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借款的合同(优推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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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合同明确借款人、担保人及贷款金额,规定还款责任、担保范围与违约后果,保障贷款安全。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担保借款的合同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担保借款的合同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 贷款____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 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3

出资人:

贷款人:

保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本合同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各自责任,履行承诺,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以下简称“ 元整”),小写RMB: 元(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利率为 %。

第五条 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到期时,贷款人应一次性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六条 如借款人有以下情形出现,则出资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提前偿还本息:

1.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无法实现保证目的,且借款人和保证人不能提供其他可接受的担保情况;

3.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资信出现风险,可能导致出资人无法收回借款。

第七条 借款人权利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文件,并遵守出资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次借款不用于任何非法目的;

3.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拿到贷款本金,并按时还清本金和利息。

第八条 出资人权利义务:

1.保证出资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3.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本金和利息,并依据合同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

为保证借款人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偿还义务,保证人自愿将其全部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担保,担保借款人归还本次借款。保证人保证其所提供的财产符合担保条件,并同意本合同的约束。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的适用范围:该担保适用于本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当借款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益,出借人均有权要求担保人直接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信息存在虚假、非法情况,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清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并有权按法律规定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2. 借款人未在还款期限届满时全额偿还借款本息,视为严重违约,应额外向出借人支付未偿还贷款本金的%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

3. 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件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无担保能力的情况,导致出借人受损,应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 本合同项下借据可见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修改、解除和终止:

1. 签署本合同前,各方均已完全理解并接受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意思表示均真实且有效。合同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 如本合同需修改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借款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

乙方:(抵押权人)

鉴于,甲方由于自身资金短缺,需要借款用于经营和生活资金,现向乙方申请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用途

本合同中的借款总额为__________元,为最高额度,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为__________年月日。

借款用途:甲方将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需等合法用途。

第二条抵押物

甲方资产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存货以及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和贸易融资等,具体标的物详见附件。

抵押物权属清楚,并已经办妥抵押注销手续,保证没有质权、抵押权、留置权、保证权等其他权首先于本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任何权属纠纷,保证抵押物的完整性和不受损坏。若发生损坏,甲方应负全责。甲方应当保管抵押物,妥善保养、维修。

如抵押物或其权属发生争议,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三条费用与利息

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所产生的一切税费、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公证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各项开支。

借款利率:_______%。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未按期还款,按照逾期天数收取逾期利率,逾期利率为(借款利率+_____%)。

甲方还款方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将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还款时,应承担逾期利息等一切责任。

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视为违约: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还款,并在借款逾期后5日内仍未还清的;

(2)虚假承诺或者虚假陈述;

(3)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甲方的违约,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措施:

(1)催收:乙方或其委托的催收人员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向甲方催收;

(2)罚款:按本合同规定计算并收取甲方违约金;

(3)先行权行使:乙方有权在借款到期前行使买回权,回收抵押物并根据实际价值扣除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欠款,甲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追究法律责任: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对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五条合同终止

借款期满或一次性还清前,本合同不得以任何方式合同终止。

甲方如出现欺诈等不诚信行为,乙方可以及时终止本合同。

因故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说明情况,并报经乙方同意后设置新的还款期限,新的还款期限应当是可行的并且乙方认为继续延长还款期限不会产生过大的风险。

第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最高额度内视为不断生成债务和借款关系,可以逾期执行借款,不需签署新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所列明的各项条款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签章:_______乙方(抵押权人)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5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6

抵押人: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7

贷款人(全称):

借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借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止。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按月利率,违约月利率 。

第二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3、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还款

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日)的20日。

(3)分期还款的按/季)还款,从借款发放的/次季)开始 还款,还款日为每 (月/季末月)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借款对应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4)其他还款方式:。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请的和使用借款。

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借款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情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5、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并价差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质押物情况。

2、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你借款。

3、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5、当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抵/质押权消灭后,将应退还的抵押物的权利证明、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给抵/质押人。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不得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担保。

