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融服务方案大全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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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方案【第一篇】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男,行长。

邮编:100876。

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十九路八十二号。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男,董事长。

邮编:100876。

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二十三路九十二号。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女,董事长。

电话:010—67890654传真:010—12345678。

邮编:100876。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万人民币,利息。

万人民币(暂记为从借款日至约定还款日的利息,计算方式为复利计算)。

2、判令被告的逾期利息按当前银行贷款利息的双倍利率计算返还(还款利息从20xx年5月12日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日之间的利息后算)。

3、判令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期为6年。为保证还款,原告与另一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同意以其全部财产对以上借款及利息提供担保,同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两被告都拒绝偿还借款。原告认为,原告与两被告分别签订的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均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已按合同的约定向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但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却未能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清借款,被告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

而另一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也拒绝履行其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没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被告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希依法公判。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20xx年11月22日。

附:1、本状副本2份;

2、书证2份。

金融服务方案【第二篇】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提升老年人支付服务便利化程度的意见》(银办发〔2020〕183号)通知精神,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推进老年人金融服务便利化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为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综合金融服务,各部门要围绕践行金融为民初心,从现金管理、支付服务和普惠金融三方面入手,紧盯金融网点、水电气缴费大厅、医院、超市和行政服务大厅收费窗口等老年人日常的高频金融场景,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助老适老”金融服务。让老年人搭上“数字快车”,在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辖内金融机构围绕“多方联动、分类施策、精准服务、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互惠共赢”的工作方针,以政策为依据,以市场需求为指引,以规范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为支撑,通过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适性金融服务与老年客户特殊需求相结合,线下柜面服务与线上渠道服务相结合等方式,有效地将各项暖心服务传递给更广泛的老年客户,从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水平。

(一)资源整合,强化服务管理。即辖内金融机构应本着资源共享的工作方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通过“金融助理+部门融合”的服务模式,拓展金融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依托平台,开展精准服务。各金融机构可依托已设立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和现金示范区,开展农村地区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征集,并及时为农村地区老年人各群体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二是窗口前移,提供精心服务。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设立服务台,或派出金融业务指导员深入网点附近的医院、超市等指导帮助老年人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三是信息共享,开设全景服务。将传统金融服务资源与“互联网+”“大数据”结合,促进惠民政策和金融科技高度融合,实现资金流、信息流、服务流的有效整合,为各参与方提供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政府监管效能、市场发展效率与银行经营效益互惠共赢良好格局。

(二)健全制度,提升服务质量。辖内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制度上“用功”,即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的特点,建立一套标准化老年人服务工作制度,细化助老适老服务要求,从制度层面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敬老爱老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健全上门服务机制,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提供上门服务,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真正为老年客户解除后顾之忧。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要求各金融机构以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为目标,在各营业网点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优化服务窗口,指定专人提供“一对一”负责接待、引导、辅助、询问、办理等多个服务环节,确保各项精细化服务落到实处。三是优化助老服务。针对特殊群体,制定个性化特色上门服务项目和内容,组建上门服务机动分队,实现服务“最后一米”。

(三)完善设施,提升服务品质。各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措施上“用心”,即根据老年客户的特点,一是配备完善设施。即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均要配备爱心座椅、老花镜、验钞机、雨伞、饮水机、医疗箱等便民设施,在雨雪天气及时铺放防滑垫,摆放小心地滑标识牌,加强人性化管理,提高老年人服务满意度。二是加快设施改造步伐。各金融机构应加快atm机、自助开卡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普惠金融便民服务点机具等服务终端适老升级改造步伐,通过采取大字体显示、语音辅助引导和优化服务界面、增加转账风险提示等举措,消除老年人支付服务数字鸿沟,增加老年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完善便民设施功能。即将收集服务需求、受理“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节日慰问品、受理城乡医保缴交等便民惠民服务加载至便民服务终端上,通过丰富农村便民服务点“助老适老”服务内涵,提升便民服务的深度、广度与温度。

