时间在刑期中予以扣除,依法维护了罪犯合法权益。

2017年,某监狱原监区长王某贪污案的侦办工作遇到了困难,综合判断成案的可能性很大,但经过初查就是找不到确凿的证据。如果直接接触王某或者其他案件相关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风险很大。

冯知良接手此案后,决定扩大调查范围,继续调取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明细,对可疑资金进出按时间点比对,制作资金进出网络图表,分析查找可疑资金往来。通过分析数以万计的银行交易明细,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与相关案件参与人之间存在不正常资金往来近100万元。面对确凿的证据,王某最终承认了贪污公款90余万元的事实,案件一举告破。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 篇2

陈宏勋,男,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宋疃中心学校副校长。“五五”普法期间,任中心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任副组长期间,中心学校及所属学校“五五”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依法治教,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中心学校形成了党总支领导,教代会监督,学校实施,师生、家长、群众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其主要工作简述如下:

一、制定宣传规划,明确工作思路

自觉学习有关“五五”普法工作文件,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五五”普法工作思路,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修订了学校“五五”普法规划,带领19所小学宣传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对普法工作一开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第一对象,抓好校干学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学校”。每年年初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到来之际,他就带领有宋疃小学等19所小学法制宣传人员,利用网络、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中心学校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周活动,对“五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学法用法,坚持依法治校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守则的贯彻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文明养成教育相结合,依法治校与民生工程想结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提高师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把校园文化建设纳入普法之中,使学生让“五五”普法真正植根到广大师生的思想观念中,使学生做到既文明又懂法。

二、结合学校实际,突出普法重点

作为学校分管德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副校长,他坚持做好以下四个层面的普法工作。一是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健全中心组《中心学校学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法制理论素养,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与水平。二是坚持做好教师的法制教育。将教师学法用法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有关《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当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根据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开展法制教育。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

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使学生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四是加强了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使学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了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五是把法治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去,在课堂教育评估表上加了一条法治思想品德教育的渗透,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了教师法治教育的责任感,提高了法治教育宣传的力度。

三、创新工作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工作中,陈宏勋同志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用“爱”作铺垫,用“法”筑基石,以和谐校园建设为契机,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工作精神,倾心营造一个和谐的法制校园,为此他积极探索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努力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体现学校特色,合情合理合法,入耳入脑入心。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文艺演出、小学生学法懂法演讲比赛,散发明白纸做好广告宣传、语文口语交际模拟法庭、参观考察、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栏制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宋疃中心学校网站、墙刊、板报、橱窗、广播、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安全法制课,深入开展安全法规、安全防范、自救自护常识、伤害事故预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辅导讲座,宣传交通法规、消防法规和违法犯罪案例。组织学生结合法律知识,开展测试竞赛活动。学校每年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学生观看禁毒展览,并组织学生开展禁烟、环保、健康教育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有趣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法制教育与“警校共建”、“社区教育”、“家校共建”、“以案说教”等多种活动形式有机结合。以告家长书和家长会的途径向家长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依法治校工作运行机制。

四、爱心彰显师德,细节突显普法

近年来中心学校生源减少,教师的工作热情随之减缺,少部分老师工作有懈怠情绪。学生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普遍较差,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经常发生,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知道简单的靠说教已显得苍白无力,唯有深入老师、学生群体中去,倾听他们的诉求。师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是教育的灵魂,作为副校长他唯有爱满天下才能换来桃李芬芳,唯有用爱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给予学生爱,让学生感受到爱、体会到被爱之乐,学生才会学着去爱别人。为此,他不懈地实践着:任何时候他都把学生的成长需要放在第一位,把老师、学生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公平善待每个老师、学生,务求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和表率作用影响身边的每一位老师、学生。在学校管理中,他是严师,教师的业务指导、教师自己发展和学生的学习要求甚严;在生活中,他是师生的勤务员,对老师倍加关心,对学生关爱有加;在交流中,他是师生、家长的朋友,与老师沟通畅所欲言,与学生有着亲密无间的心灵沟通。作为一名副校长,他深知“育人”比“教书”更为重要,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带领19名学校教导主任深入学校进行法治、德育工作调研,研究德育法治工作方法,对如何培养学生以一颗质朴的爱心去对待自己的学习、生活及他人,是他在学生心灵建构方面经常思考的一个

