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房屋租赁合同(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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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房屋租赁合同【第一篇】
首先定位民法典总则篇-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然后再搜索特殊合同章节-租赁合同:
《^v^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七百二十条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标红的为采用的法条)。
客运站房屋租赁合同【第二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__市__区__路__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规定为1年以上20年以内)。
第三条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备注:拟新设或者变更企业的名称)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如:乙方按每月的月初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帐号:)。
租金变动条款:(如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度递增百分之%)。
第五条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1、其他约定:。
第八条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1、其它约定:。
第九条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天或累计达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承租方(盖章、签字):
地址:地址:
客运站房屋租赁合同【第三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库(住)房间(面积:m3)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拖欠租金达一个月。
除上述情况之外,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租,或收回房屋,否则视为违约。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续签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交纳期限: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交纳给甲方____个月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写:)。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时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乙方______元(大写:)。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大写:)。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运站房屋租赁合同【第四篇】
鉴于: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乡村组栋单元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特别约定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免责条件。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湖南君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客运站房屋租赁合同【第五篇】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房屋装修为精装修。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
以后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该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每月付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通)。
第五条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该房屋。
和协议规定如果人为的破坏由求租房负责维修)。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甲方紧急需要出卖房屋,具体解决办法可以协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___元违约金。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乙方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转租,需要事先和甲方打招呼)。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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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房屋租赁合同【第六篇】
出租房:______(以上简称甲方)。
出租房:______(以上简称甲方)。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担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1、租赁地址:______。
2、用途:用于普通住房。
3、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空调一台,电热水器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彩电一台,有线电视机顶盒一台,抽油烟机一台。
b家具:布沙发三人座一只,玻璃茶桌一只,床一张(含一个床头柜)。
2、房屋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缴纳叁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每下一次三个月租金需提前半个月交纳。
3、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方,不计利息。
4、乙方所用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普通住房使用,不得改为它用。
6、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7、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解除本协议。
8、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不扰邻,做好防水防盗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原因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负修复、更换或给予经济赔偿。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租给他人使用的;
(2)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房租超过协议约定时限;
(4)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导致周边大部分邻居反映强烈;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2、租赁期满之日或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收回出租房屋,乙方不予配合,可视为乙方侵占甲方财产并且乙方所有财物已全部搬出承租房屋,甲方有权单方面采取换门锁等措施,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并首次租金支付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签字:______承租方(乙方)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签订日期:______
客运站房屋租赁合同【第七篇】
出租方:
承租方: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
甲方愿意出租及乙方愿意承租本合同附件一红线图中标明的场地(以下简称^v^场地^v^),由乙方改建并经营×××餐厅(以下简称^v^餐厅^v^)。米,沿街宽__米,深度至少__米(上述所有长度均由建筑物内部或内墙起计)。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使用场地所在建筑物之公共地方及附属设施,包括外墙,附件二和附件五的工程技术要求和附图的内容。场地及上述公共地方和附属设施在本合同中合称为^v^出租物业^v^。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__日免租期(自双方移交场地之日起计)。如乙方在场地移交__日内开业,则自开业之日起支付租金;如乙方未能自餐厅在出租物业场地移交45日内开业,则应自场地移交第46日起按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补偿费,除非附件三的透视图(以下简称^v^透视图^v^)中所示的所有招牌于该日仍未获有关的审批部门正式批准。(详见本合同第条)。
乙方从起租日按以下方式缴付以下租金(含管理费)(以下简称^v^租金^v^):在租期内,我司支付月租金(含管理费)人民币__元;该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场地移交书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元作为合同保证金,该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作租金和管理费扣除(多除少补)。
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支付当月租金至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如果起租日并非在某个月的第一日,第一次的租金与最后一次的租金应按该整个月内所占的日数比例计算(适用的话)。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及公用事业费用)结算应以税务局制定的相应项目发票为收款凭据。甲方应于收款同时开具发票。在下次支付租金时,甲方仍未开具发票给乙方时,乙方有权延缓支付租金,直到收到发票为止。
乙方除了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及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应支付的公用事业应付项目外,乙方将无责任缴付关于出租物业之任何其他费用或应付项目,而经营餐厅的一切收益由乙方享有。租金税及土地使用费均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所订租期为二十年,自餐厅开业日开始计算,至餐厅经营满二十年(以下简称^v^租期^v^)。
甲方于完成本合同附件五^v^物业交接条件^v^中应由甲方完成的事项后,向乙方发出要求进驻物业的书面通知。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7天内对场地进行验收。如符合附件五所述各项条件,即可进驻场地进行施工改造。双方场地移交应签定书面交接文件。如甲方未能按期交付场地,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__元人民币;如超过约定日期三个月,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正式交接场地前,甲方应结清出租物业内所有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提出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甲方:
乙方:
日期:
客运站房屋租赁合同【第八篇】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为了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____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___市___区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_________元整,并于每个月的____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出租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3%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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