(四)加大宣传,提升服务效果。各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宣传上“用力”,针对目前多发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情况,通过加大金融业务宣传,解锁多层次老年服务,为下一阶段开发老年人“能懂得,能辨别,能使用”数字金融服务搭建更广阔的平台。一是将营业网点作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主阵地,通过液晶电视、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范金融诈骗、集资洗钱危害等金融知识,柜台上摆放各类金融知识以及防诈骗手段宣传手册,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以“3·15”金融消费权益日、6月“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和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村、社区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对老年客户进行面对面深入宣讲,提高老年人的金融防范意识,树立健康的金融投资理念。三是开设老年人金融知识课堂。即要求辖内各金融机构以轮值的方式,定期为老年人举办金融知识讲座,通过大讲堂方式增强老年人防诈、防骗能力,解决遇到的问题,帮助有能力、有条件、有意愿的老年人熟悉智能化服务,融入数字时代。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助老适老”金融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自网点对老年人金融服务要求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要全面提升服务深度、广度和温度,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线上服务和线下渠道相结合,让金融科技成果更好惠及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

(二)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互惠共赢。

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依托机构网点分布城乡、深入社区等优势,加大与政务、公共事业、医疗、商超等机构合作,开展老年人政务代办、医疗代办、健康讲座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关爱、帮助的同时,进一步夯实巩固客源,互惠共赢。如,依托便民服务点开展国债下乡、保险理赔等业务。

(三)强化便民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适老性工作管理,建立并落实定期服务工作机制。如,按月上门提供残旧钞换新和小额面值人民币补足和金融需求信息征集服务等,确保银行卡和现金受理渠道畅通,各项金融精准服务有效地落到实处。

(四)注重工作成效,纳入督促检查。

各金融机构要将“适老助老”贯穿日常业务工作之中,夯实基础,努力创新,为创造县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无障碍良好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人民银行县支行将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把服务工作纳入对金融机构的“两管理两综合”考核。

(五)分类细化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为确保助老适老工作有效地落到实处,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从组织管理、设施改造、宣传推广、服务成效等方面,对县金融机构助老适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评出a、b、c三个等级,年终将该指标作为金融机构当年文明单位创建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由县文明办负责实施。

金融服务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宣传和推广银监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和成就,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努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中国银监会定于20xx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为切实组织开展好辖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服务小微企业,实现银企共同发展”为主题,重点宣传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小微企业金融特色产品和服务等。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9日至4月30日。

三、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达州银监分局主办,辖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承办。分局成立“达州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唐盛鹏同志任组长,分局副局长戴仲成同志任副组长,辖内银行业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分局办公室、统计信息处及监管一、二、三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信息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次活动的安排部署,对活动的筹备、开展进行全程督导,就活动重大事项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对本次活动进行评价表彰等。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活动方案,统筹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承办相关工作会议,收集活动资料开展信息报道和拟写上报活动总结等。

四、宣传内容。

(一)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重点包含国家有关对小微企业支持政策、银监会近几年出台有关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银行业有关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等。

(二)辖内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的成绩,可包含小微企业贷款和其他有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辖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小微企业贷款机制建设情况等。

(三)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特色产品和服务创新,包括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提高信贷审批效率、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等方面的金融创新。

(四)辖内银行业小微企业融资案例等。

五、宣传方式。

(一)新闻媒体宣传。主要采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二)上街集中宣传。在达州市中心广场、通川区西外人民广场、达县南外以及宣汉、开江、万源、大竹、渠县的主城区举办集中宣传活动。

(三)营业网点宣传。各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利用电视、led显示屏进行宣传。

(四)短信宣传。各机构利用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或各银行业机构的内部短信平台错时向公众和客户发送宣传短信。