问题。要想培养学生的爱心,老师必须先把爱心献给每一个学生,发挥身教胜于言教的作用。为此,在他的建议下,19所学校中设立了“党员带着依法治校示范岗”建立普法网络,扩大法制宣传受众面。他已经记不清多少次把后进的老师激励培训成骨干教师,记不清多少次把“问题学生”转化为“优秀学生”。看到学校老师们积极向上、同学们阳光可爱,看到宋疃中心学校师生犯法犯罪率为0,他内心充满自豪感。

自古就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为师准则,陈宏勋同志正继续用全面发展的师魂塑造人,用无私奉献的师德陶冶人,用高风亮节的师表鼓舞人,用普法的师能武装人。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 篇3

刘浩宇:一往无前,坚守法治初心;永不懈怠,捍卫国门安全

牢记使命践行法治理念

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肆虐全球,3月初,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仍有一些入境人员拒绝或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企图蒙混过关,给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风险。

作为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法规管理处处长,刘浩宇临危受命,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时间紧、任务重,作为主要执笔人,他克服重重困难,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密切配合,仅用一周时间就制定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简称“《意见》”)并向全社会公布,明确了行政执法要求、刑事立案标准以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惩治有关违法行为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为疫情防控做出了突出贡献。

《意见》的出台适逢外防输入形势日趋严峻、国内民众抱有一定恐慌情绪的时期,可以说正当其时,充分体现了海关在疫情防控关键节点的担当和作为,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浙江省金华市一位85岁高龄的老人致信海关总署表示感谢,称“海关的责任担当将永载史册”。

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国内各大主流媒体都对《意见》进行了专题报道,《人民日报》评价称,“五部门的《意见》发得及时、针对性强,释放了严惩刻意隐瞒等行为的强烈信号,有利于织密外防输入的法治之网”。

海关抗击疫情牵涉领域广,从最初的内防输出到外防输入,以及其后的加强医疗物资出口监管和严防病毒污染商品输入,在每一个阶段,海关总署都需要出台或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多项防控措施。几个月的时间里,刘浩宇几乎每天都在紧张忙碌中度过,他牵头对海关总署出台以及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的50多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法律审核。

此外,为保证有关措施得到准确适用,刘浩宇还对部分疫情防控措施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进行专题解读,重点就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目的、法理基础等内容作出讲解,帮助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专题解读被海关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录制成多期视频课件在“钉钉”平台上播放,累计观看人数近20万人次。

不忘初心坚守法治信仰

从业20多年来,刘浩宇始终牢记海关法治的神圣职责,将初心使命同海关法治实践相统一,办理过多起在海关系统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海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海关法》《海关关衔条例》《海关稽查条例》等多部海关重要法律法规立法工作中承担重要角色,为推进海关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刘浩宇牵头组织对海关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和集中修订,通过改革管理方式、优化监管模式,免除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海关业务时提交有关纸质证明材料的制度性要求,将海关规章中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单证材料种类由132种缩减至40种,并且大幅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有效降低了制度性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减负增效。

他还深度参与《海关全面深化业务改革2020框架方案》《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等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有效解决了关税保证保险、“两步申报”等重要改革举措涉及的法律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海关业务改革保驾护航。

在推动海关全局的重大立法工作中,刘浩宇牵头负责了《国境卫生检疫法》的修订工作。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实践,高质量完成了《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此举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的充分肯定,称海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快速、认真、高效”;修法工作“站位高、理念新、领域广、内容全”。另外,刘浩宇还配合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了《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

普法教育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近年来,刘浩宇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不断为社会公众释法解惑,在《中国海关》(月刊)开设“以案说法”专栏,连续撰写30余篇专栏文章,结合具体案例解读海关有关法律制度以及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帮助行政相对人以及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准确执行有关规定。

刘浩宇还创建“十问”系列,先后撰写《“十问”主动披露》《“十问”关税保证保险》等政策解读文章,被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刊用。与此同时,他还积极加入到海关总署普法讲师团当中,到海关业务现场为企业和群众进行法治宣讲和政策解读,多次荣获海关系统优秀兼职教师称号。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 篇4

