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3【实用28篇】
抵押合同是借款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法律文件,明确抵押物、债务金额及违约责任,保障债权人权益。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抵押合同3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抵押合同(3) 篇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金额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年,随____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
2、下列抵押物及有关文件由抵押权人占管: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面值:_________单位数量:____________
产权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件;
保险单: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张;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万元;
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型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___________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_____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期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份。
股分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3) 篇2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抵押人名称
抵押权人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3) 篇3
抵押权代理人:
抵押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年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 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抵押权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抵押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抵押合同(3) 篇4
抵押人: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
抵押权人: 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 与 银行于 年 月 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 ,金额 万元,用于 。贷款期限为 年 月至 年 月。借款合同编号为 。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 (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 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 万元;抵押期限为 。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 万元,抵押率为 %,抵押期限为 年,随 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称
型号
数量
2.下列抵押物及有关文件由抵押权人占管:
抵押物名称
型号
面值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 ,共__________ 件;
保险单: ,共__________ 张;
保险金额: __________ 万元;
证明文件: ,共__________ 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称
型号
数量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
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 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 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 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
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1.
2.
3.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期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 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 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 份。
股分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抵押人(公章): __________ 抵押权人(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抵押合同(3) 篇5
抵押合同
(参考文本)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
抵押物名称
│
型 号
│
数 量
─────────────┼───────────┼──────────
│
│
│
│
│
│
─────────────┴───────────┴──────────
2.下列抵押物及有关文件由抵押权人占管:
────────┬──────┬──────┬──────┬──────
抵押物名称 │
型号
│
面值
│
单位
│
数量
────────┼──────┼──────┼──────┼──────
│
│
│
│
│
│
│
│
│
│
│
│
────────┴──────┴──────┴──────┴──────
产权证书: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险单: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张;
保险金额:___________万元;
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
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
抵押物名称
│
型 号
│
数 量
─────────────┼───────────┼──────────
│
│
│
│
│
│
─────────────┴───────────┴──────────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
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
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
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
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
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
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
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_________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
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采取______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
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
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
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
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
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1.
2.
3.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期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
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
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
式______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__份。
股分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3) 篇6
抵押合同(公司与公司)
(声明:1、后格式为Word,无Logo、无水印;2、本声明文字可在后自行删除;3、生成过程中的提示,仅是基于通常情况下合同条款的示范,不能视为是本律师的指导意见;4、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本律师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才使用,本律师就在线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为确保编号为 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下称“债务人”)签订主合同,甲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抵押财产
甲方同意就乙方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以本合同附件《抵押物品清单》所列财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孳息、从物、代位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及权利。
甲方保证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不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抵押、被监管等情形,乙方依法处置抵押财产不存在任何争议或限制。
本合同签订前,如抵押财产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设定抵押,甲方须实现书面告知乙方。
第四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
抵押财产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五条 抵押财产的保险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不需办理保险,如需办理保险,则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就其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
第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及义务延续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抵押权的消灭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债务的,抵押权消灭。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总额 %的违约金。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文首的联系方式为本合同生效期间的联系方式,并保证维持联络畅通。任何一方如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如因通知不及时造成损失,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为真实、有效地址,一方按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所发出的书面文件,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无论是否签收或拒收。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法院裁判。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附:
抵押财产清单:
财产有效证书:
抵押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以一定的财物为抵押而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
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抵押合同(3) 篇7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抵押财产清单
单位:(元)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地 址 电 话 抵押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帐面价值抵押现值折扣率抵押价值存放地点保险单原值净值保险号码起止时间
抵押合同(3) 篇8
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质人):,身份证号码:
丁方(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乙方现向甲方申请贷款,甲方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丁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和期限
1、1甲方同意向乙方借款人民币1万元(大写:人民币1万元整)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1、2贷款期限为一个月,从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止。贷款期限届满,乙方应无条件将本金一次性返还给甲方。
二、贷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乙方同意贷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计算。
2、2贷款利息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保证条款
3、1股权质押担保条款:
3、1、1丙方自愿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权(占乙方公司总股权的19、5%)及其衍生收益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质押担保,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以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分质押股权。
3、1、2丙方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是: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1、3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行为不违反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3、2连带保证
3、2、1丁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丙方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函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2、2丁方连带保证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2、3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为两年。自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内,甲方未向丁方主张保证责任的,丁方的保证责任消灭。
四、声明和保证
