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精编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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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强调防火、防滑、设备检查和员工培训,确保安全生产环境,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希望您喜欢。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1

根据省、市、县安委会要求,县工信局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实施方案》(金安字〔20xx〕24号),现制定全县危化品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20xx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

全县范围内危化品生产企业。

6、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制定及执行、问题隐患排查及闭环管理情况等。

具体检查项目可参考附件1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镇街、产业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确保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充分发挥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危化品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配合,联合行动,实现全县危化品行业内上下安全生产一盘棋,全力做好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部署行动。有关镇街、产业园对照本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目标,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建立台账。督促辖区内各危化品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列出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切实做好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局安全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建立工作小组,联合有关镇街、产业园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不间断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做到及时整改,按期办结。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移交相关安全生产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执行不力者上报县安委会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严肃追责。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2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3

当前已全面进入冬季,气候干燥寒冷,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极易给安全生产带来重要影响和威胁。加上元旦、春节“两节”临近,个别单位处于检修或生产关键阶段,诱发事故的不稳定因素增多。为确保当前公司的安全生产稳定态势,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安委会铜安办[20xx]71号文及铜化集生[20xx]78号文要求和布置,公司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集团公司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推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冬季气候特点,强化冬季安全生产“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措施的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1.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等季节性安全防护工作。建筑物、工棚、高处悬挂物件要进行承载能力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严防坍塌和物件坠落伤人;冰冻天气严禁用水冲洗地面和人形过道、爬梯,积水要及时清除,严防滑跌事故;加强员工劳保用品穿戴管理,严禁穿棉大衣作业,严防机械伤害事故;配备充足、适用、有效的防滑等应急物资,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2.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和监测维护,严格遵守《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员工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作业期间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3.各生产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设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压缩空气排液管道、消防器材、供排水管道(包括压缩空气储罐排水)的检查与维护保养,严禁管线设施超负荷运行。严寒天气,提前采取包裹保暖层等防冻措施,确保恶劣天气下设备的正常完好,加大对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设施附件的检查频次,有效的防止由于安全设施附件的冻坏引起的操作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4.氮肥厂、罐区车间要加大对液氨生产和储存区的安全监控,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外来用工人员要做好登记、备案,需动火作业时,必须由检验人员进行安全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和审批等程序,方可作业。作业时,现场要指定安全负责人,并进行安全交底,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将加大对要害岗位安全巡查力度,车间负责人每天都要对要害岗位进行巡查并签字。

5.寒冷天气,各单位要加强对火源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禁火区内严禁流动明火,杜绝吸烟现象。杜绝禁火区域使用非防爆取暖设施,取暖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严禁电取暖器无人空开和烘烤衣物。对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防器材要备齐备足,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6.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会引起短时供电异常的情况,各单位要制定供电异常时的应对防范措施,保障用电的安全。

7.各单位要建立今冬明春和“两节”、“两会”期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值班工作,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地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按程序上报至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1.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2.各单位、本埠子公司要制定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力争安全隐患无死角,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落实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并加强监护。(20xx年12月21日前将检查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3.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整、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环保部将对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单位、本埠子公司20xx年2月底完成自查自改总结,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4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化工企业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冬季、节假日和夜间等特殊时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全面排查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冰坠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特别是雨雪、严寒、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安全风险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生产现场巡查、重点部位监控措施和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二)突出抓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联锁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装置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

(三)加强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情况,重点是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作业票证情况;检查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特殊作业风险辨识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升级管理情况。

(四)加强化工装置工艺纪律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操作规程制定是否严格、细致、科学,审批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是否逐一明确操作步骤以及时间、流量、液位、温度、压力等控制指标;是否落实工艺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犯操作规程的行为;操作人员是否掌握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程序是否规范,变更前后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及输送管道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运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重点整治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等安全隐患,完善管道运行各项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化工企业落实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化工企业完成隐患的排查整治,摸清企业安全管理现状。重点要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环节安全检查。逐一排查本地区停产、复产,准备和正在进行试生产的化工装置,掌握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的时限、内容和安全管理状况,督促企业完善试车、开停车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化工企业要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地、各相关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动向、强度及影响范围,做好预报和监测预警,及时向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预测预警信息,指导和督查企业做好防范应急工作。各地、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对领导带班、安全调度和值班、事故救援等工作做好充分安排,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两会”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开展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强责任、强监管、强奖惩”的举措,试行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有效化解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泰兴经济开发区内领取危化品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医药化工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含港口经营,不含加油站)。