刘炜:择一事,终一生

面对黑恶势力,他有雷霆手段:累计组织、参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00余起,带破刑事案件2600余起;面对人民群众,他有菩萨心肠:每一次执行任务他总是最先上、最晚走,面对危险他总是冲在前、退在后。

然而,2020年4月29日,正在研究涉黑案件线索的他突然晕倒在工作岗位上,因医治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7岁……

他,是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生前系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副局长,刘炜。

“几乎每一起重大涉黑案件成功侦办都有他的心血”

刘炜的工作履历很简单,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毕业后就踏上刑侦岗位,21年的从警生涯里,他几乎只做了一件事——“扫黑”。择一事,钟一生,就是他的真实写照。

他对案件的剖析和侦查方向的把握专业、到位。2018年1月,一名群众报案称遭到某公司设套诈骗,经验丰富的刘炜在与报案人的交谈中敏锐地发现,该公司存在设套诈骗、肆意垒高债务、非法占有房产等行为,其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庞大的犯罪组织。于是,刘炜带领4名民警“住”进了会议室,将案件涉及的卷宗、书证堆满了房间的各个角落。

在前期侦查中,刘炜首先发现破案关键证据——该团伙涉案的重要书证,并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运作模式,为统一收网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6月收网后,刘炜作为专案组负责人,每天为100余名专案组民警开“菜单”,列出预审、取证方案,直至案件进入稳步运行轨道。

最终,警方先后抓获涉案人员75名,从中破获各类案件300余起,涉案金额9亿余元。这起案件是目前福建省破获的规模最大、涉案金额最多的“套路贷”案件。在刘炜的努力下,这起案件的侦破打掉了4个涉黑犯罪团伙,也打响了全省侦办“套路贷”涉黑案件的第一枪,开创了全省以涉黑罪名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先河。

“看到他从备勤室出来,就知道他又工作了一通宵”

忙碌,是刘炜的生活主旋律。与他共事近20年的民警黄起狮形容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工作狂”,“忙的时候,他一天得接数不清的电话。”

忙碌,也让刘炜顾不上身体亮出的“红灯”。多年前,他曾因胰腺炎住院3次,那也成为他难得的休息时间。在生命弥留之际,刘炜仍牵挂惦记着未完成的工作。

刘炜曾坦言“选择刑警这条路,因为喜爱,一点不觉得累,唯一愧对的就是家人”。

2018年8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赴福建督导期间,各类线索暴增,仅一个星期需要核查的线索就多达七八百条。由于每条线索背后都可能是一起案件,刘炜全部都亲自过目,审核线索核查报告,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吃住在队里。常常在办公室坐下去就不起来,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直至今年病发住院,刘炜仍忙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的线索清零工作,办公室的案头上摞着厚厚两沓待审核的报告和案卷。在他的精心组织下,全市共核查黑恶线索5000余条,办结4000余条。

“他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

作为队里的“领头羊”,刘炜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总是最先上、最晚走,冲在前、退在后。他常说,一线抓捕虽然充满风险,但作为一名刑警必须敢于迎难而上,绝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碰到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刘炜总是临危受命,连续作战,使命必达:

2007年,在抓捕一名藏匿在17楼的命案在逃人员时,刘炜毫不犹豫地腰系绳索从高楼滑降而下、破窗而入。事后,民警搜查发现当时歹徒放在枕头下的枪已经上膛;

2009年5月,为侦办以高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刘炜连续3个多月带队驻扎平潭开展外调工作,访问受害人、证人100余名,收集书证物证300余份;

2009年冬天,刘炜带队前往河北承德抓捕一名涉黑案件首要嫌疑人,返程途中,突遇山区下大雪,被困30余个小时。为了不影响办案,刘炜和同事马不停蹄赶回福州……

刘炜曾说,自己不敢停、不能停。他一停,整个专案组的工作就得停,案件的侦办进程就得停。

“他的离去是福州公安扫黑战线的巨大损失”

作为福建省扫黑专家库成员之一,刘炜能抓会审、能说会写,是同事眼里的“全能型选手”。他常对大家说,当一名专案的指挥员就像开车,把握好方向很重要,需要经验,需要敏锐,还需要法律素养。

