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合同优选热选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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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合同优选通过合理设计和优化条款,提升税收效率,降低税负风险,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确保税收公平与透明。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税收合同优选热选精编8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税收合同优选【第一篇】

针对小微个业普遍反映的税费高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通过减免包括印花税在内税费缴纳和提高营业税等的征收标准来扶持小微企业,缓解税费高这一普遍存在的问题。

1、《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自11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1月1日至20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3、《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自8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5、《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小微企业征税的各项标准统一提高到了10万元。

6、《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标的销售额和营业额提高到“2万元至3万元”。

7、《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拓展阅读:2016年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2016年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一、企业划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

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行业划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九)软件信息技术。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房产开发。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租赁和商务。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其他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最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汇总。

最新城中村改造主要税收政策盘点。

营改增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10.营改增最新政策3万元。

税收合同优选【第二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2月17日。

税收合同优选【第三篇】

各位员工:

一、要提高对税收业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税收业务工作是我们是整个税收工作的基础,重视和加强税收业务工作,其重要性我认为最主要有三点。

第一,加强税收业务工作是现阶段依法治税工作的需要。依法治国体现在税务部门就是依法治税,要想把依法治税落到我们的工作实处,税收业务工作是必不可少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第二,加强税收业务工作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经济改革现在和将来一段时间要做的工作就是构建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体制当中,依法办事是主线,所有涉及到经济领域的工作必须依法办事。地税部门作为经济领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执法部门,理应走在依法办事的前列。

第三,加强税收业务工作是地税自身建设的需要。地税建设到现在快十个年头了,地税事业的发展,地税部门良好形象的树立都离不开税收业务工作,地税税收业务工作的主体部分有两个:一是依法治税,二是强化征管。我们如果牢牢抓住了这两点,地税部门地位的提升和形象的树立就不难实现。

总而言之,我们加强地税部门的业务工作,是形势所迫,是社会趋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仍然处于一种得过且过的状态,仍然不注重业务工作的建设,那么,说严重一点,我们这个部门的存在就将受到质疑。对这一点,同志们务必要有非常清醒的认识。

二、前阶段地税业务工作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成绩方面:

一是建立了地税系统的业务管理体系。这个体系是九年来我们通过不断探索、不断总结补充、不断发展而形成的,尽管还不完备,效率还不很高,但毕竟已形成了一个体系,而且这个体系还要运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二是规章制度比较齐全。到目前为止,涉及到税收业务的每一方面的工作,基本上都有了比较科学的制度和规定。

三是与税收业务工作相匹配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

四是从事税收业务工作的同志政治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五是在税收业务工作中积累了一些丰富而宝贵的工作经验。

存在的问题:

第一、业务管理体系还不完备。就是没有按照形势的发展变化而进行不断的完善。与时俱进不够。我们现在的管理体系只是在92年的税收管理模式上进行了一些补充和修改,而没有形成一套真正适合现阶段形势要求的新的业务管理体系,从而造成现在在执行政策方面、征收管理方面出现偏差。同一项政策,县局与县局、县局与分局执行落实得都不一样,不一致,同是一项工作,哪个单位重视,就能出成绩,就搞得好,哪个单位不重视,就出纰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体系不完备造成的。由于体系不完备,带来人治、人为的因素在我们税收业务工作占据了很大的比重。

第二,制度的落实不平衡。我们制定了不少好的制度,但落实不平衡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主要表现在一系列的制度里,有的这个制度落实得好,有的那个制度落实得好,在一个制度里,有的这几条落实得好,有的那几条落实得好,有不少制度流于形式。

第四,业务干部队伍不稳定,造成业务干部的素质相对不高。有两个问题:一是本身人员配备不齐,二是一时备齐了但流动、轮岗过快,有的甚至把业务部门当成了照顾基层分局同志回城的场所。