六、活动安排。

(一)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安排。分局在达州电视台、达州日报、达州新闻网统一开设“达州银行业20xx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活动”专档和专栏,对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小服务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成效、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及服务模式等进行持续宣传。首播(刊)从20xx年4月9日开始,宣传延续至4月30日。各机构须于4月6日前将本机构宣传资料的电子文本统一提交至达州银监分局统计信息处,由统信息处审核后交由分局办公室负责与各媒体衔接播出和刊登事宜。各机构宣传资料的内容包含该行的信贷政策、工作成效、特色产品、服务创新、典型案例等内容,要求文字简练,通俗易懂。

(二)上街集中宣传活动安排。

1、中心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安排。本场宣传活动由达州银监分局主办,农发行达州市分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市级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达州市分行、恒丰银行达州分行、达州市商业银行、达州市农村信用联社、宣汉县诚民村镇银行、大竹县隆源村镇银行11家机构共同参与承办。活动时间定于20xx年4月14日上午9时至12时(如遇特殊情况变更则及时另行通知)。活动分为举办启动仪式和开展咨询宣传两个部分。

(1)启动仪式设佳宾台(主席台),布台及宣传标语、横幅联系制作等工作由分局办公室负责,宣传标语及横幅的文字内容由统计信息处统一负责拟定。启动仪式上特邀市委政府、市经信委、市金融办、人行达州中支等有关领导出席并作重要讲话,辖内11家机构的负责人须整齐着装上台参加启动仪式。同时,分局及各机构各组成不少于20人的方队参加启动仪式。

(2)咨询宣传活动在启动仪式后进行,分局及辖内11家机构各搭建咨询宣传台一个,摆放宣传展版2幅(展版图文尺寸规格统一定为宽1792mm×高1172mm),组成不少4人的宣传队开展宣传活动。宣传资料除分局统一印制部分外,各家行可将上级行印制或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一并向公众免费发放。

2、各县(市、区)宣传活动安排。各县市区集中宣传活动由各县级银行业机构联合承办,其中,通川区西外宣传点、达县南外宣传点、宣汉县宣传点、开江县宣传点、万源市宣传点、大竹县宣传点、渠县宣传点的活动分别由达州市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信社、邮储银行负责牵头承办,活动方式参照中心广场集中宣传活动的模式进行,时间统一定在4月15举行。各牵头行要负责制定详细方案于4月6日前报我分局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同时负责活动现场布置、举办活动仪式、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出席活动仪式、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对宣传活动进行报道等。其他协办行要派人协助牵头行进行活动现场布置,并派员参加活动仪式和宣传活动。

(三)网点宣传活动安排。从4月9日开始,辖内所有银行业机构的营业网点须张贴宣传标语,拉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资料,同时打开利用电视、led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标语、横幅及电子显示屏的文字内容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服务小微企业,实现银企共同发展”、“服务小微、银企共赢”、“银企互动、相伴成长”、“立足小微、服务实体经济”等字样。宣传资料由分局统一印制和银行业机构自行印制。

(四)短信宣传活动安排。短信宣传活动自4月9日开始进行。为避免短信平台拥堵,分局决定采取错时方式发送,即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蓄银行、恒丰银行、达商行、达州市农村信用联社、宣汉县诚民村镇银行、大竹县隆源村镇银行依次于4月9日至19日发送。短信文字分规定内容和自定内容,规定内容必须先于自定内容发送。规定内容为:“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小微企业,实现银企共赢发展。——达州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宣”,不得随意变更。自定内容可以是各机构有关支持小微企业的广告作语、特色产品宣传口号等,并可同时署名“x银行”字样。

七、其他事项。

(一)各机构要结合本方案相应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指定承办部门及联系人,并于4月6日前报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信息处)。

