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守则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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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守则【第一篇】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1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3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9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表示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再续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保险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以上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3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单位依本规定第14条和第16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16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第25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6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长白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29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0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30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安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1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岗位工资和吨纸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制定。
第3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3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3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3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守则【第二篇】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的上下班及休假情况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
第三条:本规定适合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四条:本公司执行以下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八小时,一周48小时,一周一天公休日(周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8:30-17:30,午餐时间为:1小时。
(三)销售、工程及其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员工使用指纹机来记录每天的考勤。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的手续和程序。
第七条:凡属于下列情况的考勤均视为旷工。
(一)未经请假或者请假未准两小时以上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做私活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而没有即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第八条:业扩员工的考勤
业扩员工因在外发展客户资源,而不能即时打卡者,应视情况而定,依领导给予批准补考勤。
第九条:员工考勤,按如下办法进行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所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缺勤时间在5分钟之内不扣工资,不计迟到。
(三)迟到五分钟以上每次扣工资二十元,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旷工一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五)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条: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指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的时间,进行的休息或休养。
第十一条: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日:周日一天
(二)全民法定假日共计11天,即
元旦1天
1月1日
春节3天
除夕、初一、初二
清明节1天
劳动节1天
5月1日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
以上按国家法规给予带薪休假。
第十二条: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员工每月可享受1天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带薪病假或事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非带薪病事假
员工全年带薪病事假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事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
第十三条:婚假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晚婚及初婚者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是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三)员工的婚假需要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四条:丧假
(一)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和配偶的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外地料理后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十五条: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守则【第三篇】
1,业务部
2,财务部(会计&出纳)
3,海关&商检
4,板房
5,裁床
6,车缝车间
7,后整理车间(含辅工,整烫,qc,包装)
8,厂务办工厂(厂长,车间主任)
9,维修部
10,主辅料仓库
11,餐厅
12,行政人事部
13,采购部
1、员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
2、员工需自己打卡,不能代打,代打卡发现一次,扣双方各20元罚款。(可以考虑指纹或人脸识别)
3、工厂员工外出,需向主管批准,并在去向单上填写。
4、迟到、早退15分钟内,罚款20元。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员工全月无缺勤,无早退,无迟到奖全勤奖30元。全年无缺勤,无早退,无迟到奖年终奖奖工资的%。
6、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警告,警告超过10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7、休息日、法定假日按工厂规定休息。
8、员工休婚假、产假、丧假,须填写请假条,主管签字后再报总经理签字,人事部留底。
1,所有公司的发出的.文件需要用公司信笺,标注文号,时间,主题,加盖公司公章,并交公司留底。
2,所发公文原则上应一文一事。
3,一般不可越级行文,确需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报被越级的部门或人员。
1、上班时间应着装整齐,穿工服,佩戴工牌。
2、工厂内应该采用普通话沟通,包括老乡间。
3、同事之间不可吵架,有问题提交上级解决,更不可动手打架及辱骂。
4、除办公人员外,所有车间人员手机调至震动,上班时间禁止拨打私人电话。
5、不得随意带外人进入工厂车间。
6、所有工厂产品,工具,物辅料等都不得带出工厂。
7、节约工厂资源,包括用电,用水,用纸等。
8、外来拜访人员需要登记资料,出厂需检验行李,进入车间需有人陪同。
9、上班时间不能做玩游戏,个人上网等私人活动。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守则【第四篇】
电子商务部全套管理制度
(含部门职责、岗位职责、薪酬、绩效及规章制度)
第一章部门职责
1.管理协调小组(电子商务总监):由公司管理层组成工作小组,总经办直接领导,工作内容包括:战略规划、运营实施、项目监督、员工培训、管理部署、企业文化建设等。
2.产品编辑部(产品编辑、摄影师):负责产品图片拍摄、处理,产品描述编辑,产品上架等。
3. 网络零售部(零售主管、销售客服若干):承担网上零售工作;负责在线答复客户、销售商品、订单处理等。
4. 网络分销部(分销主管):负责网络分销商的招募、管理、发货、支持等。
5.物流仓储部(物流主管、配货员若干、打包员若干):负责管理仓库,进货、打包发货、进销存储管理等。
6.订单处理部(复核员、打单员):负责打印发货清单、快递单、安排发货、监督运输等。
7.售后服务部(售后服务若干):负责接待售后客户,处理纠纷、退换货、 评价处理、客户答疑等。
8.客户关怀部(客户关怀):负责老客户关系维护及二次开发;客户数据库建立、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等。
9.营销推广部(营销专员):负责品牌宣传推广;网络软营销、广告;网店运营、 网店促销等。
10.美工设计部(美工若干)负责产品图片编辑、 网店装修与美化,市场营
销工作的美工支持等。
第二章电子商务部岗位职能与任职要求
电子商务总监:a.岗位职能—1.制定电子商务部战略及规章制度;2.负责电子商务部运营、协调部门工作;3.企业资源与社会资源整合。 b.任职要求—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了解电子商务认同企业战略,熟悉企业情况;具备独立网店经营的能力,有网店管理经验;熟悉掌握电子商务知识和网店业务流程;熟悉各部门的工作;沟通能力好、执行力强。
营销专员:a.岗位职能—1.负责网店与产品品牌宣传推广;2.网络软营销、广告;3.策划网店促销活动等。 b.任职要求—有创意、思维敏捷;了解网络购物市场及网购群体消费者习惯;熟悉各种网络营销方式。
网店美工:a.岗位职能—负责产品图片拍摄、处理;网店装修与美化;负责市场营销各种的美工支持。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有美工基础,熟练使用dreamweaver、fireworks、 photoshop等软件;懂xhtml、 css.
