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人协议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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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合伙合同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__采石场及其设备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各支付现金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给甲方;余款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每年终总利润______%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投资比例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合伙协议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x年x月x日

两人合作协议书3

合伙人:(以下称为甲方)

合伙人:(以下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苏宿工业园区尼吉康电容器厂废品回收生意。

第二条合伙人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三条固定资产(废品处理设备)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每年合作项目(苏宿工业园区尼吉康电容器厂废品回收生意)纯利润的百分之八十归甲方所有,百分之二十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全权管理尼吉康电容器厂的废品回收生意及日常事务,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本合作协议不得作为合伙人任何一方的债务抵押或经济纠纷抵押使用,一经发现另外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八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后尼吉康正式投产(不包括试运行)产生废品交易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两人合伙协议书4

订立协议各合伙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____(签名)

合伙人:________(签名)

合伙人:________(签名)

合伙人:________(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两人合伙人合同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经营游艺场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经营游艺场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完善的经营游艺场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合法证照公安、文化、工商、税务、消防等合法证件。

2、甲方应做好公、检、法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疏通关系,为正常营业提供良好的保障。

3、因公关不力所造成的乙方机台设备被人为损坏、查封、罚没等,甲方负责应在两周内归还乙方机台设备,如机台设备损坏的或无法取回的,甲方负责按原价赔偿乙方。

4、甲方负责游艺场保卫安全工作,因保卫安全不力造成工作人员及顾客被抓、被盗抢或第三方故意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有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提供经营游艺场的一切配套设施,其配套设施包括:房屋、装修、座椅、灯光、供水电设备及场地布置设施、设施费用由甲方负责。

6、乙方机台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内乙方机台设备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出租,不得做任何形式的抵押,自双方合作后甲方不准在经营游艺场内放置其他厂家任何性机台设备。

7、本游艺场行政管理由甲方负责,人员管理,日常工作管理不善发生问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游艺场所需足量机台设备,乙方收到甲方机台设备保证金后15日内提供所有机台设备(以机台设备清单为准)。

2、乙方在游艺场经营业绩不佳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场地运营效益不佳的机台设备做出调整,以达到最佳业绩。

3、乙方负责游艺场机台设备调试,维修及保证机台设备正常运转,甲方不得干涉。

4、乙方机台设备正常配件和返厂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游艺场的其它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乙方负责监督游艺场的经营炒作,协助管理,监督管理,委派机台设备管理人员及技术维修人员。

6、乙方要求甲方委派经理或会计,双方每天共同查帐、结算、共同解决营业中的问题。

7、乙方在经营游艺场同时,委派的工作人员,乙方有权调换,甲方不得干涉。

三、合作模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时,甲方需付给乙方机台设备保障金百分之五十(以机台设备清单为准),作为风险保障金(不计算利息)终止合同时机台设备乙方运回后,全额退还甲方保障金(以收条为凭)。

2、甲乙双方的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_____ %,乙方____%,每日甲方按乙方机台设备账目的____%给乙方当日结算利润,进行现场拆账,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进行拖延,如甲方出现拖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负责机台设备从厂家到经营游艺场的运输费、装卸费;乙方负责从游艺场回程的装卸费、运输费。

4、甲方负责乙方机台管理,人员及技术维修人员的餐费、住宿费、及乙方员工每月工资_____%的费用。

5、甲乙双方合作期为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作到期后双方另行签约。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游艺场经营炒作期间制定的优惠政策,赠分发放卡及抽奖活动等,需双方共同协商管理,制定方案执行。

2、甲乙双方商定:在运营欺间游艺场机台设备出现正常故障或一般故障造成损失由双方按分成比例共同承担协商解决(如:机台定板、跳分、当机、非正常出牌、顾客娱乐中的纠纷等)。

3、双方在合作期间,当经营达三个月,本游艺场效益不佳、突发事故或因政策因素使游艺场无法营业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将所投入机台设备撤回,甲方不得有异议,保障金退还甲方(如乙方机台设备有任何损坏甲方需按原价赔偿乙方)。

4、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待变动时,应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签约后生效并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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