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

《泰兴市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销分办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5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和途径对“记销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30日)。由试点范围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安全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试点期间,经济开发区和市各部门同步组织对试点范围内所有企业开展1轮全覆盖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书面交办企业整改,并按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记销分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月-20xx年1月31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提出完善记销分标准的建议,研究制订不同等级企业在资源使用、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具体奖惩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其他行业领域推广。

(一)组织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召集人,市分管负责人和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召集人。工信、公安、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试点工作部署,开展联合执法,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在市安委办。

(二)发现机制。采用考核、访谈、点调、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一是开展现场测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3人)和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随机抽考。二是开展访谈印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风险点位分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台账资料和关键岗位,反向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是开展随机点调,随机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现场点调测试,现场点评。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对照记销分办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专项检查。

(三)认定机制。由联席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问题(隐患)清单,对照记分标准中认定情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记分管理,有异议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销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整改,按期闭环,符合销分情形的,在规定时间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联席办按规定销分。已销分项,不再计入企业主要负责人总记分。

(五)奖惩机制。充分运用记分结果,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等级进行奖惩。对于蓝色等级,优先进行项目审批,优先拨付新增规划用地。对于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采取安全警示、反面曝光、停产整顿等惩戒措施。记分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试点工作结束后,将推选1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0名安全管理人员、50名一线职工作为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6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冬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要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确保消防安全教育课时的落实。开展儿童消防绘画作文、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高中、初中要将“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内容,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持续向好发展。

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尹卓为组长、督察专员任晴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校(园)长为成员的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火灾防控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点季节、重点部位、重点管理。学校要以学生公寓、食堂、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教学楼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各校(园)要提高对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单位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夯实火灾防控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工作责任。要制定消防安全实施方案、校园灭火应急预案,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补救措施,追查引起火灾的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校园的消防安全。

(二)积极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自查治理活动。一是要排查治理消防基础设施损坏、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栓无水、消防通道占用、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电路电线老化、指示标志不齐不全等问题。二是要排查治理学生在宿舍私拉电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高功率用电设备。排查校车是否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内容。三是要联系质监、安监等部门,对液化气罐及天燃气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各校(园)要通过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建立火灾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

(三)开展冬春季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区局采取股室包校的包抓机制每月一次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学校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学校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和完好情况、重点要害部位防护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等。学校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要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

(四)强化保障,全面推进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各校园要重视消防装备、器材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各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到位且正常使用。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消防部门的配合,全面推进校园微型消防站建设,确保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配齐专兼职微型消防站队员,并做好队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五)加强冬春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各校(园)要积极落实学校内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以《消防安全二十条》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确保广大师生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提高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在教育系统形成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开展一次针对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并根据演练情况对本校制定的应急演练预案进行完善和修订,逐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应急水平和师生的应急逃生能力。利用班团队会、黑板报、led显示屏、广播、网站、qq群、微信群等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5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启动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冬春季校园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区局在联合区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集中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冬春季火灾防控方案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既要通过冬春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落实责任、强化教育,促进源头治理。校(园)长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始终将校园安全抓在手中,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冬春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积极做好与辖区镇办和消防部门的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校园安全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值班、安全巡逻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区局将分重点、分阶段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推诿扯皮将及时问责处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在12月起,每月20日前将当月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情况报局安稳办,并请于20xx年“两会”闭幕后3日报送整体工作总结。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7

为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文旅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按照济宁及曲阜市安委会要求,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责任落实,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排查和治理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督促检查全市各涉旅企业落实旅游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及相关涉旅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旅行社安全管理方面

