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存在的问题(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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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存在的问题1

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保守估计,近年来我国每年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均在4000亿元以上。该组织专家估算我国主要税种的流失情况:增值税流失率为44%,所得税流失率为79%,关税流失率为56%;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新利博士用税收能力指标估算的增值税征收努力为%,营业税的征收努力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自20xx年至20xx年底,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432万件,查补收入1665亿元,20xx年全国各级税务稽查机构查补税款367亿元。上述列举不同层面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税收流失的存在和严重性。也使我们更加深刻领会国家税务总局将“强化科学管理”作为新时期税收的主题之一的内在用意。我们认为:我国税收流失与税源管理关系重大;只有把握住税源,控制税源流失,才能控制税收流失,才能保证税收足额入库。本文试图结合税收的基本原理,沿着税收征管流程从实践出发,对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做粗浅剖析,提出化解拙见,期盼同仁赐教。

一、税源管理概述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源”指水流起头的地方或来源,如源头、源泉等。据此理解“税源”即税收的“源头、源泉”,是指税收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我们认为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通过对“应行为”及国家税收的来源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环节和税基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并实施监控、把握发展趋势的动态过程。税源管理既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并入库的税收规模、结构和规律,又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但未入库的税收状况,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对策和建议,并积极探索税收变动规律,把握后期税收发展趋势。从内涵上讲,税源管理是对形成税收的税基的调查、了解、分析、掌握的过程,具体讲就是对应征税收的监控过程。它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掌握纳税户户数、分布和基本情况,努力实现“零漏户”管理。二是了解和把握当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销售状况,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物流和资金流状况。三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四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税收潜力和纳税能力,并对同一行业不同纳税人进行税收统计分析和税负评估。五是对各类纳税人的纳税真实程度进行分析和信誉等级评估等。从外延来看,税源管理应涵盖从掌握税基的各种制度、指标、流程到服务征管、稽查等税收的全过程。

二、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

1、税务登记方面

(1)税务登记证的漏办、逾期登记和逾期变更现象普遍存在。据《中国税务年鉴》、《中国工商年鉴》2003年全国“国税局登记户数万户,地税局登记户数万户”。同期工商登记总户数则为万户;即使考虑交叉或重叠等原因,全国仍有万户漏办税务登记证。20xx年xx月xx日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门联系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明确指出,“由于工商、税务等机关各自办理登记发证中的信息共享度低,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游离于税务部门的监管之外,逃避国家税收”。20xx年全国工商登记的总户数和税务登记的总户数来看,把不可比因素剔除,两者的差距还在20以上。由于税务登记覆盖不到所有的纳税人。漏管户或逾期登记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源管理的失控。另外,逾期变更税务登记证会使税务管理机关缺乏前哨信息。影响较大的如现行税制中的商业和工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征收率不同,企业的经营由商业转为工业或由工业转为商业时,税负就相应变化,税务登记证不及时变更,税务机关就不能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

(2)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行为的处罚条例缺乏可操作性。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日常中,由于缺乏工商部门反馈的资料和难以对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当处罚以上违章行为时,往往被“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噎”住。税务部门对此违章行为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2、纳税申报方面

(1)应申报而未申报、超过纳税期限申报、进行虚假申报、申报不全,填写不规范,少申报税费的种类现象凸显。申报方式的多元化,一些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申报材料,一税一表,税种多,报表就多,单是增值税申报表就达5份之多,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更是一个主表9个附表,填写起来十分繁琐,在录入时不认真或操作技术生疏,造成申报数据错误,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对宏观税源的分析和把握。

(2)邮寄申报以邮局的挂号收条为准,纳税人信封里放了几张报表也说不清楚。

法律责任难界定。

(3)现行的税收法规对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除按次进行临时申报纳税外,具体纳税期限核定以一个月为一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虽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期满之日起7日内申报纳税,但也是在次月10日内一并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纳税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相对比较杂乱无章。