1、保证担保的: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2)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向借款人或保证人收回贷款本息。

(4)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选择先执行物的担保或先要求任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执行保证及物的担保。

当本合同项下借款即有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担保又有保证人提供保证,当贷款人未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顺位、变更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证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的,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2、保证人抵押物情况:

(1)保证人同意以做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详见抵押清单),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抵押物的最终值以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为准。

(3)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抵押财产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4)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和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代位权、加工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5)抵押物用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义务,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抵押物的监督检查。

(6)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贷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7)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征收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或与贷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未恢复或者未提供担保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权。

(8)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保管。

(9)抵押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抵押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贷款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保险人协商中段、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和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办理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为垫付或办理保险,带看人由此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由抵押人承担,并有权申请从抵押人收取上述费用。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贷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保险事故获得的保险金应优先于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处理抵押物,也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并就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情形),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或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当贷款人未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顺位、变更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仍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11)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同时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12)当贷款人选择全部或部分转让抵押权时,贷款人应当协助贷款人、受让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当贷款人选择全部或部分转让抵押权时,抵押人应当协助贷款人、受让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4、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代理费按照借款人本息合计额5%收取,该费用不另行提供发票。

5、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合同项下债务本金的10%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与全额赔偿:

(1)隐瞒抵押物/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被冻结或已经设立抵/质押、已经租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权利);

(3)其他影响抵/质押权利人实现抵/质押权的行为。

6、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权利)价值或提供补充担保的,抵押人应对此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至本息付清之日止。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九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主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面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签章):

借款人(签章):

签约时间 :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8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于订立本合同之同时,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二)甲方借款用途为,乙方有权监控甲方此笔借款的使用情况。

(三)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利息总额为元整,即¥元。

(五)借款到期当日,甲方须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或有违约责任出现(见第三条违约责任),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八)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本债权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九)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

对债权人(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二)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甲方在约定还款日未按约定向乙方进行清偿,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乙方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保证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因债务人,保证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6.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2.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9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贷款

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九条。

贷款用途:见本合同第九条。

贷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九条。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31日的,结息日为每月28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20日。双周供贷款首个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后第14日,以后结息日为前一结息日后第14日。

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次结息日,利随本清。

第二条贷款的发放

乙方在贷款发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类审查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登记等法定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4)甲方是否满足了乙方要求的贷款条件;

(5)甲方及担保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6)甲方还款意愿和担保人担保意愿是否发生变化;

(7)甲方是否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8)贷款用于购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购房的首期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应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后直接支付至实际收款人账户,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款申请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如甲方申请以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贷款发放后,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甲方应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每季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因贷款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邮递费、查询费由甲方承担。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使用贷款,乙方因贷款而收取的有关费用均不退还。

贷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乙方监管部门对乙方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还款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还款:

(1)等额还本付息法,每期还本付息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利率调整时应还金额会相应变动)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利率__(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1]}__借款金额(注:双周供贷款,还款总期数为双周数,贷款利率为双周利率;当按月还款时,贷款利率为__月利率;当按季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季利率;当按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__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__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在选择双周还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类还款法以及双周供产品的特性(即该产品按每年实际天数计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还款26期,个别年份达到27期),知悉双周供贷款适合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选择双周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要求终止或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终止双周供还款法,另行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将其调整成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

低供贷还款方式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计算的每期还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将剩余本金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式。该还款方式中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超过依贷款期限计算的还款期数,甲方在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相对较少,但在贷款期末会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偿还。

按月还款的,首期还款日为甲方贷款发放的次月结息日,以后还款日为每月的结息日,首期还款金额以借款实际天数计算为准。按季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按年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还款日。

双周供贷款还款的,还款日为双周供贷款结息日。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的,贷款期内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剩余贷款本金与当期应还贷款利息之和。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应至少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因未足额存入资金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扣收应还款项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其任何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险费、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