(二)活动期间各牵头单位或各机构要联系当地媒体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同时,各机构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录像、拍照,统计参与人数、发放宣传品数量、拟写活动总结报告等,待宣传月活动结束后(4月30日前)报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宣传月活动期间或之后,我分局将联合达州市经信委、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和部门,在各县(市、区)适时开展小微企业模范守信培植、银企业对接签约等活动,各机构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金融服务方案【第四篇】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农业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促进全省各类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做好今年的农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陕西农发在“两个不低于”的前提下,在遵循“六项机制”、坚持“四单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行小微企业客户结构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今年小微企业贷款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贯彻国家支农支小政策,按照“择优扶持、分类管理、稳步创新”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业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一)突出业务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产品关联度高、与大型优质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农业小微企业;各类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绿色农业的高成长型和具有区位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内小微企业;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或取得政府(部队)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担保资源充足的农业小微企业。立足业务发展重点区域,重点支持信用环境好、财政支持力度大、小微企业资源丰富、内部管理规范的地区。

(二)加大客户结构调整力度,力争做到进退自如。今年各行要对农业小微企业客户进行风险排查,对经营效益良好,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第二还款来源可靠,销售货款归行率达到70%以上,银企配合良好的客户给予贷款积极支持。

(三)贷款产品支持具体方式:

1、贷款期限。生产经营周期在1年以上的农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季节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2、贷款利率。我行农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一般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但对合作意愿强,经营状况好,积极配合监管的存量优质客户在利率定价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即:对于与我行连续发生两年以上信贷关系(含两年)且无任何违约记录的市级(含)以上农业小微企业优质客户可执行基准利率;新营销客户、发生信贷关系两年以下的老客户、有违约记录的老客户,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

3、贷款方式。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农业小微企业贷款主要采取全额抵(质)押或专业担保机构保证担保方式。

4、贷款展期。对因受季节性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影响不能按期还款,在有效落实合法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贷款展期。

二、创新贷款担保机制。

我行将在原有贷款担保方式基础上创新农业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方式: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可转让的林权和土地承包权的抵押担保。

(二)审慎探索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担保。

(三)着重于中介担保机构进行合作,开发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担保。我行将侧重点放在积极与当地政府协调,与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协会取得联系,建立由中小微企业服务协会,中介担保机构,贷款银行三者之间互通信息,努力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逐步建立由政府财政作后盾的融资担保公司,为经营管理先进、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未来发展前景、目前确实需要资金的小微企业融资行为进行担保,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目前融资过程中出现的“融资难、难融资”现象。在此过程中,要求各辖属机构要帮助小微企业不断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特别是民营企业家自身素质建设,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融资过程中出现的“低信用、信用低”现象。

三、强化服务和业务指导。

(一)我行在两个不低于的前提下,专门下发了工作要点,并对贷款支持的重点提出以下要求:

1、市场前景好、信用等级高、担保资源足、合作意愿强的高成长型农业小微企业。

2、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或取得政府(部队)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的农业小微企业。

3、具备一定发展规模、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与区位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内小微企业。

4、以发展各类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绿色农业和低碳经济为主线目标,对增加就业和农户增收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农业小微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5、产品关联度高、加工能力强,与我行主体业务和大型优质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农业小微企业。并根据地域特点对陕南重点支持茶叶、中草药、农副产品等地方特色明显的农业小微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关中重点支持以苹果为主的果业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为产业化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生产的流动资金需求;陕北重点支持以苹果、红枣、小杂粮等为主的农业小微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

(二)对辖属机构的农业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纠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个别贷款发展较为缓慢的支行进行实地调研,有针对性的解决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小微企业业务健康发展。

(三)加强行业合作。在坚持“政府推荐、银行独立办贷”的基础上,对涉及占比较大的粮油、棉花以及苹果等产业,要求基层行与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行业动向,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业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四)在坚持制定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贷环节、简化手续,提高办贷效率,提供快捷便利的资金结算服务。

(五)完善奖励机制。在今年全年工作计划中把小微企业贷款的发展工作作为全行工作的重点来执行,并对小微企业贷款发展按照各地市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及行业结构进行差别量化考核,奖先评优,对能够有效发展优质小微企业贷款客户的、存量贷款能有效维护的、小微企业贷款无不良的支行及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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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方案【第五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决策,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唐村镇镇村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实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目标,主动做好金融服务对接,为唐村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撑和配套服务,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改善提升镇域环境,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一)围绕“生态宜居”主线,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示范区。