旅行社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旅行社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旅游合同不规范、未按合同规定线路行驶,旅游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酒驾、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

2、星级饭店安全管理方面

特种岗位无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空岗的;

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的;

食品采购、加工、储藏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的;

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3、a级景区安全管理方面

防火、防盗、防坠落、防食物中毒,设施、设备不完善的;

在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公告或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仍接待游客。

景区经营者对安全设施设备没有定期检验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查找不足,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2、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深入一线,广泛发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不发生安全事故。

3、严肃责任追究。要积极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抗拒安全检查等行为的有关涉旅企业单位,要坚决纳入“黑名单”,对于出现旅游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全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8

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防止发生校园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切实提升基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从严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学校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切实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完善校园消防安全制度,规范特殊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校园及周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大力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校报、班刊和课间安全提醒铃声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遇险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队、团)会和社会实践等教育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主动邀请当地消防专家来校讲学,通过采取课堂教学与情景模拟训练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行为技能培训,着力增强师生和校园保安人员、食堂(宿舍)管理人员以及锅炉、电梯等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综合素质。同时,结合学校学生规模、校舍布局、单体建筑特点和室外空旷场地等具体情况,灵活采取分班、分年级演练与全校集体演练相结合、定时演练与随机演练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开展校园防火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着力增强学校、师生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扎实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整治。严格遵照《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前期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再次组织精干力量对校园内消防控制室、教学实验室、电化教学中心、图书馆、档案室、计算机房、师生公寓、食堂、超市、电动车充电点、建筑工地、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和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防火报警设备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落实“谁组织、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实行专人管理,落实销号和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整改不销号、不撤帐。同时,要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录入到“江西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平台”。

(四)切实做好重点时期消防安保。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季开学等重要敏感时期,主动协调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校园灭火救援预案,针对性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提升基层学校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同时,重点关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校园消防工作,从严落实应急值守、火灾防控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名制”巡防看守等管理制度,确保留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0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固化成果,研究建立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推动管理创新,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江西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扎实推进基层学校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实现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精准化、标准化、长效化。积极探索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子,主动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推动“智慧消防”在校园的运用,实现校园火灾隐患动态感知、远程监测、实时报警。

(三)科学考核评价,严格督导问责。各地各校要做到督导问责全程跟进,要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所属学校(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且火灾隐患突出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生校园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届时,市教育局将参照省、市相关做法,把各地各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评范围。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9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涉氯、合成氨、涉及其他剧毒、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近3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20xx年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

(二)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其他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的加油(气)站,经营乙种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一)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化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排查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二)其他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通过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销售氯酸钾的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了流向登记制度。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提供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防台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一)第一时段(2月-4月)

1.深刻吸取x天润得生物公司“”中毒死亡事故教训,积极开展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制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三同时”政策,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抓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路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规行为,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第二时段(5月-9月)

1.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认真落实防超温超压、防暑降温、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等制度和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加油(气)站的安全监管,6月底前,组织对加油(气)站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新建、新修道路周边的加油(气)站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监督加油(气)站的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第三时段(10月-12月)

1.加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化工建设项目投产安全监管力度,监督企业认真落实新建项目试生产安全措施,确保试车、试生产安全。

2.以防冻、防凝、防雪、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四季度出现“三超”和“三违”抬头、事故“翘尾”现象。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发展,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确保2008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做好舆论监督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要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予以曝光。

(三)积极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督促和引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填写《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上报表》,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加强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抓住“两会”、“奥运会”、第四季度三个重要时段,组织力量对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违规冒险生产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责成企业限期整改,落实防范措施。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要严明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市安监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部分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并抽查部分企业。

(五)及时归纳,上报统计报表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要重视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填报《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市局。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10

针对学校临近放学时,突降雨雪,学生未带雨具,而大量家长集中在校门口接学生情况,适用此项方案。(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1.东门:所有家长从东门进入,家长接到学生后,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走东门或西北门。

