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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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第一篇】
员工:
您于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至今未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未经请假批准,私自旷工,影响到正常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相关规定,决定处以公司内部通报,并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我公司将保留追究您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第二篇】
被通知人:
身份证号:
一、解除通知:
1、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xx年xx月xx日解除。
2、解除事由为: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具体说明:
二、离职手续: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公司就离职手续办理事宜向您通知如下:
1、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填写《员工离职手续清单》,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上述清单中所列事项要求完成本人工作、财物、公司邮箱及其他任何由公司享有相关权利且公司认为有必要置于公司控制之下的物品或虚拟物品等的'交接,办理完毕所有离职手续。
请将经您本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填写完整的《员工离职手续清单》提交人事部门确认。
2、您应正常工作至20xx年xx月xx日,其余时间将作为补休或年休假,您在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为天,年休假天,法定假日天。经计算此月税前工资为¥元。
3、您在离职之前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公司报销规定予以报销。
4、社保缴纳至年月。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已经收到上述通知。
员工本人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第三篇】
__公司:
本人,性别男,身份证号:.我们双方于20____年9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任职于某部门某职位,因公司违反的法条等,本人被迫提出从20____年6月1日起与你方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_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第四篇】
xxxx:
你与公司签订的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无法继续履行,于x年xx月xx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结算款项包括: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xxx元(大写:xxxxxxx)。其中:
1、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人民币xxxxx元(大写:xxx)
2、其他费用:人民币xxx元(大写:xxxx),包括:公司代缴社会保险金:人民币xx元(大写:xxx),社会保险缴纳至:x年x月;
公司代缴住房公积金:人民币xx元(大写:xx),住房公积金缴纳至:x年x月;
代缴x年x月个人所得税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请自收到此通知书之日起x日内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并领取经济补偿金。如员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离职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和终止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特此通知
x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第五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在《劳动法》规定四种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情形。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其劳动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 山草香 ,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用人单位在依据这一条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一是劳动者的“失职”、“营私舞弊”必须是严重的;二是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对劳动者不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这里所讲的实际上就是“脚踩两只船”的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时,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构成严重影响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形,同样可能发生在劳动者身上,当劳动者有这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已经不能再从事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