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买臣传 朱买臣传原文及翻译(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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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买臣传范文1

韭菜炒豆腐干始出于河南的朱仙镇。当年五香豆腐干又名五香茶干,是开封县历史悠久的名食之一。朱仙镇是历史上有名的城镇,是全国四大古镇之一,这里制作的五香豆腐干历史悠远,到明末清初,朱仙镇“玉堂号”和“远香斋”制作的豆腐干已经以香味入骨、坚韧筋道、回味浓香、色味俱全、久贮不坏等特点而闻名天下。

用五香豆腐干炒制的韭菜豆腐干起源于更早的一段传说。

那是两千年前的战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孙膑早年和庞涓均拜鬼谷子为师,攻读兵法,两人成为同窗好友。后来庞涓当上了魏惠王的将军,因忌孙膑才能超过自己,设法诓骗孙膑到魏,并挖去他的膝盖骨,把他打入猪圈,想让他永无出头之日。

哪知天理人情自在,偏偏朱仙镇有个卖豆腐的王义,对孙膑的不幸遭遇十分同情,于是每天从猪圈边经过时,王义总要放上一碗用几块有咸味的豆腐干加韭菜炒制的菜,让他充饥,就这样保住了孙膑的性命。

后来齐国君王为使自己能独霸天下,命使臣花重金买通魏王手下重臣,设法秘密地接走了孙膑。孙膑到了齐国后受到齐王重用,立即当上了军师。他率领精兵,大败魏军于马陵道,逼得主帅庞涓自杀,雪了耻,报了仇。

为了感谢王义的救命之恩,孙膑特意传授给王义齐国做豆腐干的传统方法。从此王义的豆腐干里增加了理气止痛的茴香、温热祛风的花椒、健脾消闷的砂仁及导滞的作料。他制作的豆腐块煮7遍晒7遍,压成豆干后,与韭菜合炒成菜,更加味美可口,既有嚼头,又有保健滋补功能。

在孙膑的帮助下,朱仙镇上王义的豆腐干和豆腐干炒韭菜越发出名。

后人们为纪念孙膑,特意在镇西北修建了一座“孙子庙”。每逢到农历初一、十五,朱仙镇做豆腐干的人家都忘不了到“孙子庙”里焚香叩头,祭拜这位孙老夫子。

原料:五香豆腐干,韭菜,精盐,味精,香油,白糖,绍酒,熟猪油。

做法:1.将五香豆腐干放开水中泡约15分钟,或上笼蒸20分钟后取出,用刀切成片,再改刀切成长6厘米的丝,放入盘里备用。2.将韭菜切成丝,备用。3.取一炒锅,入熟猪油,烧至8成热,将韭菜入锅炒软,把油控出。4.放入精盐、绍酒和白糖,煸炒2分钟,把五香豆腐干放入锅,再煸炒2分钟,放入味精、点入香油即可出锅。

成品特点:味美可口,既有嚼头,又有保健滋补功能。

神仙汤

神仙汤听起来很神奇,一吃才知道,原来此汤竟是用武昌鱼的“边角料”做出来的。

话说三国时期,樊口附近曾是吴王造船的地方。这一天,为了庆贺新修的大船下水,孙权命人在船上摆酒设宴。樊口附近的百姓也纷纷送来各色各样的鲜鱼,特别是用樊口的武昌鱼做的各种菜肴,更是当年吴国酒席上不可多得的上等菜。

孙权和大臣们正起劲称赞武昌鱼的别致之处,这时一位大臣却说:“这武昌鱼还有更神奇之处,它不但可以醒目养神,而且还能用它的骨与翅冲汤解酒哩!”

孙权一听,觉得不可思议,一把抓住那位大臣的手说:“你也说得太玄乎了吧。如果骨与翅真的能解酒,那就罚我喝3大碗。”说完,他拉着大臣上席,叫人用开水将鱼刺冲成汤喝了一口,果然提神醒目,各大臣喝了个个拍手叫好。

孙权高兴至极,端起碗来对众大臣说:“想不到我东吴出这样好的武昌鱼,来,罚我3大碗。”说完放开酒量痛饮了起来,一气喝了9大碗,还嚷着叫人添酒加菜。

大臣们怕他喝伤了身体就劝他不要再喝。孙权听了哈哈大笑:“怕什么?有这样好的神仙汤解酒,我还要喝他10大碗!”