2.西北门:只允许家长和学生出校门,禁止家长从这个门口进入校园。

3.北门:临近放学,突发雨雪天气时,北门要关闭。

1.各班班主任在教室内组织学生,一律按照大队部广播统一安排;不允许因学生做值日或个别辅导等原因留学生在校园内逗留。

2.大队部利用广播系统按照学校放学错时安排,分不同时段通知相关年级和家长组织放学。

3.校门口家长要按照学校广播要求,在不同时间段进入教学楼接走学生。

4.如果家长晚到,班主任要组织相关学生在教室内等待。

1.雨具使用引导:为避免学生因个别雨具锐利,倡导、鼓励家长为学生配备雨衣。

2.对于使用雨伞学生,提醒学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进教学楼时要做到收伞;二是持伞时,伞尖要朝下;三是严禁用雨具打闹。

3.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11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涉氯、合成氨、涉及其他剧毒、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 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近3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20xx年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

(二)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其他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 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的加油(气)站,经营乙种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一)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化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排查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二)其他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 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通过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销售氯酸钾的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了流向登记制度。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提供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防台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一)第一时段(2月-4月)

1.深刻吸取x天润得生物公司“”中毒死亡事故教训,积极开展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制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三同时”政策,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抓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路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规行为,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第二时段(5月-9月)

1.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认真落实防超温超压、防暑降温、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等制度和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加油(气)站的安全监管,6月底前,组织对加油(气)站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新建、新修道路周边的加油(气)站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监督加油(气)站的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第三时段(10月-12月)

1.加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化工建设项目投产安全监管力度,监督企业认真落实新建项目试生产安全措施,确保试车、试生产安全。

2.以防冻、防凝、防雪、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四季度出现“三超”和“三违”抬头、事故“翘尾”现象。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发展,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确保2008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做好舆论监督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要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予以曝光。

(三)积极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督促和引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填写《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上报表》,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加强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抓住“两会”、“奥运会”、第四季度三个重要时段,组织力量对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违规冒险生产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责成企业限期整改,落实防范措施。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要严明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市安监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部分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并抽查部分企业。

(五)及时归纳,上报统计报表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要重视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填报《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市局。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12

冬季特别是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事故多发、高发期。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加。一些企业为了赶工期、抢任务,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经营活动。加之,随着年关临近,人流、车流大量出行,各种集会、大型娱乐活动不断增多,给安全监管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加。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安委会第三季度全体会议和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性、特殊性,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县冬季(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3月15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完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形势保持持续平稳态势。

严格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侧重抓好十四个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煤矿安全

1.工作措施

(1)进一步巩固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成果,认真整改省市县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查,对高瓦斯、冲击地压、水害严重等高风险煤矿逐一开展“安全体检”,督促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改扩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监控,严格复产复工检查验收,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行为。

(4)加强对煤矿开采中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的监管检查,严格落实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防非法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

2.责任划分

县煤炭办牵头,国土局、永坪镇配合。

(二)非煤矿山安全

1.工作措施

(1)按照县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规定,规范油气开采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3)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石场、小沙场,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程,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国土局、水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三)道路交通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3)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追责问责办法》(陕政发〔20xx〕31号),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联合执法,强化驾驶人和运输企业管理,加快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5)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根据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尽快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6)强化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冬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责任划分

县交警大队(道安委)牵头,县交通局、安监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四)油气管输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特点,做实做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对所有原油生产运输管道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全方位的地毯式、拉网式的安全检查,严防油气管道冻裂、泄露等事故的发生。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

(3)集中力量开展油气管道排查治理,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占压隐患,强化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特别是抓好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

2.责任划分

县经发局、安监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环保局、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质监局、电力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深化危化品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凝固、防冻裂、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

(3)根据冬季气候干燥、天气寒冷,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极易发生破裂,原料及产品凝固堵塞,造成泄漏、爆炸事故的实际,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差异化监管,控制安全风险。

(4)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过程安全控制,促使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环节、岗位全程可控,特别是要加大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经发局、商务局、质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六)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1.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尤其是“城中村”、群租房、ktv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等动态隐患。

(2)认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单位主体责任不实、安全出口不畅、疏散通道封堵、警报系统失灵、消防设施失效等突出问题;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对消防设施设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督促整改,严防因火灾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4)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安监局、文广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七)建筑施工安全