第五,全系统尚未形成重视业务工作的氛围。由于从领导到一般干部,大家关注税收业务工作,学习业务知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政策研讨的良好氛围还没有酿成,就造成我们在工作中对业务部门重视不够,学习税收业务知识的劲头不足,这与我们目前的治税观念出现偏差有很大关系,偏差在哪里?——以单一的税收任务指标掩盖了税收业务工作的薄弱和漏洞。

三、构建新形式下的地税业务工作新体系。

这一点要引起我们大家的高度重视。我们现在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重大的变化,我们现在的所有工作也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而变化,而进行调整。如果只满足于现状,不能与时俱进,不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地税工作新思路,我们必然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因此,我们的思想、我们的工作都必须与时代同步。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公。

第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税收业务工作是地税部门赖以存在的根本。大家知道,有了税法,才有了税务机关;有了分税制,才有了地税部门。设立地税部门干什么?执行政策,强化征管,依法治税。而这恰恰就是我们税收业务部门的本职工作,我们的所有其他工作都是围绕并为加强税收业务工作而开展的,离开了税收业务工作,地税部门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大家一定要把重视税收业务工作与重视地税部门的存在放在同等的高度来认识。在转变观念上来讲,同志们最起码要转变两点:其一是从单一的税收任务考核转变到对整体税收工作质量的考核上来,切不可以税收任务作为检验我们各项工作好坏的标准,我们的税收理念出现偏差与我们的工作考核出现偏差有关系,以税收任务论英雄必将导致税收业务的偏废。同志们应该明白,完成了税收任务,并不就说明我们政策执行到位了,征收管理到位了。特别是从事税收业工作的同志这种观念更要改变过来,你最首要考虑的就是依法征收管理,严格政策执行,这个理念要毫不动摇。不然,你就不可能搞好你的本职工作;其二是要把税收政策的落实放在各项工作之上来考虑。以往我们对“政策服从任务”考虑的较多,这是要不得的,这就很容易造成我们在工作中轻法治而重人治,为完成任务就将政策抛在一边,进而造成整体工作的被动。

第三是严肃追究。这三点中“追究”最重要,这是最终制度能否得以顺利落实的关键,“严肃追究”要承受一定的压力,希望我们从事税收业务工作的同志要勇于顶住这个压力,以保证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要以新征管软件为核心,构建新的税收征管体系。以后的一切征管工作都要围绕新征管软件的应用运行来开展。三是以分类管理为核心,构建社保费征管体系。

对这三大体系的建立,我今天就不展开讲。之所以在这里提出来,主要是为了开拓大家的工作思路。建立这三个体系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主线,它的建立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总结、不断地完善。

第三,加强五项工作:

一是要建立一只相对稳定、高素质的税收业务队伍。这是我们地税部门提升地位树立形象的前提。

二是探索建立和完善税收业务工作的管理体系。如何保证政策到位、征管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就必须加强对税收业务工作的管理,并逐步形成一个完备的体系,以确保我们税收业务工作有高质量,出高效益,税收业务工作有了高质量,才能确保我们整个依法治税工作有高质量,而保证质量的一个环节就是规范,我们从事税收业务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注重规范性,克服随意性。

三是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把各项政策、措施、制度落到实处。要在全市地税系统形成一个良好氛围,即是说实话、办实事,我们是一个业务部门、职能部门,没有任何搞形式主义的必要,我提倡对于我们的工作,采取多做少说或只做不说,我们搞业务工作的同志更要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观念,重点是扎扎实实地把每一项工作、每一项政策、每一项要求都能落到实处,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认为多做少说、只做不说就得不到重用提拔的思想是错误的,相反,那种自吹自擂、说的多做的少的人在地税部门是绝对捞不着好处的,以后我们对干部的提拔重用其工作态度是否扎实,所承担的工作是不是都能得到认真的落实。