从此,武昌鱼刺冲出来的“神仙汤”就被传得神乎其神,不但在吴国宫中出了名,就连百姓也流行喝起了神仙汤。

直到如今,武昌一带的老百姓在酒宴之后,都喜欢用武昌鱼的刺冲神仙汤喝。

[制作流程]

原料:武昌鱼架子,芋艿,火腿肘子,鹌鹑,精盐,味精,绍盐,胡椒粉。

朱买臣传范文2

《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年轻时很穷酸,其妻离他而去。人生无常,几年之后朱买臣高中,被拜为会稽太守,并衣锦还乡。一路上风光无限。途中,朱买臣碰上前妻和她的丈夫正在修路,景况凄凉。于是,连忙停车,呼令后车把前妻及其丈夫一起接入府中,好生招待。没想到,一个月后,前妻羞愧难当,上吊而死。

历史“好比一块大理石”,到了后人手里,就由后人雕成什么像。如果单是以《汉书》里关于朱买臣的文字为依据,说他以德报怨,有一颗温暖而宽厚的心,可以;说他有意羞辱,是间接杀死前妻的凶手,也行。各人站的角度与立场不一,所持意见当然迥异。

那么,卢梭的遭遇又是什么呢?

卢梭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家境不是很好。22岁时,卢梭准备与艾丽尔订婚。可订婚当日,艾丽尔却牵着另一位年轻小伙子的手对卢梭说:“对不起,我们在一起不会幸福。”自然,整个小镇的人都知道了卢梭在良辰吉日被艾丽尔抛弃的消息。于是,卢梭毅然离开了小镇,开始四处流浪,从家乡瑞士到德国,又从德国到了法国。他发誓将来一定要风风光光地回到家乡。

30年后,当年负气出走的卢梭已经成为伟大的文学家和思想家。他的著作《忏悔录》《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在欧洲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享誉欧洲。回到家乡时,卢梭的一位老朋友告诉他:“这些年来,艾丽尔一直生活在贫困潦倒之中,靠着亲戚们的救济艰难度日。上帝惩罚了她对你的背叛。”原以为卢梭听到这个消息会幸灾乐祸,卢梭却说:“我很难过,上帝不应该惩罚她。我这里有一些钱,请你转交给她,不要告诉她是我给的,以免她以为我在羞辱她而拒绝。”说完,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些钱来,递给朋友,又说:“希望这些钱能帮助她摆脱困境,生活得好一点儿。”

对待曾经带给自己奇耻大辱的人,卢梭选择了宽容,而不是怨恨。而且,他知道一个弱女子也有自己的尊严,如果让她知道这是自己的资助,她或许会认为自己是在炫耀,内心也就会受到伤害。

朱买臣传范文3

说到汉代的女权,可能有人首先会想到曾经家喻户晓的吕后故事。吕后多谋而果断,汉并天下后,曾经努力协助刘邦翦除异姓诸侯王。她处死韩信,力促刘邦夷灭彭越宗族。汉惠帝死后,吕后临朝称制8年,擅权用事。其实,汉代这种所谓“母党”,“权在外家”[1]的情形屡有发生。例如东汉时期,“多女主临朝,不得不用其父兄子弟,以寄腹心,于是权势太盛。”[2]

汉武帝是武功卓越的帝王,而卫青以皇后卫子夫同母弟的身份被任命为大将军,霍去病以卫子夫姊子的身份被任命为骠骑将军,李广利以汉武帝所宠幸李夫人兄的身份被任命为贰师将军。汉武帝时代的3位名将都由女宠擢升,也是可以反映汉代妇女对政治生活有重要影响的迹象。

世系从母系方面来确定,是远古时代的婚姻关系所决定的。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曾经指出,直到三代以后,“姓之字多从女,如姬、姜、嬴、姒、嬀、姞、妘、婤、姶、嫪是也。”其实,在汉代,仍然可以看到承认女系这一古老文化现象的遗存。汉景帝长子刘荣因母为栗姬,于是被称为“栗太子”。汉武帝子刘据立为太子,因其生母为卫皇后卫子夫,又被称为“卫太子”。刘据的儿子刘进,因生母为史良娣,所以又称作“史皇孙”。平阳公主也随母姓,号“孙公主”。汉灵帝的儿子刘协,也就是后来的汉献帝,因为由董太后亲自抚养,称“董侯”。淮南国太子有称为“蓼太子”者,据说“蓼”也是“外家姓”。[3]这一现象不仅表现在皇族。高祖功臣夏侯婴的曾孙夏侯颇娶了被称为“孙公主”的平阳公主,以致后世“子孙更为孙氏”。[4]

