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版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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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版【第一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受乙方委托,甲方愿意为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经审查,丙方确认并同意由甲方作为乙方还款的担保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名)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担保金额和期限。
1.根据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的相关规定_________甲方愿意向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货币)的担保。
二.甲方提供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为:。
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在甲方保证金额内偿还丙方到期款项。
(1)如果主合同到期时,乙方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在乙方未能偿还且丙方申请并强制执行乙方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应在担保金额范围内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为清偿不足部分。
(2)当主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偿还或无法偿还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应在保证金额内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过甲方保证金额和保证期的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担保金额应在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时按期偿还,或甲方按前款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应扣除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责任。
除甲方外,如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债务提供担保,甲方只对本合同约定的担保金额承担份额保证责任,不与其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索赔权和代位权。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甲方有权在代表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立即对乙方行使索赔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偿还以下款项:。
(1)甲方担保金额的本金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
(2)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
2.同时,甲方有权取代丙方的地位,并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对乙方行使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一切抵押物,以及向为乙方担保贷款的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第五条乙方和丙方的义务如下:。
1.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时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
3.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和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1)发现乙方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需要提前履行的;
(2)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拟转让该房产;
(3)乙方被司法机关宣告破产的;
(4)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裁决扣押其财产并执行;
(5)乙方严重影响向丙方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其他事件。
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偿还全部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划,并按甲方担保金额的____%酌情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的后续担保责任。
三.如果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甲方的所有担保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如果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规定的,丙方应按甲方担保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丙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同时,甲方也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担保合同。
六.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甲方的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并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七.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扣划其应付款项及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并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其未分配贷款,并解除甲方此后的担保责任。
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规定的各方义务和责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或命令,或其地位和财务状况的变化,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或主合同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时,被变更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本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或免除。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果甲方、乙方或丙方因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方,说明未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便根据情况免除责任或延迟全部或部分履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乙方已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条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甲方因本合同第六条第2、3、4、5、6、7款规定的情形终止担保责任时;
3.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4.仲裁机构决定或法院决定解除本合同;
5.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6.由于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中的所有义务。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一、本合同如有争议或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协商和调解失败,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委托代理机构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应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签订书面补充或变更协议。本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如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或修改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
担保合同版【第二篇】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一、可抵押的财产。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一物可同时抵押多次吗?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三、土地抵押和房屋抵押。
(一)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投标和挂牌)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三)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四、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抵押合同的禁止条款:
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四、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三)以林木抵押的;。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五、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当事人希望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七、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抵押与出租。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三、抵押与转让。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四、抵押权转让。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五、抵押权与债权。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六、抵押权的实现。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七、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依照本法规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九、拍卖划拨土地。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十、追偿。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合同版【第三篇】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乙双方签章后,该合同即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
担保合同版【第四篇】
乙方:广东省xx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工程预付款,为规范乙方用款,保障各方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后,应按甲方要求缴纳预付款使用保证金,该保证金总额为20xx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工程预付款申请后一个月内完成支付。如甲方分批支付,则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7天内应按比例缴纳预付款保证金,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3、在工程进行到12个月且总工程量达到80%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申请及实际工程款支付情况,在两个月内分两次无息返还1000万元保证金。
4、甲方将在项目工程验收及结算完成后10天内,将余下1000万元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
5、乙方未按期支付该保证金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每天按该保证金数额的万分之五收取利息,按天计算,同时,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支付该保证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延工期,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按双方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严重违约方式处理。
6、本协议约定之工程预付款保证金是甲方为加快项目进度。
提供给乙方用于本工程的,乙方不得将该款项挪作他用,如甲方发现若乙方把本工程预付款用作非本工程所用的,乙方须按挪用金额的2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因此对本工程造成进度、质量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
7、本工程采取银行贷款,为加快项目建设,甲方先筹资予以解决,待银行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将该预付款直接支付乙方后,乙方应于收到银行直接支付的预付款后7天内全额将甲方先行筹资支付的预付款退回甲方。
8、乙方收到银行按施工总承包合同支付的预付款后未及时将甲方筹资支付的预付款退回甲方的,每延迟一天乙方按预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补偿。
10、xx中心施工总承包合同之工程预付款为:元(大写:肆仟陆佰陆拾万零陆仟柒佰肆拾壹元壹角零分),最终支付方式按本协议第2条约定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住所:开户银行:帐号: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广东省xx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邮编:。
电话:。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担保合同版【第五篇】
为保证年月日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在实地考察并充分了解甲方的`所有权状况、使用和管理状况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应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的债权金额(本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抵押利率为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照主合同履行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使用。
抵押期间,甲方承担抵押房产的维修保养义务,并负责保证抵押房产的完好,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
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该房地产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房地产,在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出租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上述所有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的,变更后承担抵押的房地产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时,乙方需要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以自行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协商不成或者不能达成仲裁意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被抵押房地产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补偿费偿还乙方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债务人未偿还债务本息,且未与乙方达成展期协议的,抵押房地产按法定程序处置,清偿债务本息。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债务本息后如有剩余,乙方应归还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条例》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各方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印章: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版【第六篇】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二是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此时,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此外,担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灭的原因,而且,担保合不成立、无效或者消灭,对其所担保的合同债权不发生影响。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版【第七篇】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乙方):
代表人:
鉴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保全财产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配备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处置权的担保财产,并按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协助财产所有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甲方的诉讼保全标的为:2、3、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担保财产之日为止(包括以和解和调解终结的案件),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四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项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如管辖权争议、公告、鉴定、中止等情形延长审理期限,甲方须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纳担保费用。)若担保时间超出6个月,以人民币4166元/月收取。
