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密协议书(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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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
乙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规范、保密的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译文类型
甲方委托乙方翻译(资料名称),共页,约字。
二、翻译时间
双方协定翻译稿件交付日期为年月?日。
三、交稿形式
四、资料保密
本协议所涉及的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或通过其它任何渠道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项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知识产权
所有翻译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包括报告全文、摘录、单项数据等)公开发布、转载、使用或其他用途,否则视为违约。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保密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x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E-mail: E-mail:
电话: 电话:
保密协议【第二篇】
甲方:
乙方:
乙方受聘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机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机密从事与甲方产生或可能产生竞争的工作、业务的有关事项,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下述用语含义如下:
1、机密:甲方拥有或使用的全部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
2、技术秘密:包括设计方案、硬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软件、数据库、设计、记录、图纸样品、模型、工作手册(报告)、文档、相关的函电等;该等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国内外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及对公司知识的使用方法与组合。
3、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商业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4、智力成果:包括任何形式的(不限于书面的、数据的、电子的方式)规划设计方案草案、修订案、方案、技术数据、开发的软件、模型及其他信息载体或产品等。
5、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准,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6、离职:以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任职期限届满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亦视为离职。
7、私自承揽:指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指派,以任何形式与公司的客户接触,并以个人名义接受其委托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以牟取私利的行为。
第二条 本协议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设施、设备、机密、条件等所开发、设计、制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属于职务成果的,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该等成果,并可以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隐瞒任何资料、信息,并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确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的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
第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研究开发、设计、制作完成的成果,乙方认为应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于该等成果完成后30日内通知甲方。甲方经核实,认为确系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该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利用该等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转让其非职务成果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设计的,但没有主张权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应推定为职务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该等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条条 双方对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完成的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以及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加以善意理解,并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
第六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不得知悉该项机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该等机密。
第七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禁止与甲方的客户私下接触并私自承揽任何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乙方任何补偿。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额为前述业务的合同金额。
第八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任职期间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介绍与甲方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乙方任何形式的离职,均不得将已形成的或者将形成的业务带走。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额为前述业务的合同金额。
第九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乙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因任何原因离职)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掌握并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承担与任职期间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关机密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甲方宣布解密或者该等机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十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机密的文件、资料(含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软盘、硬盘)、光盘、仪器、录音(像)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该等机密是否具有技术或商业价值。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的时候,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机密的一切载体。
第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其获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机密,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对另一公司或企业持有股份或拥有其他权益等)经营或参与经营与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或活动。
第十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不得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或间接)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不得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即视为根本性违反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部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六条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与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前签署的其他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相抵触,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均已仔细审阅本协议,并已确切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所述的内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后果,且愿意遵守本协议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保密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业务往来所为保密资料之提供等事宜,-§ 兹同意条款如下:
一。保密责任
a.乙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保密资料主要含:供应的产品的品名、数量、品质要求、供应商评审要求及价格等信息)
b.乙方不可把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甲方的直接管理人员及其直属上司、签约者。
二。使用限制
1.“甲方”是指双方中有权利提供或揭露机密资料的一方;“乙方”是指双方中因接收、管理、使用、掌握或知悉机密资料而负有保密义务的一方。
2.据本协议规定,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收到的信息资料后对该信息资料的保密期限为10年。
3.采取保护自身之同类性质机密资料之同等保护程度,但不得低于合理的保护程度,保管该机密资料;
4.如机密资料被不当使用或揭露时,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以重新保障机密资料的'机密性,防止机密资料被进一步不当使用、揭露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发生。
5.不得将机密资料用于甲方同意之外的任何目的。
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返此契约任何条款,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之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或扣除未付货款不少于10万元。
四.其它