姓氏从母,是保留古风的文明程度较为落后的民族的习俗。匈奴人据说“其俗贵者皆从母姓”。[5]汉代上层社会可以看到同样的现象,是令人惊异的。

关于女性祖先“妣”,除了通常“祖妣”的说法而外,也有“妣祖”称谓。也就是说,女性祖先被置于男性祖先之前。“妣祖”之说由来尚早,如《诗·小雅·斯干》:“似续妣祖,筑室百堵。”这样的说法在汉代文献中仍然可以看到。例如王粲《太庙颂》:“昭大孝,衎妣祖。”《汉书·郊祀志下》记载王莽宣布的礼祀制度,说到“祀天神,祭墬祇,祀四望,祭山川,享先妣先祖”。按照颜师古的解释,这是《周礼·春官》规定的“大司乐”的职能,先妣,是指周人始祖姜嫄,先祖,是指周部族的早期领袖先王先公。《周礼·春官·大司乐》中“享先妣”在“享先祖”之先。汉代学者郑玄的解释,确实是“先妣,姜嫄也”,“先祖谓先王先公”。传说周人世系最早始于姜嫄踩了巨人的脚印于是怀孕而生后稷[6],以此来解释“享先妣”先于“享先祖”现象的说法,当然是可以成立的,但是王粲“衎妣祖”之说却与周人祭祀秩序没有直接关系。可能对于汉代一般人来说,“先妣”较“先祖”占据着更尊贵的地位,在祭祀礼俗中也应当更为优先的意识依然存在。

明代史学家张燧曾经著《千百年眼》一书,作纵横千百年的历史评论。这部书的卷四有“汉高祖尊母不尊父”条,说汉高祖刘邦即皇帝位后,先封吕雉为皇后,封子为皇太子,又追封其母曰昭灵夫人,“时太公乃遗而不封,已不可解”,又过了2年左右,刘邦相继封刘贾、刘喜、刘交、刘肥为王,丞相萧何以下大小功臣也皆已分别受封,“而太公复未议封,即群臣亦无一言及之,何也?”于是感叹道:“是帝为天子已七年,而太公尚为庶人也,大异矣!”张燧以为刘邦先封其母却遗忘其父大可惊异,却没有说明其中的原因。其实,能够指出“尊母不尊父”这一现象,已经是重要的历史文化发现了。

汉代还多有妇女封侯,得以拥有爵位和封邑的情形。例如,汉高祖刘邦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当政,封萧何夫人为酂侯,樊哙妻吕媭为临光侯。汉文帝时,赐诸侯王女邑各二千户。汉武帝也曾经尊王皇后母臧儿为平原君,王皇后前夫金氏女为脩成君,赐以汤沐邑。汉宣帝赐外祖母号为博平君,以博平、蠡吾两县户万一千为汤沐邑。王莽母赐号为功显君。王莽又曾建议封王太后的姊妹王君侠为广恩君,王君力为广惠君,王君弟为广施君,皆食汤沐邑。东汉时期,东海王刘彊临终上疏曾经说道:“天恩愍哀,以臣无男之故,处臣三女小国侯,此臣宿昔常计。”[7]汉光武帝刘秀的儿子刘彊因为无子,3个女儿都被封为“小国侯”,刘彊以致终生感激。两汉史籍记载女子封侯封君事多至30余例。

汉代贵族妇女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占据较高地位,也留下了比较显著的社会历史印痕。《汉书·王吉传》记载,汉宣帝时,王吉曾经上疏评论政治得失,谈到“汉家列侯尚公主,诸侯国则国人承翁主”的情形,他认为:“使男事女,夫诎于妇,逆阴阳之位,故多女乱。”将所谓“女乱”即政治生活中女子专权现象的原因,归结为社会生活中女子尊贵现象的影响。“使男事女,夫诎于妇”的情形在民间也有表现。妇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有些地区甚至成为一种民俗特征。《汉书·地理志下》关于陈国(今河南淮阳附近)地方风习,就有“妇人尊贵”的记述。

汉代妇女对于个人情感生活的体验形式,与后世比较,可能也有值得注意的差异。汉武帝的姑母馆陶公主寡居,宠幸董偃,一时“名称城中,号曰‘董君’”。他建议馆陶公主以长门园献汉武帝。汉武帝大悦,在探望馆陶公主时尊称董偃为“主人翁”,相见欢饮,一时“董君贵宠,天下莫不闻”。于是,这种“败男女之化,而乱婚姻之礼,伤王制”的不合礼法的关系经皇帝的承认而得以合法化。据说“其后公主贵人多逾礼制,自董偃始”。[8]汉昭帝的姐姐鄂邑盖公主“内行不修,近幸河间丁外人”。据《汉书·霍光传》,票骑将军上官桀等甚至依照国家以往“以列侯尚公主”的制度,“欲为外人求封”,遭到拒绝之后,“又为外人求光禄大夫。”丝毫不以为这是一种不光彩的关系。《汉书·胡建传》则称丁外人为“帝姊盖主私夫”。当时上层社会对于这种关系,似乎也没有形成沉重的舆论压力。