3、纳税评估方面

(1)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定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所确定的行业预警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现在的评估是将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如果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别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有较大影响,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环境、面临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的效果和方向。

(2)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不够顺畅。我们认为纳税评估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滤网”,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充分发挥稽查的“重点打击”作用。目前,评估还处在探索阶段,纳税评估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尚需积极的协调配合。

(3)评估分析方法落后,方式单一,影响了评估质量。目前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手工操作,而纳税评估常常需要对纳税人不同时期、不同申报信息进行比对,需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及数据比对分析,以便发现异常情况和疑点,量大,计算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误差,从而影响纳税评估的准确率。此外,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约谈的方式来举证,评估人员就审核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通过约谈来核查,这样很容易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比如企业会以“资金短缺,生产不正常,销售少”等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不能对纳税人评深评透,从而影响纳税评估对税源把握的有效性。

4、税务稽查方面

(1)目前增值税税务稽查中,鉴别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是否真假、是否虚开,已成为税务稽查的一大内容。如何去取得准确无误的书面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现在的常规做法是,请有关发票鉴定机关进行鉴别并出具书证或通过发票交叉稽核、网上协查来加以认定。但事实各地发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单,大量石沉大海。即使收到回复,上面也只是笼统地写上一句话“查无此单位”或是“该票非我局发售”等。税源流向难确定,打击难。

(2)对征收机关的过错追究难。目前我们所发现的一些偷税行为,纳税人固然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但征收机关在日常管理上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如某机械厂将税法规定应按17的某农机类产品按13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达数年之久,税务机关曾做出限期纠正的决定,仅因未能以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致使纳税人迟迟不愿改正。这种因税务机关自身及税务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纳税人少缴税款,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3年之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然而税务稽查机关对这样的问题在做出具体税务行政处理时往往不敢下手。一是有碍征管分局的“面子”;二是征管分局的意见与稽查机关的意见相左;三是征收机关的意见被纳税人获知后对稽查机关的意见持强硬态度;四是有资格最终做出处理决定的部门举棋不定。这样会造成税源量的“缩水”。

(3)注重纳税大户,忽视缴税小户。注重具名来信,忽视匿名举报。这样会造成税源面的“缩水”。(4)查补执行入库难。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仅大、要案的税款入库极为困难,而且一些查补金额并不大的纳税人,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采取“失踪”、“关闭注销”的方法,逃、拒履行缴税义务。税款的入库也非常吃力。尽管有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在实际运用中手续繁杂操作乏力。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效果也不理想。

5、税务行政处罚方面

(1)地方政府擅自制定税收政策,越权减免税收税务行政处罚难。从近几年全国统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统计,各地查出地方党政部门制定的与国家税法不符的违规文件分别为:19xx年514份,19xx年466份,19xx年1048份,19xx年694份,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每年截流税源数千亿。另外“费挤税”现象令人忧虑。据不完全统计,至1997年底全国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44项,全国各类的基金有421项,收入达3000亿元左右。由于税费不分、政务腐败等问题,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日益侵蚀税基,造成了税源“变种”。严重损害了税法的权威性。税务行政处罚对地方政府几乎不起作用。 (2)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容易寄生收人情税、罚人情款。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违法案件处罚标准作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同时也给予税务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基层税务机关执法本身的规范和监督。但事实上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屡见不鲜。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腐败问题也十分凸显。造成了税源的法外游离。

三、化解措施

1、严格税务登记管理

(1)密切与工商、国税、民政、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在对纳税人监管流程梳理的基础上,通过交流与传递纳税人登记注册、年检、纳税、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提高税务登记内容的录入质量,切实把好税收管理的源头入口。

(2)要加大户籍巡查力度。对已在征管软件中存在的一些找不到人、查无实体、无限期待经营、一个实体多个营业执照多个税务登记证的户头要加大清理力度,收回税务登记证,责令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将相关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要特别做好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和资格的确认,杜绝名不符实情形的发生。征管系统应开通变更法定代表人调查维护流,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变更发证。

