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版劳动合同范本(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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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书1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于20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于20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于20 年 月 日期满终止,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终止,双方之间不再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2.甲方于20 年 月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

3.乙方承诺,其在离职后不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业务,也不损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否则,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愿负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并结清上述款项后,双方无任何其他异议,同时一致同意放弃向对方主张任何其他补偿、要求的权利。

5.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和其结清了全部工资、加班费、奖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其也同意放弃。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4篇《最新版劳动合同范本》,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最新版劳动合同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_____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元。

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____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__年。

4、双方无违反劳动纪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5、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____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劳动合同范本简单3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工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劳务部分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业主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

a、为完成全部图示内容中的直接工程、间接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劳务。

b、为完成本合同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全部工作及其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现场清理、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按“一体化”管理等全部劳务工作。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资料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劳务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1、乙方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其工程总价约x元(RMB:)。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价为最终结算总价,乙方确认本合同价已包含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事项所需要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修改。

2、合同附件中的承包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甲方。

3、乙方应在最终结算前为甲方出具正式具备劳务资质公司的正式发票。

满足甲方的总体进度要求。合同期间,甲方将施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熟练工种进行施工。

本工程应满足两个阶段目标工期计划:

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监理指令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业主要求。

3、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质量低劣,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将按责任比例予以赔偿。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已完工的工程劳务费中予以定量等额赔偿后进行清退,另选施工队伍,乙方应立即退场,且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

(一)、材料

1、本工程甲供材料为:所有图示所需永久性材料、周转料、施工所需设备、周转料等。

2、乙方根据甲方所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对所需各种材料、机具设备每次使用。

3、实行限额领料。甲方鼓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在常规。

4、乙方自备材料为:工人所需吃、住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自行采购,如需甲方。

(二)、设备

甲方提供的设备为:

本工程两座桥所需的全部大型、小型等设备均由甲方提供。

1、本合同的中期支付和最终结算单需经甲方工程、质量安全、设备物资、合约等部门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方为有效结算单。

2、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月工程进度款金额后X15日内,按审核工程量和本合同规定的劳务单价计算乙方劳务费,支付80%本月所完成的。劳务工程进度款(乙方提供合格税务发票,扣除应扣款项)给乙方。余下的累计20%劳务分包费用在乙方应提供的劳务分包内容全部完成后且经交工验收后的60日内一次结清。

3、任何与乙方相关的计量支付所产生的单据均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后方有效,甲方现场的任何人所签字确认给与乙方相关的支付单据在未得到甲方总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拒绝承认其合法性,并不能作为乙方支付的有效单据。

4、乙方承诺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总量不超过工程总价的10%时劳务费不做调整,当产生负变更不超过5%时,甲方不再调整乙方劳务费总额,当负变更超出5%时,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按后附清单的劳务费用的下调。

(一)甲方责任:

l、指定为现场施工联系及总负责人,分项工程施工的负责人在进场施工后由总负责人委任,本合同不再详述。

2、在乙方进场前负责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3、经甲乙双方约定同意本工程中乙方自己负责所带施工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甲方不再额外予以经济补偿。

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工种、特殊工种操作证及技术等级进行检查(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技术等级证等给甲方人劳部门保存,施工完毕后退还)。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清退由乙方派遣的但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上述被撤换清退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回到本项目工作。

(二)乙方责任:

l、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指挥、安排,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者,甲方工地代表有权勒令其退场。

2、当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施工人员以加快进度,如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3、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乙方应接受本工程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驻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5、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施工,若达不到业主和有关部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乙方承担所有处罚费用。

6、在进行对外采购物资、材料、设备等活动中,必须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活动。

7、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当地的民风民俗,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8、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费用,原则上甲方不对乙方施工部分工程价款进行调整和赔偿,只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甲方做出赔偿后,甲方才对乙方的价款进行调整。

9、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单位在同一工作面混合作业时,应互相谅解,协调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碍干扰。

10、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乙方应珍惜使用,定期保养,用完后完好交甲方。

11、乙方的负责人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指挥,回家外出须向甲方项目领导请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2、施工期间,当地所需乙方办理的手续(含暂住证等)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乙方自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可增减相关内容及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13、本合同工期为日,乙方同意以合同工期为控制工期下每超期1天在最终劳务费中扣除元作为工期约束条件,工期提前以1000元/天作为奖励。

14、甲方同意对乙方来工程施工人员的来程路费进行报销处理,报销处理以实报实销为原则。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由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或由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最新版劳动合同4

企业名称(盖章):

经济类型: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职工人数:

甲方 乙方: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条 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本单位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二条 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 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除职工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 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五条 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

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第六条 本单位于每月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八条 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九条 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本单位对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 。因生产需要对某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一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二条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 本单位对连续工作 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四条 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 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七条 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十八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 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条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单位对 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二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

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 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接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渡、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

第二十七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

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条 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度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二条 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五条 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单位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三十七条 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律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 ;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

单位(盖章): 工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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