汉家公主不讳私夫,天子安之若素,朝野亦司空见惯,贵族重臣甚至上书乞封。皇族妇女的这种行为能够堂而皇之面对社会,是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为条件的。在当时的社会,寡妇再嫁,是自然而合理的事。史书记载的社会上层妇女比较著名的实例,就有薄姬初嫁魏豹,再嫁刘邦;平阳公主初嫁曹时,再嫁卫青;敬武公主初嫁张临,再嫁薛宣;王媪初嫁王更得,再嫁王乃始;许孊初嫁龙頟思侯,再嫁淳于长;汉元帝冯昭仪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臧儿初嫁王仲,再嫁长陵田氏;汉桓帝邓后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等。

汉光武帝时,帝姊湖阳公主新寡,刘秀与共论群臣,有心微察其意向。公主说:“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表示对大司空宋弘德才与仪表的爱慕。刘秀愿意谋求撮合。据《后汉书·宋弘传》,刘秀后来专意接见宋弘,让公主坐在屏风后面,又对宋弘说:都说人尊贵了就会换朋友,富有了就会子,这也是人之常情吧?宋弘则说:“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刘秀于是对公主说:“事不谐矣。”告诉她事情没有办成。虽然宋弘拒绝了刘秀的暗示,其事最终“不谐”,但是湖阳公主给人们形成深刻印象的敢于主动追求有妇之夫的行为,可以看作反映当时社会风尚的重要信息。

关于平阳公主之再嫁,《史记·外戚世家》褚少孙补述:“是时平阳主寡居,当用列侯尚主。主与左右议长安中列侯可为夫者,皆言大将军可。”公主笑道:此人出自我家,以前常常作为侍卫从我出入的,今天怎么能作丈夫呢?“左右侍御者曰:‘今大将军姊为皇后,三子为侯,富贵振动天下,主何以易之乎?’于是主乃许之。言之皇后,令白之武帝,乃诏卫将军尚平阳公主焉。”可以看到,平阳公主择定再醮的对象时,非常大方地与“左右侍御者”公开讨论,“主笑曰”云云,也反映其态度的坦然自若。而从公主一方同意,事实上已经使婚姻成为定局,可知妇女在这种婚姻再构过程中往往居主动地位。且先“言之皇后”,后“令白之武帝”的程序,也说明女子在这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汉初丞相陈平的妻子,据说在嫁给陈平之前已曾5次守寡。《史记·陈丞相世家》说,“户牖富人有张负,张负女孙五嫁而夫辄死,人莫敢娶。(陈)平欲得之。”城中有人办丧事,陈平“侍丧”,尽心竭力。张负于是产生良好印象,又随陈平至其家,看到家虽穷弊,然而“门外多有长者车辙”。张负对其子张仲曰:我愿意把孙女嫁给陈平。张仲以陈平贫不事事,一县中尽笑其所为,表示疑虑。张负坚持道:像陈平这样出色的人怎么能长久贫贱呢?决意成就了这一婚姻。吴景超先生在分析汉代女子再嫁情形时曾经写道,“其中嫁人次数最多的,要算陈平娶到的妻子。他的妻子姓张。”他又分析了“这位张女士的历史以及嫁给陈平的经过”。他指出:“这个故事,有好几点值得注意。第一,嫁过五次的女子,不厌再嫁。第二,寡妇的尊长,不但不劝寡妇守节,还时时刻刻在那儿替她物色佳婿。第三,嫁过几次的女子,也有男子喜欢她,要娶她。第四,寡妇的父亲,并不以女儿为寡妇,而降低其择婚的标准。此点从张仲的态度中可以看得出来。张负肯把孙女嫁给陈平,并非降低标准,乃是他有知人之明,看清陈平虽然贫困,将来终有发达的一日。”[9]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中于“张负女孙五嫁而夫辄死,人莫敢娶”语后写道:“按即《左传》成公二年巫臣论夏姬所谓‘是不祥人也!’”“人莫敢娶”,是因为有“尅夫”的嫌疑[10],并非嫌弃她是“嫁过几次的女子”。

汉代寡妇再嫁不受约束、不失体面的风习,至汉末仍然多有史证。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揭开《三国志》的妃后列传,最令人注目的便是魏、蜀、吴的第一个皇帝,都曾娶过再嫁的寡妇。”[11]