甲方可以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后每期还款额相应变更。

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金。该补偿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补偿金按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天数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提前还款时间不到三十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减半计收;超过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计收。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甲方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内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按提前还款金额60天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第四条抵押与保险

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房地产(见本合同第十一条)(以下称抵押房地产)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的抵押担保。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合同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抵押房地产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长期授信提供担保的,可按年分期购买保险。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还清前,甲方须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丙方保证与承诺

甲方已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收入、财产等乙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以个人和家庭收入、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产。

经乙方同意出租时,必须在租约内订明:所出租房地产已抵押给乙方。

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丙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甲方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经济情况恶化如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项。

甲方、丙方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丙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丙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债务均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抵押房地产不可分割地全额抵押给乙方作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担保。如甲方违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担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可依法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贷款本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下降,已不足以作为本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进行重新估价,查询甲方内外部信用记录,检查贷款使用情形,如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超过30天(含),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下浮15%;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如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逾期罚息的收取,以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为准。

甲方在出现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额清偿所欠乙方逾期贷款本息,且连续6个月依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一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复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约定决定提前收回贷款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执行。

本合同项下贷款如用于甲方所经营企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

第六条违约条款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条约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4)甲方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

(6)出现可能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或灭失,从而使乙方的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形;

(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事件的情形。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甲方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附则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本人个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本合同项下的出账确认书、个人贷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其他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经甲方、丙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个贷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丙方、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11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并由丙方进行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予以借款。为维护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____ 个月,自乙方实际放款日起算。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不得用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得用于任何国家法律、 法规、及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

第四条 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利率  固定利率,借款利率为月利率百分之 ______(小写:____ %);借款期限内合同利率不变。

2、利息计算  利息从甲方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215;实际天数215;日利率;____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个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3、结息方式  □ 按借款月结息和付息,以实际放款日的对应日为结息日付息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____日为结息日付息日。  □ 按自然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结息日和付息日。若出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出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甲方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4、罚息

(1)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归还借款罚息利率 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30 %。

(2)若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出借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出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挪用借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

(3)对同一笔借款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按照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4)对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罚息,以本条第3款约定的结息方式,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5)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 (本金+应付未付利息) 215;实际天数215;日罚息利率。

第五条 借款条件  甲方向乙方请求本合同项下借款,须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资料,自然人个人借款提供 1——

5、 13约定的资料;企业借款提供

1、5 —13  约定的资料:

1、向乙方提交个人企业信用借款申请表;

2、甲方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和收入证明;

3、有信用卡的,出具最近六个月来的信用卡账单、还款记录;

4、拟将借款转入的甲方个人账户信息;

5、借款用途证明材料, 如购买商品的发票, 购销合同、 协议或甲方保证并说明其合法用途的'声明等;

6、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7、借款人已向出借人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借款人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8、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9、于提款前【 】个工作日,向出借人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10、借款人已向出借人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1

1、借款人未违反本合同之约定;  1

2、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1

3、借款人应当提供自己现有资产状况证明,并有其本人及直系亲属签字认可。

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  乙方在同意甲方借款申请后,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精确  到支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 ;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  由于借款人自身原因或者

第三方的原因,而非出借人的原因,造成借款人未能取得该借款,出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还款  借款到期后,甲方将本金利息划入乙方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精确到支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项下借款以: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  按本合同

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归还本金及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 万 _____ 仟_____ 佰_____ 拾 _____ 元_____ 角_____ 分,小写:________________ 元。

□按每月偿还利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偿还:

按本合同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归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写:_________ 元;

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归还本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_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写:_________ 元。

□按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方式偿还:

按本合同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归还本金及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写:_________ 元。其中本金_____万 元,利息_____万 元。

2、按月偿还借款的,甲方应自发放借款后

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  还款期共计 ______ 期,按月还款的,每月的 ____日为还款日。如借款日与还款日不对应,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甲方使用的借款可提前偿还,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1、提前还款金额应足额清偿;

2、甲方提前 ____日向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乙方确认。对提前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法计收利息,不足____月按____月计算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除计收正常利息外,乙方有权按借款总额的3%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九条 保证

