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电业局的合同工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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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局的合同工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_________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_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主体是_________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_________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_________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草案应提交_________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席会议,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企业用工

第五条_________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六条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

第七条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根据劳社部发[20__]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天和小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九条工作时间具体按《_________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六条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食堂、医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

第十七条企业在经济效益较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逐年改善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工会参与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

第十九条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将缴纳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举办各种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劳动保险、福利政策的规定支付费用和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六章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安全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消除职业病和职业危害。

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特殊工种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工会应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按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工种岗位需要,为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四条每年冬、夏两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加强女职工四期保护和特殊保护工作,确保女职工身体健康。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对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等损坏职工身体健康的岗位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体检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体检由企业行政组织实施或委托工会进行 。

第二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配合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第七章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坚持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制定职业培训计划。企业负责职工上岗和转岗的技术培训,在岗期间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企业必须向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提供专门培训,使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培训期间的工资、工时、奖金、福利等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电业局的合同工篇2

甲方:乙方:

企业名称:姓名:

法人代表:性别: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厂址: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负责办理录(聘)用乙方所需的有关手续,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五、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六、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2、乙方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

4、乙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九、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备案、登记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否则乙方需缴交违约金叁仟人民币给甲方。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名):

负责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电业局的合同工篇3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拟聘乙方为 (岗位) 员工,具体工作根据试用期情况为期 年。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待遇:工资+ 社保补助+工龄补助+其他补助,具体实施办法以甲方《工资规定》为准;每月15日为发薪日,为财务周转和安全考虑,当月发薪日期可以机动,但不得超过每月20日。甲方以货币形式委托由银行支付乙方工资,本月劳务工资下月发放。甲方提供食宿,但乙方须遵守甲方《宿舍管理规定》,否则出现安全问题一律与甲方无关,乙方按150元/月缴纳伙食费,剩余由甲方补贴。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之工作数量,达到规定之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动、调整乙方职位及工作内容,乙方应服从甲方之合理安排。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调整的岗位、工种,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四、在工作期间如乙方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甲方可以随时解聘乙方。乙方在试用实习期间要主动离职的,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申请离职;否则公司将扣发工资,如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损失的权利。

五、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辞职应提前30日告知甲方,并于离职前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作交接手续,甲方除暂扣乙方离职前薪水外,并可保留追诉及求偿权利。

六、乙方必须把安全生产及生产质量放在首位,杜绝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合同及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甲方无故拖欠或克扣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的经济补偿金;

八、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劳动争议处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提请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补充条款 。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48 15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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