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聘用合同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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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书【第一篇】

甲方:乙方: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鉴于:

1、乙方为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或离休)年龄人员,且已与原工作单位办理完毕了退休(或离休)手续。

2、甲方因工作(生产)的实际需要聘用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聘用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聘用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有效期限可以延长或提前终止。

二、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聘用乙方为岗位。

2、在乙方受聘期间,经过甲方的考评,确认为乙方不适合所从事上述工作岗位的,则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定酬。

3、在本合同期内,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4、对因履行工作职责而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同意按甲方对该类岗位所实行的工时制度安排上下班。

2、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聘用报酬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向乙方支付聘用报酬。

四、聘用报酬

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间,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计算对应假期工资及加班工资等的依据。职级工资按照乙方所在岗位级别确定,仅限于乙方在此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享受。甲方可依法制订或修订工资分配制度,实行工资与个人业绩及公司效益挂钩的工资政策,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以及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可以相应给予乙方激励工资、加薪晋级及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社会保险

1、鉴于乙方为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或离休)年龄人员,或已与原工作单位办理完毕了退休(或离休)手续,故乙方的离、退休费(包含各项补贴)、医药费、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救济费以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同意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其医疗费用等待遇,由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约定

1、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在三日内办结工作交接手续。乙方拒绝或逾期办理交接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作交接时乙方应当返还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财物,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室钥匙、办公工具、宿舍钥匙、床位、工作证件、授权资料、空白文书、公司的债权文书、款项等。乙方如有损坏、遗失或侵占甲方财物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文件资料擅自销毁和带离,并对移交给甲方的各种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等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的报酬中扣除,同时甲方可采取其它一切合法措施追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合同书【第二篇】

林业承包合同

青县林业局于洪伟

一、林业承包制度

1、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3、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不得收回承包地。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林地承包经营权。

二、林业合同的管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河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和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林业、畜牧水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管理与本行业有关的农业承包合同。各级管理农业承包合同的部门统称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

三、林业承包合同订立的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公开公正;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农村土地承包法》《河北省农业承包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四、林业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五、承包期限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发包方享有的权利: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承包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承包方承担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生产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保护林业资源、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防止森林病虫害的义务;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合同的一般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身份证明、住所;

(二)承包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地貌特征、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七)附件:有关发包的会议记录、承包林地的地形图表资料、有关部门的批复材料等。

八、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九、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十、 争议的解决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十一、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聘用合同书【第三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临时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从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日起至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元。

2、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的待遇,因公或因病死亡的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

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乙方在合同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日期:

聘用合同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

乙方: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特邀技术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 职技术顾问,乙方协助甲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和开发、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培训、技术保密方面,给与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三、工作方式

(1)乙方采取兼 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甲方在日常生产、研发工作中,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乙方的专业技术特长情况,邀请乙方参加公司生产、研发的顾问工作或具体课题开发。

(2)甲、乙双方保证通讯畅通,方便乙方平时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每年提供不少于6次的到厂技术服务工作(如参加甲方有关技术会议、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如需乙方参加甲方会议或负责培训的,甲方需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开会时间和会议内容(或培训时间和内容),以便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乙方无特殊原因,需按时出席相关活动。

(3)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相关的技术联络和信息收集,甲方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

四、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的工作费为每月_____元人民币(包括各项费用)。由甲方在每月18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必须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有关规定。

五、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在甲方兼 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不和乙方共享。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利益和结果,均由甲方自行持有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尽可能的为甲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由甲方自行办理、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六、保密责任

1、乙方在兼 职期间,担当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 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在甲方兼 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和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利益冲突的单位服务。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兼 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 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乙方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并将相关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可不再为甲方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方在要求乙方离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准备,做好交接工作。离职时间计算,以工作内容及手续交接完成后时间为准。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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