四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税收业务干部队伍自身素质。税收业务干部的学习要具有超前性,所涉猎的内容要有高度、深度和广度。特别是各位分管业务的领导更要带头学习税收知识,既要向书本学,更要在实际工作中学,一项好的税收政策出台,要积极深入基层组织调研、座谈,分析问题,寻求对策,在这个过程中来提高我们自身的业务素质。我认为在实践中学比办培训班的效果要好得多,它不仅记得牢,而且在以后遇到相似的问题时还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五是要坚持原则,转变作风。坚持原则,就是按政策办事,来自任何方面的与政策相违背的事要坚持抵制,从事税收业务工作的同志就要有这种勇气。转变作风,就是要求从事业务工作的同志要沉得下去,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到具体的问题当中去。长期守在机关,转发一个文件,听取一个汇报是搞不好税收业务工作的,要大兴调整研究之风,大量掌握一手资料,一手数据,一手信息,只有这样,税收业务工作才能有特色,出成果。

税收合同优选【第四篇】

合同能源税收优惠,国家会有一些税收政策,下面是网友带来的合同能源税收优惠的相关信息,欢迎阅读!

国税总局和国家发改委2014年1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对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根据公告,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二是在优惠期限内转让所享受优惠的项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受让企业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优惠。

三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折旧或摊销年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关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四是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按照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个素计算应分摊比例,权重各为50% 。

五是明确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类项目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中列举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是按照简化和取消行政审批的总体要求,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对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按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应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七是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税务部门将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八是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由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方可享受公告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告》同时明确,上述内容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发布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仍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尚未享受的,按公告规定执行。

1、税务总局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服务,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日前,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进一步对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一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二是在优惠期限内转让所享受优惠的项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受让企业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优惠。

三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折旧或摊销年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关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四是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按照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个素计算应分摊比例,权重各为50% 。

五是明确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类项目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中列举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是按照简化和取消行政审批的总体要求,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对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按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应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七是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税务部门将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八是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由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方可享受公告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告》同时明确,上述内容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发布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仍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尚未享受的,按公告规定执行。

2、分布式光伏电站“牵手”合同能源管理或成主流

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是建立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屋顶的业主分类,主要可分为工商业企业厂房屋顶电站和居民住房屋顶电站两大类。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确定的光伏电价及补贴标准,现阶段我国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采取“优先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统一每度电补贴元”的补贴方式。因此,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益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应用户的`用电价格。

对于居民住房屋顶电站,由于下游用户为居民用电,电价较低,使得电站投资回收期过长(一般10年以上),经济性较低。因此现阶段居民住房屋顶电站,不论是居民自建或开发商建设,其发展空间均有限。

相比之下,工商业企业厂房屋顶电站经济性尚可(投资回收期一般6 8年)。该类电站主要建设模式也有两种,即工商业企业自主建设,或委托光伏电站开发商建设(即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尽管光伏电站技术门槛较低,但工商业企业自主建设项目仍存在较大难度,例如,涉及与多个政府部门、能源局、地方电力局、银行以及电站设计、施工等单位打交道,须组建专业的光伏电站运维团队……这对于本身并不从事光伏行业的工商业企业而言,需要耗费较大精力且投资回报并不具备绝对吸引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工商业企业委托光伏电站开发商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模式能够充分利用光伏电站开发商的专业能力、降低项目投资环节交易成本、有助最大程度地提高光伏电站项目的收益水平,正逐渐成为分布式光伏电站领域的主流模式。

3、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助力农村新型沼气池建设

广西隆林县央腊村韦尚泽家中,笔者切身体会到首批农村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下新型沼气池安装使用给他带来的实惠。而5个月前,韦尚泽得知邻村弄杂村已先期安装了新型沼气池,在多次带领乡亲们实地考察后,他向县能源办争取到13座的安装指标。韦尚泽说,这种新型池子只需要4平米就可以在两小时内组装完成。与传统沼气池相比,不用挖大坑占地还小;同时好安装、产气多还好用、美观更好看,比传统沼气池更安全,同时不用上山砍柴破坏森林了。我们一家七口一日三餐都用沼气煮饭菜。在没有安装新型沼气池之前月均用电费300元,自从2013年12月安装上新沼气池后光电费每月就节省了160元,按这样计算,不到7个月就能收回所有投资成本。

