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货商品买卖合同【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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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供货商品买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定商品质量、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确保交易顺利进行。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青岛供货商品买卖合同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青岛供货商品买卖合同

青岛供货商品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定地点:北京市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订购事宜,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物名称及价格:

序号产品名称

商标及品牌

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总计金额(元)

合计:

人民币(大写)¥:

1、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出卖人出厂标准,符合

买受人使用要求。

保修期:

2、随附必备品,配件及提供方法:

3、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全额货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额货款)义务时,

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人进行验收。

如有产品质量问题,货到一周内买受人提出异议,出卖人负责更换。

5、产品的售后服务:

6、运输方式及达站和费用承担:通过汽运和铁路运输送货上门,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7、交付标的物方式,时间,地点: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现金或支票或电汇底单后,即安排发货。

8、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出卖人负责对买受人的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安装和调试培训。

9、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和回收:纸箱包装,不回收。

二、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现款现货,买受人按出卖人指定帐号电汇或支付支票和现金。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内起生效。

4、其他约定事项协商解决

5、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传真件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青岛供货商品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卖方:

买方:

一、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由买方购进卖方售出的以下商品:

二、交货方式:青岛保税区仓库室内自提。

三、费用承担:报关、仓储费(从实际转货权日至提货日)、装卸费用等由买家承担。

四、付款方式:D/P,买方须在卖方单据到达买方银行之日起3日内赎单.交单单据包括DO,发票,箱单,检测报告,产地证(一、三联正本),熏蒸证明

五、交货时间:年月,全款到账当天放货;合同签订后4个工作日内办理货转。

六、品质、数量异议:按国际质量标准执行。若有质量异议需在转货权之日起20日内提出,逾期视为买方已经接受。

七、违约责任:对于买方因各种原因拖延付款的情况,每延期一天,征收5‰滞纳金。同时违约方须向对方赔付不低于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八、争议及仲裁条款:有关本合同及在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提交青岛人民法院,关于本合同项下一切争议的解决,包括程序和实体上的,均适用中国法律。除另有规定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其他条款:卖方对于因自然灾害、暴雨、恶劣天气、不可抗力等非控制之情况,造成船期延误,致使买方有所损失,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应共同采取合理步骤,协商解决以减少损失。

十、其他事项: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共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签订当日回传生效,逾期作废。

卖方确认: 买方确认:

年月日

青岛供货商品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因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缺少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以_ __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名称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甲方的商品房销售依据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 。甲方保证在商品房现售前已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房可以合法销售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三条:乙方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层,地下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 【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 建筑面积 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同意在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并办理完毕相应的产权过户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房价款。

2、分期付款: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七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如遇不可抗力,甲方应当在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告知乙方,双方协商予以延期。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次日起,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次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有权在变更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甲方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产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变更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条______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自本合同项下商品房办理完毕产权变更登记时生效。

2、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一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出售给乙方的的本合同项下商品房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本合同项下商品房依照“房地一体”的原则进行出售。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登记机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0 449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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