在婚姻离异时也可以采取主动,同样是汉代妇女的权利。著名的朱买臣故事可以作为例证。《汉书·朱买臣传》说,朱买臣家贫,卖柴为生,常担柴道中,诵书歌讴,“妻羞之,求去”,“买臣不能留,即听去。”后来前妻与其夫家一同上坟,见朱买臣依然饥寒,还曾经“呼饭炊之”。李白有《妾薄命》诗:“雨落不上天,覆水难再收。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后来朱买臣夫妻离异故事在民间传播,以此为主题的戏曲就有元杂剧《渔樵记》、清传奇《烂柯山》、京剧《马前泼水》等。其实朱买臣富贵后重见前妻事,也并没有覆水难收的情节。[12]“马前泼水”的衍化,其实可能也是后世人未能理解汉代人精神风貌的一种反映。我们所注意的,是朱买臣妻主动离婚的事实。女方“求去”,男方“不能留,即听去”,前者要求同意,后者未能挽回,于是勉强应允。这种妇方主动提出协议离婚的情形,在汉代以后的中国正统社会中,是不多见的。

《汉书·张敞传》说,汉宣帝时地位相当于京畿地区最高行政长官的京兆尹张敞,据说“为妇画眉,长安中传张京兆眉憮”。张敞这样的高级官僚亲自为妻子画眉,眉样媚好,一时传闻京中。于是所谓“京兆画眉”、“京兆眉妩”,成为形容夫妻和美的典实。张敞的这一行为被有关部门举奏,皇帝曾经亲自询问,张敞答对巧妙,又因皇帝爱其才能,所以未受责备。看来,“为妇画眉”,作为高官,似乎是不寻常的举动,然而在一般平民中,则可能未必令人惊异。东汉名士樊英患病,妻子派婢女探问,樊英竟起身下床答拜。有人不免诧异,樊英解释说,“妻,齐也,共奉祭祀,礼无不答。”[13]一个“齐”字,一个“共”字,在某种意义上表现出汉代人在家庭关系中男女平等的意识。

班固在《白虎通·嫁娶》中也曾经强调:“妻,齐也,与夫齐体。”陈登原先生《国史旧闻》卷二八指出,“汉人虽曰已轻妇女,如曰夫为妻纲[14],如曰二女为奻[15],如曰不敢仰视[16],然尚有不讳再嫁之事[17],尚有以妻为齐之说。”如果我们借用“妻,齐也”的说法总结汉代妇女在若干方面享有与男子大体相当的权利这一事实,可能也是适宜的。当然,这种权利与现代意义上的“女权”不能同日而语,但是回顾这段历史,对于真切地认识中国古代妇女史的全貌,应当是有益的。

汉代妇女生活的上述情形,自然是在复杂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形成的。据《汉书·文三王传》,梁荒王刘嘉的妹妹刘园子与梁王刘立有隐情,败露后,刘立惶恐自责,有“渐渍小国之俗”语。所谓“小国之俗”,应当包括与华夏人杂居的其他部族的文化影响。推想在汉文化融合多种文化因素初步形成的时代,儒学礼制尚未能规范所有的社会层面,“夫为妻纲”的性别统治格局也还没有定型,于是存在“妇人尊贵”的现象。鲁迅先生曾经盛赞汉代社会的文化风格:“遥想汉人多少闳放”,“毫不拘忌”,“魄力究竟雄大”。当时民族精神的所谓“豁达闳大之风”18对社会生活的全面影响,当然更是我们在讨论汉代女权时不能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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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刘向传》。

[2]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两汉外戚之祸”。赵翼还指出:“两汉以外戚辅政,国家既受其祸,而外戚之受祸,亦莫如两汉者。”据说西汉外家20余,只有4家得以保全。东京后族,也只有阴、郭、马3家保全,其余皆无不败者。“推原祸本,总由于柄用辅政,故权重而祸亦由之。”外戚,常常导致“国家俱敝”。

[3]《汉书·伍被传》:“王曰:‘夫蓼太子知略不世出,非常人也,以为汉廷公卿列侯皆如沐猴而冠耳。’”颜师古注:“服虔曰:‘淮南太子也。’文颖曰:‘食采于此,或言外家姓也。’师古曰:‘蓼自地名,而王之太子岂以食地为号?文言外家姓,近为得之,亦犹汉之栗太子也。’”

[4]《汉书·夏侯婴传》。

[5]《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一上》:“河南刘氏本出匈奴之族。汉高祖以宗女妻莫顿,其俗贵者皆从母姓,因改为刘氏。”

[6]《史记·周本纪》:“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帝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谷。’封弃于邰,号曰后稷,别姓姬氏。”裴骃《集解》引《礼纬》说,周人姓姬,也是因为“祖以履大迹而生”。