1.工作措施

(1)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深刻教训,针对企业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严格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制的落实。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深基坑、高陡边坡、脚手架、塔吊、泵车、施工电梯、临时用电、临边防护、高大支模架安拆、动火动焊作业等重要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3)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的.,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项目生活区、工地临舍、工棚、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采取撤离、搬迁等主动避让措施。

2.责任划分

县住建局牵头,县交运局、水务局、安监局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八)旅游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旅游的特点,切实加大对旅游景区和旅游运输安全隐患全面检查,加大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景区道路尤其是山区旅游专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要立即停止通行,严格进行整治;对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做好旅游动态信息发布及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3)强化对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及游客的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旅游安全。

2.责任划分

县旅发委牵头,县景区管理局、公安局、质监局、交警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九)校园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根据季节特点,学生年龄特点,细化分解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严格学校用电管理,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炉取暖,取缔学校宿舍煤炉取暖。

(2)开展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示意图,控制班容量,严禁封堵教室后门,占用学生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2.责任划分

县教育局负责。

(十)食品药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全面加强“非洲猪瘟”工作监管,严查猪肉流通环节“两章两证”,严查外地进购的肉品。

(2)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抽检工作。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排查,采取许可与备案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宜许可则许可,宜备案则备案,使酒店食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2.责任划分

县食药局牵头,工商局、教育局、卫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一)民爆物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对民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批准制造、运输、存储、藏匿、使用炸药等民爆物品的非法违法行为。

(2)突出检查炸药等民爆物品生产、经营、运输是否依法获得审批手续,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储存民爆物品的黑窝点。

(3)全面检查专用库房外部安全距离、存储量、存储品种是否严格落实相关规范标准,检查库房内电气设施、防雷静电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4)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民爆物品使用是否规范,检查民爆企业视频监控设施、登记记录保存是否完整,检查生产企业生产线安全管控是否有力,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牵头,经发局、安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燃气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组织力量,做好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治理。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确保燃气安全。

(2)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各项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对老旧(老化)腐蚀严重的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加大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居民用户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用户的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备抢险设备和配齐应急物资,提高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3)组织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工业企业用户、商业用户(宾馆、餐饮业等公共场所)和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切实保证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责任划分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三)森林防火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电子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开展野外用火知识、扑火基本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教育,警示提醒群众注意用火安全,严禁野外用火,确保万无一失。

(2)加强火源管理,筑牢林区巡护防线。组织基层干部和护林员,深入林区巡护看守。加大巡查力度,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加大巡护密度,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源上山,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着眼于提高扑救能力和丰富灭火手段,抓好装备建设,配齐备足物资储备,抓好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责任划分

县林业局牵头,公安局、消防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四)烟花爆竹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2)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确保不留隐患。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运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

1.工作措施

(1)以企业为监管对象,以厂内机动车、锅炉压力容器以及车站、商场、宾馆、居民小区电梯为检查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

(2)认真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工作环境。

(3)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2.责任划分

县质监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工作措施

认真汲取富县“”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全面检查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同时,液氨制冷、粉尘涉爆、冶金煤气、农业机械、电力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社管中心,也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全面细致筛查隐患,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想不到”“管不到”的安全事故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从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层层推进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和路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打非治违,抓好集中执法行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镇街、社管中心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集中执法行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通过采取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实施“蹲点执法”“解剖执法”“菜单执法”等多种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收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于11月23日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大问题整改,巩固三项攻坚行动。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三项攻坚行动成果,加大对省市督查组,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力度,要逐一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进行“回头看”,开展全面复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特别是“三项攻坚行动”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督查成果、专家意见转化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

(四)强化源头管控,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监察四个体系,突出抓好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事故防范,抓好专项治理整顿。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持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特别是对今年以来重点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大型综合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治理行动,要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专门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六)突出应急管理,抓好重点行业监管。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气、油等要害部位,客运、公交等重点单位、重点建筑和公共设施,加强巡查和针对性检查,自上而下查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同时,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发生险情能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13