1、保证人声明:保证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保证人有能力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保证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为主债务人提供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2、保证人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甲方没有按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清偿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催还到(逾)期借款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3、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形)  之日起两年;若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5、保证期间,丙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它足以影响保证能力的变故,丙方应提前 6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保证责任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丙方在____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6、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7、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丙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和其他费用,丙方均须承担责任。

第十条 违约事件及其处理

1、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向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文件、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

(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3)未按约定方式支用借款资金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发生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的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事件,要求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人,甲方拒绝;

(5)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

(3)对于尚未发放的借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

(4)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业务;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出借人行使上述正当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概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证  本合同可办理公证;本合同签订后 ____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和乙方到公证机关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 费用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等)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债权人因向借款人、保证人行使追索权而支出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若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整体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甲方、丙方对此表示认可,丙方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其保证责任,乙方按照本合同载明甲方的任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丙方即可; 承接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第三方有权代替乙方行使 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就本合同项下纠纷以该第三方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三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三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送达方式:信函、快递、报刊、媒体、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乙方将文书送达到甲方、丙方确认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6、本合同发生争议由谷____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签署(法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由乙方支付出借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丙方声明:本合同内容经与本人协商并经乙方充分告知、说明,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内容。

备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12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 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担保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范本2 出借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借款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鉴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因资金周转,需要使用资金,故甲方经乙方要求向其出借资金,即甲方为借款债权人,乙方为借款债务人。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履行约定的权利义务。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 )。

二、借款用途:用于 先生(身份证号: )资金周转需要。

三、借款期限: 天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保证本次借款绝不延期,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此次借款由 (身份证号: )提供融资服务,甲方基于对此的信任向乙方借款。融资服务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融资服务协议进行约定。

五、借款利率按月息 %计算。

六、借款支付方式: (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应将借款资金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具体情况以甲方出具的支付凭证为准,乙方收到借款资金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七、还款期限及方式:借款到期后,乙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

八、保证条款:

1、乙方以个人资产【汽车/房产/ 】为甲乙双方的借款提供担保抵押,对此次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乙方 先生/女士保证资金用途合法周转,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愿积极维护自己的声誉和信用,并同意甲方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将本次借款中乙方的信用表现通告其他金融机构和他人,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九、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逾期不还的,甲方除有权要求立即偿还借款外,借款人应当按借款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三的计算标准,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如连续逾期达 天或 年 月 日未及时还清所以款项,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用作借款抵押的上述资产,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用作借款抵押的财产的所有权,乙方不得毁约,及无理追回。

十、其它:

1、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2、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乙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各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13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以上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内容,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借款利率为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出借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借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应连本带息一次性向出借人付清。

第三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清本息时,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出借人;否则,出借人以原联系方式、原住所向借款人、保证人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八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篇2:民间借贷中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 民间借贷中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签订日期: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14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 元 。(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利率)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约定利息在借款时提前扣除,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

4、借款人指定的还款还息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贷款人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借款方的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15

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

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 %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16

甲方(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内容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整。(转帐或存入债务人银行帐户)

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还款时间 年 月 日止;

借款利息: ,即¥ 元/月。共计¥ 元。每 个月或一次性支付利息.

甲方自愿将名下房屋抵押给乙方。

房产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二)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款,逾期将按借款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如期支付借款利息,如若不付,乙方有权累加到借款本金上计算复息,并视同当期未付 。

(3)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拍卖甲方抵押的房屋,用于优先清偿乙方借款本息及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聘请律师催讨的费用)。

(4)丙方自愿担任乙方的保证人,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由丙方作为担保人代为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后二年止。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于签订协议后一次性付清借款总额。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作为抵押的房屋所有证和土地证,不得有遗失和毁损行为(专指原件)。

