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金湾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转作风提效能工作情况
金湾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季度通过优化流程、强化培训,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金湾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季度转作风提效能工作情况”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金湾区人民检察院20xx年第一季度转作风提效能工作情况
20xx年第一季度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按照市委第九次党代会"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的工作总抓手,紧紧围绕区委"产业第一、项目为王"的发展思路,全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我院参与办理的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系列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案件,我院团支部获得"20xx年度珠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引导,筑牢队伍素质提升根基
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第一季度(数据统计期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以下同),召开党组会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3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审阅有关述职报告上提出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全省第十九次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召开20xx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推动院党组、党总支、各支部、各部门同步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系统总结一年来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做法,并就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进行全面部署。把党史纳入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思想政治建设日常。加大机关党员"双报到"制度和党员志愿服务机制的落实,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检察+"党建共建"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机制。今年3月,我院第二党支部与南水镇沙白石村党委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围绕进一步提升党员志愿服务水平目标,联合区直机关工委举办党员志愿服务专题培训会。第一季度,我院积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干警到西城社区、双湖社区、沙脊村、沙白石村等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共25场230人次。扎实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推动思政教育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以现场、网络、视频等形式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类思想政治专题培训学习5场(次),参训人员259人次;参加最高检、省检开展的关于普通犯罪检察工作、重罪检察工作、刑事检察办案质效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能力提升、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办案思路和技巧、公益诉讼拓展领域等业务专题培训学习7场(次),参训人员65人次。今年1月,我院还就文书公开和报表查询组织开展了内部专题培训,综合业务部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案件信息及文书公开最新标准和相关实施细则进行解读,详细讲解公开的程序要求及文书规范要求,并对各部门检察官办案组在理解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困惑进行了答疑,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主动汇报强化沟通。围绕检察履职中的重点工作,做到及时主动请示汇报,努力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同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支持。2月11日,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红平到我院调研公益诉讼工作,2月25日、3月24日市检察院刘泉副检察长先后到我院调研首次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办理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月24日,我院李中原检察长向区人大报告20xx年检察工作,征求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相关领导的调研指导和同级人大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我院进一步总结工作、理顺思路,将金湾检察更好地融入全市检察工作、全区社会发展大局。
二、全力推进平安金湾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石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第一季度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9件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9件22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件39人,提起公诉53件85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嫌疑人4人,起诉9人。办理的贺某某犯罪团伙敲诈勒索系列案中,被告人贺某某从20xx年5月起,通过购买大量手机、电话卡、银行卡和人员的信息资料,安排同伙利用模板,将人员头像通过PS合成不雅照片进行敲诈勒索,至20xx年12月,向10余名被害人敲诈勒索多达数百万元。
今年1月,我院对此案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贺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其余从犯被判处四年至八个月十五日不等刑期。该案的办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第一季度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2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件1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件2人,审查起诉办结7件1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附条件不起诉1人,并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观护帮教,安排社会力量进行心理疏导1件1人。我院充分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能,密切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控申工作。严格落实检察长定期接访、检察官值班、"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和要求,确保每一件群众信访七日内答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听证。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于年初正式投入使用,进一步便利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第一季度,共接待群众来访13批16人次,接收来信6件,受理来访、来信控告申诉共4件。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完成咨询、答复30余次。我院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控申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基层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和司法救助工作,努力纾解民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积极发挥检察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在办理一宗拖欠薪资的监督案中,针对当事人多次拒付工人工资的事实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当事人收取工程款及资金去向的银行流水、进一步补充相关证人证言、核实其名下资产情况等证据后,我院认为该当事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即向相关部门发出通知立案书,监督立案侦查。当事人被刑事立案侦查后,积极筹集资金,向30名工人足额发放了欠薪。
二是充分结合金湾工业立区发展思路和园区企业相对集中的实际情况,我院及时成立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室,主动靠前服务重大项目。3月21日,我院李中原检察长陪同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副主任徐能军主动走访园区重点企业广东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合规、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风险,尤其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需求,李中原检察长向企业介绍了检察机关各方面的职能,并就做好企业合规经营、推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护航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三、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第一季度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件,同时加强检警沟通协作。今年1月,我院与珠海海警局金湾、高栏港工作站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检警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并于3月3日分别与上述单位揭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我院将定期安排检察官前往开展工作协商、业务交流活动,以提升侦查活动质效,同时形成检警工作合力,推动在海洋生态环境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第一季度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2条,立案调查12宗。其中,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2宗、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宗、新领域中未成年人保护1宗、安全生产领域2宗,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4宗。一是在涉及民生和安全生产领域持续开展消防设施安全领域专项行动,依法督促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小区、店铺全面排查消防设施使用状况。二是针对金湾区部分城市道路坑洼起伏,影响通行安全的情况,依法督促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养护,目前已有一条道路整修完成。三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公益诉讼的调查,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对全区"消"字号产品进行监督整治。四是针对古树名木未得到全面保护的情况,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并落实对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五是在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走访调查了全区11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现晒鱼石摩崖石刻、三灶岛侵华日军罪行遗迹等文物存在未得到及时保护或修复问题,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目前已得到积极响应。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第一季度办理民行监督案件10件,其中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案件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6件。为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凝聚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合力,更好帮助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2月,我院联合区司法局就开展法援工作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困难群众权益维护机制等进行探讨并达成共识。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协调沟通,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注重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相关规定,我院加强软硬件保障,改造同录场所,制定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规范用语及相关程序注意事项,推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第一季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59件90人,适用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57人,法院采纳率%,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刑事裁判文书库季度新增收录判决书2635份,为认罪认罚精准量刑提供有力支持。常态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按月统计检察官"案-件比"指数,组织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议,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抓好整改,进一步强化检察官责任意识,提升办案质效,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第一季度"案-件比"为1:,有效减少了不必要的办案环节,节省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扎实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试点工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将降低审前羁押率纳入检察官绩效考评专项整治范畴,定期进行审前羁押率数据分析。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沟通,形成降低审前羁押率共识,协同推进该项工作。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4案7名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第一季度审前羁押率为%,同比下降%,不断彰显司法人权保障,有效降低司法成本。
五、坚持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引导全院干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召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建设,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维护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第一季度开展检察听证案件3件,其中公开听证2件,在听证员库中选出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听证员,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矛盾化解止于至善。深化"阳光检务"工作,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8条,法律文书30份,重要案件信息公开4条,案管专报1份。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66次,案件信息查询574次。认真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制作情况反映17期,原创信息55篇,其中9篇被区级以上单位或媒体采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6次,通报6次。深入开展司法办案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定期上报,加强工作纪律和作风督察,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对所在部门及个人进行教育提醒,执行最严"禁酒令",不定期开展酒精查验,严禁工作日饮酒,严格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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