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物料制作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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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物料制作合同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广告物料制作业务,在平等互利得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通过公开对比,乙方为甲方协议供货单位,在协议期限内为甲方提供广告平面设计、物料制作、施工安装及维护服务等。

二、价格:以招标时乙方公布得价格为准(见附件1),如遇市场行情变化需调整价格,经双方调查核实及协商一致后实行;如原招标报价单中还有未涉及得项目,则双方根据该项目市场价格商议供货价,并补充到报价单中。

三、乙方所提供得制作物品及服务须符合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其服务能力(包括设计及制作水平、安装及维护质量、执行效率等)是甲方考核乙方合作能力得依据。如果乙方无法满足甲方需求,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得合作协。

四、因广告制作物品所用材料不达标或安装不当等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受到损失得,乙方付全部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得,乙方付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失得,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五、结算:

1、按月结算。甲方当月根据报价进行上个月结算,并将货款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现金付款

六、乙方须提供送货单并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甲方每月凭送货单结算;乙方须提供收据,甲方凭发票付款。送货单总金额与收据金额一致。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即至 年 月 日内有效)

八、在甲乙双方公司重组、更名情况下,协议重新协商,经双方同意确认后执行。

九、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得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得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书面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报价单原件;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广告物料制作合同2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物料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制作项目及单价

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1、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制作要求(包括材质、画面、规格等)为准进行验收。

2、乙方完工后通知甲方派人员验收,如甲方未在3天内派人员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四、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以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现金结算2、结算及付款时间:

(1)本合同采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经双方确认的月结制对账单及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上个月的全部款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完成广告物料的制作任务。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并书面确认制作物品的小样稿,便于乙方按小样稿进行制作。

3、甲方中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后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届满前3天通知乙方。

5、及时组织对制作物品的收货验收工作。

6、在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时(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送货上门的物品,将物品送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逾期交付物品超过合同限定的期限、交付的物品在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所有物品,并不予支付货款。

7、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价款。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小样稿、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制作,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对于乙方包安装的物品,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全部物品的安装义务。

2、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乙方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

3、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对物品的包装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从其约定。

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物品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4、对于以样品为检验标准的物品,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提供样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封存保管,作为验收依据。

5、对于合同约定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检验。

如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补足,其相关费用和损失由

乙方负担。

6、本合同生效后,对于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物品交付给甲方(交付以甲方在约定的收货地点对物品验收合格,并确认签收为标志)前,在制作、设计、成品保管、运输、搬运及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7、如因乙方设计、制作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导致甲方被诉,乙方应赔偿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对于乙方包安装的广告物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工艺、标准、合同附件及其他要求制作广告,规范施工,合理地安装广告版面,在广告制作项目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有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9、乙方制作、施工、安装广告物品时不得损坏甲方的有关物品和设施,否则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10、乙方在广告物品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若因施工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11、本合同中乙方所负责制作、安装的全部广告物品交由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在制作、安装、成品保管过程中若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2、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若甲方委托乙方对相关广告物料或广告进行备案或审批,乙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致使相关广告或广告物料遭受政府工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价款,自合同约定的最迟付款日届满起超过个工作日,自第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委托事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委托项目相应金额的%;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拒付任何款项。

乙方同意:因自身迟延交货或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

3、在合作期限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后,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广告物料制作合同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与交验标准 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 有限公司20_年度,广告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加工及发布的业务 。

二、合作期限: 自 20_年 元 月 1日 至 20_ 年 12 月 31 日。 乙方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1、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项目约定内容,乙方根据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设计样品稿进行成品制作,并作为交验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2、在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上述列表中各项广告物料的原材料成本、运输费用及人工成本等相关影响制作物品市场价格的因素如有变动,概不影响合同所订单价。

三、设计/制作交货约定:以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项目费用

1、结算及付款时间:

(1)本合同采用年结制,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及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全部款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 方式支付项目费用。

(4)交通费或运输费:市内的交通费或运输费由乙方支付,超出市区范围以外之交通费及货物运输费由 双方协商 支付。

五、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督促、监制乙方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并随时向乙方查询委托事项执行情况。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资料,以供乙方设计/制作参考用,并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设计/制作费用。

2、 乙方应按甲方所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进行设计/制作。

3、 乙方应保管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得损坏、更改或作本合同委托之外的用途,并在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后归还甲方。

七、版权归属

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付款给予乙方后,本合同所有项目之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涉及之项目样品及相关资料,否则甲方将向乙方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约定

1、 如甲方对货物质量和数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甲方已验收合格,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 不可抗力:因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使本协议终止履行或无法履行,发生不可抗力法人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的附件资料 物料申请单或者项目明细单 ,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物料制作合同4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广告物料制作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通过公开对比,乙方为甲方协议供货单位,在协议期限内为甲方提供广告平面设计、物料制作、施工安装及维护服务等。

二、价格:以招标时乙方公布的价格为准,如遇市场行情变化需调整价格,经双方调查核实及协商一致后实行;如原招标报价单中还有未涉及的项目,则双方根据该项目市场价格商议供货价,并补充到报价单中。

三、乙方所提供的制作物品及服务须符合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其服务能力是甲方考核乙方合作能力的。依据。如果乙方无法满足甲方需求,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

四、因广告制作物品所用材料不达标或安装不当等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受到损失的,乙方付全部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付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失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五、结算:

1、按月结算。甲方当月根据报 价进行上个月结算,并将货款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现金付款

六、乙方须提供送货单并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甲方每月凭送货单结算;乙方须提供收据,甲方凭发票付款。送货单总金额与收据金额一致。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

八、在甲乙双方公司重组、更名情况下,协议重新协商,经双方同意确认后执行。

九、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书面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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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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