(三)结算与清算条款。如因约定利息超过规定限额,甲方自愿将约定超过部份金额赠与给乙方,或作为经济损失赔偿给乙方。

(四)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债权人借出款项时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附件:债务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债务人房屋所有证、土地证原件或复印件,如系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债务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担保人)(签字): 签订日期:

借款条

借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月息 。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由担保人代为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后二年止。如发生争议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1、债务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债务人房产证、土地证。

3、债务人在上述文件复印件上签字,证明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17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18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人连带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19

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但在实践中,有的是业务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是行政命令,往往出现担保无效的情况。

担保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类: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担保法解释》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一)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保证规定》第20项”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担保无效的情形主要有:担保的主体不合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希望以上保证合同无效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20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帐户。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帐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帐户主动划收。

第三条 贷款的金额、用途和期限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贷款。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

贷款人 承诺金额

_______县_______a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b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c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d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e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个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第五条 贷款发放

贷款人应当按照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第条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成员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别与借款人开立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到借款人在牵头社开立的专门帐户。

牵头社和各成员社发放的款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营业终了前将款项划拨到帐。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向贷款人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报表资料;

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对贷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

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行动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依本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对借款人逃避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现公告催收;

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牵头社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由社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贷款本息收回时,由牵头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划付到各成员社。

如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社团贷款时,对归还的部分,牵头社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社。

贷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计收的罚息,由牵头社按照规定统一向借款人收取。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21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应按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22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万元,并由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宜,经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借贷条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2、借款期限: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率:月利率%。

4、借款用途:。

5、上述借款款项由甲方转入乙方以下指定银行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到账后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据,借款人不向出借人出具借据不影响本合同借款事实的'认定。

6、利息支付:乙方先支付利息后使用资金。

二、担保

(一)抵押

乙方提供座落于肇庆市为上述借款作抵押担保。

(二)保证

1、丙方自愿为乙方的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乙方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

3、保证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起至乙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三、不安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出现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财产的情形;

5、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时;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按约定利率计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为止)。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或逾期偿还本金,除应继续偿还尚欠本息,还应按未还本金额的日万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2、因不能依约还款,乙方在借款期满后还款或在诉讼中还款的,按先还利息再还本金的方式偿还。

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主张债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合同的变更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点:

日期: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23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三、借款期限: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

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 年。

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五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_______%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____日的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

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

第六条

(一)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日期________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一、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说明

随着《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金融法律的出台,总行1992年印发的《借款合同制式示范文本》已不适应新形式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借款合同管理,依法规范我行担保贷款行为,总行根据新出台的金融法律法规,结合几年来的信贷工作实际,起草了新的担保借款合同文本

和相关重要凭证。现作修改说明如下:

(一)合同文本种类

根据《担保法》和《贷款通则(试行)》有关担保形式的不同规定,结合农业银行普遍推行担保贷款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原来两类担保借款合同修改为三大类共五种,即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质押担保借款合

同。

(二)合同文本形式

为便于信贷操作并符合我行习惯作法,新合同文本的制定沿用了将主合同(即借款合同)与抵押、保证和质押等从合同合在一起的作法,使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能在一份合同文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

(三)合同条款

1.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规定,在合同中规范了借款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七要素,即:贷款各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或违约责任。同时在担保条款中,对《担保法》规定必须具备的保证期限、担保范围、质物移交时间等要素作了规范性的表述

2.针对当前企业转制过程中针对银行贷款出现的逃债、废债等情况,在合同中增加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和违约责任。

3.为了避免“一般保证”给贷款人带来的麻烦,新文本明确规定“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新文本强调了对借款人履行合同的约束,规定了8项约束性条款和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实际操作中可灵活掌握,只要不是恶意逃债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行为,也可免于制裁。

5.为了避免出现贷款人提前收贷时保证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新文本中增加了“贷款人依法或依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条款。

6.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新文本中有关纠纷管辖的条款只明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如果合同各方愿意仲裁解决的,可在“其他事项”中约定仲裁条款。