各位领导干部,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全方位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增加检查频次,压实安全责任,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建设施工领域: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恪守红线意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抓好模板支架、临边洞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深基坑、现场防火等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格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现场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控,严查“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持续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依法严查非法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市场秩序。(牵头单位:街道村镇办;配合单位:相关管区、社区)

冬季取暖领域:冬季是一氧化碳中毒易发多发时期,要严格预防群众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各管区、社区要提高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各管区、社区;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

烟花爆竹领域:以落实禁放规定为重点,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管区、社区)

道路交通领域:各村(居)、社区充分发挥警务网格员(助理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作用,维护本村(居)、社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对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行为进行劝导。及时报告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发现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向街道应急办报告。认真做好“看、查、劝、宣、纠、报、封”七项工作,发现或纠正、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发现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组织救援,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工作。(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配合单位:各管区、社区)

旅游、文体领域:加强旅游景点、文体活动安全监管统筹协调。督促各旅游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旅游安全监管和检查,对旅游景点内雕塑、雕像、宾馆酒店设施、餐饮服务设施、景区交通运输设施、游乐设施、购物设施、池塘等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旅游景点内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大型文体活动提前报备,指导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严格管控观众数量,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牵头单位:街道文化站;配合单位:各管区、社区,综治办,派出所)

水务设施领域:以水库枢纽工程为重点,加强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对泄洪设施、启闭设备、备用电源等关键设施设备加强维护检修;对各类拦水、蓄水、引水、调水、城市供水和排水等水务设施加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大坝、泄水建筑物、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落实“险库防控、病库限蓄”措施;在桥涵闸口等重点部位设置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语,危险部位设置护栏,防止出现溺水事故。(牵头单位:街道水利站)

消防领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紧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城中村”“三合一”、老旧社区等不托底区域,开展建筑工地、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文物古建筑、商场市场等高风险场所专项治理。根据冬季消防安保工作特点,全力防范化解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配合单位:各管区、社区)

城镇燃气领域:加大对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等燃气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城镇燃气设施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及时清除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通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和用气水平,有效防止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街道村镇办;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管区、社区)

危险化学品领域: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整治具有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控制安全风险,严格安全评估,严密监控,严加防范,形成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生产装置、关键要害部位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检查执法,依法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

工商贸领域:积极推进工商贸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职工全员参与查找风险、消除隐患的机制,在运行中逐步完善企业自身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严格落实各级各岗位排查责任,实现安全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

特种设备领域: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组织查处违法使用行为。组织开展对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查无证、违法充装行为。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周期内使用压力管道。继续排查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安全隐患。开展电梯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

教育领域: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会同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强化校车安全监管,积极协调公安、城乡交通运输等部门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现有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牵头单位:街道教育总支;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派出所、食药所)

养老服务领域:按照防火重点单位的要求,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制定、责任制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建立;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老年人居室、活动室、食堂、液化气储存室等重要部位用电、用气及管线是否完好;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及定期演练等。(牵头单位:街道民政所;配合单位:敬老院、应急办、派出所)

医疗卫生领域:对病房、门诊、办公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增强自救互救能力。认真检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管理情况,确保不发生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触电等安全事故。(牵头单位:街道卫生院;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派出所)

各村(居)、社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全面排查辖区,认真填写附件《济阳街道村(居)、社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台账》,同时根据台账内容加强安全巡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该项工作作为年终村居干部绩效考核重要依据,逐一到村检查。

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防范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冬季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根据街道安全生产形势,适时调整工作重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方案制定(20xx年11月1日-11月05日):各管区(社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本方案,根据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列出计划表,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

(二)行动实施(20xx年11月06日-20xx年3月15日):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单位工作实施计划,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督导检查(20xx年11月06日-20xx年3月15日):日常工作中,街道应急办负责督查工作落实情况,与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压茬进行、同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应急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调度等职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保证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职责,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小落细落实。各位领导干部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落实、重要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重大事件亲自救援处置,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注重信息预警。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反应迅速、处置科学,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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