2、强化纳税申报

(1)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宣传,使纳税申报法律、法规和规章力争人人皆知。对不进行申报、不按期申报、不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和编造虚计税依据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法赋予的权力,坚决依法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达到惩一儆百,营造诚信纳税、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大申报管理的考核力度。要明确受理纳税申报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要求。考核过程中要通过征管信息系统产生申报户、未申报户、非正常户、失踪户等分类报表抽取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审查申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要认真检查逾期未申报户的处理情况,申报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及分析利用情况等,通过严格的考核促进申报管理质量的提高。

3、深化纳税评估

(1)建议在《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对纳税评估的概念、评估的范围、内容、岗位职责、执法方式、规程、评估程序、责任追究以及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评估文书资料等予以明确与统一;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重要内容纳入《征管法》或《征管法实施细则》之中,使评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加快研发纳税评估的专业应用软件,充实软件的评估分析内容,提升纳税评估的智能化程度,并与金税工程、税收征管软件等税收管理软件紧密结合,建立预警机制,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

(3)要高度重视约谈、举证。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评估人员应在查阅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以及向税务机关其他岗位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及税款交纳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并拟好约谈提纲。只有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才能把握约谈的主动权。但在实际中,仅凭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就想通过约谈来解决问题,显然不可能。企业解释“市场不好,亏本经营”等各种理由很容易搪塞过去。约谈除了需要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评估约谈人员的询问方法、技巧很有讲究。有不少问题要从生产工序、出入库手续记录、库存变化、销售数量差异、成本核算漏洞、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金配比、预收应付账款的来龙去脉等各方面提问,并对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反应,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不放,才不会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

4、完善税务稽查

(1)强化稽查刚性,完善税务司法。税务稽查刚性缺乏和税务司法体系的不完善,越来越成为税务稽查实践的突出问题。制约着税务稽查执法的深度和广度,使一些严重的税务违章案件得不到彻底查处。因此,建议立法上赋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对经营者的住所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权。这样可以有效地遏制纳税人利用两套帐或帐外经营进行偷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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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存在的问题2

(一)缺乏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我国有些企业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提折旧或者少提折旧的现象,导致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严重的账实不符问题,难以真实客观地体现企业的财务状况,还有一些企业没有制定科学的固定资产处置方式,导致废弃的固定资产长期闲置,使企业的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造成了企业固定资产的流失。

(二)缺乏较强的固定资产投资风险防范意识

有的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时,没有制定科学的风险应对机制就盲目进行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导致固定资产投资失误。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所需占用的资金数额巨大,投资回收期限较长,一旦出现失误,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存在较为严重的固定资产浪费现象

有些企业,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的集团企业,由于企业经营范围比较广泛,所投资的固定资产项目也比较多,往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规范的机制。具体说来,主要包括重复购置、固定资产底册记录不明晰、提前报废等问题。在有些大型企业中,由于企业部门或者分公司比较多,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级次也比较多,更易产生固定资产账目不明问题的产生。

(四)缺乏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监督

有的企业认为那些已经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已经不具备什么使用价值了,因此就放松了对报废固定资产的管理,认为开展报废固定资产的管理不仅不能取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反而还会占用一定的人力、财力,不利于企业成本的控制。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对于那些价值比较大的固定资产来说,在其达到报废标准之后所能够实现的残值收入也是比较可观的。因此,对此类固定资产的处理,企业还是应当予以充分重视的。

管理存在的问题3

1.用人还是培养人

现在很多企业越来越难留住人了!不仅是留人,在企业招聘新员工时,中国企业也很难与外资企业抗衡。也许有人会将之归为国内企业工资太低的缘故,但根本上是企业内部没激励机制(发展空间及完善机制比单纯的工资更重要)的问题,除了在物质激励方面受现有资源限制导致中国企业缺乏吸引力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大多数企业只会用人,而没有培养人,员工在一个企业发展不光是看工资,还要看企业能不能给自己一个发展的空间,能不能把自己的能力得以锻炼。