7.“抵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如抵押借款合同签定后,应登记的抵押物,抵押人不去登记,则已签定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质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如质押借款合同签定后,出质人不按合同规定时间移交

质物的,则已签定的质押借款合同无效。必须注意的是,合同生效之前贷款人不得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8.为了确保贷款人实现抵押权或质权,新文本规定了对抵押人和出质人的约束性条款及违约责任。

9.为便于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新文本规定,“贷款人依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实际执行时,对此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慎重使用,避免引起纠纷。

(四)相关凭证

为了和新合同文本内容相配套,设计了“中国农业银行借款借据”(共五联)、“抵押(质押)物品清单”、“权利质物清单”、“房地产抵押物清单”等重要凭证。

1.设计新的“借款借据”是为了适应“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需要,这两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都以借据为准,借据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须完整,而且要有双

方的签章。

2.在抵押借款合同中,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占有很大比重,为此我们根据房地产抵押的特点,专门设计了“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其中“土地使用面积”一栏是在用无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或用荒山、荒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填写的。

3.“抵押(质押)物品清单”同时适用于抵押借款合同和以动产作为质物的质押借款合同。

4.为了确保抵押(质押)的效力,在“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和“抵押(质押)物品清单”中设计了抵押人(出质人)“主管单位意见”栏和“财产共有人意见”栏。

(五)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借款合同和有关凭证的各要素一定要填写齐全、防止漏填、错填。除借款合同规定的条款外,如需增加条款可在“其他事项”中填写。

2.各种借款合同要和有关凭证配套使用,避免合同与凭证不配套或内容不符。

3.合同中“贷款种类”一栏填写“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中的一种。

4.借款合同和借据中“还款方式”一栏应填写“利随本清”,“按季结息、到期还本”,“按季结息、分期还本”等内容。

5.保证人保证期间由合同各方商定,一般应掌握在贷款到期后2年。应注意保证期间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

6.关于“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中“最高贷款限额”是指余额还是发生额,目前分歧很大,由于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为慎重起见我们在合同中仍用“最高贷款限额”一词,如当地立法及司法部门认为可以按“余额”操作,可在使用的“其他事项

”中约定“最高贷款限额”是指“最高贷款余额”。

(六)编制说明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由总行法律顾问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由于该套文本为示范性文本,各行可根据自身情况掌握使用,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法律顾问室,以便做进一步的修改。

附:二、示范文本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

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

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

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

| 借款人 | 贷款人 |

| 借款人(公章) |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26

经充分协商, ________银行(下称贷款方)与______(下称借款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

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数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____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货款本息,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物由___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发间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___%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____份。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5

甲方: (债权人)

乙方: (债务人)

丙方: (担保人)

经甲,乙,丙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关于乙方向甲方借款,由丙方提供担保。为此,,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还款内容

1,甲方出资方式:

2, 借款利率:

3, 返还方式:

第二条 甲方将委托 侯健勇 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认同所支付的款项即为甲方的借款。乙方将在收到该款项后,向甲方出具借条。

第三条 借款人乙方义务,责任

1,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借款相关的资料,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借款资金使用去向,还款的资金来源。

2,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甲乙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乙方支付或偿还。这些费用还包括评估,拍卖,律师代理费,因调查取证而支出的费用,因产权转移而产生的费用,税率及其它费用。

第四条 担保人丙自愿对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1, 保证范围及方式

a,本合同保证范围为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应向出借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币种/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及借款利息并由此产生的顾问费,损害赔偿金和评估,拍卖,律师代理等为实现主债权而产生的费用。

b,本保证条款项下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保证人应在收到出借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按照出借人指定的货币,金额和付款方式履行清偿责任

2, 保证期间:本保证条款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之日起一年。

3, 保证的连续性:保证人在本保证条款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其效力持续到借款人偿清全部债务为止。

4, 担保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第五条 保证人的承诺:

1, 保证条款是独立的,绝对的,如果本保证条款所保证的主合同依法被宣布无效或部分无效,本保证条款并不因此而无效,保证人仍承担本保证条款下的全部连带保证责任。

2, 只要不增加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和变更保证期间,本保证条款并不会因为借款人乙与出借人甲作为对上述借款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因借款人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3, 赔偿:保证人不可撤销地保证,出借人因保证人的保证行为无效或未履行或推迟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蒙受的任何损失,均将成为保证人对出借人的一项独立的,见索即付的债务。

第六条 其他约定:每逾期一日,按借款金额的2‰承担违约金;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若有不可协商的争议,双方和担保方均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借款及担保合同一项式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签(章)字生效。

出借人(甲): 担保人(丙):

签(章)字 签(章)字

借款人(乙): 见证人:

签(章)字 签(章)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经丙方自愿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现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为____ 年__月_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由丙方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义务。

第二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出具借款凭据。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归还上述借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__%向甲方承担预期违约金,直至所有债务完全履行之日止。

第四条丙方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归还借款、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及违约金和其他费用全部清还之日止。

第五条丙方对上条所列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追偿通知之日起__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增加合同项下借款金额,应征得丙方书面同意。丙方代乙方清偿本合同借款、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乙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乙方财产状况的变化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亦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在甲方债权尚未完全实现之前,若乙方、丙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应提前__日书面通知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乙方、丙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的,应在变更后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各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文字和内容均无疑义。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

(单位公章)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28

合同编号:

保证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29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担保。三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人民币 元整,月利率为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本金后,应出具《借据》给乙方收执。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第三条还款时间及方式,具体详见《还款计划书》。

第四条借款来源与用途.

乙方出借的款项属于自有的合法收入。

甲方借款只限用于.

第五条保证条款丙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丙方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息、逾期利息、实际债权的诉讼费。

丙方的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第二条中的借款期限。

丙方向甲方收取的担保费用为借款额的 %。

丙方向甲方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用为借款额的 %。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提前还本付息;丙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提前行使担保权利:

向乙方及丙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

未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的;

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

为其他人作担保,或用自己的财产为其他人设定抵押的;

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等形式变更的;

提前清偿其它债务,或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清偿其他债务的;

因涉及重大民商事诉讼、仲裁或刑事案件导致重大信用危机的;

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

有其它危及债权安全的情形的。

3、甲方在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前,应取得乙方及丙方的书面同意。

4、甲方的地址、联系方式、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等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及丙方。

5、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评估、公证、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6、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及咨询费。

7、甲方可向丙方提供反担保措施,反担保合同由甲丙双方另行签订。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

2、应配合丙方对甲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向乙方出具《担保函》。

2、甲方未能按时还本付息的,丙方应履行担保责任,代替甲方清偿债务。否则,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应严格恪守本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与责任。一方发生违约时,应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本金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另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承诺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同意乙方或丙方将其违约行为在网络、媒体及各级征信系统上公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及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乙、丙三方确认: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30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贷款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借款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担保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31

编号: 年 字 号

贷款人(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借款担保合同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人与保证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四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 %计收利息。

第五条、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签订地: 。

贷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收 据

今收到贷款人 贷款人民币 整。

收款人:

年 月 日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与乙方就根据 小区 楼单元 室(储藏室 号)达成了买卖交易,交易总额为元(人民币), 由

于乙方无法一次性付全款,在办理房产证过户前,首次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剩余所欠房款 元(人民币)乙方在取得过户后日内办理房贷,并在日内将剩余所欠房款元(人民币)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如果乙方因无法贷款或者是肆意不贷款超过约定付款期限,乙方将承担违约金;全部交易款付清后甲方把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交易完成;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了保证甲方资金的安全,协议期内由乙方提供担保人一名,如到期后乙方无法将资金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其担保人提前为其垫付欠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一份,协议自房款全部付清之日起失效;

甲方(卖房人签字):

卖方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房人签字):

买房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签字):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担保借款的合同 篇32

保证人(甲方):

贷款银行(乙方):

为确保乙方与 签订的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

50 427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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