4、1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已经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授权,且不违反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
(3)除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中所述的情况外,乙方没有未完成的诉讼、仲裁和破产程序。
(4)乙方未隐瞒已发生或将发生的可能导致甲方不同意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下列事实:
A、与乙方或其主要领导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
B、未完成的诉讼和仲裁事件;
c 、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或有债务(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付能力的情况。
4、2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无重大遗漏。
(2)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抵押合同(3) 篇9
抵押合同样本
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抵押财产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附件1);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 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
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1:抵押财产清单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3) 篇10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湖市支行(以下简称甲方)抵押人:黄兆纯(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贷款需要,将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一条乙方抵押的地块位于洪湖市新堤办桑田街三巷五号土地总面积平方米,其东邻张大红,南邻小路,西邻小路,北邻小路。
第二条抵押土地于20xx年2月16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土地证号为:洪湖国用(20xx)第2351号。
第三条经评估,该宗土地使用权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按%的抵押率,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数额为人民币元,贷款限期为年。
第四条抵押期间,抵押的土地由乙方负责管理、经营,乙方应维护好抵押土地,不得出现人为毁损。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届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甲方应将《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及时归还给乙方。的氏押期满,乙方因故不能及时归还贷款,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及时办理抵押续期手期。
第六条抵押期满,乙方不能覆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内宣告解散、破产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置抵押土地、处分所得,甲方有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乙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己设定抵押登记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抵押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人代表:
乙方:(章)
法人代表:
20xx年元月12日
抵押合同(3) 篇11
抵押人: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抵押财产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附件1);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 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
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1:抵押财产清单
甲方:
代表人: 签字
乙方: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3) 篇12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_______份。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抵押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以一定的财物为抵押而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财产的当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权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
三、第一条中的“财产有效证书”,指由公证机关等出具的证明抵押财产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抵押合同(3) 篇13
借款人(当户):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典当行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
3、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月综合费率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
5、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6、在上条借款期限内,借款人综合费用在借款时一次付清,利息还款时付清。
二、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当票记载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时,综合费不退还,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不足5天的按5天计收。
四、甲方承诺所提供的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愿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五、借款人应当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质押、抵押担保,并无条件协助贷款人办妥登记手续,且自行为担保物办理保险手续,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六、贷款人评估审核后视情况应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七、当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金、综合费不退还、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
八、借款人应按期归还贷款本金、综合费用和利息。
九、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挤占、挪用贷款。
十、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费未还清前,遇特殊情况对贷款人债权可能有所影响时,应当提前通知贷款人。
十一、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十二、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金及息费,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十三、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十四、借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息费的,乙方有权限期清偿,对逾期借款除按本合同综合费用率和利率加收息费外,对逾期借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甲方挤占挪用的借款,按合同息费率加收50—100%的罚金。
十六、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邢台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七、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如违反本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贷款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八、其他事项:
十九、以上所定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双方都已充分理解并认可。
二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3) 篇14
1、一般抵押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3) 篇15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____________(签字)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 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日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7、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8、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乙方未按第六条第1项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八条1项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本合同签订地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3) 篇1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1、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2、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3) 篇17
抵押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 号:
电话:
传真:
抵押权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 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抵押合同(3) 篇18
抵押合同(样本二)
内容:
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
抵押人名称_____,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帐号_____,电话
_____,邮政编码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
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
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
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
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
抵押合同(3) 篇19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二、抵押物: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三、抵押物担保范围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四、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五、本抵押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_
抵押合同(3) 篇20
抵 押 权 人:
抵押人:
合同号: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贷款人):
(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据《物
权法》、《担保法》规定,自愿签订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物:
1、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号: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产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电、气等全部设备、设施和全部装修、装潢。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 抵押物评估价值:
抵押物议定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三条 抵押借款金额、期限、费利率
1、根据乙方的实际申请,经甲方审核确定,向乙方发放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时内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双方确定,借款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个月。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所担保债务本息偿清为止。
4、费利率: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项下的利率为2%每月,乙方逾期还款时,除补交逾期天数的利息外,还需按央行规定的罚息标准(%)交纳罚息。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甲乙双方确定,抵押担保范围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抵押权不因乙方的任何变化而受影响。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受赠人),不受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踪、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
第六条 提前还款、续期
1、乙方可提前还款,甲方应当允许,利率仍按原合同规定结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赎回抵押物,则必须在抵押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向甲方申请续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期手续。办理续期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续期。
3、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置乙
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偿还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等抵押担保范围内的一切费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应当退还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处置,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据证件,不得遗失、损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补办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应将抵押的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甲方应积极与乙方沟通,共同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公证手续、后续的解除抵押手续;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负责抵押物的委托拍卖、变卖手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还款,交纳利息和其他各项费用。
