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红杨活树买卖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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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红杨活树买卖合同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规定树木数量、质量、价格及交付方式,确保交易顺利进行。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全红杨活树买卖合同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全红杨活树买卖合同

全红杨活树买卖合同 篇1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方和乙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买卖全红杨活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 的颗活树出卖给乙方,活树现状以双方确认为准。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树的合法处分权,保证上述全红杨树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树的出卖价格共计元,开挖、包装、装卸和运输上述 树的费用暂定 (注: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多退少补),两项合计元(含税费、安全费等)。具体付款方式: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预付款;在上

述树全部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后支付___X元,余款___X元在___X付清

2、甲方必须在收取前述1款、2款的款项时向乙方提供合法税票。

第四条:甲方应当确保开挖上述 树的道路通畅,因整理、维护、养护道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因道路不畅导致乙方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应当确保上述树具备合法的出售手续和运输手续,确保上述 树能够顺利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排除任何个人或者单位的阻碍、干涉、刁难等不利于运输和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应当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运输费、人工费、误工费及机械租赁费等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甲方负责具体开挖、包装、装卸、运输上述树的相关事宜,并承担安全责任。

第七条:乙方购买的树在卸载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负责,之后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凡是违反上述条款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X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给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继续补足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无修改、涂改内容,由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代表人: 日期:

全红杨活树买卖合同 篇2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木横板木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木模板木方基础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 不起皮 不开胶

第三条:交付方式、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验收:对于木模板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应立即当面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如在3天内买方未提出书面异议,视同买方认可。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货到仓库之后,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付给乙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丙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5月1日——20xx年7月1日。

甲方:

账号:

开户行:

全红杨活树买卖合同 篇3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址:_____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并出具加盖公章的确认函通知供方,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超出五天的,供方将按本合同数量为依据进行生产。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_陶瓷砖附录执行。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_附录标准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天内购方支付总货款的%(即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天内,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的%,以此类推;

3、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_个月内,即不迟于年月日前付至总货款的_%;

4、余总货款%作为质保金,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__个月内,即不迟于_年月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九、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

2、质保期内发生的非本合同产品的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做之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份,购方与供方各执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户:_年月日

电话:

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50 454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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