2.企业文化建设有待深入

中国许多优秀企业非常关注企业文化的建设,也投入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策划企业文化。但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误区,例如重视企业文化的物质层建设,而忽略企业核心价值观(核心竞争力)的作用;重视策划人员的创意,忽视企业的实际情况,致使企业文化只是花瓶,无法获得员工的认同(会昙花一现);企业文化千篇1律,缺乏个性,重视文字的工整,忽略企业特性的表达等等。

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强现在中国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也没有一套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大多数企业是被动反应型的,随着新问题的出现,由经营者制定新的措施却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或者随着其他企业新管理制度的采用而加以仿效,却很少顾及新制度与原有制度之间的逻辑关系及)山草香○(新制度是否适应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等等。

3.企业缺乏长远的战略目标

许多中国企业忽略了企业家永续经营的最终目标,一味追求短期效益或者仅仅是利润最大化、规模的增长;也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战略目标,但由于战略目标的不切实际,很幸易变成一纸空文,或者造成企业为实现这个战略目标而陷入多元化经营的陷阶。

4.顾客导向还是企业导向

一些中国企业已经开始以市场的变化、顾客的需求作为企业经营策略的指南针,但大多数企业仍安于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的开拓。这种企业导向的直接结果是以我为主的思维方式,而这种思维方式不一定能够保证生产出的产品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不能满足顾客需要的产品也无法转化为企业创造的价值。

5.人治还是法治

中国企业经营者越来越多地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当然其领导风格与个性也对他所管理的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影响。中国大多数企业经营者,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经营者本人的领导权威影响极大(影响力如何),在一些企业中,甚至到了对其决策无人置疑的程度,而这从某种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经营的风险,因为没有人可以永远正确。

管理存在的问题4

中小企业工作性质主要为支持、服务。其工作本身具有以下五大特点:

第一:工作难以量化。企业部门人员的工作结果很难用定量的数据来衡量,往往需要通过定性指标来判断,这就很难避免判断过程中的主观性。

第二:工作内容往往为某项事件的过程,成果不显化。这将加大考核者对职能部门人员工作质量的判断难度。

第三:临时性工作任务多,计划性不强。相对而言,在日常工作中,职能部门人员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较多,有些某些职能部门人员的临时性工作甚至占到了其工作量的40%以上。这将直接影响考核人对职能部门考核重点的关注。

第四:职能部门内部存在着大量临时性的团队合作式工作。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精简人员、提高效率已成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手段之一。这种情况下,职能部门越来越多地采用人员互为A、B角的工作方式,倡导并实行部门内部团队合作,在工作繁忙或临时追加工作时,往往会调动部门大部分甚至全部人员开展某项工作。这将增加考核者判断每个职能部门人员在团队工作中表现的难度。

第五:需要协调横向、纵向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工作本身需要做大量内外部协调,协调的质量会影响到相关部门的业绩,甚至企业的业绩。因此对其工作质量的衡量可能会涉及多个考核者。

绩效管理存在问题怎么办呢?

1.采用以成绩为导向的量化考核方法。即从能够反映职能部门人员工作特点的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从职责定位角度出发可以分为四个维度:监控监管维度、服务维度、个人效率维度以及组织协调维度,根据各个岗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从不同的维度进行考核,设计相适应的的考核指标。例如,监控监管维度更加注重的是职能部门人员在工作中的细致性和完成工作的无纰漏,会涉及企业的安全生产,其他员工的工作态度等一些责任比较重大的事情。

这种量化考核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根据量化考核指标来确定企业部门人员的成绩,对号入座地对其进行考核。但是这种考核方式往往比较主观,考核指标往往也会存在一定的偏差,所以在考核的时候要谨记公平这一原则。

2. 履职情况的考核。职能人员在工作中往往无法明确工作量,比较有效的方法是从时间管理角度出发进行考核,以完成任务的时间约定作为职责履职情况考核的标准。公司可以根据前人的经验或者现职工完成任务的平均时间为标准,让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分配的任务。

