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协议【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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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的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内容:
甲方将商住小区一期的中央空调末端系统安装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安装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安装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三、施工范围:
商住小区1#﹑2#、4#、5#、7#、8#、11#、13#、14#、16#楼的室内中央空调末端工程安装。
四、工程地点:小区内。
五、承包方式:
清工承包法(包工不包料)。
六、结算方式:
每组风机盘以肆佰元人民币计算。
七、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栋楼施工至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每栋楼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的95%,剩余的5%在工程全部交工或一个采暖期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安装施工期:
总安装期:20xx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体各栋楼交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决定)。
九、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所用安装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2、乙方需要的安装工具及脚手架由乙方自行提供。
十、施工准备:
1、甲方须在双方确定的开工日前10日内做好安装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代表到场验看,如发现问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召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上述整改工作。
2、安装开工前,甲方给乙方开具进场施工开工通知书并组织乙方相关人员,到现场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及时到场验看,以保证安装工程如期开工。
4、乙方进场安装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开工日期和安装班组负责人名单,甲方联系人签收回复乙方,甲方签收确认的日期为正式开工日期,若甲方未将相关书面资料反馈乙方,则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十一、安装要求:
1、开工前乙方要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施工地现场认真核对甲方设计的中央空调图纸与甲方原有的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管道、排风(烟)管道是否有冲突的地方,实施中如因与上述管道有冲突要局部改变管道走向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加额度在安装费的18%以内(含18%)甲方不予签证,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机房、管道井、风井等的土建部分布置设计图纸以便乙方进行相应的安装施工,未按照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动位置或管道走向造成的反工,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空调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如与本合同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发生变化时,则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十二、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暖通行业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冲洗记录、打压试验报告,及其它证件和手续。
2、质量要求:合格。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确认之后,方能对原计划施工方案做修改。
4、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作为依据,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则要重新安排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乙方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如被甲方或甲方装璜单位损坏的管道乙方不予负责。
十三、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的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施工过程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杜绝违章操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电器线路、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的安全,造成损失或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需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
3、乙方应注意电器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及其他施工过程的安全保障,并责令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安全。
十四、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国家规定提供施工期间的临时水源、电源。
2、负责协调解决在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工种的互相配合,督促和指导乙方施工。
3、负责在调试、检验过程中的监督、验收。
乙方责任:
装条件的提出施工整改意见。
2、负责设备、施工材料在施工现场的保管、搬运、起吊、分层、就位等。
3、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本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安全及防护措施。提供中央空调安装施工资质证书、安装管理制度和上岗证及特殊工种操作证件,派员参加甲方主持的现场工程协调会或总包方、监理公司组织的有关施工单位的工作会议。
4、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提交甲方,对安装现场实行专人管理,配备事故由乙方负责及赔偿,承担全部责任。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对施工环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不符合安专业管理人员实施现场监理。
5、负责正常安装过程中所需空调部件及材料的搬运、堆放。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机械和劳保用品。
6、负责做好安全防护,负责清理施工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负责施工过程中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顺延开工,并对工期的延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因不能如期完工的,推迟一天扣合同总款的%作为工期延误罚款。
3、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
十六、双方代表:
1、甲方委派一名代表,负责安装现场工作的监督及联系协调。
2、乙方委派一名代表,负责安装现场施工安排及联系协调。
3、双方代表经确定后,如确需变更的,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且对签署方具有同等效力。
2、凡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五(5)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施工安全的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清华大学建筑施工防火管理规定》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在清华大学校内施工的防火安全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得到上级消防机关的批准,是否和学校保卫处签订了协议书;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动火前是否开具动火证明,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检查乙方对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情况;
4、协助乙方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甲方委托作为本工程的现场监理,代表甲方对工程进行现场管理。
二、乙方责任:
1、具备施工资格,拥有安全技术资质,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岗位也要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2、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消防申报工作,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不得改变原设计。确需改变原设计的项目,必须征得甲方和原设计部门的同意,并报原批准消防部门审批。
4、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
5、施工中不得违章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带电的部分,电线头应包以绝缘。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专业电工应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6、电焊、气焊、气割作业所用设备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钢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非焊工不得从事焊接作业,专业焊工应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7、动火前要到保卫处防火科办理动火证,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动火。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遇有五级风以上不得在室外动火。
8、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9、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疏散门前、门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碍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保持防火距离。
10、露天配电盘及开关装置应有防雨措施。
11、当日施工中所用易燃材料和易燃废料的堆放地与用火作业区间距不得小于10米。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
12、现场临时照明灯不得任意挪动充作行灯使用。
13、建筑施工现场均应设置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井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
1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及仓库。应按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管理。
15、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应做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不得遗留火种(特别注意暗火隐患)。
16、现场危险作业区域,如射线作业区,化学危险品区、加油站等,应做好消防预案井指派有安全经验的人检查、看守,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正确处理。
17、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贵。接受甲方和职能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认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保卫处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报消防机关查处。
18、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要求。
19、施工中如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和甲方,不得冒险蛮干。
20、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
21、未经建设单位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22、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动、遮挡原有的消防设施,需要临时变动的需经保卫处防火科批准,并在施工后恢复原状。
2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24、施工现场因责任事故发生火灾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火灾造成的全部损失。
25、乙方在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立即改正;坚持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甲方应立即报告保卫处防火科;防火科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停工整改,并依据违约情节从工程款中扣除2000元以下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施工过程中注意事项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改变原防火设计、随意增、减防火项目、改动原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存在的火险隐患等行为,有权督促乙方认真进行整改。乙方坚持不改的,甲方可以向学校防火科报告。如防火科发出违约扣款书面通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如数扣留并上交学校。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第三篇】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结合实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县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达到50%以上。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壹个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5分以上(含75分)。
5、各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6、企业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每人每月到我县所属在建项目检查不少于2次;外地施工企业总公司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到我县所属项目进行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总时间的80%,项目总监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总时间的50%。
7、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
二、责任内容
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进行工程项目施工。
2、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3、施工企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明确,施工班组天天有检查且有记录、项目部每周有检查且有记录、企业每月有检查评比考核且有记录。
4、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组、拆、装必须持有起重机设备安装资质,组、拆、装方案编制、审核等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经过备案、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卸料平台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重大方案必须按规定备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6、民工生活区内要干净整洁,食堂生、熟菜要隔离;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灶、电水壶、液化气。
7、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及时上报并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事故,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8、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相关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有关技术、安全和特种作业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项目部成员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上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换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9、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10、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严格禁止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措施
1、对住建局在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住建局安全监管部门适时进行通报。对于存在相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或要求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通报达两次的企业,由住建局对企业进行约谈。
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内再次因安全问题被通报的企业,住建设局限制其在我县承接业务三个月。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宿松县住建局(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房屋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第四篇】
甲方:
乙方:
甲方投资的西都大厦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责任,特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按徐建发(______)77号文件规定执行,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但奖励费不支付。
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合理投入,严禁挪用基本费与现场考评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临街交通要道施工等方面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此而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经工程师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四、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保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监督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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