[7]《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东海恭王彊》。

[8]《汉书·东方朔传》。

[9]吴景超:《西汉寡妇再嫁之俗》,《清华周刊》第37卷第9、10期合刊。

[10]钱钟书:《管锥编》第1册,中华书局1979年8月版,第302页,第9页。

[11]董家遵:《中国古代婚姻史研究》,卞恩才整理,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9月版,第258页。

[12]汉代已经有“覆水难收”的说法,但未见用于形容夫妻离异。如《后汉书·何进传》:“国家之事,亦何容易?覆水不可收,宜深思之。”

[13]《后汉书·方术列传上·樊英》。

[14]《白虎通·三纲六纪》。

[15]《说文解字》卷十二下。

[16]《后汉书·梁鸿传》举案齐眉故事。

朱买臣传范文4

关键词:背影 父子情 朱自清 情感共鸣

朱自清的《背影》,篇幅短小,语言质朴简单,共计千余字,却被认为是描写父爱的经典之作,自其发表便受到学界广泛关注。学界对它的解读更是不胜枚举。有从具体内涵解读真挚的父子情,怀念父亲;也有从文化意义、文学史意义、伦理意义解读的。还有从“背影”这一具象解读的。[1][2]而笔者是从民族文化的大背景出发,深究“背影”这一符号化象征蕴含的中华民族独有的审美习惯。笔者认为,《背影》之所以被认定为经典,是因为朱自清选择的父爱具有符号化象征,符合中国人对于父爱的传统审美习惯。季羡林在谈论朱自清散文《背影》也强调:“要真正读懂这篇文章,必须从中国民族文化,民族历史出发。”[3]中国传统父子之伦是别样的,它是“君臣关系”的翻版或“准君臣”关系[4],它具备“君臣关系”的等级性。同时,因为血缘纽带,它又有家庭伦理中的不求回报性。朱自清在真切的体验下,用白描法刻画出具有情感变换的父子情节,进而唤起了读者关于父爱的记忆,这种相似的情感体验,引起读者强烈的情感共鸣,使其对于《背影》具有强烈的文化认同。

一、传统父子之伦的别样呈现

《背影》着重描写的是父亲为儿子买橘子,爬月台的场景。最触动读者的是戴黑布小帽,穿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步履蹒跚的父亲的背影。背影,代表了中国传统父爱的严肃、隐忍、伟岸、不善言辞,它区别于慈善、热情的母爱。为何传统的父爱形象是如此的?要理解这一点,就不得不从中国民族文化、民族历史出发。安德鲁q本尼特强调:“任何的文学文本总是依照语境或传统,并且在语境或传统之内进行建构。”[3]中国文化是起源于黄河中下游流域的农耕文化。[4]农耕时代,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耕作。而中国传统家庭文化又是崇拜祖辈、父辈。在这种以父权为背景的传统家庭中,父姓便是绝对的权威。而且,“在中国崇祖尚德的家庭文化中,有‘天地君亲师’五位一体之说,所以,从对‘父’的崇拜中引申出对‘君’的崇拜。”[5]即孔子常言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朱熹三纲五常中的“君为臣纲,子为父纲”。“从这一层面来看,中国旧式的父子关系就是“君臣”关系的翻版或是‘准君臣’。”[6]这种传统礼教下,父与子的关系是长幼之序的。这种次序是不允许逾越,逾越者会被定性为不孝子,不孝子不能事君。所以,我国传统的父与子就是以“类君臣”方式相处。“君臣关系”本身具有等级性,所以,它是严肃的,以它为基准的父子关系自然也是严苛的。而且,中国的传统启蒙教育读物《三字经》里,也明确强调君臣、父子要有纲常伦理。可见,这种等级化的父子之伦已经成为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道德标准,对于传统的儒士,更甚。朱自清生长在典型的儒士家庭中,朱家是书香门第,其父朱鸿钧是读书人,做过些小官,光绪二十九年(1903),官至徐州榷运局长。而且,朱自清是长子,父亲对他要求更为严苛。在这种文化环境与家庭氛围下,朱自清的父子观与传统父子之伦保持了一致。所以,他选择父亲的符号,是背影,是侧面描写,是隐忍、严肃的符号化象征。这一符号文化符合中国人对于父爱的传统审美习惯。