为了提高农村能源利用率,达到农民勤管勤用的目的。隆林县农村能源办周格主任介绍了农村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新模式。使用便携式组装沼气池的农户必须与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签订协议书,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拥有沼气池的产权,农户只拥有使用权。双方约定:农户每安装一个3立方米的池子,需交1000元给服务队,用于运输、安装、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自协议生效后的半年时间之内,如果农户不满意,提出不再使用,农村能源办退还1000元给农户;如果农户无故不使用池子的时间达三个月,县农村能源办有权另行分配与处置该池子,并且不退回1000元给农户。这一创新管理模式不仅提升了沼气池的使用效率,而且提升了农户用池的积极性与责任感。

4、节能环保产业已进入生死角逐的市场竞争阶段

2013年,节能环保新政频出,国家取消了备案资格管理,各类央企国企的节能公司,将依据新政方向的聚集资金优势和规模优势,推动激烈化的市场竞争,各类工程公司、产品制造商也均杀入节能环保行业。

而大多数节能环保企业还停留在产业初期梦想中,靠政策需求吃饭或固步自封,并不关注产业经济的竞争发展,2013年已有很多节能环保企业倒闭,2014年很多节能环保企业如还未成长,则很快被市场边缘化并死亡。

那么什么是节能环保产业的市场化手段?什么是节能环保企业的市场化竞争力?产业服务经济的效率竞争能力,将是衡量企业生死的基础要件。

节能环保产业是个先进制造业、项目工程业和现代服务业紧密结合的综合性产业。市场化的本质是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产业服务经济,产业服务经济为整个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撑和廷伸,能否将市场化服务工具植入到企业中成为企业竞争力将决定你企业明天的生死存亡。

目前节能产业服务体系主要是以行业协会和商会在主导支撑,导致一些服务单位依托行政资源来生存,不接市场地气,而且整个节能产业服务体系缺乏竞争机制,造成许多企业抱怨,比如深圳有几家节能公司就深有体会,每年花几十万的会费、赞助费,却得不到有效的系统化的长效服务,觉得钱都白花了。为什么企业会有这种感受呢?本质是因为以政府资源为生存基础的行业协会已赶不上产业市场化发展所要的服务需求,服务能力和市场需求脱节,不能有效的为企业提供常态化、高效化、系统化的服务。

(一)减免税备案申请;?

(二)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附件2);

(五)项目第一笔收入的发票复印件;?

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第三方机构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审核结果客观、真实。对在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第三方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审核资质,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12月17日

税收合同优选【第五篇】

“请说出税收之旅成员的名字”“丁丁,茜茜,税博士!”“正在搜索……滴滴!开始!”

“喂!税博士,你在搞什么鬼?带我们来这地方干嘛?”丁丁不满的说。税博士笑着说:“这是一次税收之旅,我把你们带来是因为想让你们增加一些税收的知识。没想到,人家茜茜都不说苦,你一个男孩子家还没女生勇敢!哈哈哈哈!”丁丁脸都红了。税博士又说:“现在我带你们去了解一些关于税收的故事吧!”

税收来源于身边的点点滴滴。其实,人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纳税了,比如购买商品、去银行存钱等。每当爸爸发年终奖金时,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提醒:“爸爸,别忘了缴税呦!”

丁丁不解的问:“这是……?”税博士解释到:“这是一个小女孩身上发生的事情。还有一些因税收而闹出的笑话呢!”丁丁来兴趣了:“快说!”税博士慢慢说到:“你太小,听不懂!我还是不讲给你听了。我讲一些税收概念的要点吧。”

2.税收的征收形式。

3.税收的征收形式特征。

4.税收的本质。

丁丁说:“你千万别说具体的内容,我可听不懂!”税博士说:“我还懒得跟你说呢!浪费我的口舌!”一直沉默的茜茜忍不住了,说:“你们俩吵够没?我们该回去了。你们俩把这次税收之旅的时间全浪费了!却没学到一点儿知识!哼!”

