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笔迹鉴定申请书标准(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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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申请书标准【第一篇】
: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资料: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___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资料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构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能够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构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职责,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标准【第二篇】
申请人:朝鲁门,男,1978年7月16日,达斡尔族。
住址: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锡尼河路平安街电信2栋241号。
身份证号码:150102197807162039联系方式:13825065545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20xx年5月6日从申请人的民生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的帐号4213930300013847中取出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苏日娅所代签,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苏日娅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法庭从银行调取的20xx年5月6日取款凭条上的朝鲁门三个字,不是申请人自己所签,而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当时申请人与被告之间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被告为了完成其业务任务并同时可以炒外汇,于是从申请人的帐号中取出了25000美元,并存进了其自己的帐户,朝鲁门三个字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此致
广州市天河区
人民法院
笔迹鉴定申请书标准【第三篇】
尊敬的某法院或法官,在贵院或您审理的某某案中,我(必须以申请人第一人称)认为原告(或被告)提交的某证据上的我的签名不是我本人所写(或某字迹不是某某本人所写),特此申请笔迹鉴定,希望解决诉讼争议。
申请人:xxx
笔迹鉴定申请书标准【第四篇】
住所地:清水河县窑沟乡马路塔村
法定代表人:陆成胜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伟俊内蒙古经略律师事务所13604715164
申请事项:
请求二审法院对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由牛永贵20xx年5月2日与20xx年元月4日分别以担保人名义所行成的两张借条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该两张借条书写内容与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时间做出鉴定;
第二、该借书些内容与盖章的先后顺序做出鉴定。(字压章还是章压字)
第三、借条书写内容与担保人“牛永贵”的签名是否属于同一人牛永贵所写做出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0日被上诉人起诉申请人要求偿还他们的款项,一审时被上诉人称该借条是后盖的章,既然如此那么应该时章压字了,但时从肉眼就可以看出时字压章。说明原告在说谎!申请人从来没有借过被上诉人的钱,更没有让牛永贵做过什么担保人。但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不顾事实却认定了两张借条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次判决清水河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败诉。
事实上该两张借条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诉时伪造的`,为了能准确查明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8月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标准【第五篇】
申请人:张三,男,1981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三’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株天法民一初字第44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三’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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