这一考核方案建立在量化的基础上,员工在完成任务的时候会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目的,结果也会比较客观化。职能部门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职能部门人员的工作很复杂,而其工作的考核方式对企业来说也是一大难点。基于以上结论,华恒智信团队认为:企业部门人员的绩效可以结合工作成绩和履职情况两个方面进行员工绩效考核,因工作岗位的不同,工作价值的不同,工作效率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具体针对性和工作特色的员工量化考核方式,最终效果会更好。

管理存在的问题5

我县是以种粮为主的农业生产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水稻年种植面积稳定在57万亩左右,全年水稻种子供应在100万斤以上。种子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资料,具有其他生产资料不可替代的特殊性,对保障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意义重大。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针对种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积极探索规范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对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县规范种子市场做法

1、严把种子市场经营准入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规章的要求和审批程序,一是对从事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进行资格审核;二是对“委托代销证”的企业及其销售的种子进行备案和检查,09年进入我县种子市场的种子企业共29家,备案登记的经营品种共计106个;三是对无证经营的种子企业以及未审先推的品种,坚决依法查处,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种子在本县市场的流通。去年3月2日始至6月2日联合市农业执法大队对全县种子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先后对十二家种子企业30个杂交水稻、棉花品种的种子进行扦样,送交市种子管理局进行检验。通过拉网式的检查,使全县经营种子质量状况有了很大改善。

2、科学发布主导品种信息

紧紧围绕我县农业发展战略,去年在河上镇粮食高产创建区建立了一个面积50亩的大田核心展示区,在郭圩和河上各建立了100亩的示范片,并在河上、郭圩、相山、白陂、县农科所设置5个小区对比试验点,展示、试验品种早稻17个、晚稻17个,共计34个品种,培训了200个良种示范户,早、晚稻增产幅度分别达%和%。农业部种植业司叶贞琴司长和全国粮食高产创建办李立秋主任、省农业厅张忠平副厅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王志国副巡视员、省种子管理局吴国昌局长多次至我县视察、指导工作,并对核心区试验示范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将全省现代农业新品种展示观摩现场会放在我县召开,极大地提高了我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试验示范,科学适时发布适宜我县种植的水稻主导品种信息,指导农民购种。20xx年已公布适宜我县种植的早、中、晚稻主导品种共计23个。

3、积极调解处理种子纠纷

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及种子纠纷的接待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积极主动介入种子纠纷调解,完善了事故处理机制。去年共接待群众电话、来访等投诉20余起,合理调解了种子纠纷,做到了领导、经销商和群众三方满意。

二、当前种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少固定的新品种对比试验示范基地和经费。品种试验示范是科学发布适宜主推品种的前提,固定的。试验与示范基地和经费是种子管理的必备件。

2、基础设施不完善。原有的检验设备已经老化,配套措施跟不上,难于开展正常的种子质量检测和监督工作。

3、人员青黄不接。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老化、比例失调,高素质种子管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三、做好种子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综合分析存在的问题,为适应现代农业形势的发展,建议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为加强我县种子监管力量,建议从大专院校中招聘2—3名专业人员,同时省、市种子管理机构都参照公务员管理,建议我县种子管理人员逐步推行种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持证上岗,严格落实种子检验员考核制度,逐步实行品种试验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2、建立稳定的试验示范基地。近几年来,种子企业发展快,生产的农作物新品种投放市场多,农民对新品种的适宜性、抗性等难于了解,产生盲目购种。今后要在山区、平原、丘陵等不同地域选择建立较为固定的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基地20个200亩左右,以便评选出抗性好、适宜性广、产量高的品种作为我县适宜推广的主导品种进行发布,为市场准入和农民购种提供科学依据。

3、完善种子监督设备。建立健全种子实验室、种子检验室,完善必须的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能力,发挥农业部门对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控职能。

4、保障工作经费。要确保种子管理机构和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保障种子质量监督、技术推广、品种试验、示范和检验检疫等活动的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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