2、甲方应承担此次担保所产生的财产评估费,计人民币。
3、甲方应预交结果反馈保证金人民币,保证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信息(包括:担保财产的查封日期、查封对象的清单回执、案件开庭日期、审判日期、审理情况及解封情况)。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乙方担保财产解封后三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4、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该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财产所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退还上述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户名: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提供的资料包括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证据材料。担保发生之后及时提供查封的裁定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解封的裁定(复印件即可)。
2、在担保期间,不受甲方内部任何事件变化而使乙方受到损失。
3、甲方与被告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告恶意串通骗取乙方的担保责任。
4、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因担保事宜,被申请人向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索赔,甲方将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履行该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赔款违约金罚金)。
2、甲方必须无条件在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索赔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已向被申请人赔偿的全部款项。
3、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的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4、若法院实际查封的对象与合同约定的保全标的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回。.如果甲方变更查封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约定的担保到期三日内,甲方应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并跟踪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担保裁定书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6、双方约定的担保期间到期三日内,甲方不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同时申请解封担保财产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两倍的担保费,并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的责任。
第七条如果二审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担保的,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条款仍然有效。担保费按照第四条第一款约定。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补充、修改、变更、解除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年月日
担保合同版【第八篇】
出借人:
保证人1:
保证人2: (以称债权人) (下称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且保证人已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台向的内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圆台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下债权人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二、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值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台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办理借款展期予续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证责任
如果主合同项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清偿保证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
保正人款及时履行保证责任的,还应承担债权人向其索偿的诉讼费用、律师谢、差旅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它担保方式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它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债权人是否向其它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能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异议。
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之间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的承诺和保证
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债权人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保证人碰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保证人或家庭成员发生对经济状况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保证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保证人承诺: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增加借款金额、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办理展期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仅按主合同原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保证人保证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应往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解决。
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主债权设定了其他担保权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使担保权的顺位(包括同时或先后)以实现债权。
10.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同意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第十一条、提示及声明
债权人己提示保证人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
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就合同条款作必要说明,保证人在合同条款与债权人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否则已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清楚。
债权人:
地址:
保证人1: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活:
保征人2: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版【第九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由三方达成协议后签订,共同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贷款金额: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并保证提供贷款。
第二条贷款期限:贷款使用期限自始至终为________年和________月。
第三条贷款用途:________。
第四条贷款利息:月利息________%,年利率________%;或按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甲方每半年(季度)结息一次。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所转贷款本金按复利计算。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改变计息方式,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算,并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办理贷款时,必须填写贷款申请表、贷款收据,并提出付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贷款偿还: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和金额内,按照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第七条还款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应按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保证,一旦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应承担还款及支付利息的连带责任。无论贷款是否延期或逾期,或乙方出现任何情况,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期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将按违约金额和延误天数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如乙方未按计划使用款项,乙方应就少用或多用部分向甲方支付2‰的承诺费。
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挪用贷款,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罚息。
3、如乙方未按期还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或担保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扣划,并自到期日起按原贷款利率加收逾期贷款20%的罚息。如发生延期,乙方最迟应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甲方申请延期还款,并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不办理展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声明和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方打官司败诉并支付赔偿金后,无法向甲方偿还贷款本息。
(3)乙方的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
(4)乙方保证人违反或丧失保函约定的条件。
2、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报表和资料。
3、乙方或甲方如需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条款,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在双方达成一致之前保持有效。
4、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留成外汇申请书、付款及还款计划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规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担保人:(公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担保合同第三条贷款人(甲方):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
担保人(丙方):________。
担保合同版【第十篇】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担保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编号为_________的购房合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下)浮_____%,执行年利率为_____%。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贷款人将对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公告,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本款所述基准利率以实际放款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止,按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计收罚息:
(1)按照万分之_____(大写)的日利率计收罚息。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五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账号或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金额划入开立在贷款人处的指定账户内,账号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还款。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第_____种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采用利随本清还款法。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_____日。
3、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_日。
4、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定日/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种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借款月数。
每月还款金额=————————————————————————————。
(1+月利率)借款月数-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3)其他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金额参照还款计划表。
(三)、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当期及逾期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及划收金额。贷款人不划收的,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四)、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补偿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三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违约而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进行扣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买卖双方就本合同第二条所述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详见编号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物处置费、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如抵押人要将抵押物出租的,须事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出售或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抵押人过错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若抵押人拒绝恢复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若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无过错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账户直接划收上述保险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款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任何一期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六个月。
(4)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6)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与保证。
(7)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8)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款的约定义务。
(9)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各方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费用,采用下述方式承担:
(一)由签约方约定由承担费用。
(二)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以方式承担费用。
(三)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费用。
1、保险、评估费用。
2、保险、评估、登记、公证费用。
3、保险、评估、登记、公证、鉴定、鉴证费用。
4、其他费用。
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其他管辖方式。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或抵押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_____份,登记部门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提示。
贷款人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可向贷款人进行征询。贷款人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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