产品编辑:a.产品标题优化,描述编辑,产品上架等。 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熟练使用网店管理工具;熟悉收索引擎。 零售主管:a.岗位职能—管理网络零售部,负责人员分工排班、新员工培训、销售绩效统计等。 b.任职要求—六个月以上网店销售经验,有团队管理经验,沟通能力好、执行力强。
销售专员:a.岗位职能—负责在线答复客户、商品促销、订单处理等;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网店产品信息
及产品专业知识;打字速度快,能同时应付10人聊天;有良好的网上沟通能力和销售技巧。
分销主管:a.岗位职能—负责网络分销商的招募、管理、发货、支持等;负责通过b2b平台批量销售产品。 b.任职要求—熟悉淘宝知识和网店业务;熟练使用进销存软件;熟悉产品知识,掌握各种产品的包装技巧;对快递物流的规则非常了解。
复核员:a.岗位职能—订单复核,确认地址、货物无误。 b.任职要求—熟悉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网店产品信息及产品专业知识;熟练使用先关网店管理软件,工作耐心细致。
打单员:a.岗位职能—负责打印打印发货清单、快递单、安排发货、监督运输等。 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熟练使用相关网店管理软件,工作耐心细致。
配货员:a.岗位职能—按照配货单进行配货,质检。 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网店产品信息及产品专业知识,工作耐心细致。
打包员:a.岗位职能—对完成配货的商品进行打包。 b.任职要求—熟练各类商品打包技巧,熟悉快递物流规则,工作耐心细致。
售后客服:a.岗位职能—负责接待售后客户,处理纠纷、退换货、 评价处理、客户答疑等。 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网店产品信息及产品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强,能妥善处理各类客户纠纷。
客户关怀:a.岗位职能—负责老客户关系维护及二次开发;客户数据库建立、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等。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熟练使用相关网店管理软件,工作耐心细致。
第三章电子商务部薪资表及奖金提成方案
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表
一、提成说明: 提成奖金
以客服平均提成为参照,提成分配根据完成目标程度,职位不同享受不同分配比率。
销售额以店铺下单金额减去退货金额为准。
1.客服平均提成,提成奖金(不分一组二组):(店铺4月以前试运营阶段按岗位工资+工作表现=$发放,工作表现分三个档次,部门主管审核,4月以后按岗位工资+工作表现+目标绩效=$来执行) 每月10日前设定下月指标,根据完成目标给予客服组不同比例提成奖金。 目标完成率60%以下,无提成;
目标完成率61%-80%,客服组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1%;
目标完成率81%-100%,客服组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
目标完成率101%%-150%,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2 %;
目标完成率151%以上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
提成奖金客服组平分。
2.小组绩效奖金客服小组所负责的店铺完成店铺指标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给
予不同比例绩效奖金。
目标绩效:
目标完成率60%(含60%以下),绩效奖金300元
目标完成率61%-80%,绩效奖金400元
目标完成率81%以上,绩效奖金500元
工作表现:视日常工作表现给予一定奖励.
3.其他人员提成及奖金分配(计划部,企划部,引流组,仓储部)
包含:员工提成及绩效奖金。
(1)员工提成:
以客服平均提成为参照;
助理级别提成为客服平均提成的100%;
副助理级为客服平均提成的90%;
员工级为客服平均提成的80%。
(2)绩效奖金:
a)企划部绩效考核:由运营总监从页面设计、文字表现、店铺转化进行
评级。
b)货品计划部绩效考核:由部门主管从产销率、各类报表、货品管理能
力上进行评级。
c)引流组绩效考核:由运营总监从销售目标完成度和引流效果上进行评
级。
d)售后组绩效考核:由运营总监从销售目标完成度、问题反馈、老客户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守则【第五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营销策划、市场调研、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及客源的组织、开发,产品、服务的推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不仅适用于公司专职营销工作,也适用兼职营销工作(社会兼职人员或本公司员工工作之余的营销行为)
第三条总接待部为昆明金色港湾经贸有限公司营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部门。
第四条营销工作的主要任务:
1、掌握国内、省内疗休养、度假、会议培训等情况,进行市场调研、信息收集、分析,适时提出营销方案,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2、根据公司经营、市场变化、消费群体及季节变化情况,制定不同的促销方案,占领散客消费市场。
3、制定广告宣传方案,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4、深入工厂、企业、学校等单位宣传公司的服务产品,不断开拓新客源。
5、保持和大客户的长期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为公司改善、提升服务提供参考,并协助财务完成结算工作。
6、加强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强、专职与社会兼职、单位业余相结合、相补充的营销队伍。
第五条营销工作激励机制:
1、总接待部营销部的月营销指标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元),完不成指标扣取营销人员当月绩效风险金。每超过万元,计提1的经费作为营销基金,在财务专户管理,营销业务开支经休养院院长审批后列支。
2、销售部营销月指标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不再计提营销基金,按5的比例提取经费作为营销人员的绩效工资。
3、社会兼职营销员、公司职工的业余营销行为,按营销营业额的5计提经费,作为奖励。
第六条来消费的团体、单位,凭公司统一制作、下发的优惠卡(统一编号,对应相应的营销者)结帐,总接待部前厅工作人员按“消费人天数、消费金额、营销人员”等内容记入统计表的相应栏,作为营销人员的业绩,否则按散客消费对待。
第七条此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
第八条此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