1、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2、以上“甲方”“乙方”是指甲乙双方之主体及其现在与未来组设的公司、办事处、工厂营业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保密协议书简单 保密协议书简单【第四篇】
(上市企业)与(参与*项目的证券公司或其它主体)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之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正在进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的总体策划及具体实施工作;
2、乙方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专业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财务顾问、代办股份转让、证券承销及保荐、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顾问等从业资格);
3、在项目合作中,一方(“披露方”)已经或将要向对方(“接收方”)披露某些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
第1条保密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向接收方提供的披露方与项目有关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披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一旦公布会对披露方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具有实用性并经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介质形式传递。
第2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接收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用途。接收方不得利用保密信息进行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甲方在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程中进行股权融资,需要乙方向甲方推荐投资方或需要乙方将甲方股权融资项目推荐给投资方,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授权向相关投资方提供保密信息。
接收方保证对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对接收方自身的保密信息之保护手段进行保密。
接收方为与项目有关的目的,仅可向其有知悉必要的董事、监事、高管、雇员或咨询顾问(合称“关联人员”)披露保密信息,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不得向关联人员以外的人披露保密信息。在关联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接收方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促使关联人员履行与接收方同等的保密义务。
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该保密信息之时,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
非因接收方原因,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保密信息是接收方从对披露方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该保密信息是接收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或关联人员独立开发或获得的;
经披露方事先或事后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保密信息;
接收方应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证券/金融监管机构、自律机构等有权机关之要求,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其他监管规定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披露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要求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介质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收方为保密信息。
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情况,披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接收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披露方应赔偿接收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接收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接收方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支出),以使接收方免受损害。
若披露方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归还或销毁保密信息,但接收方根据监管和行业自律要求必须保留存档的除外。
如果披露方、第三方或有权机关指控接收方,接收方有权为了辩解之目的而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双方应共同努力,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减少因披露保密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第3条排他条款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就进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任何其他实体签署与本协议目的、内容相同或相类似的战略合作协议或其他类型的文件;乙方应作为甲方开展本项目唯一的合作伙伴。
第4条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约方”)或其关联人员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一方对另一方因本协议项下行为而导致的期待收益或可得利润损失、未实现预期的成本节约、商业信誉损失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5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文首载明签署之日起生效。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协议保密期限截至项目完成之日或甲方书面通知提前终止本项目之日起12个月止。
项目完成之日是指甲方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
第6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解释。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规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本协议的部分条款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和执行。
第7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金融危机、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多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或本协议的履行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该方有权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应被视为违约。如果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则该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发生为由免除责任。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本协议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本项目造成重大妨碍,并且本协议双方未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第8条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按以下联系方式用传真发出或快递方式发出。如果该等通知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于发件人传真机显示传真业已发出时视为送达;若以快递方式发出,则于邮件寄出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本协议双方的寄送地址及传真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中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时,该方应在变化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另一方。如逾期未通知,则另一方依据本条规定向上述地址发出的通知将被视为已被送达。
第9条其他
本协议中标题仅为阅读方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对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本协议对双方及其权利义务继承人均有约束力。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本协议中如有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是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且不影响到本协议整体效力的,则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完全有效并应被执行。
一方当事人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权利的放弃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做出。
本协议及其附件(如有)构成了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宜达成的全部和唯一的协议,并取代了一切先前达成的谅解、安排、约定或通信。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关于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项目之保密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书【第五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技术形象需要及根据加盟申请,同意乙方参加技术培训,现根据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一、参加培训的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培训形式需办全脱产学习,不允许有间隔。
三、培训后的约定:
1、乙方参加培训后,不得把本公司技术传教于他人;
2、在职及离职员工不得向非公司人员透露或泄露关于产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配方、制作步骤〕。
3、在职及离职员工必须承诺承认本公司产品的配方及制作方法为公司所有,凡被证实违反保密协议的员工,本公司保有追究所有责任的`权利。
4、乙方认可甲方向乙方传授的技术配方价值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如乙方无违约之行为,甲方对该项费用予以免收,但乙方如有违约之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该项费用。
五、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名: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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