同时,背影不仅象征了父子爱之间的严肃、隐忍,也表示了父爱的无私、奉献。中国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国家,“在家族血缘基础上,以血缘关系为原型,以亲情为伦理与价值的起点,而家庭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情感关系,是‘爱’的原理与内涵。”[7]家庭关系中,父子关系是重要构成,以血缘为主的父与子的关系是传承,是爱。所以,父亲对于儿子会不求回报地付出。“背影巧妙地传递出了父爱的无私,不求回报性,这与我们印象中的父亲‘孺子牛’的形象不谋而合。”[8]这就是中国微妙的人伦关系。这种人伦观下的传统父爱,是伟岸、无私的,而且多以“背影”的形式存在。

二、作家高超的艺术表现技巧

朱自清的《背影》在文学史上有如此重要的地位,这与他自身深厚的文学素养是分不开的。朱自清的《背影》用语质朴,以叙述为主。与之前的《荷塘月色》《春》相比,更醇熟,更有生活气。去掉了浮华、刻意的语言,大量排比、大幅的渲染。如描写父亲爬月台一处,作者用“攀”“缩”“微倾”“努力的样子”,几个直白、生动的词语,就把父亲艰难爬月台的身影淋漓地再现到我们的眼前。用这样的语言描写深沉的父爱,是最恰当、最合适的,而且也符合中国人含蓄的表达父爱的情感方式。文章开头,儿子不领情,拒绝父亲。而父亲在儿子明显的抵制下,依旧倾其所能地为儿子做一些小事。安慰落泪的儿子,与脚夫讨价还价,嘱托儿子,帮儿子买橘子。他是细腻、平静地付出、爱护、疼惜儿子。儿子则从最开始的不领情、拒绝,到随后的理解、牵挂。文中“父子之情的不平衡性,或者是错位感”[9]抓住了读者眼球,引起读者的阅读欲。父子爱随着儿子的理解,爱的隔膜逐步冰释,升华,达到高潮。“‘背影’是不平衡的父子情转化为平衡的关键。《背影》的情感关键,并不是父亲单向出发,而是和儿子双向互动中转化,感动我们。”[10]这种不对等的爱的转承起合,跌宕起伏,引起了读者情感波动,进而达到高潮。朱自清在平静中,给读者画了一幅父子情深的“爱”图。读者被朱自清这种不显山不露水的写作技巧带动了,感染了。行文中强烈的情感渲染力不仅源于作者塑造,更是源自作者独特情感体验。作者在切实触动中,刻画出款款的父子情。朱自清在传记中,又明确说道,自己与父亲是有嫌隙的,父亲娶妾,私挪自己工资,祖母病故,这些都使得朱自清与父亲有了距离,进而反感父亲。所以,行文一开始就交代,两年来未曾见父亲,一开始拒绝父亲,觉得父亲迂腐。后来,因父亲遭遇多番变故而心疼,因父亲默默温情被打动,最后,直至见到笨拙的父亲为自己爬月台买橘子的细微举动,冰释了一切。作者真切的生活体验,深刻的心理触动,高超的写作技巧,变换的父子情感,打动了读者,唤起了读者关于父爱的记忆,所以读者对《背影》才具有强烈的文化认同,它也才能成为经典。叶圣陶评价道:“《背影》全凭真感情真性情取胜了。”[11]

三、文学接受中强烈的情感共鸣

古今中外,描写父爱的文章多如牛毛,为什么偏偏《背影》能如此长久不衰?个人拙见,除了文章本身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还因为朱自清先生的《背影》能引起我们对父爱的共鸣,“这就是读者期待视野中必须包含有与作品相同或相似的思想见解与情感体验。这种体验是在文学接受活动中进行的一种强烈的心灵感应状态。”[12]《背影》中作者在表现父爱这种情感时,引起了我们情感或者情绪的相同或相似父爱的反应。这种相同或者相似的父爱认知,通过读者的想象、加工、整理,顺利地进入了关于父爱的情感体验。这种情感体验,是读者自己重新建构的。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在接收知识的时候,是根据自己既有的观念选择性的获取对象中的信息,然后通过自己既有的观念、知识和新的筛选互相作用,形成自己独特的新的见解。”[13]读者在接受《背影》时,选择性的从文本中吸收知识,形成了对父爱的新见解。这一过程丰富了读者的情感世界,完善了读者的情怀,健全了其人格。所以,才会对读者有意义,读者才接受。

同时,通过对《背影》的学习,也有助于我们细致地表达类似的情感体验。《背影》一文,用语淳朴、简单,在细腻的描写中,把关于父亲的感情淋漓尽致地描绘了出来,引起了我们对于父爱的共鸣。优秀的文章,就是能表达出萦绕在我们心头,却无处表达的情感的文章。这种情感被作者的一词一语刻画出来,所以,通过对《背影》的阅读,学生领会了表达此类情感的方式、方法,有助于学生在写作中,顺利、流畅地表达类似的情感。