5、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乙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并在此不可撤销授权委托甲方有权直接自行委托拍卖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1)乙方未按约清偿借款、利息或其他费用;
(2)乙方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的;
(3)乙方被宣告破产、解散、撤销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4)乙方发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响其偿还借款及各项费用能力的事件。
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权,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异议;
6.甲方同时保留通过追偿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财产和财产权利以实现债权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内,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确保抵押物价值不会减小,并按规定缴交有关税款及费用。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地产证、纳税证明及其他契据证件交给甲方保管,并保证所提供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同时保证在办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间不得将抵押物作为标的予以出售、转让、抵押、赠与或以其他形式交易处置(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承诺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影响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权益。
6、乙方承诺: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产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无能力履约偿还到期借款时,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内搬出居住,并无条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处理金额不足以偿还甲方本金、利息时,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7、本合同及其各项条款在有效期内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赠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第八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
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则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乙方应在十五天内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九条 抵押物的归还
本合同履行完毕,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后,甲乙双方抵押借款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甲方同时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契据证件返还给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实事求是的友好态度、切实可行的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为终局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表、授权委托书、房产抵押承诺书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办理完毕完整的抵押手续(抵押登记)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登记、保险、公正、证明、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房屋抵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条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写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抵押合同(3) 篇21
抵押人(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3) 篇22
抵押人名称 :
抵押权人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3) 篇23
为确保年 字 号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理的船舶做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一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号散货船。甲方保证自己是该抵押船舶的完整、有效、合法的所有权人,并依法办理了船舶所有权登记,取得所有权登记证书。甲方提供船舶国籍和所有权证书的复印件予乙方备查。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船舶共作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担保范围:主债权元整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设定船舶的抵押权应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船舶抵押权登记费用、当甲方未办理抵押船舶的保险或未续保险时乙方代为办理的保险费、乙方为抵押船舶支出的施救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 抵押船舶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船舶由甲方自行保管、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维护抵押船舶,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当该船发生损毁、灭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同时应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损毁、灭失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船舶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馈赠、质押、抵押船舶给任何第三人;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船舶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在 天内到船舶登记机关板栗抵押权登记手续。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并板栗船舶抵押登记。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理抵押船舶。在乙方处理抵押船舶时,甲方应给予积极的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位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九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双方到船舶登记机关板栗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可靠的担保,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 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理抵押财产,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贷款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在本合同第一条中虚假陈述,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竞技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乙方保管的保险单。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其分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起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导致无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3) 篇24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
一、甲方保证
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数量或面积________,质量________(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抵押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抵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 抵押物登记
一、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内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六条 抵押物保管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双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三、甲方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须将抵押登记材料、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条 抵押费用
抵押物的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运输和抵押登记、公证、鉴定等抵押费用及抵押物拍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与乙方共同签订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
二、抵押期间,甲方不得赠与、遗弃抵押物。甲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三、抵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电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抵押期间,甲方任何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抵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间,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抵押合同(3) 篇2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号《______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
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3) 篇26
正文: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合同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__年_________字号____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 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_____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以抵押财产为借款人基于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条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座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来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8.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商业用房所有权证号:
11.商业用房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五条以商业用房设定抵押的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积: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商业用房部位:
5.抵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6.抵押商业用房评估总价值: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按规定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或免于支付。
第十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保险单证在投保后三天内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额减少至不足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本合同前款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续办抵押登记。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偿清完毕后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抵押财产清单;
2.抵押财产保险单正本;
3.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
3.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合同(3) 篇2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3) 篇28
出租人: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甲方)
一、根据《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双人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时间以年月日时分始计。租还车地点均为农林大学昌融学生街入口处右手边第一家。
2、甲方按每小时10元,若超过6小时少于12小时按60元结算,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应把身份证或者学生证作为抵押物,凭还车时间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3、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
5、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乙方自行承担。
6、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甲方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自己意愿下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
四、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联系号码:____联系号码: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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