“滴滴……”税博士大叫到:“茜茜说的对!我们这次税收之旅的时间到了!我。

税收合同优选【第六篇】

一、商贸物流市场的概况市位于省西南部,长江中下游北岸,市区人口57万,城区面积550平方公里。20xx年,全市生产总值亿元,增长;财政收入亿元,增长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增长。

xx市位于xx省西南部,长江中下游北岸,市区人口57万,城区面积550平方公里。20xx年,全市生产总值亿元,增长;财政收入亿元,增长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增长。

xx曾是xx省会城市,自古就是商业贸易重镇,长江沿岸重要商埠,是近代较早的对外通商口岸,曾以农产品出口为最,也是近代徽商的重要发祥地。改革开放以来,xx一些专业市场得以恢复,全市的商贸市场经历了一个由低档次、低水平的马路地摊到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的过程后,依托物流配送和第三方物流,催生培育了几个专业市场和商贸主导企业,已形成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大型购物中心与便民店、专业店与商业街、农村连锁店与社区便利店竞相发展的新格局。各类大宗生产资料基本实行了集团化经营,日用消费品、药品、书刊、快餐已被规模化的物流配送中心连锁经营所取代。特别是形成了几个大的批发市场,仅在xx市区就有xx光彩大市场、xx汽车零件工业城、xx国际汽车城、钢材大市场、烟草物流配送中心等。其中,xx开发区物流园区的光彩大市场居“全国十大工业市场”第六位,20xx年交易额达130亿元,实现税收1亿多元。

随着流通产业的发展,xx市的物流产业规模和特色日渐凸显。截止20xx年底,xx大型物流园区建设投入资金逾10亿元,半数项目已在“十五”期间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主要有: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区、港口物流园区、农副产品物流园区、第三方物流园区,另有以企业为主的配送基地或中心。20xx年底止,已注册的物流企业有数十家,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xx市委、市政府已计划“十一五”期间物流园区的建设投资总额达到20亿元。现在建的物流园区有总投资为亿元的xx港口物流园区,投资5亿元的华东国际农业大市场。

xx市物流园区和各类批发市场着眼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建设起点高,具有一定的信息化程度;入驻企业多,管理较为规范,能为商家提供一站式的服务需求;辐射力强,辐射可达皖鄂赣毗邻地区,起到了“长三角”与内地产品及商品流动的节点作用,同时对皖鄂赣三省周边地区社会商品的流通起到了二传手的作用,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光彩大市场的建设开发,其主要作用是:

(一)提升了城市形象。20xx年三期工程完成投入运营后,跃入“全国十大工业市场”的第八位,成为xx市的一张名片。

(二)提供了一条重要的就业途径。到20xx年底,大市场吸纳3万人就业。

(三)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拉动作用。拉动了周边土地价格的上升,土地价格从五年前的10万元/亩以内上升到了50万元/亩;拉动了商品房价格的上升,商品房价格从五年前的630元/平方米上升到了1800元/平方米;拉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建筑、装潢、餐饮等第三产业的收入,比市场开发前增长15倍;对当地财政贡献比较大,市场全部运营后,年实现税收2亿元。

光彩大市场的建设,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扶持:

一是舆论宣传。市政府对园区的建设大造舆论,广泛宣传推动,形成了优先发展物流产业的共识,并作为招商引资项目积极推介,在全国各地开展宣传造势,吸引外地客商的关注。

二是舍得投入。园区内的土地平整、水、路、电、气、通讯、电视等“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全部由政府投资,连同征地费每亩土地成本达到了25万元,而以7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企业建设开发。

三是税收优惠。入市经营工商户产生的税收,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三年内凡地方税收和所有规费给予返还,以此形成“洼地”效应,集聚众商家入市经营。

四是优化环境。一方面设立管委会,负责园区内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另一方面派驻市政府办事机构,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办理相关手续方面提供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规范市场管理,将各类物流企业集中到物流园区经营,统一发证,制定标准,设立管理机构,实行严格管理。

税收合同优选【第七篇】

可以。

2. 不是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可以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吗?