一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全镇“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规划和精品线路、片区提升总体规划,农商银行向村民发放农民住房贷款,对建筑、装修等经营户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积极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二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本镇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质量、管护机制等标准化建设,实现乡村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推动“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增加美丽乡村达标村数量,提高美丽乡村覆盖率;支持镇驻地综合改造提升,对镇驻地道路提升、道路管网、公共服务设施、农贸市场等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支持。三是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田园综合体,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给予全方位金融服务,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乡村旅游贷”,加大对乡村旅游优质项目和农家乐优质经营户金融支持力度。

(二)围绕“产业兴旺”主线,提升农村现代产业体系。

结合我镇经济产业特点,积极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探索大棚抵押贷款等形式支持蔬菜、蓝莓、早熟西瓜等生态观光园建设,引导农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通过农商银行发放家庭农场贷、小微企业主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重点支持唐村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林权抵押,加大对本镇特色林果种植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有特色、有品牌的生态农业项目,加快推进农业科技互联网+生态农业发展基地建设,依托金融支持,改变传统发展模式,提升农业现代化、融合化水平。

(三)围绕“乡风文明”主线,健全农村信用信息体系。

一是加强增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户金融信息库建设,各村成立信息采集小组,与农商银行强化合作,持续开展客户金融信息采集,建立唐村镇“全民金融信息档案”,力争2020年实现全镇居民金融信息档案全覆盖。

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开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对全镇已经建立档案的居民,以村为单位,由农商银行集中评定授信额度,实现所有村庄的信用评定全覆盖,缓解居民担保难,满足广大居民生活消费和生产经营需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信用氛围,建立起适合我镇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切实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遏制农村地区非法集资蔓延趋势,净化社会信用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农村金融生态。

(四)围绕“治理有效”主线,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

一是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在全镇所有村居、社区设立普惠金融服务员,依托村委、社区、党员活动中心等载体,打造智慧型、便捷化普惠金融服务点,满足居民对现金存取、转账汇款、领取补贴、生活缴费、交易结算等各项基础金融服务的需求,全面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社保卡、粮食直补等财政、社保业务代理和政府惠民资金代理收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二是充分发挥挂职干部作用。切实发挥金融挂职干部作用,积极参与乡村社会事务管理,及时掌握更多项目信息和资源,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精准度。

三是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农商银行组建“红马甲”金融知识宣讲队,持续开展“金融知识下乡”、“金融夜校”和为村民播放“露天电影”等工作,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

(五)引导农村产权交易,加快农村产权改革进程。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商银行强化与齐鲁产权交易中心邹城分公司合作,积极为唐村镇农村集体和农民提供股金理财、股权融资和其他涉农增值配套服务,加大农村股权质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力度,探索开办大棚贷、农村闲置宅基地收储和闲置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水权抵押贷款等农村产权抵押业务,助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一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产业带动、精准到户并重,结合扶贫车间、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实行财政贴息和贷款利率优惠,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二是加大创业人员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双创”,引导广大农民创业致富、就业致富。三是全力做好农村信贷服务。鼓励农商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农户购房、购车、房屋装修、婚丧嫁娶等消费类资金需求。四是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渠道。丰富支付结算手段,加大农商银行atm、crs、pos等自助机具布放力度,让乡村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一样的金融服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全局统筹。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职能分工,牵头带领有关村、企业、部门,畅通沟通渠道,确保金融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信息台账。各村居与农商银行要成立金融信息采集小组,逐户建立客户金融信息档案,全面开展辖内村庄的授信全覆盖,建立起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各相关部门、农商银行要加强乡村振兴宣传,转变宣传理念,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金融方面的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镇域群众的政策解读工作。

四是落实金融干部挂职。市委组织部提名农商行唐村支行行长刘春涛挂职唐村镇金融副镇长,具体负责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从农商银行抽调客户经理到各村担任金融助理员,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切实发挥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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