2014年,得知自己移交给区县公安机关继续侦办的兰某涉黑案件在一审判决中未被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他靠着对案件的了解和长期积累的法律素养据理力争,建议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并阐述了充分的理由。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该案也被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州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3个、涉恶集团92个、涉恶团伙58个,刑拘九类涉恶人员7278名,破获九类案件4377起,打击数量与案件质量均居全省前列。

这份亮眼的成绩单背后,刘炜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冲锋在抓捕、预审的一线,牵头推行“队办合一”运作模式,推动建立健全符合福州实际的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举报奖励、“打伞破网”以及跨部门协作配合等20余项长效机制。

4月29日,正和同事研究涉黑恶案件线索的刘炜突发胰腺炎晕倒。70天后,刘炜经抢救无效逝世,年仅47岁。

在刘炜去世前,他已在5月22日被提拔任命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副局长,可他还没来得及赴任,就倒在了扫黑战线上……

刘炜走得匆忙,他的办公桌上还放着厚厚的案卷,摊开的笔记本中记录着上百条线索;但刘炜从未离开,那些可被复制的扫黑经验,那些仍在努力打拼的战友,都将令他的扫黑“军功章”熠熠生辉、永不褪色。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 篇5

陆钰萍:用法治为健康中国保驾护航

秉持初心使命

当过7年法官,短暂从事了2年公司法务和律师工作后,陆钰萍2002年通过严格的公务员考试,进入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法制岗位工作。19年来,她始终秉持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特区立法优势,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深圳卫生健康法制体系,以法治为引领,推进深圳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心理卫生条例》《无偿献血条例》《控制吸烟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些特区卫生健康法规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而在这背后,都有陆钰萍的身影。

让防疫工作“有法可依”

2020年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疫情,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和城市来说,都是一场严峻的考验。疫情发生后,陆钰萍第一时间返回工作岗位,负责防控措施合法性、合规性审核,让防疫工作“有法可依”,合情更“合法”。

时间紧、任务重,她对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迅速审核起草了《深圳市民告知书》《来深人员告知书》《企业告知书》和《流行病学调查告知书》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指引》等内容。她用精简、通俗的文字及时全面地告知公众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社会各界遵守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应急防控各项措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她还参与起草、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依据。

疫情肆虐之初,随着确诊人数增多,深圳市民的焦虑和恐慌迅速蔓延。为了降低社会恐慌、提高公众防控意识,深圳从1月30日开始,率先在全国公布新冠疫情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曾活动过的小区或场所信息,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合理维护了市民知情权,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也成为中国内地公共卫生史上信息公开程度的一次重大突破。该做法得到了国家、广东省有关部门和法律界的认可,也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考察专家组的高度肯定。在正式公布个案信息之前,陆钰萍细致研究疫情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确保发布的主体、范围和内容符合要求,为依法发布病例个案信息提供了法律理论支撑。

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讲话精神,陆钰萍立即参与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也是新冠疫情疫情发生以来,全国首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地方性条例。

2020年8月26日,该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对近年来,特别是新冠疫情疫情发生以来,深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全面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全链条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以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几乎同步推进的还有《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的立法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要求,率先在深圳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打造健康中国的“深圳样板”,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的“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实现“病有良医”的工作目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深圳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

陆钰萍作为该条例立法工作小组的核心成员之一,以严谨细致、担当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研究国内外相关健康立法资料,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从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健康促进、强化健康服务与健康管理、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综合监管等方面进行顶层制度设计。

2020年10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自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部署健康中国战略,提出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以来,全国首次有地方出台健康“基本法”。

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作为政策法规处处长,陆钰萍还肩负着普法宣传的责任。为取得普法实效,她率先在全国将法治培训纳入医务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必修课程,与职称晋升等挂钩,目前学习人次已超过50万;她还主动深入基层,积极宣讲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致力提高卫生健康系统从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意识和水平,致力提高公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近年来,陆钰萍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她推出“医案·说法”系列季度普法沙龙,通过探讨有争议性的医疗卫生典型案例,向医务人员和市民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成为广受欢迎的普法品牌活动;在新冠疫情疫情期间,她及团队采用线上方式开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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