《背影》之所以在语文教材中经历几次改版,依旧入选在册,就是因为它具备了语文教材中要求的强烈的感染力。它为学生展示了丰富的情感世界,引起学生共鸣,激发学生的情感体验。只有如此,才能帮助学生正确地理解课文的思想感情和写法,才能帮助学生学会细致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才能美化情怀,完善人格。

《背影》的成功,除了学界解读的父子情外,更重要的是文化文学意义和读者情感共鸣。笔者从中国传统的君臣关系角度,解读传统父子的文化内涵;从文学接受角度,分析读者认同的文学原理。《背影》是现当代散文的经典之作,通过对于此文本的文化解读,可以启示读者以类似的手法解读现当代散文。所以,要深刻理解作品的文本意义,必须从民族文化、民族历史出发,理解其中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同时,也要考察读者接受的文学原因。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读懂它。

注释:

[1]刘晓红,孙拥军:《朱自清<背影>思想内涵近三十年解读史》,名作欣赏,2011年,第12期。

[2]季羡林:《季羡林说朱自清散文<背影>》,名作欣赏,2003年,第3期。

[3]汪正龙,李永新译,[英]安德鲁q本尼特著:《关键字: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页。

[4]李振声:《钱穆印象》,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139页。

[5]陈爱华:《论中西方传统家庭文化发展及其伦理特征的异同》,中国伦理学会、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伦理学会:《传统伦理与现代社会――第15次中韩伦理学国际讨论会论文汇编(二)》,中国伦理学会、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伦理学会联合出版,2007年版。

[6][8]葛胜华:《背影,你到底深藏着什么?――朱自清<背影>新探》,阅读与写作,1999年,第7期。

[7]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现代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3页。

[9][10]孙绍振:《<背影>的美学问题》,语文建设,2010年,第6期。

[11]叶圣陶:《叶圣陶论创作》,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275页。

[12]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修订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47页。

朱买臣传范文5

后数岁,买臣随上计吏为卒,将重车至长安。诣阙上书,书久不报。待诏公车,粮用乏,上计吏卒更乞丐之。会邑子严助贵幸,荐买臣,召见,拜买臣会稽太守。买臣遂乘传去。会稽闻太守且至,发民除道,县长吏并送迎车百余乘。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买臣驻车,呼令后车载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园中给食之。居一月,妻自经死。买臣乞其夫钱令葬。

(节选自班固《汉书・朱买臣传》)

注释:①艾(yì):通“刈”,割。②呕:同“讴”,歌唱。

探究练习

1.对下列句子中黑体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不治产业(管理)

B.数止买臣毋歌呕道中(屡次)

C.我年五十当富贵(一定)

D.居一月(住,居住)

2.对下列两组句子中黑体词的意思,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行且诵书 卖以给食

会稽闻太守且至 给食之

A.两个“且”意思相同,两个“给”意思不同。

B.两个“且”意思相同,两个“给”意思也相同。

C.两个“且”意思不同,两个“给”意思相同。

D.两个“且”意思不同,两个“给”意思也不同。

3.翻译下列句子。

①买臣独行歌道中。________________

②上计吏卒更乞丐之。____________________

4.全部表现朱买臣妻“求去”原因的一项是()

①常艾薪樵,卖以给食。

②担束薪行且诵书。

③数止买臣毋歌呕道中。

④买臣愈益疾歌。

⑤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

A.①③④B.②③④C.②④⑤D.③④⑤

5.下列对文中人物的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朱买臣安贫好学,坚持苦学不辍,终于学有所成。

B.朱买臣妻贪图功名富贵,但又心地善良,周济已离婚的前夫,最后以自杀表示自己的愧悔。

C.朱买臣不理家务,不听妻子劝阻,一味以行歌邀名,是一利欲熏心十足的人。

D.朱买臣前期行为浓缩的典故是“士不得志”,使人为之扼腕;后期的行为铸就的故事“买臣荣归”炫耀富贵,令人嗤鼻。

参考答案

《负薪行歌》

(居:过了。)

(“行”句中,“且”,连词,而且;“会”句中,“且”,副词,将要。句中两个“给”,都是“供应”“供给”的意思。)

3.①买臣一个人在道路上边走边唱。②上计吏的兵卒轮流送给他吃的东西。

(“行歌”并非利欲熏心的邀名行为,而是表现士不得志。要求出仕也并非都是利欲熏心;出仕表明一个人的用世态度,不能把朱买臣仕前的行为看得太低。)《趣味阅读二则》

一、1.首尾照应,布局匀称,情节似断实连,富有空灵之感。

2.反映的是一出生动的家庭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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