只要符合财税[2010]110号中对于节能服务公司的要求即可申请,是不是备案公司与能否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关系。

3. 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的相关依据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告 2013年第77号)》。

4. 具体优惠政策是什么?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营改增后,暂免征收增值税)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 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申请税收优惠吗?

不能。

只有符合条件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

6.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取得的效益分享收入,应开具何种发票?

如果希望根据财税[2010]110号文件享受增值税(原营业税)减免,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节能服务公司也可选择放弃免税,依照《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放弃免税后,可以抵扣进项税。

合同期满,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用能企业时免征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享受优惠期不可间断,应连续计算。

10. 何时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

节能服务企业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应按各项目分别进行备案。

节能服务企业应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11. 节能服务服务公司应向哪个税务机构申请税收优惠?

应向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12. 哪些机构可以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确认,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

也可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13. 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准备哪些材料?

1) 减免税备案申请;

2) 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5) 项目第一笔收入的发票复印件;

6)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

税收合同优选【第八篇】

今年是全国第__个税收宣传月,市地税局紧扣“深化税收宣传,助力企业发展”主题,因地制宜,精心谋划系列税收宣传活动。多侧面展示税务部门各项改革实施的新成果,为推动税收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组织奉化电视台、《奉化日报》等媒体深入报道“营改增”在我市的推行情况。宣传营改增促进企业发展升级、打通抵扣链条减轻税收负担、建立良好市场环境的作用,及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新政策、改革内容和为顺利推进所做的准备工作等。

二、聚焦“阳光热线”访谈节目。在奉化广播电视台组织开播阳光热线现场互动专题节目,简要介绍财税部门_年财税改革发展、税收扶持措施、落实惠民措施等重点工作的举措及成效,并连线听众解答热点焦点问题的涉税咨询。

三、开展“奔向税收现代化跑出发展加速度”马拉松活动。联合市国税局组织40名税务干部报名参加中国.奉化海峡两岸山地桃花马拉松“欢乐跑”,并在开幕式广场以巨型热气球条幅、设摆宣传展台、漫画展板和分发资料形式为税收舆论造势。

五、开展“十佳诚信会计评比”。会同市财税局会计管理科联合组织实施“十佳诚信财务会计”评选活动,乡镇街道、工商联、各商会、行业协会、电台、报社媒体等单位参与合作。

六、开展“篮球传情.税企和谐”篮球邀请赛。由我局牵头,国地税联合举办,邀请企业队伍参加,以体育运动为平台,宣传税收理念,丰富市民生活,展示干部风貌,融洽税企关系。

七、弘扬纳税“双百强”企业税收奉献正能量的宣传。主要由市地税局牵头,国税局、地税局在《奉化日报》联合公告奉化市_年度纳税百强、制造业百强企业排行榜,并制作和发放纳税“双百强”企业精致纪念奖牌,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荣誉感。

八、开展“银税互动”升级活动。在_年合作互动基础上,市国税局、地税局与银行合作,签订协议升级扩围,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惑与发展瓶颈,通过引领示范效应,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为推进税收信用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九、开展税收亮化线建设。持续发挥传统宣传优势,构架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宣传氛围。通过奉化日报、奉化广播电台、短信平台、税企互动qq群、办税服务厅公开栏等媒介平台,全方位开展税收宣传。在市内商业区电话报刊亭、灯牌、led电子屏展示宣传标语,营造税收宣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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