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合同(优推7篇)
材料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定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及付款方式,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是否符合预期?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材料采购合同”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材料采购合同 篇1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
同编号:_____________
销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一定期限内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二)关于采购产品数量的特别约定
实际履行的数量以甲方的订单为准,乙方按照甲方提交的每一份订单交付相应数量的产品。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_______月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
第四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乙方必须在甲方下达订单后___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不能办到的,虽作特别说明及采取可行措施。
第五条产品的包装和费用负担产品包装必须满足产品搬运、储存、保管和运输的需要。包装费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延期交付的前提下选择铁路、公路、航空或者多式联运的方式运输产品,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异议及期限
(一)甲方应该及时验收乙方交付的产品。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应该在收到货物的第二天起30日内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乙方的交付符合合同约定。
(二)甲方提出的异议的,乙方应该在收到异议的第二天起10日内答复。逾期不提答复的,视为确认乙方的异议。
(三)对交付的产品存在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问题,乙方应该天内采取补足数量、修理、更换或者重做的方式妥善解决,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结算和付款的方式和期限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以逾期交付产品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同约定,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间补足数量、修理、更换或者重做的,按照逾期交货计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4、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该向甲方赔偿损失。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2、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3、乙方中途撤销订单的,按照订单项下产品价款的10%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汉市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一条合同的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乙方(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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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合同 篇2
购买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产品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2、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其他质量要求: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产品质量、规格、数量验收,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乙方责任: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至20_____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20_____年7月31日。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4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元。自日至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1)批次订货:甲方每(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2)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1)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2)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2)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3)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
(4)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一、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2)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5)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2007]644号通知,28大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7)提供采购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8)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二、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超过保质期限的;
(8)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9)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0)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1)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12)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3)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5)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6)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17)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检执[2007]644号通知范围的28大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QS标识。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2)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3)除上述要求外,货物包装其他要求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4)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包装器具,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货物的储藏
(1)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3)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八条:货物装运
(1)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2)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3)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4)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6)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九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交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1)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3)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4)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5)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6)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7)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8)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9)人员检查,乙方人员离开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为避免夹带事件的发生,甲方验收人员有权检查乙方人员的物品,乙方人员应予配合,但甲方人员不得侵害乙方人员人身权利;
(10)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北京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11)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5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定点采购大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大米(____2号)
2、供货规格:10kg/袋
3、供货价格:元/斤
4.供货数量:30万斤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运杂费支付:到达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直接支付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大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
乙方可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大米来源、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格证书。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要求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大米必须为新鲜大米,不得有陈年大米掺入。
2、乙方要求甲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乙方要求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若甲方不纠正,乙方将扣除甲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扣除甲方当月货款。
3、交货时,乙方抽检(以乙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规格,以实际抽检规格结算当批次货品款。如甲方所供货物未达到乙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乙方将拒绝接受甲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4、付款方式:乙方每个月付款一次。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和乙方财务处核对,经核对无误后乙方于每月25日前付上月的货款。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依约办理罚款,甲方不得异议。
2、如甲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乙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乙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甲方不得异议。
四、其他
1、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定金5万元;本合同有效期为20____年4月1日至20____年3月31日。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在参考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见材料采购清单。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及经设计师确认的`材料封样样板。
2.特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
3.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产品质量标准或封样样板验收。
三、供货方式
1.交货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供货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延后不超过5天时间)供完全部材料。
2.交货地点:泸州市古蔺县金兰大道
3.运输方式及费用: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卸货。
四、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贰拾万元人民币(万元整)。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总价款10%定金。
2.乙方材料每一批次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按批次支付每批次的40%。
3.材料全部到场后,甲方支付完材料总价款。
六、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得对甲方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变相回扣。
如违背本条,甲方将取消合同或不支付材料余款。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材料,组织卸货。
(二)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7
采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____________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__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甲方特与乙方签订食品原料采、供货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过一定的程序,每学期确定一次具有一定的资质或有良好信誉的单位或个人为食堂原料供应商(乙方)。
二、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三、乙方所供原料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应该随同所供原料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同行。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如果造成延误(包括突然停供),影响原料出熟进而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乙方需承担临时应急采购费用贰仟元(甲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__元中先行支取)。
五、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需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乙方每次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认真检验、认真记录,发现不合要求的坚决拒收。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时,______周内付清货款。
八、本协议每学期签订______次,______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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